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4年10月27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坚持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维护社会公平、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五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市或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房屋拆迁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红线图);(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帐证明。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并自收到拆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房屋拆迁许可决定。
准予拆迁许可的,拆迁人与金融机构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五日内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并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应当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支付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三日内在拆迁范围内书面公告下列事项:(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二)拆迁范围;(三)拆迁期限;(四)拆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五)依法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公众可在2021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scsgx2021,邮件主题请注明“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路北区北新东道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有关意见传真至:************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规划编制第四章单元评审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资金筹措第七章支持政策第八章附则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功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中心城区(包括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丰南区、高新区5个区城区)和曹妃甸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
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城区企业“退二进三”搬迁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城区企业“退二进三”搬迁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唐政发〔2008〕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国资委起草的《唐山市城区企业“退二进三”搬迁改造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唐山市城区企业“退二进三”搬迁改造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布局,促进城区工业企业向沿海“四点一带”区域集聚,改善城区面貌和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加快建设人民群众幸福之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企业搬迁改造原则1、规划先行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示范区的要求,对现行城市中心区规划先行修编、细化,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企业予以搬迁改造。
2、产业升级原则。
企业搬迁改造要与实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大力吸引战略投资者相结合,通过搬迁改造实现增强市场竞争力、增量发展、做大做强,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3、保障就业原则。
通过搬迁改造,扩大企业规模和利用腾出的土地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努力保障原有就业岗位的基础上,增加和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
4、与国企改制相结合原则。
国有企业搬迁改造要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通过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5、统筹谋划,一企一策原则。
在统一政策的指导下,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分类分批组织实施。
第二条凡在市中心区实施城中村改造,对居民房屋实施拆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土地管理工作;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监督管理工作;城中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指导开发企业做好土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第四条拆迁补偿安置对象为城中村居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原则(一)被拆迁房屋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建房批准文件批准的土地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土地使用证记载,或者建房批准文件批准的土地使用面积称土地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或者建房批准文件批准的房屋建筑面积称房屋建筑面积)。
唐山建筑整治方案公示各位市民朋友: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形象和居住质量,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现将唐山市建筑整治方案公示如下:一、整治目标本次建筑整治的目标是,通过对城市中存在的老旧建筑、建筑外观不整、违法建筑等问题进行整治,提升城市的整体美观度和宜居环境,实现城市形象的转型升级。
二、整治范围1.老旧建筑整治:对年久失修、外观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进行整治,修复破损部分,更新外观装饰,提高建筑的整体观感。
3.违法建筑整治:对违法建筑进行整治,清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恢复建筑用地的合法用途,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整治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城市形象和建筑外观设计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了解和参与建筑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的美观度和居住环境。
2.建立奖惩机制:对主动整治、改善建筑外观的业主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拒不整治、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和追究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建筑整治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改造、建筑外观设计等方面的审查,严禁违法建筑的出现。
四、整治时限本次建筑整治工作将于公示之日起启动,预计整治时限为一年,届时将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整治工作的实效和可持续性。
以上为唐山市建筑整治方案的公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参与到建筑整治工作中来,为打造一个美丽宜居的城市共同努力!谢谢大家!。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3日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资源统筹、系统配套、产业升级、一体打造”的工作思路,推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努力打造妙不可言、心向往之的便民宜居之城、文明典范之城、创新智慧之城、幸福平安之城。
现提出我市如下落实措施。
一、工作目标聚焦民生关切,统筹发展、数字智慧,以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和“三区一村”改造为突破口,采取保护更新、优化改造、拆除重建3种模式,采用肥瘦搭配、产业互补、项目统筹、片区提升的方式,通过“片区—单元—项目”3个层面,深入实施“产业+人才家园”“服务+生活家园”建设,建成一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创新一批典型做法。
