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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广东
“鹅潭夜月”、“海角红楼”、“石门返照”……泛舟珠江,这些两岸景色尽收眼底,可谓美轮美奂,但是如果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天天让你这样“欣赏”,你又会如何呢?
千年来,珠江水面上有这么一群人就是这样:以舟为家、一舟一家、世代漂浮、摇舟为生,历史上最多时期有15万之多,直到1951年还有10697户、56708人生活在珠江水面上。
于是,建国初的广州设置的16个行政区中有一个“特别区”——珠江区,下设9个办事处,还设置了9所水上小学。
1949年8月8日,从空中俯瞰珠江。民国21年(1932),广州市公安局统计,当时广州有疍艇(疍家)两万多艘。
疍民:“下九流”之一
1
历史上,“疍”被视为“贱民”,属下九流之一:
一优(演戏者);
二娼(经营卖淫行业者);
三皂(差役);
四卒(兵役);
五批(修脚甲者);
六捶(捶骨者);
七奴(含门房);
八蛋(艇户);
九剃(理发者);
沙面地段的疍民。
“疍民”是怎么来的?
2
各家论断不一。
有说来自南洋;
有说是中国南方土著;
有说是于越民族的子孙;
有说是范蠢西施的后人;
有说是晋卢循遗种;
有说是宋代岭北的遁民;
有说是元朝留下来的色目人;
有说是秦始皇发童男童女人海的孑遗;
有说是反秦之遗民。
有人认为“蜑”“实僚僮中水上人的通称”,“蜑族就是龙蛇族,亦即伏羲女娲的一大支派”。
有人认为“蜑族即古代越族遗裔”,这一论点于海峡两岸学者对“疍民”起源之研究影响较深。
20世纪20年代,水上的疍艇遍布广州珠江沿岸。
广州地区“疍民”有多少?
3
“疍民”居于水上,几乎有江河湖泊的地方都有分散的“疍户”,难有确切之统计,只能从零星资料中略知其大概而已。
疍家分为福建疍民以及广东疍家人。
广东疍家人称“水上人”、疍家人等。疍家主要生活在珠三角、粤西沿海。
关于疍民的人数,说法不一,在明代约50万旬。
建国初,广东省政府调查共90万到100万人,其中最多是广州、番禺、南海、三水、顺德、香山、新会、东莞各县。而广州河面的蛋船最为密集。
城市“疍民”最多是在广州。据记载,鸦片战争前,广州的蛋船便约有84000艘之多。
广州疍民主要分布在市内的东堤、怡乐村、花地、白鹤洞、海珠、白鹅潭、南石头、二沙头等地。
100多年前(约1834)一些外国人估计广州有疍民10万人,约1924年外国传教士在广州珠江河面上传教者认为疍民有30万人,一位在海关工作的外国人认为广州疍民有50万人。
据广州水上警察局的报告,从民国十七年(1928)至二十一年(1932)“疍民”约有七万人左右,这是“疍民”亲自到局里登记的。
较可靠的统计是民国廿一年(1932)人口调查委员会官方统计报告书,水上居民人数为9万余人。
据岭南大学社会系学生对“疍民”的调查认为,广州疍民至少在10—15万人之间。1922年广州人口调查广州总人口104万余,疍民约占十分之一。
珠江水上密密麻麻的疍艇铺满珠江,展示浮家泛宅的疍民生活。
“疍民”之“咸水歌”
4
咸水歌是“疍民”主要歌谣之一,主要特点正如屈大均所说“漫节长声,自回自复”。咸水歌一般是以情歌为主,通常两句为一小段,上句为仄声韵,下旬押平声韵。
“疍民”爱唱歌,不仅是在喜庆节,而在日常工作中亦唱歌,一以娱己,并以娱人。
如结婚仪式歌之一《瓜菜耍新娘》:
“西面豆角流流长,瓮菜开花伴新娘。
铜盆装水养了哥,竹竿拌水两边波。
波字起头女字坐,姻缘结定两公婆。
八杯烧酒满多多,细佬行后见大哥。
饮埋八杯和平酒,日夜咪丢疏。”
工作之《送人歌》:
正月送人是新年,家家主主贴红钱,
金字侧边转两转,送人阿妹赚人钱。
二月送人人情开,送人阿妹等人来,
字写成连丁唔爱,送人阿妹万贯家财。
三月送人是近清明,送人阿妹无时停,
妹送得人多有钱剩,明年发财又添丁。
1921年《广州民国日报》对疍民生计的调查报道。
竹枝词里的“疍家”
5
关于“疍家”之生活习俗,有不少名家写下许多竹枝词。
广州竹枝词[清]鲍鉁:
八月炎荒秋未凉,风流裙屐少年场。
高楼馆中饮美酒,高桅艇里挟名娼。
疍家生计尽舟航,鱼蚬纷纷姊妹行。
肯为木鱼歌一曲,惊飞七十二鸳鸯。
(原注:疍女大者曰鱼姊,小曰蚬妹。)
羊城竹枝词【清】江仲瑜:
十三行外疍人居,聘得新娘貌似珠。
昨夜过门萧鼓闹,满头花翠赤双趺。
竹枝词反映了“疍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疍民”不得陆居,千百年来世世以艇为家,代代相传。
男女均健壮,“性耐寒,隆冬单衣跣足。”女不裹乳、不扎腰、不缠足、无冠履。
后逐渐汉化,融入汉族社会。“广东人大约在明代完全汉化……随着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带居民的汉化,其势力渐次扩大,在广州本土发展起来。”
1890年广州珠江水埠,牧户猪士水步(埠)。
随着外国船只的出现,当年的“太古仓”在广州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出入地。疍民也经常出没在这里。
“疍户”何时才容许上岸?
