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现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1779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龙和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辖区,北邻熙和路,南靠和平东路,东近清湖地铁站,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2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0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套。
(二)锦顺名居
(三)通达汇轩
(四)盛荟城朗庭
(五)北宸之光家园
(六)龙馨家园(无学位)
2.龙馨家园地块性质为宿舍用地,无学位,请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如选择该房源,即视为明白知晓该情况,后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3.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
注意:户籍信息以10月16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10月16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龙华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2.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3.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各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二)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至二人家庭可选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1㎡、35㎡)的房源;
三人家庭可选二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62㎡、63㎡、65㎡)及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1㎡、35㎡)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三)看样板房事项
本次全部项目安排预约现场看样板房,具体安排如下:
1.看房注意事项
(2)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含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前往看房现场。
(3)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4)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5)看房时,请勿实施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
2.预约看房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龙和苑
13798532834
锦顺名居
15393331105
通达汇轩
13302910669
盛荟城朗庭
15352099867
北宸之光家园
13530764509;13530305849
龙馨家园(无学位)
13556291687
(四)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初次公示为初审结果,并根据异议审核情况公示终审结果。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本次认租申请,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具体放弃认租方式将在后续通告中明确。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13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35~26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26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户型(建筑面积)
套数
项目配租租金(元/月·㎡)
(根据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确定)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月·㎡)
未提出核对
已提出核对
但不符合条件
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
一房(约35㎡)
10
31.01
16.91
3.2
三房一厅(约85㎡)
2
三房一厅(约77㎡)
25
20.56
11.22
4.9
二房一厅(约63㎡)
13
27.95
15.25
4
90
22.47
12.26
5.6
二房一厅(约65㎡)
56
20
一房(约31㎡)
40
18.8
10.26
4.65
二房一厅(约62㎡)
53
三房一厅(约80㎡)
1301
23.95
13.06
暂未确定,具体以实际交付时公布的物业管理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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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
六、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三)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的,将立即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
(七)项目提示:
1.龙和苑项目
(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本项目附近有地铁,存在一定程度噪音、震动等影响。
2.锦顺名居项目
(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
(2)本项目临近机荷高速,有一定程度噪音。
3.通达汇轩项目
(2)本项目东侧临近玉翠社区,西侧合发投资大厦及联富华庭,同时临观澜大道、珠三角环线高速,南侧为龙华汽车站,不排除对本项目造成一定环境、噪音影响;本项目红线外有高压架空线及变压器,不排除有一定的环境影响。
4.盛荟城朗庭项目
(2)本项目1、2栋楼住宅交付后业主装修期间,存在装修噪音等影响,因市政道路浪口四路未修建,盛荟城朗庭项目衔接浪口四路的车行出入口暂时为封闭状态,目前仅有一个车行出入口衔接河东路,对出行有一定影响。
5.北宸之光家园项目
(2)本项目东侧约500米距离为规划清平高速,可能有施工噪音和扬尘影响。
(3)本项目东侧约200米处为君子布河,可能有异味影响。
(4)本项目北侧为工厂,可能有异味和噪音影响。
(5)本项目北侧约1000米为在建医院,东侧为在建学校,
西南侧约150米为幼儿园,可能有噪音影响或产生交通拥堵。
(6)本项目周边有旧改区域,施工时可能有粉尘、噪音影响。
(7)本项目南侧小山的南侧有墓地。
6.龙馨家园项目(无学位)
(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电视机、空调、热水器。
(2)本项目距离地铁站稍远,出行稍不便。
(3)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宿舍,无学位。
注:以上项目可能存在车位不足的情况,车辆月卡办理按照优先保障每户一辆申请人名下车辆的原则处理。
(八)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九)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或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一)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