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某局(以下简称Z单位)202X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Z单位的两张出差借款单存在异常,随着审计调查的层层深入,顺藤摸瓜追溯资金来龙去脉,成功牵出了背后潜藏的“猫腻”。
一、数据分析,疑点初现
Z单位自2019年以来仅配置1名出纳,无会计,期间账务一直未进行会计核算,原始票据由出纳刘某某自行保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小安发现,Z单位202X年3月有两张出差借款单没有财务分管领导的签批,借款金额分别是两万元,借款人分别是陈某和邓某。截至审计日,已历时一年,但未见出差报账票据,也未见还款记录。为了弄清原因,小安找来出纳刘某某。
“这事我也不是很清楚,可能是他们直接到局里报销了吧。”刘某某解释说。
“如果到局里报销了,他们也应该找你还款冲账吧,那怎么没看到还款呢?”
“借款已经还了的呀。”
“还了?什么时候还的?”
“好像是今年2月份左右。”
……
根据刘某某所述,审计人员很快从银行对账单中找到了两笔现金还款记录,金额分别是2万元,但还款经办人备注的却是张某和刘某某本人,刘某某对此作出的解释是邓某出差回来后不久就被省厅抽调了,是委托张某办理的还款,另外一笔两万元的还款是陈某安排自己代为办理的。
“去年3月的借款,怎么到了今年2月才还呢?”组长老杨疑惑道,“差旅费到底是在哪报销的?什么时候报销的?”带着疑问,审计人员查阅了Z单位的财务明细账,并通过Z单位会计杨某某(负责Z单位的局机关账务核算)进一步核实,都未发现陈某和邓某在Z单位的差旅费报销记录。
出差没有报账,那还款的钱又是哪里来的呢?
二、疑点追踪,首战遇阻
为了弄清真相,主审小罗联系了借款经办人陈某和邓某,通过二人得知,202X年三月,陈某去省城出差总共花了一万四千多元(提供了费用清单),剩下的五千多元已通过现金方式交还给出纳刘某某了。邓某陪同区、局领导到省城对接工作花了一万三千多元,剩下的六千多元之后被用于接待上级机关检查工作开支了,但邓某未能提供两万元支出的佐证依据。陈、邓二人表示,由于借款大部分被用于购买土特产和超标接待等支出,不能正常报销,至于财务最终是怎么处理的,二人并不知情。
审计人员随即联系了邓某提到的局领导黄某某,黄某某证实借款的用途跟邓某所说的一致,但对每项支出的具体金额并不清楚。
“刘会计,陈某说他去年3月到省城出差借的两万元,回来后还剩五千多元,已交给了你,有没有这回事?”小罗单刀直入。
刘某某愣了一下,轻轻地说:“嗯,有这事。”
“这钱现在在哪里?”小罗追问道。
“钱拿去还陈某的那笔出差借款了,就是今年2月份陈某安排我存入单位账户的2万元,其中有五千多就是陈某给的钱……”刘某某贴近小罗耳边悄悄地说道。
“那另外的一万三千多你是从哪来的呢?”小罗继续追问道。
“嗯——这——这事我得先请示一下领导……”刘某某支支吾吾道。
三、斗智斗勇,初见成效
如何打破僵局让刘某某实话实说成了横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道坎。就在这时,一旁的老杨打破了沉默:“请示你们领导可以,但我得提醒你一下,如果这之中一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你的‘请示’就会难脱串供嫌疑,串供可是违法犯罪行为……”见刘某某还在犹豫不决,老杨继续开导说:“其实你没必要顾虑这么多,大家都是区里面的,有什么问题可以大胆地说出来,很多问题在区级层面内都是可以处理的,如果你把问题压着,一旦将来被上级机关查到,处理起来可就麻烦大了。像你们这么重要的部门,只要上面来人,基本上都是逢检必查……”
至此,Z单位涉嫌向下属企业违规转嫁费用的问题线索呈现在了审计人员的面前。
四、乘胜追击,二次受阻
Z单位每年都会“处理”一些费用,其在G公司“报销”的费用除了这8.1万元外是否还有别的呢?另外,审计人员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到,G公司近几年来效益不好,正常发放员工工资都存在困难,在这种情况下,G公司怎么会有额外的钱来给Z单位报销费用呢?为了找到答案,审计组经过集体讨论后,决定从Z单位与G公司近两年的资金往来入手,审查其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审计人员提取了Z单位与G公司近两年的资金往来账目,对比分析发现Z单位对G公司的三笔收付款项存在异常,出纳刘某某对其中的两笔款项含糊其辞、未能给出合理解释。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审计人员决定从外围入手,在依法提取了G公司在某行的交易流水并梳理流水后发现,G公司20XX年12月先后收到省外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转入两笔资金,金额分别为500万元和50万元,资金用途备注为“代某某局支付”。经与Z单位支付给S公司的工程款项对比分析后发现,当月六七天之前,Z单位刚支付给S公司两笔工程款,金额分别为1500万元和100万元,款项直接由区财政局支付至S公司。
Z单位的内控管理如此混乱,让审计人员大跌眼镜,也让审计人员犯难了,接下来该怎么破局,大家陷入了沉思……
五、内查外调,扩大战果
面对突来的困局,审计组全体成员没有气馁,大伙静下心来对前期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细致梳理。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审计人员对G公司的交易流水进行细致梳理后发现,G公司20XX年12月11日收到某房开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转入一笔30万元的款项,交易用途同样备注为“代某某局支付”。经与同期Z单位支付给W公司的工程款进行对比发现,同年12月10日,Z单位刚支付给W单位一笔600万元的某项目工程款。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了审计人员的心头,更让大家喜出望外的是W公司恰好是市内企业,方便进行延伸调查了。
审计人员稍作准备后立即展开了对W公司的外调工作。虽然外调过程中出现了些小插曲,但最终还是超预期完成了任务。调查得知,Z单位20XX年12月10日支付给W公司600万元,其中500万元是支付给W公司的项目工程款,另外100万元则是Z单位委托W公司代付的款项,并附有Z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代付清册,从代付清册上可以清晰看到支付G公司30万元的明细栏。
代付资金的真实用途是什么?带着疑问,审计人员决定先集中力量追查W公司代付给G公司的30万元资金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