6
长期以来“疍民”是不容许上岸居住的,直至清雍正七年(1729)才正式解除“疍民”陆居禁令:
“恩恤广东疍户上谕称:闻粤东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种名为疍户,即瑶之类。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通省河路俱有疍船,生齿繁多,不可数计。粤民视疍民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疍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局蹐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深可悯恻。疍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摈弃之处;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查。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并令有司劝谕疍户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以副朕一视同仁之意。”
疍艇是一个家,而另外一个家就是在水边或者岸边上搭建起来的水棚。水棚的大部分是依靠几十根木柱支撑高出水面。
“疍妇”之妓艇
7
提起“疍民”,人们就会想到“妓艇”。
乾隆时曾任广州知府之著名史家赵翼写道:
“广州珠江疍船不下七八千。皆以脂粉为生计,猝难禁也。”
“脂粉为生者亦以船为家,故冒其名,实非真疍也。珠江甚阔,疍船所聚长七八里,列数十层;皆檀木以架船,虽大风浪不能动。中空水街,小船数百往来其间,客之上登船者皆由小艇渡。疍女率老妓买为己女,年十四即令待客,实罕有佳者。晨起面多黄色,傅粉后饮卯酒作微红。七八千船每日皆有客,小船之绕行小街者,卖果实香品,竟夜不绝。”
疍艇上的妇女,一手把舵、一手煮饭,背上背着襁褓中的幼儿,无论男女,同样穿着木屐。
赵翼说:“余守广州时,制府尝令余禁之。余谓:'此风由来已久,每船十余人恃以衣食,一旦绝其生计,令此七八万人何处得食,且缠头皆出富人,亦以多益寡之一道也。’事遂已。”
海珠岛与陆地中间,就是密密麻麻的疍艇疍家。
江上亦有绿篷船行走,为“疍家”之上等妓船之谓也。多聚于潮州湘子桥下,乾嘉年间盛极一时,专供过往官宦商贾娱乐租用,来往于潮、惠、穗之间。
图为1930年代疍民姑娘。
珠江花月之盛,至嘉庆末年(1820)达到顶峰。广州以河南漱珠桥畔为最。
“疍船”争傍漱珠桥,桥畔有酒楼,宽至可设60桌宴席,有人邀赴金花会,会主客不满70人,而所携歌妓至120余名。珠江花船最巨丽者,每夕宴会动百金,诸妓坌集,灯火辉煌。
昔人有歌云:
珠江有女舟为居,姣然出水新芙蕖。
十三十四不荡桨,十五十六不捕鱼,
十七翠云初挽髻,十八歌喉如串珠。
有时接客漱珠桥,秋波转处人魂消。
槟榔手裹扶萎叶,赠君怀袖如琼瑶。
有时留客素馨田,雪花盘髻银丝穿。
醉倚人肩香满席,摸鱼歌唱月中船。
车马江干日往来,争看倾城笑口开。
莫愁艳色平湖住,桃叶青春晚渡回。
眼中不羡珍珠斛,世上休夸玉镜台。
此诗反映出当时部分珠江“疍女”之真实写照。
广州疍家,“一船一家、一家一世”都在船上,因为船小蓬底,疍民只能蹲曲而事,长期下去导致疍民多为驼背、腿弯,这也是“曲蹄”一称呼的来自来历。
珠江之“疍妇’人称之“水鸡”,此等水鸡注意于夜市,所撑之艇曰沙艇,装璜美丽,洁净非常,每当夕阳西下,则灯火齐明,沿江一带如西濠口、长堤、沙基等处,济济溶溶触目皆是。
