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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审批局各科室、延伸窗口: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事改革标准化便利化简约化智能化一体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事改革标准化便利化
简约化智能化一体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22号)和《银川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好”审批服务模式的若干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20〕46号)等文件要求,着力推进商事改革标准化、便利化、简约化、智能化、一体化,切实便民利企,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放管服”改革政策为依据,保证商事服务事项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匹配,凡是没有合法依据的,一律不纳入梳理范围,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
——简政便民。突出便利化目标,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下放审批权限,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创新服务,着力破除不合理的准入准营限制,让创新创业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统一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商事审批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商事改革标准化、便利化、简约化、智能化、一体化(以下简称“五化”),努力打造服务更优、速度更快的银川新模式。
——部门协作。注重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部门之间协作联动,凝聚改革合力和提升整体效应。
三、工作目标
1.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四减一优”“审核合一”,实现商事审批材料再减少10%,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减少80%。
3.准营简约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扩大至150项以上,“一件事一次办好”事项达50个以上,“一业一证”行业业态扩大至40个以上。
4.审批智能化。推行“全程网办”“全程掌办”“智能审批秒批秒办”“全市通办”“跨省通办”依托市民大厅自助服务区全力打造银川市“24小时不打烊”智能政务大厅品牌。2021年3月底商事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程掌办”实现60%,2021年底本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
5.商改一体化。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之间责任清晰,高效衔接、办事畅通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服务标准化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指导各县(市)区分级梳理商事审批事项,全面构建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常见疑难问题解答、业务系统操作流程“五位一体”“市县一体”商事审批事项标准化机制,为夯实“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一件事一次办好”“一业一证”“企业注销便利化”“证照分离”“个体工商户登记改革”“商事事项审核合一”等改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1.事项清单标准化
(1)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标准化
1)银川市人民政府统一公布“证照分离”全覆盖事项清单,各级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清单执行,不得自行设定、实施清单之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2)涉企经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国家、自治区规定和各县(市)区优化事项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调整。
2)规范交接手续。经正式发文明确下放的事项,必须与承接部门逐项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下放事项包”(下放事项目录、业务操作手册、平台、系统账号、证书、审批档案、各类文件)。
3)及时公告。对下放的事项应及时调整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市民大厅或网站应向社会公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开展业务指导。定期召开业务交流研讨会,对下放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难点、疑点、痛点进行指导、解答。积极回应县(市)区业务咨询,通过开展培训会、座谈会、制定文件等形式,强化商事改革工作和业务办理的指导。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审批局)2.持续开展商事审批“四减一优”
各级各部门要在“四减一优”上下真功,再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感和体验感。
(1)再减材料
按照“七个凡是”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再减少10%。
1)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交,但属于非必要,确需提交制定机关依法取消、修改、完善的,由各县(市)区梳理上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上报制定机关,按法定程序予以调整。
2)凡是带有“其他文件、证明资料”等带有模糊性、不确定性、存在歧义的兜底性材料,一律取消。
3)凡是在“证照分离”改革中,已确定实行“告知承诺”的材料,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5)凡是能够通过自治区电子证照库,实现共享复用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6)凡是能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材料,一律免于提交。
(2)再减环节
各县(市)区要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逐项梳理精简办事流程,实行关联事项证照联办,力求“以流程的减法,换取效能的乘法”。
1)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必要的环节一律取消。
2)凡是属于监管环节的工作内容,一律取消,杜绝“以审代管”。
4)全面推行对内资公司登记、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注册业务及工商登记业务、各类即办件实行“审核合一”。
5)由同1个审批部门受理的2个以上的审批事项,存在关联、前后置关系的原则上进行整合,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多个窗口共同审批,勘验一次完成,结果一次送达”。
6)办理事项只做形式要件审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超过两级审核;需要上报办理的审批事项,设置跨区域、跨层级联动的“上下联审”审批流程,实现“一次申报,就近办理”。
7)事项能够实现“全程网办”“全程掌办”的,要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开展线上办理,全面提升网办率。
(3)再减费用
