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经营卷烟零售店铺多年,生意红火越做越大,积累了不少资金,是时候开个分店了!但开分店卖烟,烟草证该怎么正确使用,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掌柜就和大家来聊聊,开分店卖烟,关于烟草证的那些事儿。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一个经营场所对应一个许可证,分店办证也实行“一店一证”制度,必须严格按照烟草证上的注册地址开展卷烟经营活动,并且必须注意“人证合一”,并且烟草证不能外借他人使用。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因此,李老板想要开分店,应该向分店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且只能在分店所在地的烟草公司进货。
王老板在闹市区经营一家烟酒店,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眼见生意不错,前不久准备再开一家分店,他不知道一个人名下可以有多个烟草证,于是便将店开在了妻子名下。
《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均未对一名申请人可申请的行政许可数量作出明确规定。
烟草专卖局在审查申请时,会审查王老板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存在不予发证情形,并不审查其名下许可证的数量。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无论王老板之前已经取得多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可以再次向烟草主管部门申请。
陈老板在镇上经营多家烟酒超市,每家超市都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几天,一个大客户在其中一家店内订购了40条卷烟,但是店内存货不够,于是陈老板就从其他店拿了20条卷烟来准备出售。他尚未进行销售,就被前来巡查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发现了。执法人员以未在当地烟草公司进货为由,对陈老板做出了处罚。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局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陈老板经营多家烟酒超市,即使其名下持有多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能相互调剂卷烟。
从其他渠道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张叔在市区开了5家烟酒连锁店,并分别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不久,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查获其中一家店里存在10条异地卷烟,经检验均为假烟。当地烟草局以销售非法烟草专卖品为由对张叔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暂停卷烟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经检查,张叔的另外4家店均没有发现违法卷烟,可以继续经营。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张叔经营的5家商店虽属于同一个被许可人,但由于5家店分别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其他4家店并无违法行为,因此一家店被处罚,其他店铺仍然可以照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