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百姓经商,在唐代是可取的,但要经过重重的审核,并且只能在规定的地址内开店,并非是自己想选择哪里就哪里。长安城的经商区域仅有“东西两市”,这里商业类型繁多,但每一个商户,都经过了唐政府的层层筛选和严格管理,在此开酒楼,这些过程也无法避免。
1、按预算选择东西市:向诸京署申请开店
唐长安城的东、西两市,是唐朝坊市制度下,整个京城仅可以进行经商的地方,但东西市的“经商规模”和“经商成本”却不是一样的,因为西市是唐代丝绸之路的起点,西市地处“长安县”,而东市地处“万年县”,所以“西市”实际上才是长安城的“商业中心”。这里聚集了中外最富有的商人,也有着东市难以比较的奢华。所以,在长安开酒楼,也要在这两市中选择一处来开展,若是成本充裕,可以在西市开“大酒楼”或者中型酒楼,这种酒楼往往都是数层以上,装潢的饰品琳琅满目。若是“小本经营”,那就去东市开一间“酒肆”,专门以“普通百姓”的消费者为主。
西市开店:成本高但消费也高,客户高端多元化。
东市开店:成本低消费也属中下,客户以平民百姓为主,类型单调。
不过在选址之后,并不代表可以直接“购买”场地直接开酒楼或者酒肆,唐代有严格的“市场管理”,在东西市开店,一定要先报备给“诸京署”,诸京署是管理京城商业市场的最高机构,最高长官为“市令”。当然啦,长安商人开店,也不可能每个申请人都接触到“市令”,所以在开店之前,要先找到餐饮行业的“行头”或“肆长”,他们是等于“商会负责人”一般的“基层市场秩序管理者”,既由商户共同推荐,也经过官府批准,属于“半编制”的地位性质。向他们报备需求后,申请流程就会上报给“诸京署”,诸京署会审核申请者的身份,一旦通过,开店之人要签好“开店合同”,按规定缴纳管理费以及“陌钱”,并且要登记经营身份,这才符合唐代“市籍制”的标准,被打上“商人”的身份烙印。
2、购置必要开店用具,装修酒楼
若是在唐朝早期,想要在长安开店必然是要“平地建楼”,而且早期的木材紧张,大量被用去建设长安城,所以木材成本也极高。不过若是在唐代中期来开店,一般都有现成的“楼店”,或是朝廷为了出租所修建,也可能是长安贵族的房产,因为坊市逐渐牢固化的长安对“大兴土木”也是十分排斥的,这时只要出一笔钱租下或者买下房子便可。
但终究是租最划算,毕竟经营有风险。连店都盘下来了,那么必须尽快做开张准备,购置必要的“开店”用品,如到“木行”购买木材,再到“东市”的“牙行”委托制作桌椅,因为牙行是长安城的“万事通”,他们会迅速找到“工人”木匠造好需要的用具,更甚者,只要服务费给得够,连木材的采购,桌椅木具的制作,再到送货上门都是一条龙服务。当桌椅这些必要的开店用品准备好后,接着便是采购“锅碗瓢盆”,酒楼必然不仅仅是“卖酒喝酒”之地,也同样地还要提供“餐食”制作各类菜品,购买的话,以“青白陶瓷”和“金银玉”为最高品质,若是在西市开店,这是最基本的“餐具”规模,但是在东市的话,那普通的“木碗”就可以了,除了碗之外,“酒壶”、“调味罐”都必不可少。
最后把眼光放到自家酒楼的装修上,装修也同样是按不同“地方”的档次来安排,若是在西市,名字名画则必不可少,通过长安的书画中介“书侩”大量购买,若是能买到名家顾恺之、王羲之等人的真迹,那么酒楼自然而然就成为了“名店”。即便不是前代文物级的字画,唐初薛稷、虞世南等人的作品亦有大量的仰慕者会慕名而来。但若是在东市,考虑到消费者群体的整体消费水平,购置一些价格低廉,画质普通的“山水画”和“民间画”即可,唐代的“画坊”亦是不少,东市中可以找到,也可以去寻找一些“民间艺人”,接济他的生活,然后够来一些普通字画即可。而在唐长安,最重要的装修便是“字画”,其他类者都不太重要。
3、向官府“申请”买酒
唐代百姓是没有酿酒的权利的,即便是酒店,如果不是官营“酒楼”,那么买酒都要通过官府才行,此处可称之为“官窖”。向官府申请卖酒分为“四种”类型
一、榷酤:与官府合作售卖,对账分成(大酒楼、高资质才可以获得资格)
二、官酤:官府把酒放在自家的柜台上面售卖,没有利润分成(目的在于用酒刺激其他类型的消费,既不出成本,也不赚酒钱)
三、榷曲:向官府购买酒曲,自行酿酒,这个受到官府严格管控,酿酒的量多少支出都有核查,并且要在卖出的酒中再次给税给官府。
只有通过了买酒申请,才能正式开张,按经营模式来说,第一种“榷酤”自然是最划算的,但是需求的资质很高,几乎没有多少酒家能做到,而第三种“榷曲”又是最常见的,毕竟能赚一份酒钱也是好事。而选择第二种“官酤”,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自家的店已经不算是“酒楼”,因为只是通过“官酒”来打开其他消费,只能算是“饭店”,但对消费者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1、西市利润极高,东市利润中等
前面说到西市的成本高,原因在于面对的“消费者”群体十分高端,一般唐朝的士大夫、文人雅客,贵族人家、外邦僧侣、外国蕃商都会来西市进行消遣,所以西市的地价高,相应的酒楼的档次也应该随之提高。西市还会聘请专门的“酒姬”来引导顾客消费,例如李白的《少年行》就曾描述道:“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所谓“胡姬”,便是胡人酒姬,这种营销就连仙气飘飘的李白都不能免俗。
因为营销方式的新奇,又加上消费者群体的高端,西市酒楼回本十分之快,利润也极高,难怪唐朝政府都要“入股”其中成为股东之一。但长安城的大酒楼终究是不多的,更多的还是一般的“酒肆”,还有次一级的旗亭,这些酒馆面对的消费者则是中等消费层次,甚至是中下消费层次的平民百姓,又因为卖酒的利润还要被政府分去许多,因此总体利润只能算作中等或者中下,远远比不上西市酒楼。
2、风险:唐朝经常“缺粮断酒”
3、晚唐的酒楼生意最烫手
再后来,朱温带着唐天子到洛阳,长安失去了崇高的地位,在晚唐逐渐没落,当年数钱数到手抽筋的酒楼生意转手都难了。所以,成也盛唐,败也盛唐,酒楼行业只是唐代生活里的一个缩影,真正停止营业了的,是一去不复返的光辉大唐。
从唐朝的商业制度来说,其具体的独到之处不仅在于“坊市”,坊市在唐代是具备一定的合理性的,除此之外,从商业注册到商人身份的划分,这都表明了唐代商业管理,市场管理的严谨思维,保证了唐长安的商业旺盛,更不至于喧宾夺主。而唐长安的先进经验,到后来成为了宋代汴京的重要参考,无论是“经商程序”的审核还是“鬻酒”的方式,都有着很大的传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