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9月份全市办结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起典型案例。
这十起典型案例分别为:
一、赛罕区梨峰烟酒特产超市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赛罕区万达步行街26-255号的赛罕区梨峰烟酒特产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正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货架上存放“蹦蹦牛”风干牛肉无生产日期。执法人员没收上述食品并处5000元罚款。
二、赛罕区巨海城百家味快餐店经营无标识标签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赛罕区巨海城百家味快餐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厨房内使用的1瓶“芥末油”无任何标识标签。执法人员没收上述无标识标签的食品并处5000元罚款。
三、玉泉区感瞬粮油经销部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玉泉区感瞬粮油经销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在销售品货架上发现10袋宏利元豆面未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经调查,上述食品为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没收上述违法食品并5000元罚款。
四、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巧师傅粥面坊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巧师傅粥面坊进行检查时,在该店操作间调料区发现品名为“中华老字号一品鲜酱油”2瓶均未标注生产日期。执法人员没收上述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并处5000元罚款。
五、厦门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审查许可案
执法人员对新城区康利德快餐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销售食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厦门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对入网经营者新城区康利德快餐店的许可证没有进行审查。执法人员按规定处150000元罚款。
六、赛罕区托城味记饭店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赛罕区托城味记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餐厅使用的“敬涛”牌泡仔姜1桶,该食品标注标签的生产日期不显著、不容易辨识。执法人员按规定处5000元罚款。
七、内蒙古阿尔泰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检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地龙”案
2017年6月28日,依据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药品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为Y20171377)显示中药饮片“地龙”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执法人员依据药品检验报告对内蒙古阿尔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上述检验不合格中药饮片“地龙”15公斤。执法人员按规定没收上述违法药品,并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罚款。
八、金川开发区祥安大药房金润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泰邦甲壳胺敷贴”和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执法人员对金川开发区祥安大药房金润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药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泰邦甲壳胺敷贴”9盒均已超过保质期,且不能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不能提供上述产品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及对有效期进行跟踪控制的记录。执法人员责令金川开发区祥安大药房金润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并处20000元罚款。
九、赛罕区悠迪进口商品行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执法人员对赛罕区悠迪进口商品行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有标示“可可醇香液”等38种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总计918盒(瓶)。经调查,该商品行销售的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货值金额255533元。执法人员没收上述违法化妆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
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达京广美容美发用品批发部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达京广美容美发用品批发部销售的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样,抽取样品为“广州荣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尔曼尼牌黄金小麦排毒去黄焕白面膜(隐形)”。经检测,该产品的“氯倍他索丙酸酯”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执法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