一般青年“疍妇”,盛服艳装,坐以待客,或歌唱其咸水之歌,或娇呼其唤渡之声,于是“叫艇呀”,“游河呀”,“乘凉呀”,“过夜呀”,一片柔脆声浪,乍如春莺出谷,令人陶醉。遇炎夏时尤多,其黑绸之衣长可及膝,短及于胫,赤足盘坐,而露其雪白娇嫩之肤,使人想人非非。
广州荔湾区沿江西路(西提)一带的疍艇,当时广州水上人家是严格禁止上岸的,不能上岸读书、工作、不能穿鞋,更不能与岸上人通婚。
珠江之妓艇,明清至民国均大行其道。
据1927年4月广州市政厅调查股的报告,广州市妓寨共131间,内有妓艇69只,妓女共1362名。此仅是已登记之公娼妓船,未登记之私娼艇未知有几许。
民国后期,“据广州市政府1948年3月统计,广州市有私娼七八千人,但实际数字约为一万多人,她们多数在长堤、大新路、大南路一带活动。至于船上活动的艇妓,主要在荔枝湾头、东堤、河南一带河面上呼客。”
从水上到水棚吗,应该是疍民生活的一个“质”的提升,水棚非常简陋,一家老少睡觉吃饭都在棚内的木板上完成,另外水棚也没有排污设施,大小便以及生活垃圾直接排下棚底。
当年珠江两岸开设有西郊泳场和海角红楼泳场,晚上灯光明亮,整个珠江热闹非凡,游人如鲫。往泳场多由荔枝湾涌内乘小艇、舢板或画舫,既游荔湾亦可在珠江泛舟或直往泳场。
水上居民为适应游客之需,多种小艇散布江面,除妓艇外,尚有推拿艇、唱片租赁艇、水果饼食艇、香烟汽水艇、酒菜艇、海鲜艇,以及各式粥品艇,分别经营艇仔粥、鱼生粥、及第粥等等,在江面上穿梭来往。
在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前夕,国民党政权在逃离广州时,用大量炸药炸毁海珠桥,伤及大桥附近100余只船艇,致使群众500余人伤亡。翌晨,在海珠桥现场看到多具被炸死的船民尸体,惨不忍睹。群众在海珠桥上写下标语,成了当时的民谣:“珠江水,日夜流,不忘血海仇,活捉蒋光头。”
图为30年代俯瞰海珠桥两岸的珠江江面,密密麻麻的都是疍家疍艇。
“疍民”到“水上居民”的变迁
8
新中国成立后广州市第一任市长叶剑英同志他在广州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郑重地说:“应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取消对水上人民的歧视,不准再称水上人民为疍家。
水上人江民应同陆上人民一样,政治上完全平等,上岸可以穿鞋,可以同别陆上人通婚,水上人民的子女也可以上陆地学校读书。”
这届人民代表会议,根据叶剑英同志的提议,正式通过取消“疍家”称号称的决议,一律改称为“水上居民”。
1953年对水上居民的生活改善的报道。
广州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一个特别的区——珠江区。
历史上广州人的生活是离不开水、离不开珠江的,珠江水面帆船林立,沿珠江河两岸码头林立。
建国后1950年的统计数据是珠江两岸共有265个码头,其中公有的69个,代管的38个,私人经营的158个。
其中从大沙头车站至黄沙车站为最多,而长堤一带便有230个。
为了生活,疍民男子到岸上从事苦力工作,就是称为“咕哩”。广州1928年的统计,广州的苦力有35694人,而这些苦力中大多是是水上的疍民。
河南岸码头少且规模不大,有些简易码头用两根木头四块板造的。河北岸从海珠桥西至沙面东桥,此处码头凡是好的,大都是私人的。
花尾渡停泊于靖海路口对开河面至西堤海关一带。南石头至白鹅潭以南,有些原英、美、日等国家设置的深水码头,如大阪、日清、太古、渣甸、德士古等。
把这些码头连接起来的就是大大小小的船只和船户。当时广州江面上有多少只船呢?