1)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动态管理涉企收费事项清单,全面公开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
2)全面清理行政审批类收费项目、标准。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类收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各类服务性收费一律与审批脱钩,对于收费有弹性的项目,原则上执行下限标准。
3)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凡中央、自治区规定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一律不得收取。
4)各级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自行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
5)各级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商业活动;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需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不得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不得强制要求企业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6)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在现有的免费复印打印、证照免费邮寄、银行开户免费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政银合作范围的方式,推出新开办企业免费送印章、免费送税控盘,逐步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4)再减时限
1)各县(市)区要在国家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区分不同种类服务,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原则上单个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减少80%。
3)对审批事项涉及现场踏勘、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听证论证的,要通过主动服务、靠前指导、视频勘验、不见面核查,后置核验、联合验收等举措,实现每个环节至少压缩审批时限50%。
5)对于只做形式要件审查,当场可以做出决定的简单事项,一律实行“审核合一”。
(5)再优服务
1)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一律要严格落实即时办结或限时办结制。
2)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对于纳入一次性告知的事项,一律当场一次性告知,不得出现告知不全让企业群众多次往返跑的问题。
3)严格落实“导办服务制”。各级政务大厅再优化设置导办服务台,监督导办员接待办事群众投诉或反映的问题。
4)严格落实“容缺受理”。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时,对于基本审批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缺少非关键性材料,或材料存在个别缺陷、瑕疵的,允许企业承诺某些审核材料暂时缺少,登记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后,可以先行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
5)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服务。遵循从简从快、特事特办、免费服务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办事大厅内事项办理特点,统筹考虑设置“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并指定专人负责“绿色通道”事项办理工作,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及退役军人等有特殊需求的办事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其他需要特事特办的事项,经服务对象申请,也可纳入绿色通道服务范畴,切实提高服务的温度和服务的高度。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审批局)
3.办事指南标准化
各县(市)区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合理、精简优化、清晰明确、实用有效的原则,重点对涉企事项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申请表单、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常见疑难问题解答等要素进行规范、精简和优化。
3)办事流程统一。按照自治区要求,制作标准化流程图。
5)办理结果统一。全市范围内各级审批部门同一个事项办结后所出具的办理结果(包括文书、证照等格式和要素)要保持统一。
6)常见疑难问题解答统一。结合工作实际,对高频事项办理常见疑难问题进行梳理,提供规范、标准的答案。
②制作版本:常见疑难问题解答按照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具体业务、环节、流程,梳理审批工作人员与行政申请人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③梳理的问题要有出处,解答要有依据,原则上以一问一答形式,梳理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④加强动态管理。市、县(市)区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补充、更新疑难问题解答,并按月报送至导办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审批局)
4.档案归集标准化
1)各级审批部门要制定档案管理制度。从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借阅、利用、安全、保密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各类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有序。
2)明确组卷要求。以一案一卷为基本原则,涉密审批可以一案两卷,材料较少的审批事项可以合并组卷。
5)明确立卷归档时限。应当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2个月内对案卷材料进行归档。
6)对卷宗封面、书写、页码编写、材料装订、文书大小、案卷编号、特殊证据入卷等案卷制作内容要按照规定作出具体要求。
(二)服务便利化
1.企业登记“一网通办”
各县(市)区审批局按照《银川市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审服发〔2021〕10号)要求,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各涉企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涉及企业开办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备案、申领发票、用工和参保登记、银行开户等各类事项100%网上可办。
1)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应用。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平台应用,提高平台使用率,到2021年6月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率不低于80%,到2021年12月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率不低于90%,确保一网通办平台成为企业开办的主渠道。
2)设置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专区。在各政务大厅设置专门的帮办服务区域或自助服务区域,配备熟悉系统操作和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和辅导服务对象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业务。
