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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答疑商业特许经营42问内容有哪些
2、商务主管部门可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一)特许人不具备《条例》规定第二款规定的“两店一年”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行为。
(二)特许人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备案行为。
(三)特许人没有按照《条例》规定、规定进行费用说明和履行报告义务的行为。
(四)特许人没有按照《条例》规定、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行为。
3、特许经营的行政处罚主体是什么
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
4、《条例》规定的对特许人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几种
《条例》规定的对特许人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四种,分别是责令整改、公告、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
(一)强化保密意识。特许企业在对外的信息披露中,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其他成员、直接接触信息披露工作的招商人员或签约代表等必须具备强烈的保密意识。
(二)健全保密制度。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不仅是防止泄密的手段,也是认定商业秘密能否构成的法律要件。
6、特许人是否应该在与被特许人签订合同之前详尽披露信息
根据《条例》规定的规定,特许人在与被特许人签订合同之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即使部分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也应当向被特许人充分披露。但是特许人在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时,可以要求被特许人签署有关保密协议。
7、《条例》规定第一款中“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指什么
8、特许人有哪些信息披露义务
《条例》规定规定了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条例》规定规定的信息,同时应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9、《条例》为什么要规定特许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使被特许人全面、完整、充分地了解特许人必要的信息,据此估算业务的潜在风险和可能获取的收益,《条例》设立了信息披露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旨在促进公平交易,减少商业欺诈,降低被特许人的经营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被特许人利益。
10、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应提交什么材料
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时应该提交撤销备案申请,并说明撤销备案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被特许人信息增加,属于《条例》规定规定的年报范畴,应该依据《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而无须实时提交。
12、特许企业要求增加新的特许经营品牌,这种情形属于备案中的什么性质
如新增品牌与之前的备案品牌属同一类别、同一经营性质,则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规定的经营资源信息变更,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如新增品牌与之前的备案品牌不属同一类别或用于其他经营性质业务的,则属于增加特许体系,应按照备案申请程序办理。
13、特许人是否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备案证明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定,备案机关有义务向特许人出具备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的格式由商务部统一监制。
14、备案的有效期限多长
《条例》没有对特许经营备案的有效期限作出规定,因此,特许人获准备案后没有被依法撤销,备案将一直有效。
《条例》实施之前,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能否视为1日之前已经开始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15、如何理解与适用《条例》规定的规定
16、如何界定分特许人地位
17、特许人在中国境内,被特许人在港澳地区,此种情况需进行备案吗
18、港澳台特许备案材料,需履行哪些程序
19、提交备案申请所需的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有什么要求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指导被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书面材料。操作手册一般包括:特许人企业组织结构、特许人总部建设、特许加盟流程的有关规定、特许加盟店的货品介绍、特许加盟店的行政管理、特许加盟店售后服务、特许加盟店服务管理、特许加盟店市场推广、特许加盟店人事管理、特许加盟店培训管理、特许加盟店设备管理、特许加盟店卫生消防安全管理、特许加盟店财务管理等内容。
20、《条例》规定第三款所指的“有关批准文件”是指什么
21、“两店一年”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哪些
22、特许人在系统中如何提交材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五)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24、特许人应如何备案
25、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时限多长
26、特许人应向什么部门申请备案
27、特许人应何时备案
1日前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1日前完成备案;1日之后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在签订首份特许经营合同后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28、申请中的商标可以作为经营资源吗
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不能单独作为特许经营资源,特许人须同时具备其他经营资源。
29、特许经营资源一般包括哪些
除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都属于特许经营资源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登记、备案的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号等也可以作为其他特许经营资源。
30、什么是特许经营资源
特许经营资源是指能给特许人带来收益、具备排他权、已经设定保护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等在内的具备财产与人身属性的资源。
3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的主要法律制度是什么
32、境外公司是否可以在中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33、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及其核心特征是什么
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被特许人)适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34、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
(一)单体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
(三)二级特许:又称为分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在这种类型中,被特许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特许人,同时又是分特许人。
35、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体系
是指由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统一品牌和统一经营模式下共同经营的一个管理和运营系统。一个特许企业可以拥有多个体系(品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特许经营体系约5000个。
36、什么是特许经营费用特许经营费用有哪些表现形式
37、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是指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权中,品牌和技术是核心,品牌一般表现为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志等;技术包括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专有技术、管理技术等。
38、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
第一,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作为特许人的经营核心,而代理经销则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核心;
第二,特许经营行为是在统一与成熟的模式下从事商业行为,而代理经销的经营形式可以随意设立与变化;
第三,特许人需要对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的指导与支持,而代理经销行为靠自身的渠道占领市场。
39、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关系是什么
连锁经营是总部通过对下属门店(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统一管理、规范化经营,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流通方式。连锁经营一般包括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形式之一。
40、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权关系不同。特许经营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各店铺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店铺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
(二)法律关系不同。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三)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负责人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41、特许经营与自-由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一)特许经营是总部和加盟店依照特许经营合同成立的,而自-由连锁是各企业自发、自愿共同结成的组织。特许经营加盟店在合同期内不能自-由退出,自-由连锁的各店铺可以自-由退出。
(二)特许经营的加盟店与总部之间是纵向关系,各加盟店没有横向联系。自-由连锁的各店铺之间则存在横向联系。自-由连锁各店铺的经营自主权比特许经营加盟店多,相互联系更为松散。
(三)特许经营中没有总部对加盟店的利润返还机制。自-由连锁是由店铺集资组成,所以各店铺可以得到由总部利润中作为战略性投资的、持续性的利润返还。
(四)特许经营中有特许经营费用和保证金等。自-由连锁总部一般是非营利性机构,不收或收取少量的会费。
(五)特许经营体系通常依托于特许人开发的品牌和技术等经营资源,而自-由连锁则没有这些特点。
42、《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是何时颁布和实施的
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485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条例》自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