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30日电“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一些交通新规也将从10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例如新增道路交通标志、验车发生重大变化等。此外,电子烟、化妆品等产业也将有一批新规落地。
道路交通标志“上新”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10月1日起,《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增加18项新交通标志,包括“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
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
10月1日起,《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实施,进一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只需要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超过10年的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每年上线检验1次。
生产经营电子烟应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据国家烟草局消息,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烟草专卖局各项配套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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