4)梳理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问题。对一网通办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系统问题,各单位应及时进行汇总并上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与市场监督管理厅协调沟通,对系统进行服务优化、运行维护及升级改造。
2.全面推行“综合窗口”
2)分类设置综合窗口。一是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所有进厅事项,以厅或功能区为单位按照序号设置综合窗口1、综合窗口2、综合窗口3等。二是设置企业开办综合窗口1、综合窗口2、综合窗口3等。三是设置代办综合窗口,应进厅却未进厅的事项,设置代办综合窗口。
3)优化综合服务窗口。一是根据事项关联度和办件特点,全面梳理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整合关联事项到综合窗口。二是开展流程再造。逐一制作事项手册,统一事项办理标准,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制定综合窗口业务培训计划,每月对综合窗口进行业务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5)推行线上“一网”办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使用“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收件、受理、审查、审批、出件。网上申报的办件由受理岗直接预审、受理、审批,申请人需要报原件核验、自愿到窗口取件的,通过综合窗口前台办理。
3.推行商事登记“就近办”
1)投入使用商事登记“就近办”自助一体机。在各县(市)区政务大厅配置商事登记一体机,梳理简单的审批事项,通过统一的无介质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纸质材料的扫描上传,实现登记业务自助办理和营业执照的自助打印,缩短业务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2)扩大商事登记“就近办”政银合作范围。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与银行合作,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网点多、硬件好、服务优的优势,将商事登记服务延伸至尽可能多的银行网点,拓宽政务服务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与便利。
3)逐步实现商事登记园区、乡镇(街道)“就近办”。梳理出易操作的简单审批事项下放至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充分发挥园区、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作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更好推进“就近办”。
4)梳理商事登记“就近办”问题。实行商事登记就近办的各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及银行网点要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提出相应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及时提出优化服务的改进措施,确保“就近办”真正惠民利企。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审批局、各园区)
4.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按照《银川市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实施方案》《银川市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实现企业退出便利化。
1)一般程序注销。各级审批部门要优化一般注销登记制度,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备案程序。
②对于一般注销中存在的特殊情况,按以下方式指引办理:
一是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二是对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将原先补领营业执照与注销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企业可以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四是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但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完成清算后,清算组持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企业简易程序注销。各级审批部门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实施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②建立容错机制。对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5.推进企业经营范围改革
3)明确经营范围分类标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分类标注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
4)建立经营范围与企业名称中行业的对应关系。企业经营范围首项应当包含或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范围特征。
6)明确经营范围不随着许可证内容变更而变更。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进行归类、合并,以条目记载事项呈现,企业变更许可内容的,无需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
6.推进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
1)对多个商事主体之间有投资关系,或有共同投资人、相同控股股东的,经各商事主体同意,可以注册在同一地址。
3)各级审批部门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6)探索集群登记注册服务模式。要积极与共享经济平台对接,为共享经济平台上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集群登记办理服务,代办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电子营业执照的核发,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灵活就业群体创业准入门槛。通过数据平台系统,实现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打造一站式商事登记服务模式。
7.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改革
1)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对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无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由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在开业(变更)登记时一并办理。
3)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从事高新技术研发、软件设计、文化创意、动漫制作、无实体网店、商务咨询策划代理、工业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清洁服务、帮助服务(买菜、排队购物、换煤气等)、健康咨询、翻译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理、股权投资、乡村民宿经营、食品销售、学生校外就餐休息服务、洗染服务、摄影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不含医疗美容)、家用电器修理、服装零售、日用品零售、便利店零售服务等25类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相对较小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经营场所告知承诺。根据新办、变更等业务逐项制定告知书、承诺书。