数量最多的是大厅艇,有4371只,其他的有轮船、电船、风帆、花尾渡(含渡船)、机帆、趸船、货船、柴船、小货船、横水渡、小贩艇、曲江艇、洋板、西南艇、沙艇、渔艇、菜艇等,一共是10205艘。
图为1974年珠江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由于许多代表讲广州话,听不懂普通话,所以珠江区区长周希友(左)做报告,办公室主任邓克(右)用广州话翻译。
解放后,广州河面上居住张6万水上居民,此图摄于1999年,是1949年珠江区成立初的部分管理老干部的合影。
1950年,十里珠江上的总船户是10697户,船民有56708人。
为管理这个特别的群体,在建国后广州设置的十六个市辖区——大东、太平、长寿、荔湾、珠江、永汉、越秀、惠福、河南、芳村、沙河、西村、新洲、石牌、沥滘、三元,其中就有一个叫做“珠江区”。
国民政府时期实行保甲长制度,约10户为一甲,100户左右为一保。
图为1926年时,扩建六二三马路时,附近就是疍民的居住点。
建国后,继续延续珠江区独立编制的惯例。沿珠江东起新洲河面,西至西村增步,南面从水兴街鸡鸭滘,至白鹅潭。
西南面芳村沙涌至山村、石围塘花地河(俗称大细海),是水上交通要道。
毗邻当时的大东、沥滘、永汉、惠福、太平、西村、芳村河南、荔湾九个区和沙面办事处以及南海、番禺两县。
1950年4月,基层建政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铺开,按河段建立区人民政府驻东堤、南堤、新堤、黄沙、花地口、如意坊、河南尾、永兴街、石二涌口等9个段办事处和二沙乡政府。
图为1954年1月,珠江区黄沙段第三选取的工作队在南站附近举行投票活动,他们把几艘大船连接起来作为投票站。
全区设9个办事处,其中陆地1个,水上8个。
除没有固定码头湾泊19877人外,各段办事处管辖人口是:
东堤段5147人;
南堤段4958人;
新堤段4653人;
黄沙段4821人;
永兴街段2828人;
如意坊段4036人;
花地口段4745人;
河南尾段1939人;
石涌口(陆上)3704人
1958年对黄沙段水上居民搬迁的报道。
1951年3月,珠江区开展取缔妓女卖淫和清查河南尾以推拿为名而进行色情活动的“骨妹”,先后收容妓女157人、“骨妹”800人和皮条客、鸨婆128人,对她们进行教育改造,安排他们从事正当职业。
珠江区成立后,1950年广州市政府珠江区庆祝海南岛解放时候举行的水上游行。
永兴街段办事处
9
这些办事处是如何设置的呢?我们不妨以一个办事处为案例来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
南河段(自洲头咀至东朗南石头,包括东西两侧的内涌)办事处设在南河段东侧鸡鸭滘涌口北面距岸约六、七十米的河面上,与陆地永兴街相连,故取名永兴街段办事处。
永兴街段办事处辖区内约有800多户,4000多人,大小船艇近1000艘;设4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设若干个居民小组。
20世纪30年代广州的水上人家。疍艇既是居住,也是运输工具,前仓中板可以活动,晚上放下来中板便是寝室;后仓略高,方便摇撸,并供奉神位。艇的前部是撒网、休息、捕鱼、待客、吃饭的场所,后部主要是鱼舱。
从洲头咀码头至鸡鸭滘涌口南面,分为北段、中段、南段。办事处木桥通道为中段,通道以北为北段,通道以南为南段。
北段为第居委会,有8个居民小组,6座木桥,湾泊着200多艘小艇,共100多户,1000多人;
中段和南段为第二居委会,有8个居民小组,3座木桥,湾泊着300多艘小艇,还有10多间木棚,共300多户,1000多人。
这一地段约有300多米长的河岸,海滩比较阔,湾泊船艇较多;
鸡鸭滘涌(包括漱珠涌、马涌桥涌的白鹤洲)为第三居委会,有12个居民小组,湾泊着300多艘小艇,共300多户,1500多人。这里涌面狭窄,只有10多米阔,没有架木桥;
疍民们为了防止孩子们跌落水中,13岁前的儿童经常将孩子用一条绳子拴在艇上,并在孩子身上拴一块方木,已被落水不沉。另外疍民们十分迷信,即使孩子落水,其他人也袖手一旁,唯恐触怒鬼神,自己成为替死鬼,即使下水救人,也要先将一个烧饭的炉子抛下水中作为替身,然后才下水救人。
东朗南石头、白鹤洞、大涌口码头为第四居委会,有5个居民小组,湾泊着120多艘小艇,共100多户,650多人。
永兴街段的水上居民,男人有的到大船当水手,有的在码头当搬运工人,女人大部分在码头以小艇载客过海和运输小量货物为生。
其余有些是在家做家务;有些划着小艇在河面作流动摊贩,卖柴卖杂货或卖云吞面、牛腩粉、艇仔粥之类的小食;有些划大轮船的交通艇(俗称长行艇),或以打鱼、捞蚬、浸虾、放排(即放运木材)、起重为业。
珠江区建制撤销后,永兴街段移交南区(现海珠区)管理,水上居民安置工作仍由永兴街段负责。
至1969年4月,全部安置完毕,永兴街段完成历史任务,也随之撤销。
西关河涌边上的疍家人,做着“横水渡”的生意。“横水渡”可以渡很多东西。直到1921年珠江上出现“花尾渡”,“横水渡”才慢慢被淘汰。
水上生活:流动供应艇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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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水上的人们是如何生活的呢?他们是从哪里购买日用品呢?
