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连锁便利店热卖香烟,国家、广州两个“禁烟令”恐成摆设
新快报记者骆智冕实习生吴伟迪
7-11、OK便利店香烟热卖
7-11是华南便利店连锁龙头,目前在广东已开出600多家门店,其中绝大部分在广州。
记者近日随机暗访了该品牌龙口西、员村等多家门店,发现果然如报料市民吴先生所言,部分门店都已开始“光明正大”地卖起烟来。不过,与美宜佳、8字连锁等本土便利店相比,香烟多以555、双喜、中南海、箭牌为主,种类并不算多。
而同样在随机采访的几家OK便利店中,记者也发现有香烟在售,但陈列得并不如7-11醒目。OK便利店东逸新世界分店店员热情地向顾客推销:“买两包可以送一个打火机!”
难道外资零售商“禁烟令”有变?
记者继续走访了有外资背景的全家便利店以及家乐福、好又多、百佳等超市,都未见到香烟的身影。
7-11称售烟是包给了供应商
在走访其门店时,记者发现,除了门口标志性的“7”字之外,还在显眼位置贴出了“广州赛信贸易连锁有限公司”的字样。据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的企业登记基本资料显示,经营范围已包括了卷烟、雪茄烟。
吴先生向记者透露,7-11卖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在今年初去购物时就看见,店员把香烟藏在收银台下面,有顾客问才会拿出来卖,“如果是合法的,为什么还遮遮掩掩?”
有7-11的店员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其实一直都有香烟销售,只不过之前没有摆出来而已。她称,自己并不知道外资零售商不能卖烟,所有商品都是由公司统一配送。
昨日,记者查询了正在售烟的几家利亚华南便利店有限公司(OK便利店管理方)资料,均未发现经营项目中包含烟草项目。并且,其中还明确标示“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回应
广州市烟草局:
存在“擦边球”的机会
据了解,2009年正式实施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外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国家烟草总局一位官员此前也早已明确表示,转租等变通的手段同样是不允许的,不符合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等于变相从事烟草经营业务。
分析
核心利润难以弥补
一纸“禁烟令”使外资零售商“很受伤”,有业内人士透露,烟草的销售额一般占到食品销售的10%,而且烟草的毛利率达5%,这在一个单品的分类来说已经占到很大一块业绩。因此,不难理解巨头们甘愿冒着违规的风险也难以舍弃烟草的原因。
7-11的高层曾经告诉记者,不能销售香烟后,对门店的利润影响不小。因此,公司只能尽可能多地增加如收发快递、拉卡拉、订票等附加服务。不过,附加服务难以弥补香烟带来的利润。一位美宜佳的店员透露,店里卖得最好的就是香烟和水,附加服务基本上无人问津,“我们店一年多没订出去一张票。”
利亚零售(08052.HK)在今年的半年报中回顾广州业务时也明确表示,“停售香烟类别继续影响广州业务整体销售及表现,并且还失去了香烟类别带来的其它收入,令本集团在广州的OK便利店业务未能直接受惠于消费者信心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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