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爱喝酒的张明(化名)发现出租车越来越“难打”了。他从工体北门出来,喝多了,连续拦了三辆出租车,都被拒载,无奈之下,只得打黑车回家,不过他并没有如愿到家,而是被拉到了离家三公里处的偏僻地方,为此多掏了50元车费。
出租车司机确实不愿拉醉酒客,一位出租车司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了行内共识,醉酒客万一吐在车里,车内卫生太难搞。此外,如果没有清醒的人陪同,醉酒客很容易同司机发生冲突,甚至拒付车费。既然难伺候,不如不伺候。
自五月份酒驾入刑以来,张明赴酒宴便再也不驾车了。不过他也不敢找代驾,听一位交警朋友说,有的代驾司机趁雇主喝醉,将财物和车一并顺走。
7月1日,酒驾入刑已满两月。酒后不敢开车,喝高了出租车司机拒载,找代驾又不安全,在酒驾入刑的时代里,“酒坛子”们何去何从?
现场
后海:酒吧劝酒“杯莫停”
“先生,去酒吧吗?免门票。”晚上9时后,沿着后海前街向银锭桥方向步行,沿途走个两三米,就会有些人尾随在行人的身后。
李先生是后海酒吧的常客,据他介绍,酒吧里主要靠卖酒挣钱,只要进入酒吧,酒童们就会前来推销酒,其中昂贵的洋酒是他们推销的重点。
可别以为能轻易抵挡住诱惑,李先生不久前与朋友们在后海的一家酒吧聚会,大家都喝了点酒,有些醉意。店老板专程坐到他们中间来助兴,并一个劲儿地说:“既然出来玩,就得痛快点,看得起兄弟,就再开一瓶,我陪你喝。”大家越喝越醉,酒越开越多,结账的时候,李先生和朋友们收获了一张五位数的账单。
“喝醉了老板不管,只要你不闹事,老板是不会赶你走的。”李先生直言,在酒吧一旦酒精上脑,喝多是必然的。
簋街:少年饮酒无人拦
高考结束当天,晚上10时许,笔者来到簋街走访。在路北的一家以“火锅、烤鱼、麻辣小龙虾”为主营的餐馆门前,几个高中生围在一起,有的还背着书包,穿着校服。
“这小子刚刚喝急了,没吃东西就连灌三杯,还不带停的。”只听一位男生说道。旁边的一位女生显得很关切,“交道口那有个药店,去买点药吧”。
这时,一位男生从餐馆里端出来两杯热水,递给人群中一位坐在台阶上的男生,只见那位男生用纸巾捂着嘴巴,地上明显有吐过的污迹。几个啤酒瓶歪歪扭扭地躺在旁边。
这群学生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有几人报考了外地的学校,怕是今后见面机会不多,所以高考一考完试就出来聚会。喝醉的这位同学年纪最小,是1994年出生的,还未满18岁。
餐馆里没有任何关于“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告示,店里服务员的回答则更为实际,“我们是做生意的,怎么知道是不是未成年人啊?”
沿着簋街向西,行至南锣鼓巷、鼓楼东大街等食肆密集区域,笔者走访了17家餐馆后发现,当日学生聚会饮酒的现象十分普遍。但却没有一家餐馆贴出了“适量饮酒”的劝告语和“未成年人禁饮”的告示。
商店:酒标不见劝酒语
“您要什么酒,我们这里各个档次的酒都有,要得多能打个七折”。富力城星光大道一线的烟酒茶店门面众多,笔者随便走进一家,就会遇到这样的询问。
在一家烟酒店中,笔者查看了酒鬼酒、茅台等七八个品牌的外包装,没有一个品牌在外包装上贴出“青少年、孕妇不能饮酒”、“饮酒过量有害”这样的提示。当被问及“未成年是否可以在此买酒”时,店老板很不屑地开了一句玩笑:“只要不是儿童,拿着钱来的都是主儿。”
建议
售酒者要适可而止
民法专家陈刚律师认为,与吸烟不同的是,在公共场合酗酒,主要影响的是饮酒人个人的身心健康,只能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行为。不过,一旦因酗酒而致使公物遭到破坏,他人正常的生活状态受到妨害,酗酒人的行为则属于民法与刑法调整的范围。
有市民提出,喝酒进入状态的时候,即使特别有控制力的人,恐怕也很难自持,如果售酒者只为追求经济利益,不停劝说喝酒者开酒,无异于雪上加霜。在西方的一些国家里,酒吧老板如果觉得顾客饮酒已经过量,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危害饮酒人健康时,便不会再向该顾客售酒。
禁售年龄不妨提高
2006年1月开始实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违反这一条例,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此也有类似明确规定。
他认为,要落实这一法律条文,首先是要坚决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市民一旦发现有商家向青少年售酒,应马上向工商部门举报,以促使酒类经营者谨慎对待售酒者。其次是增加相应条款,要求进入酒吧、酒廊、烟酒专卖店等购买、饮用酒的人群出示相应的身份证件。
市民沈女士表示,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购酒年龄过低。事实上,在学生步入社会之前,都有限制饮酒的必要。在美国,总统的女儿21岁之前饮酒,也要收到当地警方的训斥。她建议提高喝酒、买酒的年龄门槛,让孩子晚点接触到酒。
劝酒标志不可少
在烟草产品的外包装上,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吸烟危害健康”的劝说词。2005年颁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有一则非强制性条款,推荐采用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与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但自觉执行的企业尚未见到。
陈刚提议,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行政指导意见,强制性地要求酒生产厂商在显著位置标示劝说语。有市民认为,除了产品外包装之外,在售酒场所,如餐厅、酒吧、烟酒店等等,也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劝酒标语,以彰显文明饮酒之风,同时也是给饮酒者一些慎饮的心理暗示。
民俗专家
莫将“醉文化”当“酒文化”
注重酒德,文明饮酒。酒德是我国酒文化所提倡的饮酒之德,古人在《酒政》中提出饮酒要禁忌“华诞、连宵、苦劝、争执、避酒、恶谑、喷秽、佯醉”,从周代就大力倡导“酒礼”与“酒德”,并设有酒官,强制限酒。
“中国的饮酒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根据考古发现,许多盛装酒的器具是用于祭祀的,从文化含义的角度来讲,酒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也象征了特定场合的神圣性。”中国人民大学民俗学专家陆益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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