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系统“自我揭短、自曝家丑”
按语:
州委巡察发现德宏州中院及芒市、瑞丽市人民法院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德宏州两级法院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
德宏州两级法院党组织直面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坚决的态度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现将州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9月5日
(一)违规报销加班餐费
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报销加班餐费6笔2838元,由薛文定审批、寸守孝审核。
(二)违规报销差旅费
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多报销3名驻村工作队员满勤交通补助费3810元;2022年2月28日至3月5日,组织中院立案民事团队员额法官8人到昆明、楚雄、大理等地法院学习交流,多报出差伙食补助800元,由夏少华审批、余春梅审核;2019年3月18日至29日,组织全州法院执行法警到云南省交通休养院培训,多报出差伙食补助550元,由薛文定审批、寸守孝审核。芒市人民法院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10次虚报出差伙食补助,报销金额980元,由何晓东、王海军、刘湘萍、段学忠、张静玲审批,熊会云审核。瑞丽市人民法院2021年9月多报销1名干部抽调到芒市工作期间(2021年3月22日至9月3日)市内交通费12960元,由散座审批、孙媛媛审核;在单位已为干部职工统一购买意外保险的情况下,2021年3月重复报销2名干部职工航空意外保险费180元,由散座审批、孙媛媛审核。
二、宣传系统“自我揭短、自曝家丑”
州委巡察发现全州宣传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问题在系统内带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训深刻,反映出本系统执行规章制度不严、作风建设抓而不紧、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州宣传系统深入反思、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对系统内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现将州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并向社会承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一抓到底,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一)接待餐数超规定、陪餐人员超标,违规提供酒水
(二)违规报销加班餐费、同城接待
芒市委宣传部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报销加班餐27笔合计12795.3元,分别由邢美高、杨清、任柳青审批,冉瑞英、许菲审核。盈江县委宣传部2020年6月至11月同城接待4批次76人,报销餐费2832元,分别由思永莉、廖保仁审批,尹召聪、梁文娟审核;2020年7月报销加班餐1次740元,由思永莉审批、尹召聪审核。
三、其他被巡察单位情况通报
(一)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陪餐人数超标、转嫁接待费用和报销加班餐费等问题
州水利局2018年4月无公函接待1次,报销餐费450元,由王家毕审批、余苓审核;2018年至2022年一函多餐接待超过规定24餐,并报销餐费17296.5元,由王家毕、胡成斌审批,余苓审核;2019年5月公务接待2人,陪餐6人、陪餐人数超规定3人,由胡成斌审批、余苓审核。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2018年4月至5月到挂靠单位报销公务接待餐费3次,转移接待费用1150元,由徐宏审批、丁琪审核。州委老干部局2019年12月30日报销会议筹备加班餐费130元、2020年1月17日报销会议筹备加班餐费770元、2020年5月11日报销种树工作餐费752元,由杨加芳审批、双巧审核。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6月公务接待6人,陪餐8人、陪餐人数超规定5人,由李平审批、李燕审核;2018年报销加班餐26次、报销金额4140元,分别由李平、杨怡、杨试纲审批,李燕、杨明芬、杨学芳审核。州防震减灾局2018年5月无公函接待1餐并报销餐费190元,由雷二补旺审批,瞿发香、刘丽萍审核;2019年9月公务接待同一批人员2餐,超规定接待1餐并报销餐费700元,由雷二补旺审批,瞿发香、刘丽萍审核。
(二)违规多报销差旅费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干部2018年5月参加州内工作检查时在已安排就餐情况下,多报伙食补助费500元,由杨怡审批、李燕审核;1名干部2019年11月在昆明参加培训多报销市内交通费80元,由李平审批、李燕财务;1名干部2021年7月在昆明参加培训时在培训方已安排就餐情况下,多报生活补助50元,由李平审批、杨学芳审核。
德宏州纪委监委
点评: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从近年来查处案件情况看,违规吃喝问题在各类“四风”问题中反弹风险较高,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上述通报的问题,反映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新形势新要求学习不深入、跟进不及时、执行不到位,没有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存在原来就是、本来就有的思维定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法红线,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经常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系统施治、纠树并举,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自检自查、问题起底,切实纠正内控制度不健全、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扎紧制度笼子,有效堵塞漏洞,治建并举、抓源治本,真正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在监管上夯实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一把手”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风气,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享乐奢靡歪风、特权思想现象和顶风违纪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露头就查,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对“一把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对苗头倾向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推动“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引领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将党的作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