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大楠镇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
大楠镇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县政府按法定程序依法组织实施。大楠镇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二、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范围: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涉及的大楠镇征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面积:以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际测量水平投影面积为准。
三、安置对象
因沐川县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户籍在被征地所属村(组),且按照“人地对应”原则、年满16周岁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安置方式
(一)土地货币补偿安置
按照《四川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修编报告(审定本)》中补偿标准执行。
(二)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安置
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安置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社保安置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按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9号)执行。
(三)移民生产安置
1.农业生产安置
2.自谋职业安置
移民自愿不要生产用地,在统一规划的移民安置点内建房(不含非搬迁户),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可选择自谋职业安置(家庭成员中符合养老保障条件的可以养老保障安置)。选择自谋职业安置的农村移民须具备下列的一种条件:
(1)家庭成员中有能够从事商业、服务业、运输业、建筑业等非农经营活动或有固定职业和技术专长以及有稳定收入的。
(2)家庭主要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所在工作单位应出具书面证明)。
3.自谋出路安置
农村搬迁移民自愿不要宅基地和生产用地,自行安排生产生活出路的(家庭成员中符合养老保障条件的可以选择养老保障安置)可选择自谋出路安置。选择自谋出路安置的移民户须具备下列的一种条件:
(1)家庭成员在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区域外有自有房产,且在搬迁安置前已从事商业、服务业、运输业、建筑业等非农经营活动,或有固定职业和技术专长以及有稳定收入的。
(2)家庭成员在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区域外有自有房产,且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4.投亲靠友安置
(1)投亲靠友从农安置
农村搬迁移民自愿选择依靠亲友解决生产生活资料,在规划的移民安置区域外进行农业生产安置的(家庭成员中符合养老保障条件的可以选择养老保障安置)可选择投亲靠友从农安置。
(2)投亲靠友抚(扶)养、赡养安置
农村搬迁移民自愿依靠亲友解决其长久生活、居住条件的(家庭成员中符合养老保障条件的可以选择养老保障安置),可选择投亲靠友抚(扶)养、赡养安置。
选择投亲靠友抚(扶)养、赡养安置的移民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其投靠的亲友确有供其长久生活、居住的条件。
②其投靠的亲友应出具自愿抚(扶)养、赡养该移民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应经公证机构公证。
③其投靠的亲友所在单位、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出具审查、确认意见。县外投亲靠友的,还需提供其亲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5.养老保障安置
到规划水平年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农村移民,不作其他安置,每月发给养老保障金的安置方式进行养老保障安置。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移民办《关于我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08〕722号)规定,农村移民自愿选择养老保障安置后,不再调配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养老金统筹。养老金标准为360元/人·月,从移民办理养老保障安置手续次月起,由沐川县水务局局按月发放,直至该移民去世。
五、补偿政策
(一)征收土地补偿
龙溪口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农村部分的耕园地和非耕园地“两补费”严格按照《四川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农村部分补偿补助单价调整报告(审定本)》办理。
(二)青苗补偿标准
对龙溪口枢纽工程建设区、淹没区永久占地范围占用耕地的,计列青苗补偿费2205元/亩。
(三)林木补偿标准
对征用或征收园地(林地)上的林木、房前屋后及田间地头零星树木,计列园地(林地)林木补偿费和零星树木补偿费。成片林木补偿标准按:(1)果园、其他园地的林木8000元/亩,茶园的林木5000元/亩,桑园的林木4800元/亩;(2)竹林6000元/亩、一般树种林木5000元/亩执行。零星林木果树补偿标准按附件1-2执行。
(四)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方式
1.拆迁补偿
征收或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类别、面积和附属物的确定以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补偿标准按《四川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农村部分补偿补助单价调整报告(审定本)》执行
2.安置方式
(2)选择自谋出路、投亲靠友安置的移民搬迁户,必须签订《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农村移民搬迁安置协议》并提供自行安置住房证明,经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认可后,提交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因征地搬迁提出任何住房安置要求。沐川县水务局按规定结算各项费用兑付搬迁安置人员。
(3)安置对象
按《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锁定的搬迁安置人口为准。
(4)搬迁安置过渡期综合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
①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过渡安置的,给予综合补助费每人每月370元。
②搬迁安置过渡期以签订拆迁协议并完成房屋拆迁之日起计算。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1.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征地人均承包地面积
统计表
1-2.房屋补偿单价表
1-3.零星林木果树补偿单价表
1-4.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表
1-5.房屋装修补偿单价表
附件1-1
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征地人均
承包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
村
组
人均土地面积(亩)
备注
1
大楠镇
友谊村
2.07
原村组
2
2.1
3
2.31
4
2.4
5
太平村
1.82
6
2.04
7
1.5
8
10
1.6
9
乐园村
1.84
茶林村
2.35
11
1.8
12
2.02
13
14
2.15
15
1.72
16
新开村
1.76
17
1.87
附件1-2
房屋补偿单价表
项目
补偿标准(元/㎡)
框架结构
1243
砖混结构
1180
砖木结构
803
土木结构
578
木结构
647
其他结构
263
附件1-3
零星林木果树补偿单价表
单位
单价
一类
果树
幼树
元/株
包括荔枝、石榴、桃子、杏子、枇杷、梨子、李子、樱桃、柚子、枣子、柿子、橙子
小树
50
中树
180
大树
200
二类
包括柑橘等其他果树
35
160
三类
3株以下
元/笼
包括香蕉、芭蕉
3-5株
20
6-9株
150
10株以上
170
葡萄树
30
40
核桃、桂圆
80
250
800
经济树
包括杜仲、花椒、茶树、其他经济树
100
120
桑树
90
一般
树木
包括棕树、梧桐树、桉树、柏树、楠树、杉树、香椿树、其他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