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及烟草专卖局的功能
烟草专卖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简称,是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的法律。
其中,规定了烟草专卖品(烟草制品)的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等。此外,所有含有烟叶、烟丝的产品,不管是去梗、未去梗、均化还是再造烟草,都属于烟草,都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范畴。开展经营香烟销售业务,须获得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的进口业务属于国有贸易,只能由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原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经营。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对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对全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2、烟草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
根据2015年我国税收征收情况看,烟草行业长期保持第一纳税人的地位。2015年烟草行业工商税金8404.03亿元(不包括所得税),同比增加1000.34亿元,增长13.51%。烟草税金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73%,同比提高0.52个百分点。烟草税金是酒类行业853亿元的9.85倍。烟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是石油石化企业的1.43倍,超过电力、电信、冶金、煤炭等9个行业上缴利润收入的总和。
除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外,2015年烟草行业还上缴专项税后利润855亿元,补缴消费税政策调整增收目标缺口580亿元,为国家财政做出了特殊贡献。
3、新型烟草制品对传统烟草行业的影响
随着近年来,世界各国控烟力度逐渐加强,在一系列控烟法律、政策和行动的影响下,烟草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变化,烟草制品结构正朝着多样化和无烟化方向加快调整。传统燃吸式烟草制品的发展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而这对于新型烟草制品来说意味着一个走上历史舞台焦点的机会来临。
很显然,新型烟草制品呈现出的爆发式发展,必然对传统烟草行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尤其是对烟草税收的影响,乃至直接威胁到国家财政收入,这是将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
4、新型烟草制品的恶性竞争和质量安全问题
目前,市场上各式各样的新型烟草制品源源不断的涌入市场,五花八门,良莠不齐,恶性竞争激烈,导致市场陷入严重混乱局面,同时也引发了诸多质量安全问题。
5、国家烟草专卖局加强对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的管控和战略布局
为了应对新型烟草制品对传统烟草带来的颠覆性影响,以及规范新型烟草制品的健康发展的需要,国家烟草专卖局必然会高调介入,一方面制定了按照“高起点、超常规、跨越式”的战略布局,并在研发、政策、法律三个层面进行了准备。另一方面积极调研出台有关新型烟草制品行业管理的规定。
当前,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已经驶入快车道,强劲的发展势头仍在持续,跨国烟草公司的投入势头有继续加强的迹象。总体而言,中国烟草在新型烟草制品领域的全产业链布局已经初步完成并发挥积极作用,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以上海、云南、湖南、湖北、山东等卷烟工业企业为主体,中国烟草开发的新型烟草制品已初具规模。目前,5个品牌、36款产品已率先在海外市场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