4)简化个体工商户“盘店”转让。个体经营者之间“盘店”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明确债权债务,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字号名称延续使用。
5)个体工商户“盘点”转让按照申请、受理、审批流程,实现一次办结。
6)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对流动经营的小商小贩,以及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免予工商登记。对商场、市场等集中连片区从事个体经营不涉及前后置审批的,允许试营业1年,先经营后规范。
7)现场核准发照。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在实行个体工商户窗口登记的同时,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
8)强化业务培训。要加强对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登记人员要全面掌握有关改革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切实提高登记水平和服务能力。
9)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做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审批局、各园区)
8.拓展政银合作开办企业新模式
2)实现商业银行企业开办“零成本”。推广商业银行为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含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免收费用(含开户费和账户管理费、网上银行服务费、短信开通服务、单位结算卡费用、网银UK工本费、电子账单服务费等费用),建立银企服务合作紧密联系机制。
3)配置商业银行企业开办专人专机。县(市)区各审批部门要探索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各银行营业网点安装商事登记自助服务终端,设置企业开办专区,配备专人专机,实现政务服务端口前移。
4)开展商业银行企业开办业务培训。县(市)区各审批部门要加强各银行代办点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手把手领教、面对面传授、点对点答疑,重点对企业登记全流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行选择等内容进行讲解,现场操作、模拟审批,为全面落实免费帮办代办打下良好基础。
9.推出“企业开办大礼包”
1)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制作全市统一标识的“企业开办大礼包”。将《致新办企业的一封信》、营业执照正副本、惠企政策服务卡、税务Ukey、社保Ukey、公章等物品惠赠企业,实现一站送服务、打包送温暖。
2)领取“企业大礼包”。以前一个月新开办企业数为参考,各县(市)区审批局到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服务室领取“企业开办大礼包”,并做好登记台账。
3)推行“企业开办送大礼包”行动。各县(市)区要参照市上模式,通过一网通办申请、并联审批,审核通过的企业即可领取“开办企业大礼包”,企业实现“拎包开业”。
4)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附赠惠企政策服务卡,做好企业领取“企业开办大礼包”台账,并将台账按月报送至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服务室。
(三)推进准营简约化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各县(市)区审批局按照《银川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以统一的事项名称表述、明确的审批部门及层级、规范的经营范围表述、具体的改革举措稳步推进“证照分离”工作。
(1)编制目录清单。按照《银川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掌握现有的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事项,做到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要参照《方案》,确定各自审批事项权限范围,认真编制本部门所有事项清单,即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完善四级四同并将清单向社会公开。
(2)规范审批流程。要科学编制告知承诺事项工作规程,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办事指南、申请表、告知书、承诺书格式及常见疑难问题解答式文本。
(3)联通数据资源。要打通信息壁垒,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无障碍、全时空联通共享。要依托“银川一窗综合受理平台”,建设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事项查询核验系统,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通的数据共享体系,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核验。对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要制定信息核查办法,建立办理事项部门间、地区间信息协助调查机制,利用现有途径、现有条件,以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协助核查和人工核验。
(5)强化培训督查。按照《银川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目录清单,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通过APP、幻灯片等方式讲解,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制定督查方案,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补救,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汇总上报市审批局。
2.推进“一业一证”
各县(市)区审批局要按照《银川市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银营商指挥办发〔2021〕1号)要求,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中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次办”为导向,在全市小餐馆、超市、宾馆等40个行业业态试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点,实现“一码亮证、一证准营”。力争3月底前实现线下办理,6月底前依托统一体平台,实现线上办理。
1)事项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选取事项关联度高、办理频次高的小餐馆、超市、宾馆、小饭桌、老饭桌(老年人就餐中心)、养生馆、洗车行、KTV等公共聚集场所、网吧、理发店、美容院、幼儿园、电影院、游泳馆、滑雪场、书店、酒吧、诊所、便利店、饼子店、大、中型餐饮、面包烘焙店、酒店式游泳馆、攀岩馆、高考补习班、农资店、种子店、健身房、电玩城、医院、零售药店、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生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面条店、游乐场(室内)、游乐场(室外)、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加气站、加油站等40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
