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烟草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卷烟批发企业甲销售A牌卷烟1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500万元;另外对外销售雪茄烟10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万元;(2)向烟酒专卖店乙销售B牌卷烟50标准箱,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40.4万元。烟酒专卖店乙未办理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3)以100标准箱B牌卷烟投资与本市的丙企业联合成立一家烟草零售企业;(4)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5万元。(已知该卷烟批发企业同期销售B牌卷烟的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10元/条,平均不含税售价为96元/条,每标准箱为250条。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万元”作为计量单位,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要求:(1)分析业务(1)批发A牌卷烟和雪茄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2)分析业务(2)批发B牌卷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3)分析业务(3)以B牌卷烟投资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4)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5)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6)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卷烟批发企业向其他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批发雪茄烟,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

(2)卷烟批发企业向非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加征一道批发环节的消费税。应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11%的税率计算从价部分的消费税,再加上销售数量50箱乘以每箱250元的从量部分的消费税。

(3)纳税人将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需要缴纳消费税。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从价部分的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同样需要按投资数量100箱,计算从量部分的消费税。

(4)该企业应纳消费税=(140.4÷1.13+110×250×100÷10000)×11%+(50+100)×250÷10000=47.67(万元)

(5)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按同类平均售价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该卷烟批发企业的销项税额=500×13%+40×13%+140.4÷1.13×13%+96×250×100÷10000×13%=117.55(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17.55-75=42.55(万元)

(6)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7.67+42.55)×(7%+3%)=9.02(万元)

营业收入

职工薪酬

资产总额

A分支机构

2000

330

600

B分支机构

3000

440

700

合计

5000

770

1300

要求:

(1)简要回答该大型电子产品销售公司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2)简要回答并计算A分支机构2023年第一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3)假设该大型电子产品销售公司2023年4月在石家庄新设一个准备用于储存货物的仓库,同时新设一个分支机构C,则该仓库和C分支机构2023年是否参与分摊预缴税款,并说明理由。

(1)居民企业在境内跨省(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收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征税办法。

(2)该公司第一季度共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0-250)×25%=62.5(万元),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分摊时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是0.35、0.35、0.30。所以A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2000/5000)+0.35×(330/770)+0.30×(600/1300)=42.85%;所以A分支机构2023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62.5×50%×42.85%=13.39(万元)。

(3)2023年在石家庄新设的用于储存货物的仓库和新设的C分支机构不参与2023年该公司的分摊预缴税款。因为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参与分摊。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改善办公条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22年2月10日开始,将原四层的办公楼推倒重建,新办公楼于2022年10月1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楼内配有中央空调和电梯。

经审核企业账面记录,原办公楼的账面原值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16年,累计折旧为400万元。新建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购建成本为5000万元,办公楼装修费用为1000万元;中央空调购置成本为200万元,电梯购置成本为30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根据该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中央空调和电梯单独作固定资产核算。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分别说明办公楼重建前后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并计算该办公楼2022年度应纳房产税。

(3)说明办公楼重建后企业所得税的最低折旧年限。

(4)说明该公司购入的中央空调和电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若能,如何抵扣?

(2)重置前房产税计税依据:500×(1-20%)=400(万元)

重置后房产税计税依据:(5000+1000+200+300)×(1-20%)=5200(万元)

2022年应纳房产税=400×1.2%×2/12+5200×1.2%×2/12=11.2(万元)

(3)推倒重置的房屋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所以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4)公司购入中央空调和电梯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全额进行抵扣。

位于市区的某建筑企业,主要从事工程建筑服务,2022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提供工程建筑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万元,建筑成本支出为5000万元,其中含工资薪金2000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

(2)当年出租厂房一套,租赁合同注明:租期3年,租赁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税租金共计90万元。该笔租金于2021年3月1日一次性支付。

(3)全年发生销售费用80万元,其中发生标书制作费支出20万元、发生办公费支出10万元、发生过路过桥费支出2万元,发生油费支出5万元、发生车险费支出3万元、发生工资支出38万元、发生销售人员职工福利费支出2万元。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其中发生工会经费支出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发生办公费支出21.5万元、发生折旧额6.5万元、发生河道费支出2万元、发生工资支出27万元、发生社会保险费支出1.5万元、发生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1.5万元。

