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摊派任务卖烟酒干部完不成扣工资
据央视报道湖北省公安县向乡镇摊派当地产烟酒的销售任务,村干部表示完不成任务会被扣工资。章庄铺镇政府人员表示,县里下达了任务,他们只能层层分解到村。公安县分管烟草工作的副县长苏云国否认硬性规定销售指标,并称“那他们理解错误”。
村干部忙于卖烟酒
最近有群众反映,在湖北省公安县不少乡政干部无心工作,都在忙着卖烟卖酒了。县里宣传称,公安人要喝公安酒,湖北人抽湖北烟。
公安县章庄铺镇同心村一名村干部介绍,今年镇里给村里分了216件烟、10件酒。烟是湖北产的黄鹤楼、红金龙系列的烟,酒是公安县本地产的黄山头系列。周边村都是如此,已经推销三年了。章庄铺镇荆红村一名村干部表示,该村今年要推销10件酒、258件烟。如果卖不掉,绩效工资会受影响。
有村干部说,领回来的烟和酒一般都是委托给商店或者是小卖部代卖,或者干脆便宜处理掉。为完成任务,他们将烟酒低价兜售或给经销商好处。
据知情人介绍,低价兜售产生的差价只能在村里报销,其所在村因为摊派烟酒每年亏15000元左右。
副县长否认硬摊派
记者拿到一份章庄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的“2013年卷烟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上明确规定了章庄铺下辖的28个村社区要完成全镇的卷烟销售任务6810件。
章庄铺镇政府工作人员郭云泽表示,这个表是指导性任务,县里下达了任务,他们只能层层分解到村。
公安县分管烟草工作的副县长苏云国接受采访时,矢口否认曾向各乡镇下达过类似的指标任务。
但公安县“2013烟草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全县销售卷烟必须达到25100箱。而且附有销售计划任务分解表,其中各个乡镇应该销售的卷烟量一清二楚。这份红头文件是以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苏云国正是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
当记者向他出示这份红头文件时,他又称,这是市场预测。苏云国解释,这些销售任务的提出,是为了帮助当地进行烟草市场整治。乡镇理解为硬性规定,“那他们理解错误”。
行政摊派能帮烟酒“过冬”?
今年以来,中央密集出台一系列整治“四风”的政策和措施。公款消费、公款宴请受到了扼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始消声觅迹。然而,凡事有利就有弊,部分服务行业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不论是北京部委一条街酒店、宾馆的萧条冷清,还是茅台、五粮液等名酒价格频频走低,都说明烟酒销售等服务行业遭遇了“寒冬”。
动用机关干部“强势”推销,如此“有权有势”的推销员,烟酒销量肯定会“多收三五斗”。然而,笔者认为如此推销,有三个不妥之处。一是存在干扰市场的嫌疑。市场经济改革就是要斩断政府这只无形的“手”对市场的干扰,地方政府怎可倒行逆施,行政干扰市场规律?二是烟酒是否有内部消化的可能。常言道: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乡镇干部毕竟不懂推销,肯定有人不能完成任务,如此情况下是否有乡镇政府出面“买单”,内部消化烟酒产品。三是公权企用的背后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如此大张旗鼓的用公共权力为企业“买单”,地方领导如此的不避嫌,仅仅为了利税?企业和政府官员如此“勾肩搭背”,难免让人怀疑背后是否有权力寻租的可能。
事实上,通过行政摊派,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扩大销量,起到“立竿见影”的效应。消化了堆积如山的库存,让企业的财务报表也好看一些。然而,却不是长久之计。俗话说:靠的了一时,岂能靠得住一世?靠行政摊派,只能救得了燃眉之急,却不能拯救烟酒行业于“寒冬”之中。
烟酒企业要想走出“寒冬”,还要瞄准市场。卖不出去的是什么烟酒?肯定是高档货。试想,10块一盒的“XX”龙遇冷了么?20元一瓶的“xx头”销售困难么?与其等政府救济,不如开发一些平民产品,卖出平民价格。也只有这样才能帮助烟酒企业走出“寒冬”。
摊派的不应是烟酒,而是群众的困难
对待这样的行为,无论副县长极力否认的硬性指标,还是百姓口中的秘密开展三年,它都将干部的工作内容打上了大大的一个问号。面对沉重的分摊任务,乡镇只能把这样的“硬性”规定向正常工作一样下达到村社,有些地方为了完成目标,甚至不惜低价亏损出售。
白纸黑字的红头文件清楚的将“2013年公安县烟草工作考核办法”呈现在大家的面前,附带的销售计划任务分解表,也让我们对领导的狡辩不再抱有一丝信任,毕竟红头文件代表的权威性不容我们质疑。
出现这等情况,作为我们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中央要求开展厉行节俭之际,你们身为基层的领导,不仅没有把这样的精神贯彻到位,更是带头推销烟酒。无论烟酒的价格是高还是低,这样的行为都必然受到批判。
其实,这样的一种强制性的推销最根本的目的在于地方保护主义,让本土的企业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当挖好肉补烂疮的思想成为“指挥棒”时,可以想象这样的区县经济发展困难会有多大,阻力会有多大。倘若县委、县政府能够把我们的烟酒制定任务层层分解,那么这样的一套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已经不再有漏洞,我们或许可以凭借此来“摊派”群众的困难,让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功替代烟和酒。
