在国家严厉打击电诈案件的今天,几乎所有涉诈账户都有被冻结的风险,所以我们似乎也不应该同情这些烟酒店老板。可事情真的有那么简单吗?
在我国有关反诈的法律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不知者无罪”条款。
换句话讲,当收款方不知道资金来自非法渠道的时候,官方就不能追缴这笔钱。举例来说,假如电诈分子拿着骗来的钱吃了一顿早点,官方就没有权利追缴这顿饭钱。
“那老板要是装傻充愣,偏说自己不知道难道就放跑坏人吗?”这种担心根本没有必要。
我国法律坚持“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如果电诈分子没有用违背市场行情的价格交易,而且又没有证据表明老板知道自己在和骗子打交道,那就只能认定老板是清白的。
饱受质疑的冻结权
为了保护电诈受骗者的权益,及时冻结涉诈账户是一种必要手段,但是这种权利却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滥用。以目前我国金融系统的技术水平,完全可以对个人账户进行“限额冻结”,比如当官方怀疑某笔资金涉诈的时候,完全可以对相同额度的账户资金进行冻结。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举手之劳却并没有被任何地方的有关部门采用,一刀切地冻结可疑账户里的所有资金成了全国通行的做法。根据一位郑州烟酒店老板的说法,他只和“众泰烟酒副食”做了30条烟的生意,总金额不到1万元,可官方还是冻结了他卡里所有的30多万血汗钱。
更让人担忧的是,就连普通打工人也遭到了“冻结权”的打击。根据媒体报道,浙江萧山的杨师傅由于两年前收到的一笔工资涉诈,他的2716元存款被西安警方以“涉案资金返还”的理由,直接划转给了一位姓殷的朋友,目前还有2000多元处于冻结状态。
27位郑州烟酒店的老板该怎么做生意,杨师傅又该如何向等着团聚的家人交代,这一切都需要有关部门给出解决方案。
结语
在法治社会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反诈决不能成为脱缰的野马!骗子固然可恶,但是只有用法律的准绳打击电诈,才能切实保障每一位老百姓的权益。有关部门必须明白,他们不仅要帮电诈受害者追回损失,而且还要依法保障小商贩和打工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