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行人及来港游客注意!香港今(14日)起展开为期两周的大型执法行动,针对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攀越或穿过路边栏杆,以及过马路时疏忽地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等,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今天是警方展开大型执法行动的首日。在香港大埔,执法行动开展仅一小时,已有10多名市民被票控,当中包括不少老人。
香港多区今早倾盆大雨,不少市民心急过马路。有市民未等绿灯亮起便急忙往马路对面冲,被一旁的警员截停。
“下雨每个人都很心急过马路,平时不下雨,我都不会乱过马路。”有被票控的老人解释。也有被票控的婆婆称,自己一时眼花,才没看清楚,强调平日很守规则。
话说回来,警方为何此时展开大规模执法?
根据警方数字显示,过去3年,香港平均每年录得约90宗致命交通意外,而今年1至7月已录得61宗致命交通意外,造成38名行人死亡,当中23人是65岁或以上的老人,约占65%。
警方表示,老人致命意外主要成因包括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没有使用过路设施、行人不专注分心使用手机及沿车道行走等。
警方指,相比司机、乘客及骑单车人士,行人在交通意外中最易受伤。为加强打击和提醒市民注意道路安全,进行大型执法行动,行动目标是透过有阻吓性和警惕性方式,改变市民一些错误和危险行为,最终希望可保障生命。
行动亦会打击驾驶者的违法行为,包括不专注驾驶、不小心驾驶和危险驾驶等,又希望驾驶者开车前查看盲点、时刻做到“专注、忍让、守法”。
翻查资料,早在2004年,香港已动用数百名警员,展开道路安全活动,对违反交通条例的市民及驾驶人士作即时检控。当时,违者最高已可被罚款2000港元。
根据香港《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及《道路交通条例》,以下情况均属违例:
1,在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的15米范围内,但却不使用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过马路
2,在距离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或该天桥或隧道的任何部分的15米范围内,但却不使用该天桥或隧道过马路
3,违反穿着制服的警务人员、穿着制服的交通督导员或学校交通安全队员的指示过马路
5,攀越或穿过任何路边围栏或中央分道带过马路
6,在红色灯号亮着时,在有关过路处横过或开始横过车路
7,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
若行人触犯上述7项违例情况,均可能被罚款2000港元。
对比内地,香港罚金更高,规则亦不算少,有些甚至连本地人都不清楚,抵港游客更容易在不清楚规则的情况下误堕法网。下面这些“惨痛”的教训要时刻谨记,切不可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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