(5)全年发生财务费用20万元,其中发生银行手续费支出15万元、发生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

(6)固定资产台账注明金额为440万元,其中厂房一套300万元、生产设备40万元(包含本年新购置的一台设备22万元)、办公设备若干共计100万元。计提折旧额情况如下:2022年厂房计提折旧额15万元,累计折旧额18.75万元;2022年生产设备共提折旧额3万元(包括本年新购置生产设备折旧1万元),累计折旧额5万元;2022年办公设备计提折旧额1.5万元,累计折旧额3万元。

(7)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0万元,此项支出为通过该县人民政府向贫苦家庭的捐赠。

(8)全年发生税金及附加共计23万元。

(9)全年企业已经预缴所得税38万元。

(说明: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以前年度均未发生亏损,且以上支出均可以出具合理票据。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或者成本科目)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各项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额:①销售费用(工资薪金、福利费除外)无需纳税调整。②管理费用(工资薪金、三项经费、保险费除外):业务招待费×60%=30×60%=18(万元),收入×5‰=(8000+30)×5‰=40.15(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18万元,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增=30-18=12(万元)。除工资薪金、保险和三项经费外,管理费用中只有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整,所以管理费用共需纳税调增12万元。③财务费用无需纳税调整。④工资薪金、保险费、三项经费:工资薪金合计=2000+38+27=2065(万元),无需纳税调整。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2065×2%=41.3(万元),账面计提发生额1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65×14%=289.1(万元),账面计提发生额=80+20+2=102(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限额=2065×5%=103.25(万元),账面计提发生额1.5万元,无需纳税调整。工资薪金、保险及三项经费无需纳税整。⑤新购入的器具、设备,单价低于500万,可以一次性扣除。纳税调减=22-1=21(万元);⑥营业外支出:通过该县人民政府向贫苦家庭捐赠属于限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前扣除限额=2757×12%=330.84(万元),账面发生额3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2757+12-21=2748(万元)应纳税额=2748×25%=687(万元)。

该企业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38万元,该企业2022年度应补缴所得税额=687-38=649(万元)。

行次

类别

项目

金额

1

利润总额

计算

一、营业收入

80300000

2

减:营业成本

50000000

3

减:税金及附加

230000

4

减:销售费用

800000

5

减:管理费用

1200000

6

减:财务费用

200000

7

减:资产减值损失

8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

加:投资收益

10

二、营业利润

27870000

11

加:营业外收入

12

减:营业外支出

300000

13

三、利润总额(10+11-12)

27570000

14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减:境外所得

15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120000

16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210000

17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18

加:境外所得抵减境内亏损

19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

27480000

20

减:所得减免

21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2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3

五、应纳税所得额

24

应纳税额

税率(25%)

25

六、应纳所得税额

6870000

26

减:减免所得税额

27

减:抵免所得税额

28

七、应纳税额

29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30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31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32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380000

33

九、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

6490000

···

位于市区的某烟草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卷烟批发企业甲销售A牌卷烟1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500万元;另外对外销售雪茄烟10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万元;

(2)向烟酒专卖店乙销售B牌卷烟50标准箱,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40.4万元。烟酒专卖店乙未办理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3)以100标准箱B牌卷烟投资与本市的丙企业联合成立一家烟草零售企业;

(4)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5万元。

(已知该卷烟批发企业同期销售B牌卷烟的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10元/条,平均不含税售价为96元/条,每标准箱为250条。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万元”作为计量单位,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分析业务(1)批发A牌卷烟和雪茄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2)分析业务(2)批发B牌卷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3)分析业务(3)以B牌卷烟投资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4)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额为多少?

某地方特色超市系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75万元,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自行申报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98万元,2023年5月份税务机关对该纳税人进行纳税稽查,发现该超市2022年2月隐瞒不含税销售收入5万元,该超市在规定申报期内申报了该项收入的销售额,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要求

(1)该超市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请说明理由。

(3)纳税人隐瞒收入属于何种行为,税务局应如何进行处罚?

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4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根据下列要求回答问题:

(1)若该企业想要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2)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可以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金额是多少?请简述理由。

(3)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可以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金额是多少?请简述理由。

(4)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多少?

