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格:根据甲方提供的店家地点,乙方实际测量经甲方及店主确认为准。
2、材质:要求用2.5*2.5,厚1的方管,成品不锈钢包边1.5~2*5~73、画面: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安装地点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制作安装费约定:制作框架、安装到位、装好画面、包好边费用按元/平方米,如只换画面和包边则按元/平方米计算。带厚度的按展开面积计算。
2、按批结算,每制作完成十个门头,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费用。
第四条工程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家名单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一批十个门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1、向乙方提供门头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乙方: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成一批门头后即向甲方提交验收单,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
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牢固性保证三年,三年内,若因牢固性未达标准造成门头脱落伤人或物,由乙方负全责。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厂方):
乙方(制作方):
丙方(门市部):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达成如下书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制作安装总费用为元,安装完毕后3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参份,参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内容
第三条、质量要求
第四条、制作期限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乙方应凭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甲方: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铝塑板门头;
2、工程地点:
二、项目内容:
1、门头采用铝塑板、角铁、方管、彩钢等为主的材料,主体尺寸为m,厚度为m(本合同所用的铝塑板、角铁、方管、彩钢和所有的辅助材料都甲方自备);
3、工程清工总金额为元整(¥);
4、承包方式和构造:包清工;
5、项目款支付方式:开工前先预付项目款元整(¥)
6、项目工期为:10日;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准备完所有的材料和电源;
2、材料工具施工期间由甲方看管;
3、施工时如城管或他方阻止由甲方协调办理;
4、项目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后付清所有项目款。
(二)、乙方责任:
2、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下雨、刮风、停电)工期顺延。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