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共计受理3654件,占受理总量的23.90%。
主要表现:购买的食品过期、变质或含有异物;食品外包装信息不完整或为“三无”产品;销售商品实际收取的价格与标签不相符;优惠活动与宣传承诺不符等。也有少量投诉反映商家的计量不准,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热点二:销售服务(预付式消费)类
全年共计受理978件,占受理总量的6.40%。
主要表现:预付卡因商家关门、闭店等原因,无法办理退卡退费;商家新店开门或促销期间,承诺的优惠活动不予兑现;销售的商品和售后服务存在问题,个别经营者采取推诿、搪塞等方法规避“三包”责任等。
消费提示: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慎重,核实经营者的注册信息等。签订协议时查看合同有无不公平条款,谨慎办理大额预付消费卡。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看清书面合同,仔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在持卡消费时,若发现商家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热点三:餐饮和住宿服务类
全年共计受理958件,占受理总量的6.27%。
主要表现:餐饮场所环境较差,食品中掺杂异物;餐厅包厢设置最低消费,商家未明码标价;服务态度恶劣等。部分酒店、宾馆与平台宣传不符,服务态度差强人意;退房结账时商家临时加价,或扣取不合理费用等。
热点四:服装、鞋帽类
全年共计受理760件,占受理总量的4.97%。
主要表现:购买服装、鞋帽、箱包等商家拒绝退换货;商品质量不合格,服装起球开线、鞋面开裂或尺码不合适,商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网购商品存在售后问题,拖延发货或虚假发货。
消费提示:尽量选择正规商场购买服装、鞋帽类商品。付款前仔细检查商品是否存在瑕疵,保留好购物小票等消费凭证。如发现问题及时拍照保留证据,出现质量问题时可据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热点五:香烟、酒水和饮料类
全年共计受理752件,占受理总量的4.92%。
主要表现:购买香烟、酒水类产品,商家未进行明码标价;实际支付价格与商家标价不一致;购买到标识不清的香烟、酒水类产品;购买到假烟、假酒等。
热点六:家居用品类
全年共计受理611件,占受理总量的4%。
主要表现:购买或定制的家居用品材质、尺寸样式存在差异;购买的家具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质量低劣;部分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退货、换货、维修难;消费者交付订金后因各种原因不愿购买时,商家不予退款。
热点七: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
全年共计受理568件,占受理总量的3.72%。
主要表现:美容店、美发店、洗浴中心等办理的储值卡在消费中限定使用条件,商家关门闭店后,不予退还卡内余额。美发店存在虚假宣传,染发、烫发后与预期效果不相符。美容院片面夸大美容产品或美容效果;或实行“会员制”模式,以办卡打折优惠吸引消费者办理会员卡,以“打折”或“免费美容”诱导消费者,在服务过程中变相强制消费;商家不履行约定和承诺,不平等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擅自关门歇业甚至卷款跑路终止服务等。
热点八:化妆品类
全年共计受理410件,占受理总量的2.68%。
主要表现:购买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商家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销售化妆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购买的化妆品无中文标识或者商家过分夸大产品功效。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正规的商城、店铺,或者是正规的网络平台;购买化妆品时,要结合自身肤质特点和需求,科学理性地选择适合的产品,不要被“快速见效”“七日白”“医学护肤”等非法宣传忽悠。另外,消字号、械字号等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热点九:交通工具类
全年共计受理391件,占受理总量的2.56%。
主要表现:新购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车况与商家描述不符;维修更换零件或者保养等收取费用不合理;强制要求本店内装潢或购买保险;消费者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下,迅速支付订金,后续因机动车性能、型号等因素与自己预期不符,商家不予退还订金,与商家产生订金纠纷等。
热点十:家用电器类
全年共计受理373件,占受理总量的2.44%。
消费提示:选择正规的商场及家电卖场,在选购某类家电时,要提前了解家电产品的用途及自家的配套设施是否满足家电的使用要求,消费者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并保存好商品有效凭证、质保卡、商家承诺的宣传彩页、延保协议等;家电到货后要当面验货,核对品牌型号,查验产品外观,查看生产日期,避免买到“库存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