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10日从外地某机械厂购进电扇一批,机械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商贸公司业务人员。2023年8月12日商贸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1)商贸公司对于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如何处理

(2)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取得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取得记账凭证?

(4)商贸公司丢失发票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某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24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派员对其2019年1月~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9年1月份有一笔加工业务,收入5.65万元。由于对方没有索取发票,因此没有确认收入,而是将款项直接汇入股东个人账户,未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相应的成本费用却进行了结转。

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24年8月30日到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并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

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2)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如果可以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简要说明理由。

(3)信达税务师事务所可否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应向客户提出何种建议?简要说明理由。

THE END

位于市区的某烟草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卷烟批发企业甲销售A牌卷烟1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500万元;另外对外销售雪茄烟10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万元;(2)向烟酒专卖店乙销售B牌卷烟50标准箱,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40.4万元。烟酒专卖店乙未办理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3)以100标准箱B牌卷烟投资与本市的丙企业联合成立一家烟草零售企业;(4)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5万元。(已知该卷烟批发企业同期销售B牌卷烟的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10元/条,平均不含税售价为96元/条,每标准箱为250条。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万元”作为计量单位,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要求:(1)分析业务(1)批发A牌卷烟和雪茄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2)分析业务(2)批发B牌卷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3)分析业务(3)以B牌卷烟投资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4)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5)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6)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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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老师什么是烟草制品,烟草专卖品烟草制品是指使用烟叶作为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各种形式的消费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929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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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业执照烟酒饮料属于什么,工商注册酒水销售包括矿泉水饮料吗首先:什么时间、都什么人对哪里的库存进行了盘点,现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如下:接下来:盘点详细情况,商品名称 数量 差异等等最后: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建议处理方案等等,还可以对物品管理提出一些好的建议。一些客套话,结束 可以划归烟酒类。还可以划分饮料区,比如饮料 啤酒,白酒。香烟单独分类,一般在服务台销售的。http://www.0817tv.com/tjg/zwwd/75851.html
7.营业执照上写有烟草零售可以卖烟吗?营业执照上写有烟草零售,可以售卖香烟。根据《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从事烟草零售业务需先办理烟草专卖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755941.html
8.每日财税分享零售劳保鞋帽纳税人跨区答:感谢您的提问!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贵公司销售服装属于零售行为,根据以上条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3JCJOV053853FE.html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能否开具专用发票我是一家综合性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我企业对外销售烟、酒等消费品时,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https://www.lawtime.cn/info/shuifa/zzs/2011110168348.html
10.某烟酒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批发销售A牌卷烟5000某烟酒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批发销售A牌卷烟5000条给烟酒零售商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50万元:批发B牌卷烟2000条给烟酒零售商店,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88.92万元;同时批发雪茄烟300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358万元;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598万元。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https://www.gaodun.com/q/a018bz
11.酒业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酒类批发和零售的增值税率各是多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五)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5,烟酒的税种及税率销售香烟跟酒的税率是多少 要交什么税 http://m.meijiu.com/cs/2181589.html
12.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商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老师,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等为什么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3461947
13.零售烟酒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A酒店从一家超市购买烟酒用于客户消费。该酒店向超市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该超市拒绝开具专票,其理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酒店购买https://www.360doc.cn/mip/1137324355.html
14.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物品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是()。刷刷题APP(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生刷题搜题拍题答疑工具,刷刷题提供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物品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是( )。A.烟酒B.食品C.化妆品D.劳保专用鞋帽的答案解析,刷刷题为用户提供专业的考试题库练习。一分钟将考试题Word文档/Excel文档/PDF文档转化为在https://www.shuashuati.com/ti/c5a9ac6fc7924a17b2d726aa2d1efb55.html?fm=bdbds77550bf0d9904542c982b1fd26ee1bc6
15.税局官方回复来了!各行业税负率多少?怎么算出来的?多少不会被稽查账务分析:商业零售企业特别是经营终端消费品的烟酒、食品、手机、家电、服装、汽车修理等企业一般应该有无票收入。 因为这些企业100%地开票纳税是很难做到的,根据过去已发案件统计和省局纳税服务处对个体零售纳税人调查及国有商业零售企业无票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等佐证,绝大部分商业企业无票收入高于销售收入的30%,其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33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