干部的任何决定都应该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如果今天脑袋一热就可以出文推销烟酒,那么明天还会有多少的本土物品在等待你们的常委会专题研究。区县经济的发展,依靠的是企业本身的竞争力,而不是自产自销这种没有前途的方式。对待群众的困难,你们更应该把这样的摊派贯穿始终,让全县的工作都围绕解决群众的困难而展开,想来这不仅是践行活动的一种表现方式,更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
摊派烟酒销售任务,展示了何种执政心态?
在探讨地方政府为什么摊派烟酒销售任务,摊派烟酒销售任务展示了当地领导干部的何种执政心态之前,有必要阐述一下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又称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在这种经济体系下,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皆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兼具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等特征,进一步确保了市场对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从这简单的阐述中不难看出:烟酒的销售就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这个行为应该由市场体系中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来实施,产品的营销、宣传和运作也该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来实施,产品销售业绩的好坏、市场反响的优劣,决定权则在消费者。这样一个平等、自由、依法竞争的市场行为,本与地方官员无关,但为何地方官员却硬要染指、深陷其中?摊派烟酒销售任务,究竟展示了地方官员的何种执政心态呢?
摊派烟酒销售任务的实质就是实施地方保护主义,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展示的是地方官员急功近利、谋取政绩的执政心态,是权力错位的表现。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凡是有摊派烟酒销售任务的地方,摊派的产品都是当地的企业生产的,保护的都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世人总没见过哪个本地政府摊派外地产品销售任务的。摊派任务无非是要提高销售量,提高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达到企业多缴税、政府多收税的目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只有地方官员转变急功近利、谋取政绩的执政心态,在经济发展上脚踏实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提高企业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和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上下功夫,规范管理,诚信经营,造出品质优良、质量过硬的产品,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何愁产品的销量。由此自然会增加企业的收入、政府的税收,官员的政绩也会随之而来,使地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地方官员的业绩形成良性互动,从而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启示与思考】
烟酒的销售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应该是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来实施,产品销售业绩的好坏、市场反响的优劣,决定权则在消费者。作为政府官员,规范烟酒销售、净化烟酒市场无可厚非,但如果“人民公仆”当起了“烟酒推销员”,老百姓就有意见了!
其实,烟酒销售任务本与地方官员无关,公安县为了提高湖北烟、酒的市场占有量,不惜逆势而为,出台荒唐至极的红头文件,要求各乡镇必须销售一定数量的卷烟。而部分乡镇为了在全县的考核中挣到奖金,或者不受批评,又层层分解烟酒销售任务给村干部,没有完成任务的就要扣工资,诫勉谈话,甚至撤职。众所周知,村干部的工资非常有限,在销售烟酒任务的高压下,他们几年来无心工作,都忙着各显神通,推销烟酒。于是我们看到,整个公安县的镇村干部都在为销售烟酒而忙活着,镇村干部成了烟厂、酒厂的业务员,各级政府俨然成为一个个烟酒销售公司。可是,摊派烟酒销售任务,最后产生的亏空都挂在了村集体账上,也即是说,这些亏空最终都转嫁给了老百姓。
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具体到烟、酒这两种特殊商品,老百姓愿意选择什么品牌,那是公众的自由权,政府不能强迫别人去消费某些固定品牌的东西。如果政府强制老百姓消费本地域的产品,用行政手段把外地产品挤出市场,那就是越俎代庖,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这种做法短期看似有效,可以增加GDP,可是长远来说,愚蠢至极,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本地产品和消费者。
国家三令五申要转变政府职能,其关键就是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