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至11月,海淀院共计审查起诉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件81件85人。在上述案件中,不法分子在私自生产的所谓的“保健食品”中添加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西地那非”西药成分(该成分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药成分),并在外包装上印制“国食健字”的字样,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药品生产管理秩序,更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案件主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增量不断扩大
对比过去两年的数据,2013年我院共办理该类案件22件24人,2014年共办理该类案件42件45人。2014年同2013年相比,案件数增加20件,涉案人数增加21人;2015年1至11月同2014年全年相比,案件数增加39件,涉案人数增加40人。总体来看,案件数和涉案人数不断增加,增量明显扩大。
(二)销售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
2015年,我院审查起诉的81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件共有涉案人员85人,其中北京籍6人、河北籍18人、河南籍21人、安徽籍8人、山东籍8人。此类人员来京后,缺少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通过亲友、老乡的帮助,在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租赁小店面,从事成人用品销售工作。
(三)涉案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且多为初犯
我院办理的85名涉案人员中,文盲5人,小学文化程度18人、初中文化程度40人、中专文化程度6人、高中文化程度11人、大学文化程度仅5人。超过70%的涉案人员仅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此外,该类案件涉案人员基本为初犯,今年审查起诉的85名涉案人员中,仅有7人曾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罚处罚,其余均为初犯。大多数涉案人员都能认识到销售此类保健食品的行为的一般违法性,但囿于法律知识匮乏,并未意识到该销售行为将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
(四)经营场所多处于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
(五)销售方式隐蔽,进货渠道多样
上述案件中,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并不将保健食品摆在店铺货架上,而是藏匿起来躲避侦查,有顾客要时才从里屋、隐蔽的抽屉或旁边他人的店铺取出。犯罪嫌疑人主要有四种进货途渠道:一是犯罪嫌疑人自行前往市场购买。例如在张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犯罪嫌疑人主要前往前门大栅栏市场、西坝河早市等地进货。二是在盘店过程中,上家将其所销售的有毒、有害保健食品一并作价销售给嫌疑人,嫌疑人接手店面后继续销售。例如在刘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犯罪嫌疑人花费数百元从其店面的上一位承包人手中接手货物,只记得上家为一名高姓男子,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身份信息。三是嫌疑人通过网店购买货物。例如在杜某、姜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杜某通过淘宝网联系卖家,卖家为了逃避侦查,与其私下约定,双方通过送货上门,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交易。四是游商上门推销。游商上门推销是目前该类犯罪案件最主要的进货途径,游商推销过程中既不暴露身份信息,也不留联系方式,销售者被控制后无法向公安机关提供抓获游商的有效信息,为打击上游犯罪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二、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件高发的原因
(一)巨大的市场需求是滋生犯罪的社会土壤
市场的巨大需求是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置法律和他人身体健康于不顾从事犯罪活动的基础。男性ED(勃起功能障碍)正逐渐成为一种广泛性男科疾病,目前全球约有10%的男性为ED患者。受研发技术、专利保护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治疗ED的西药领域长期以来一直被美国辉瑞公司的万艾可(俗称“伟哥”)所垄断。由于未能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而“万艾可”售价高,很多患者因其昂贵的价格无法通过正常途径使用药物,价格低廉,宣传效果神奇的保健食品就成了他们的选择。
(二)消费者受自身性羞耻心的影响不愿前往正规医院就诊为犯罪活动的发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依照国家规定,治疗男性ED疾病的万艾可属于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并且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不少患者羞于承认自身存在的性功能障碍,不愿选择去正规医院寻医问药。数据显示,我国大陆地区的ED患者就诊率只有17%,而我国台湾地区则是30%、日本是43%。患者不通过正规渠道治疗疾病,往往选择前往偏僻、陌生的成人保健店购买所谓“性保健品”满足自身需求,加之对服用假保健食品的危害后果缺乏认识,不但无法治愈疾病,甚至还会引发了其他毒副后果,严重损害了身体健康。
(三)经营者对高额利润的追求是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直接诱因
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购买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再以数倍于进价的价格销售,谋取暴利。例如在翟某某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件中,嫌疑人以8元至9元每粒的价格购买“蚁力神”,以20元至30元每粒的价格售出,赚取高额差价。正是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和他人身体健康于不顾,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四)打击源头犯罪困难是此类案件屡禁不止的客观原因
在此类案件中,犯嫌疑人所惯用的自行前往市场购买、游商上门送货等进货渠道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安机关追查供货商的难度,尤其是游商上门推销的方式,因其匿名性、隐蔽性等特点,正日益成为该产业链不法分子选择最多的交易渠道,使得追查上游犯罪变得尤为困难。同时,消费者羞于承认自身存在的性功能问题,即便出现不良生理反应,也一般采取忍耐的态度,极少有人选择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办此类案件只能选择隐匿身份侦查的方式,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完成后,抓获涉案人员。但此种侦查方式无疑增加了侦查办案的成本和侦控难度。由于难以寻找购买者,不法分子已经销售的保健食品无法追回,故公安司法机关只能以现场起获的保健食品数量追究其刑事责任,影响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效果。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多部门沟通合作,丰富排查手段,强化打击力度
(二)积极引导广大患者通过正规渠道解决自身疾患问题
积极引导广大性功能障碍患者树立正确的治疗观念是遏制地下保健品市场泛滥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患者理性看待自身存在的疾病问题,破除传统思想制约,积极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发放手册,开辟专栏、张贴横幅、群发短信等方式揭示服用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对人体的危害。
(三)继续开展法律宣传及防范工作
从我院办理案件的情况来看,该类案件涉案人员对此类犯罪行为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认识不足,部分销售人员只认识到行为的一般违法性,对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认识不清。因此,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制作案例展板等方式充分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工作,帮助群众正确认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严重危害。(拟稿:白云山、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