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电子烟企业申领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发生产企业许可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放管结合,创新机制。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不新增许可事项前提下通过调整许可范围,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行电子政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创新信用管理体系等机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许可范围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归为三类: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类)、生产企业许可证(雾化物类)、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用烟碱类),具体包括:

(一)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类)。

1.烟弹生产(内销/出口);烟弹代加工;烟弹品牌持有(内销/出口)。

2.电子烟烟具生产(内销/出口);电子烟烟具代加工;电子烟烟具品牌持有(内销/出口)。

3.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生产(内销/出口);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代加工;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品牌持有(内销/出口)。

(二)生产企业许可证(雾化物类)。

雾化物生产(内销/出口)。

(三)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用烟碱类)。

电子烟用烟碱生产(内销/出口)。

三、许可条件

1.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资金;

2.有生产所需技术和设备条件;

3.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生产企业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取得相应许可。

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许可证的,除应当具备上述第1项、第3项、第4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交有关电子烟委托经营协议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生产企业许可证:

1.生产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生产经营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

2.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取消从事电子烟有关生产经营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3.因申请人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

4.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与申报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5.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生产企业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申请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期间的;

7.申请人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的电子烟产品未在中国境内获得注册商标的;

8.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

四、受理审批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办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线上提出申请。

对外承诺缩减期限的,以承诺期限为准。

(四)受理审批。申请人申请领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由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生产企业许可证。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措施,强化监管。在严格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予以公示。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完善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THE END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第七条: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四、受理机构 https://hi.tobacco.gov.cn/48/52287.html
2.2022年烟草专卖企业生产许可证办理规定主营产品认证咨询、验厂辅导、医疗器械资质、国高认定,专精特新申报、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技术评审咨询等服务。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与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https://shenzhen.11467.com/info/16486797.htm
3.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风险提示: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业务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许可的不https://v.66law.cn/jx/qdycz1.html
4.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设立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 许可范围 (一)电子烟生产企业许可范围为烟弹生产(内销/出口);烟弹代加工(内销/出口);烟弹品牌持有(内销/出口);电子烟烟具生产(内销/出口)https://blog.csdn.net/longyurenzheng/article/details/127859957
5.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爱问知识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烟草生产业务,https://iask.sina.com.cn/b/law1zePuXQLn6JP.html
6.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有哪些?③申请者应按照规定正确填写申请表, 并将有关材料经办机关审核通过后提前上报烟草专卖局审查申请; ④烟草专卖局经审查后, 将对符合有关条件的申请者出具相应的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 拓展:在申请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之前,申请企业需先向县级烟草专卖局申领定点生产许可,根据定点生产的实际情况,申领定点生产许可证也可以进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7640793.html
7.如何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申请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下同)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大连市、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下同)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http://www.beacon-coc.com/project_show.aspx?id=2343
8.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及许可证号码法规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关于“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自一九九二年三月起陆续对全国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的企业重新核发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将已经领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及许可证号码公告如下: http://www.110.com/fagui/law_67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