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专〔2020〕16号
各省级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国家局初步建成“烟草行业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烟草专卖许可证基本实现网上申请和电子化。为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网上办理的流程和工作要求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网上办理的流程。
(二)工作要求。
1.规范受理,及时处理网上申请。各级烟草专卖许可证受理机关要及时查询许可证申请信息,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5个工作日内未作处理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调整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定中“负面清单”的表述
三、启用《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及许可范围对照表》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法〔2019〕187号)要求,国家局制定了《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及许可范围对照表》(见附件)。申请人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时,先确定申请的许可证种类,再勾选“生产经营活动类型”。受理机关勾选对应的许可范围,提交审批机关审核。《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及许可范围对照表》待国家局许可证办理系统改造升级后,于2020年4月1日启用,原《烟草专卖许可证许企业类型与许可范围对照表》(国烟办综〔2013〕560号)同时废止。
四、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各省级局要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及时向国家局反馈烟草专卖许可证网上申请和电子化过程中的问题。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0年1月8日
(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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