当时的珠江区政府在石涌口段搞试点,在1951年2月5日,将区合作科与消费合作社合并,成立区消费合作社联社。全区入股11435股,股金23366万元(旧币,即今23366元)。
根据珠江区水上居民流动分散,以艇为家的特点,在相对比较集中的东南堤、黄沙、如意坊、增步、花地口、永兴街、大基头金花庙、河南尾、石涌口等地段,靠江边先后成立了10个门市部,分布在区各行政(段)内。
图为1906年传教士家庭在珠江的疍家疍艇上。
如第一门市部在珠江区人民政府新堤段办事处辖内,第二门市部在大沙头段办事处辖内等,各门市部担负着供应当地水上居民的生活所需商品,柴、米、油、盐、酱、醋、茶、鱼、肉、咸杂、糖烟酒、百货文具、日用杂品等。
由于固定在陆上的门市部未能完全满足水上居民特殊的工作生活环境所需,那些在水上活动作业的和过往船只上的海员船民、渔民不便到岸上门市部购买急需的生活用品,因此,1953年初大部分门市部都设置了流动供应艇。
雇用的供应艇有瓦筒篷摇橹的“横水渡”和棹桨的“大厅”两种类型,同时雇请艇主掌舵和协助售货。
大宗的有超百斤的大米,小至几分钱,只要群众需要,惠顾多少。还开设腊味加工场,以优惠价格供应腊肠、腊肉。
20世纪30年代西堤全景。
为便于水上群众识别,流动供应艇都设有明显的标志。
整个白天在珠江河面上划游供应商品,消费者需购买物品时,只需高呼一声“买野呀”,供应艇就即时划靠在购买者的船边流动供应艇,年头到年尾,供应日日忙。
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这几大节日就更忙,增加了节日商品供应。
图为荔枝湾涌一带的疍家与疍艇。
端午节的粽叶、糯米、绿豆、咸蛋,中秋节的月饼,各个节日还要供应猪肉,这些商品,当时还未实行定量供应,时有脱销,供不应求现象。
为保证消费合作社社员的节日需要,采取了凭社员证预约订购办法,主要是把月饼、猪肉等供应给有固定船位的常客,过往船只则难以做到。
预订猪肉分为半斤、1斤,用水草捆着,月饼则每4个用包装纸卷成一筒,保证上门供应,颇为方便。那时消费水平不高,多数群众都是买1斤猪肉,1包月饼,就一家大小,欢度国庆或中秋了。
流动供应艇从无到有,由1只艇开始,发展到后来近10只艇,这是与珠江河面上的千百艘船只相比,它只占一个极少的比例。
云山依旧绿,鹅潭水长流;
沧桑五十载,珠江几换装。
珠江区消费合作社和它的流动供应艇,早已成为历史。然而,回首过去,流动供应艇深受水上居民欢迎。
当然水面上还又水上商贩小艇,有卖粥、粉、面、饭、饮食的,有卖菜、肉、粮、油、烟、酒、糖、饼的,还有夏天载客乘凉和珠江夜游的…林林总总。
大的如沙面绿瓦亭“水上酒楼”,小的如卖甘蔗的小艇,在江中穿梭叫卖,形成一片繁荣景象。
1949年8月8日,从空中俯瞰珠江。
东由科甲涌至黄埔尾,西由芳村到花滘,南达官洲到过海新造码头,北从塞霸口至江北,形成了一个广州地区珠江水上商业网。
这个规模大、范围广的水上商业网不但方便了水上船只、两岸人民的购物消费,还供应珠江夜游的游客、集体单位和酒楼茶肆需用的商品,以及对黄埔外轮的一些补给等。
这种便商利民的做法,既扩大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还继承发扬了有珠江特色的水上传统小食,如闻名中外的“艇仔粥”、“榄油拉肠”、“土华虾饺”、“白漖糕”、“韭黄蚬肉”等小食以及鲥、鲈、鲚、桂四大名贵海鲜的菜肴,直至今天,广州市的酒楼还沿用其名。
图为永安堂即原来的儿童图书馆前的疍家艇。
九所“水上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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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广州市政府决定开办珠江区水上小学。
广州刚解放不久,广州市人民政府就优先拨款3亿余元(旧币)给珠江区,作为开办水上人民小学的经费。
1950年6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在鳌州外街79号设立“水上第一小学”,当日正式上课有学生33人;9月,学生增加到106人;
图为1950年在弃泊于东堤码头的紫洞艇上办起了珠江区水上第二小学,入学儿童有300多人。
1953年,在沙面利用修复的英商码头,建起了珠江区第三水上小学。
同年,又在东堤边,以一只大木船为校舍,开设“水上第二小学”。
1952年2月,在沙面码头修建了“水上第三小学”;