2)市审批服管理局统一梳理印发“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在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一个行业现有的多个许可证实施物理打包,一证通办。通过再造行业管理架构、审批流程、审批导引方式、行业审批条件、许可审核程序,实现“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网联动、一证准营”。
4)设置专窗。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业一证”窗口,配置服务专员,统一负责业务现场咨询、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业务协调、证照发放、档案存放等工作,由各级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调度管理。
5)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行业全部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文书,统一材料规范和文书样本,实现许可申请“一套材料”。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
6)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指导建立市、县两级联合踏勘机制,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的,由牵头部门(具体指什么的牵头部门)统筹组织,市、县联动,多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3.持续推进“一企一证”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一企一证”,即将原本需分别申请和审批的事项,合并为一次申请、一次现场核查,审批完成后,核发一张许可证书。
1)按照“一企一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市场主体准营的许可原则,以产品风险评估和审批权限为基础,产品类别多项归类,一套申报材料、一次现场核查,达到“申请材料减少,审查内容多项合并”。
2)将行政许可与市场监管并联,以企业申报受理、食品专家现场核查、监管部门全程跟进的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减少对企业现场核查的频次,达到“审查频次合一,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
4.全面推行“三小”行业“多证合一”
1)各县(市)区审批部门梳理“三小”行业“多证合一”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协调,争取区厅对“多证合一”网络技术方面的支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标注“三小行业”。
3)推行“四个到位”管理模式,即“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提高工作人员和“三小行业”经营者对“三小”行业“多证合一”重要改革的认识。通过系统实操、专题辅导、解难答疑等方式,让窗口工作人员迅速熟练掌握双“登记”新模式,提高窗口服务效率。
4)推进“宽进”“便民”。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协调市场监管厅在银川市建成区内实行“三小”行业“多证合一”的改革。申请人在“宁夏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许可准入,并将信息推送至“宁夏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小作坊)”和“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小餐饮、小销售),即可完成“三小”行业执照领取,无须再核发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实现“领照即营业”。
6)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三小”行业“多证合一”改革新政策,扩大改革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
(四)实现审批智能化
1.全面推行“全程网办”“全程掌办”
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建设“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提供“24小时不打烊”商事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全市商事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网上全程可办。2021年6月底前实现60%,2021年底前实现100%“全程网办”“全程掌办”。
1)统一全市事项标准。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指导各县(市)区分级梳理,依照国家标准事项目录(四级四同事项),统一涉企经营事项标准。
2)实现线上“一网”申报。互联网申报端,整合各部门线上申报入口,统一在宁夏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申报,并实现电子表单申报。
3)加快梳理涉企经营事项,并进行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上线试用工作,县(区)级、街道(乡镇)级事项也要加快速度梳理,确保在已梳理的事项中进行深入研究,完成现有事项中可以实现掌上办理的事项清单和材料优化。
4)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全面推行“视频勘验”,逐一细化编制《视频勘验事项清单》、《视频勘验现场核查规范》和“视频勘验指导模板”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5)系统联通,数据“上云”。完成政务事项综合受理平台与自治区证照库功能对接,实现证照录入、公章加盖、入库功能;与邮政局邮寄系统功能对接完成后可实现审批结果的快递邮寄,助推全市“全程网办”工作。
6)加强培训,积极推广。集中开展平台操作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督查考核各部门平台使用和推广效果。
2.推进商事登记智能化“秒批秒办”
1)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一般类企业登记智能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园区、商业综合体购置智能审批终端,全面推行商事登记“秒批秒办”,原则上系统通过的,人工不再干预,提高银行开办企业效率。
(五)推动一体化建设
1.建立完善制度
1)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建立商事制度改革培训制度,定期征集各县(市)区商改领域培训需求,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服务室根据需求梳理形成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涵盖出台的改革文件、近期改革举措、具体业务实操、疑难问题解答等;原则上每季度安排1次,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各县(市)区审批局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培训学习安排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商事制度改革培训计划,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
3)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商事制度改革督查督办制度,对年度各项商事制度重点任务采取日常、专项和综合形式进行督查督办,通过督查总结并梳理商事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审批局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督察督办制度,对各大厅、窗口、乡镇街道服务中心进行督查督办,原则上一年不少于4次。
4)加强审管互动衔接。各县(市)区审批局根据实际,建立审管互动制度,做好审管互动工作。在系统自动推送的同时,对重大审批事项实行一事一通报、或定期一通报,确保审管衔接顺畅。
2.深化督查指导
1)每季度至少对县(市)区商事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查1次,将督查和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指导县(市)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对企业和群众投诉问题的整改解决情况在交办7日内进行督查回访。
