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杭府酒楼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杭府酒楼内所有财产、设施(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万元。
二、转租标的:
三、转让费的缴纳方式:
甲方于20xx年10月8日将位于杭府酒楼内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即付清转让费人民币29万元。
四、债权债务等费用承担: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因酒楼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甲、乙、丙三方已经清算,同时乙方承诺如有未了结的债务的,则由其全部承担。
在协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酒楼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六、装饰装修:
七、违约责任:
乙方应依法经营,依约支付转让款,如因乙方拖欠支付,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则应按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逾期30天不缴纳租金的,丙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酒楼房屋租赁合同。
八、因本协议执行所发生的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地点:杭州市余杭区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东关虎屯街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转让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拥有的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大酒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转让甲方的____________大酒楼,本协议签定后即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双方决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移交。甲方应保证酒楼经营合法、手续齐备。
第三条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仓库的存货(物料及食品)、吧台的存货及出品部、海鲜的存货,乙方依据清点数量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第四条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财产清单清点(该清单上的财产归属____________公司所有,归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单以外的财产属乙方接收甲方的财产。
第五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等手续(其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的所有股权一并转给乙方或乙方指定人选(本条规定事项应在2个月内完成,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甲方须协同乙方办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转名手续,该手续办完后,乙方在3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另乙方需备好签租约所需用的房产证。
第七条乙方同产权单位签约时如谈及的减租条件成功的话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甲方同意将现在员工留给乙方(除仓管及采购外),但乙方不用的员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第九条双方以移交完毕后的签字日为生效时日,由此时起该酒楼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时起,每月的______日前,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没办齐手续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据为证。
第十条与______公司签订合约租金,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争取租金降至______元/月,至少在三年内控制在____________元/月以下。否则,乙方不同意转让甲方的____________大酒楼,甲方应在______日内退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十一条如各种移交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变更,与______公司租约变更等手续在_____个月内无法办齐,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将定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退还乙方,乙方即移交场地,并清算债务,如______日内不退还定金,甲方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丙方(房东):
丙方同意甲方将租赁丙方经营酒楼的房屋转租给乙方,并确认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税费等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继受,转由乙方负责承担。(具体以乙方与丙方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法律支持:杭州法律服务网
甲方于20___年10月8日将位于杭府酒楼内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即付清转让费人民币29万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6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4000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员工手册”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9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不可以倒进市内排水系统里)
各种供动物食用的垃圾(人适合人类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20条规定。
此合同的终止:
a、乙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b、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施⑹姓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预付风险抵押金的退款。
d、如果甲方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预付给乙方的款项。
22、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即XX年02月01日至XX年02月01日。
23、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4、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