3月,在沙面对面的芳村河岸设立第三小学分教处;
5月,将其扩大为“水上第四小学”。
1953年9月,为照顾南堤一带的水上居民学童上学,在天字码头附近开设“水上第五小学”;
同年,有关部门根据珠江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要求,接管了私立二沙小学,改造为“水上第六小学”。
1954年,开办了第七、第八小学。此后除增设了第九小学外,还有安远街小学及南石头街民办小学都专门招收水上儿童入学。
图为1950年,珠江区成立妇女工作小组。
为照顾水上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习俗,使有些要在日间参加劳动的渔家孩童也有学习机会,水上第一、第二、第四小学特增设夜间班。
在第四、第七、第九水上小学等5所小学,设有宿舍、饭堂、厨房、浴室等生活设施,供学生免费寄宿,并配备宿生管理员、卫生老师等一整套生活服务人员为水上学生服务,60年代寄宿生最多时达2000余人。
学生还享有五折学杂费的优惠,(即每学期收费1.5元)。
图为70年代为水上居民后代上学而建的滨江中第一小学。
水上小学遍布广州市南北、东西的珠江两岸,使世居水上浮家泛宅的鱼虾艇、住客艇和各类民船等不同行业的适龄儿童都得到了入学机会,学生人数由1950年水一小成立时的33人发展到4000余人(约占适龄儿童的98%以上)。
每天傍晚,在珠江两岸都可看到赤着双脚、面色黝黑,手挽书包,背负浮木(水上小孩的应急救生设备)的水上儿童,在老师的引导护送下,穿码头,过河滩,上渡船,把学生安全送回家里;
每逢假日寄宿学生必须离校,教师还得和航运调度部门联系,帮学生找到船舶所在地点;每逢台风来袭,老师还得顶着八、九级的强台风,艰难地带领学生寻找在背风处避风的船只在人民教师的辛勤哺育下;
与此同时,水上第四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等则结合大多数水上居民以打鱼捕虾或内河运输维生,漂泊不定,流动分散的特点,创办寄宿制,方便适龄儿童入学就读,使水上劳动人民安心生产。这样,学校的领导教师和生活管理员对寄宿学生的学习、吃饭、睡觉、医疗和节假日生活安排等负起全面的责任,一天24小时照顾学生的学习、生活与安全。
原来珠江水上第七小学于1959年改为后乐园街小学,现在成为广州市民间咸水歌文化传承基地。
另外,还附设开办了特殊中午教学班,全是吸收那些晚间在客艇、游艇等从事工作的女青年;
夜间教学班:吸收那些白天要协助父母携带弟妹或拾煤渣维生的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
学前教学班:对象是那些未达到入学年龄六岁以下的儿童;
成人夜校:对象是那些白天从事码头、轮渡的搬运和交通运输等工作的男女青年。
在水上小学毕业的学生,升学率都很高,有的还考上了广雅、市一中等重点中学。有的高中毕业后,还考上了全国知名的高等院校,结束了水上人民没有中学生和大学生的历史。
据统计20世纪50一70年代,上述水上居民子弟在学相对稳定,共有75班,3300余人。
1965-1973年,海珠区教育部门先后在滨江路及工业大道开办了滨江三小、滨江四小、滨江六小、工业大道小学,并扩建了滨江五小。
20世纪50年代所建立的水上小学虽然简陋,但它使许许多多世代都是文盲的水上居民,终于有了第一代读书人。
随着水上居民陆续上岸定居,水上学校也随之转为普通小学,后期所建水上居民住宅区内之中小学,跟着时代的步伐有所发展与进步,教学设备日趋完善。而今原水上居民子弟如同陆上居民子弟一样,有的正向着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阶梯向前迈进。
八旗二马路小学的前身就是一所水上小学。
“水上居民”慢慢上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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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世水为乡,年年艇作家,浮沉波浪里,生活海天涯”。这是旧广州流行的一首咸水歌谣。
他们确是如浮萍一样,东飘西荡,日日夜夜与潮汐一样浮沉,长年累月都受着风吹雨打的威胁,台风季节,每当波楼(海天四望铁塔)挂起风球(台风警报)的时候,更是提心吊胆,凶猛的风浪不知夺去了他们多少的生命财产.