二、重点任务(一)既有建筑更新改造。
分类施策加强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避免片面强调土地开发价值,防止“一拆了之”。
推进既有建筑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建设全龄友好城市;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低碳建筑创建示范;实施大型公共建筑“平急两用”提升改造,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唐山瓦官庄平改安置方案唐山瓦官庄平改安置方案是为了改善唐山市瓦官庄平地区的居住条件而制定的一项规划。
根据该方案,政府将通过合理规划和建设,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在唐山瓦官庄平改安置方案中,政府将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利益。
他们将与当地社区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居民的期望。
同时,政府将尽可能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平稳过渡到新的住房和生活环境。
为了实施这一方案,政府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土地规划和建设设计。
他们将考虑到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和社区发展的可持续性,以确保改造后的瓦官庄平地区能够更好地适应居民的需求。
在改造过程中,政府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他们将采取合适的技术和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高生活质量。
此外,政府还将积极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政府将通过合理的财政安排和筹资方式,确保方案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还将积极寻求社会资本和外部支持,以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专业指导。
唐山瓦官庄平改安置方案旨在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社区的发展水平。
政府将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方案的实施过程公正、透明,为居民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市长:田国良2023年8月2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积极适应《民法典》实施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决定对《唐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政府令〔2020〕第2号)及《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政府令〔2021〕第2号)作出以下修改。
一、将《唐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一条中的“合同法”修改为“《民法典》”。
第二十七、二十九、三十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第三十条中的“付出的工程价款超过审计结果部分,责令建设单位予以追回,可以处多付出工程价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修改为“付出的工程价款超过审计结果部分,合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责令建设单位予以追回;合同未约定的,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二、将《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申请备案、资金核算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审核;其他县(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上述两部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019唐山小山规划方案概述小山是位于唐山市中心的一片区域,规划面积约为10平方公里。
原来的小山基本是一片低效农村集聚区,区域内村镇、农田及工业企业等错综复杂,城市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和环境也比较落后。
唐山市政府提出了对小山的城市化改造和规划建设,推进小山社区市民居住、生活和产业的全面发展。
2019年,唐山市政府正式发布了《2019唐山小山规划方案》,旨在将小山打造成为集休闲、办公、商业、居住于一体的现代新型城区。
本文将对该规划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规划目标小山规划方案旨在通过对区域整体的城市化改造,打造成为中央商务区、时尚生活区和产业经济区。
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建设现代化城市滨水风貌景观;构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发展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变革城市管理机制和服务方式。
同时,唐山市政府还将小山的发展定位为中国制造2025和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践区,力图在智能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数字文创等领域形成系统、集成、开放、共创的创新产业平台。
规划布局小山规划方案的总体布局为中心城区和多功能副中心,其中中心城区包括商业、居住、公园、办公等功能区域;多功能副中心则是以产业转型为主要目标,满足人才、文化、配套等综合需求。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区域:周围商业区周围商业区是小山的核心,带动小山城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将建设大型商超、特色商圈和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中心。
长江滨水景观区长江滨水景观区覆盖了小山区域的南部,是小山所见的主城区的重要区域,规划上将重点加强其生态环境、文化和休闲娱乐等功能的开发和建设。
公园休闲区公园休闲区的规划涵盖了小山区域大量的公共绿地、游憩设施等,覆盖面积估计达到了1万多平方米,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多功能副中心多功能副中心则主要包含产业升级、人才引进、新型文化创意产业和智能科技等领域。
副中心的规划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布局:生物医药产业园小山生物医药产业园计划集聚企业在生物医药、医疗设备、健康管理、科技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推动小山城区发展及领域创新催化剂。
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唐山市作为河北省的重要城市之一,近年来在城市更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功能和形象,唐山市政府制定了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以期实现城市更新的长远发展目标。
首先,唐山市将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城市基础设施是支撑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唐山市将加大投入,加快城市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为城市更新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唐山市将注重城市功能区域规划。
城市功能区域规划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环节,唐山市将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区域,明确不同区域的发展定位和功能定位,促进城市各项功能的有序发展,提高城市整体运行效率。
另外,唐山市将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
城市环境整治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唐山市将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为居民提供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
此外,唐山市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点项目,唐山市将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资本参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居住品质。
最后,唐山市将加强城市更新管理和监督。