3)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立查立改;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形成督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4)对督查督办发现的亮点工作和首创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复制推广,宣传报道。
5)定期将督查情况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室,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中。
3.推进“全市通办”
1)梳理清单。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并动态调整“全市通办”事项清单,采取委托办理(受理)、延伸服务、引导网办、全程代办等措施打破行政区划和审批权限限制,逐步实现可以在全市任一政务服务网点办理清单事项。
2)设置专窗。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全市通办”专窗(纳入“跨省通办”专窗管理),充实人员,配齐设备,整合窗口,健全沟通机制,保证“全市通办”事项纵向、横向衔接顺畅、标准统一,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中心。
4.推进“跨省通办”
1)统一业务规则。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优化调整“跨省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逐步实现跨市通办、跨省通办。
2)推动“全程网办”。要进一步梳理商事事项,推动“跨省通办”事项全流程全环节网办,各级政务大厅提供咨询受理、引导网上申请、颁证送达等服务。
3)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办理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确定的“跨省通办”商事服务事项,因客观原因无法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各级政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联系业务属地审批人员对报件进行审批、送达。
5.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
按照国家、自治区“开店一件事”的要求,将餐饮、住宿等50个以上常见业态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整合打包,为经营者提供“开餐馆”、“开宾馆”“开饼子店”等主题式、套餐式的“一件事一次办”商事集成服务。
1)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最小化为原则,按照“四级四同”的要求,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梳理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各级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清单执行,不得自行设定、实施清单之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2)加速审批流程再造。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及自治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等要求,梳理并联办理事项,对流程进行再造,多处(科)室审批环节进行取消、归并、压缩,组织编制并公布办理流程。
3)梳理材料。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所需提交的材料、表格,并进行整合、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套材料、一张清单。
4)动态调整。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督促落实“清单之外无权力”,实行“违规审批要问责”。
6)设置专窗。各级政务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充实人员队伍,配齐必要设备。
7)梳理归纳常见疑难问题。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中疑难问题,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1.制定方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商事改革“五化”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2.指导培训。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对各县(市)区审批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对事项清单模板(附件2)、办事指南模板(附件3)、办事指南要素填写说明(附件4)、常见疑难问题解答模板(附件5)等进行讲解,各部门组织本单位人员再开展培训,全面指导开展审批事项梳理、审批业务手册制定工作。
(二)认真落实,及时汇总上报(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细化清单。商事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是弘扬“马上就办”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全市商事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在梳理过程中要同步落实“四减一优”改革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商事审批业务手册各要素梳理完成后汇总形成各部门商事审批业务手册初稿,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服务室。(4月底前完成)
2.初稿研讨。梳理形成初稿后,各单位要根据梳理工作实际,对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汇总,并通过开展座谈会、讨论会等方式,集中统一解决。(5月中旬前完成)
3.形成手册。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事项最全、要素最细、流程最优、表单最简为原则,经各单位同意后,形成最终商事审批手册。(5月底前完成)
4.固化成果。梳理成果及时应用到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受理”工作,加快实现线上“一表填报、一个环节、一次办好”与线下“一次申请、一窗办理、一次办结”。(6月底前完成)
(三)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2.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固根基、立长远、创新性、见实效的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对症施策,不断巩固和强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推进商事改革标准化、便利化、简约化、智能化、一体化是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入3.0时代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融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商事审批服务各项改革举措,扩大惠企利民政策辐射面积,畅通政策获取渠道。对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推广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主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管理:银川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