1954年,周总理出席国际会议回来,途经广州,在百忙中视察了珠江河南河道和黄沙、白鹅潭、沙面等沿江带的小艇。第二天,周总理又来到天字码头附近河面,下到小艇去看望水上居民,当看到水上居民一家大小住在狭小的艇上,特别看到一些小孩背着一块浮水的木块时,就说,水上居民长期住在小艇上是不行的,食水不卫生,要逐步帮助他们迁到岸上定居。
随后,国家拨出专款1200万元和调拨一批钢材、水泥、木材等计划物资用于兴建水上居民住宅。
从1956年开始,广州市帮助水上居民上岸定居就业逐步开启。
1958年夏周总理再次在广州视察工作,省市领导陈郁、朱光在荔枝湾宴请总理,朱光市长汇报广州工作时,亦谈及在河南滨江东路专门盖了楼房,用来安置水上居民由艇迁陆居住及安排一部分人上岸工作。
图为1958年,广州市政府在荔湾涌边建成两栋三层的水上居民宿舍,这是当时广州市政府最早为水上居民建造陆上家园,70户水上居民迁新居。
在五十年代珠江区管辖期间,就有计划地在住客艇、住家艇、交通(游河)小艇、横水渡等较多的如意坊、黄沙、新堤、东南堤、河南尾等地段,先后开办了绝缘纸制作、毛线织网袋、草纸制品、翻新钢丝绳、手制煤渣砖等生产合作社,安排水上居民就业,并动员部分体力较强艇户到芳村东望(市场东)转业务农,号召青年分批往雷州半岛、海南岛等地垦植橡胶。
到“大跃进”开始,更有大批水上居民参加芳村第一炼铁厂、山村第二炼铁厂(后改名珠江妇女钢铁厂,并厂后改名市建材二厂)珠江炼焦厂、珠江玻璃制品厂等地方国营建制的企业工作,先后安置了千多名水上居民就业。
五十年代中期,为了配合二沙头省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和江边省委机关办公地方的修建,将大沙头、二沙头一带水棚、小艇搬迁,在东山、猎德中间之科甲涌建了渔民新村和农民新村,面积共约10,000平方米,建有长条型砖木结构平房20多座,同时为了整治荔湾涌,清拆涌边水棚,将停泊在涌内的洋舨(游河艇)螳堀艇搬迁,在荔湾湖旁兴建了2栋3层4梯合掌式混合结构楼房,安排这部分水上居民上岸居住。
他们是第一批住上楼房的艇户。同年转业到芳村东塱农民的艇户也住上了为他们新建的混合结构楼房,建房款是从市每年在预算中划款2万元给珠江区协助水上居民转业定居经费中投资的。
1958年,市房管局遵照市领导关于“协助市属范围内水上居船民上岸建房”的指示,划拨了部分建房款及物资,在芳村山溪村助先后建了5幢3层混合结构住宅,安排了100多户花地口及沿岸破船烂艇居民。这是珠江区管辖时期最后一批安排水上居民上岸定居。
1959年,珠江区撤销了,但安排水上居民上岸定居的工作并没有停下来。当时日理万机的周总理十分关心水上居民的生活,审批了省市的报告,经中央同意拨出专款1200万元兴建水上居民住宅。这时原珠江区建制已撤销。专门成立市委水上居民住宅修建领导小组,专责领导此项建房工作。
当时原材料极度紧张,工作人员拿着国家计委信函,上东北,跑华东,走西北,才调回部分急需材料,先后在市内各区10多个点开展筹建工作。抓紧完成原珠江区在山溪村工程。继续在芳村二沙地(现陆居路)芳村大道、明心里、牙灰涌一带兴建了20多幢3-4层住宅,配套了饭堂、幼儿园、商店等生活网点,将上、下芳村、长堤岸边、大冲口附近水棚、破艇约400多户,2000多人安排上岸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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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958年广州市房管局在的芳村山溪村建5栋住宅,安排了100多户花地周边沿岸破烂船艇的居民。1959年广州市珠江区撤销,但是安排水上居民上岸定居的工作没有停止。
在河南(今海珠区)基立下渡(今素社新村)分批征地60,000多平方米,建了30多幢4-5层住宅,安排了河南尾、石二涌口、冼涌洁净码头一带棚户、破艇的400多户2000多人上岸定居。同时在猎德路边建了3幢4层住宅,安排了粪船、垃圾船等环卫工作水上居民,约90多户,500多人定居。协助越秀区房建部门在中山六路,荔湾房建部门在中山七路,东山区房建部门在原广九铁路以东空地,因地制宜地建了10多幢住宅,先后安置了各区沿岸破艇居民300多户,400多人上岸定居。
1964年起随着国家经济好转,省市政府先后又拨款2000多万元于海珠区滨江东路、石涌口、纺织路地段,大规模兴建了个水上居民大型住宅群,约有房屋50多幢,沿珠江堤岸都是五、层高住宅,气势雄伟,这里陆续安置珠江各河段艇户达1000多人。搬迁入住那天,彩旗飘扬,水上居民兴高采烈,醒狮祝贺,不少外宾都来参观、摄影留念。
图为1975年,广州河南也即今海珠区沿江一带的水上居民住宅群。
到60年代,中山八路兴建了16栋楼宇,安置了当时如意坊水上居民624户、3113位水上居民,为此,这里就命名为“党恩新街”。
区政府规定“凡有工作单位的水上居民,其上陆居住屋,由工作单位负责解决,无工作单位的水上居民,由其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方式帮助解决,并订出工作计划”,逐步实现。广州市为加强对水上居民住宅建设的领导,
图为60年代,政府拨出3500万元,在滨江路一带修建58栋楼房,2600户水上居民上岸。
1960年2月,成立水上居民住宅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先后在滨江路、南园、素社、二沙头、石涌口、科甲冲山村、如意坊、荔湾涌、马涌、东朗、猎德、同福东、墩头基、大沙头和中山六、七路等15处,兴建水上居民新村或住宅。”
图为1961年又一批居民住在在中山七路落成,106户504人水上居民搬迁。
1961年,在同福东、马涌桥等地建成水上居民住宅楼3幢,安排32户、154人上岸定居。1964年起,国家先后投资3500万元,建立全市第一个大规模水上居民新村——滨江东水上居民住宅区,该区用地总面积4.08万平方米,居住用地面积3.48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翌年7月,建成58幢住宅楼房,其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同时建起许多附属设施,如商店、市场、学校(中学1所、小学4所)、幼儿园(2所)、卫生院等。安置水上居民2800多户1l万余人。在该新区建成之前后,区房管部门又与住宅公司、市航运总公司等单位配合,先后在南园、素社、石涌口、鸭墩等地,兴建起一批水上居民新村或住宅。
1958——1967年,荔湾区1135户、5000多名水上居民分批定居岸上。
至1971年底,全市共建成房屋面积33.95万平方米,安置水上居民11319户4.17万人。此后,该项工程继续进行。到1987年累计建成房屋面积30多万平方米,近5万水上居民有了岸上新居。
图为80年代兴建的芳村区水上居民小区——茶窖新村小区。
图为1996年珠江边一个本地人居住的渔村的渔民在河涌举行最后一次划龙舟。渔村背后是90年代广州城市地标——中信广场。
从1980-1985年来,广州市政府共拨出建房专款3570万元,由广州市艇运总公司负责筹建水上居民住房,1988年底建成房屋面积9.96万平方米,安置水上居民1680户、6720人。其后,市政府还先后两次划建房屋用地6.87万平方米给航运总公司继续兴建住宅,至1990年6月,原在册的水上居民无房者均已获得住房”,结束了飘泊水上的苦难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