城市更新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唐山市将建立健全城市更新管理体系,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将全面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功能,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唐山市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不断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现城市更新的长远发展目标。
附件:《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唐山市13条“退后十”措施〉的工作方案》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5月27日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唐山市13条“退后十”措施》的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唐山市13条“退后十”措施》(〔2020〕—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工作职责,本着主动作为、立即行动、不打折扣、全面落实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退城搬迁(一)6月底,唐钢本部、唐银原址关停分管领导:郎文昌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工作专班:产业发展处处长王恒产业发展处副处长李焕明责任单位:路北区、开平区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目标任务:唐钢本部、唐银原址关停工作措施:组织制定详细严密的《关停实施方案》,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唐钢、唐银公司关停。
(二)推进天柱、华西、国义等钢铁企业优布局省级改造搬迁项目手续办理和开工建设分管领导:郎文昌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工作专班:产业发展处处长王恒产业发展处副处长李焕明责任单位:丰润、滦南、古冶、乐亭、海港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目标任务:钢铁搬迁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年度工程进度。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村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为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维护城中村改造村民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现就落实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中村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积极吸纳城中村劳动力就业。
城中村改造施工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优先招用被改造村劳动力。
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积极为城中村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帮扶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技能等形式促其就业。
加强就业培训,选择劳动力市场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的行业,向其提供技能岗位培训机会,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通过市劳动就业服务网、新闻媒体网等多种途径,为城中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信息。
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机会,实施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一条龙”服务。
三、城中村劳动力的档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建立。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08〕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9月2日市政府十三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唐山市中心区,即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湖生态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村庄。
其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备案的城中村基础资料,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以及相应的回迁安置住房用地、可开发用地、城市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指标;并明确改造范围外剩余集体土地征(转)用规划条件。
唐山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唐山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具体包括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增强城市抗灾能力,提高城市品质和形象。
二、重点任务。
1.城市基础设施改善。
重点对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提升,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城市功能提升。
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实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和商业中心,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3.城市布局优化。
优化城市规划,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土地利用和资源保护,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宜业性。
4.城市抗灾能力增强。
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城市的抗震、抗洪、抗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城市安全稳定。
5.城市品质和形象提升。
加强城市环境整治,美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三、实施措施。
1.加大投入力度。
增加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城市更新投融资体系。
2.完善政策措施。
3.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有序开展。
4.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城市更新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加强技术支持。
加强城市更新技术研究和创新,引进先进的城市更新技术和理念,提升城市更新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3.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城市更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城市更新人才队伍,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唐山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是唐山市政府为了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而制定的重要文件,是唐山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指导性文件。
唐山部分市区平改办法现在唐山的改造分两种:一是震后危旧平房改造;二是城中村改造。
震后危旧平房改造政策其中一条是按比例置换,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两证齐全的房屋置换面积标准为:原始设计住房内无厨房、卫生间的平房为产权登记面积的1.5倍,各自楼和原始设计住房内有厨房或卫生间的平房为产权登记面积的1.4倍。
城中村改造政策中产权置换标准为:置换楼房的面积标准,根据平改村庄可提供平改用地的面积、村址以外可征收的土地面积、土地区位、居民宅基地的土地面积、该区位新建楼房的市场价格,按被拆迁人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记载面积的0.85-1范围内置换。
开平区的标准为: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记载面积以0.25亩为基准,0.25亩以内按1:1置换。
算下来可以换167平米左右吧唐山南湖19村平改方案(一)平房1、按比例置换:按被拆迁人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记载的面积1:1置换楼房面积,互不找价。
批准建房为1间主正房,土地面积不足0.083亩的,按0.083亩计算,超过0.083亩的以实际面积计算;批准建房为2间主正房,土地面积不足0.167亩的,按0.167亩计算,超过0.167亩的以实际面积计算;批准建房为3间主正房,土地面积不足0.333亩,按0.333亩计算,超过0.333亩的以实际面积计算。
2002年以前批建的,以2002年农村宅基地清理确权发证为准,后因故分户的,仍按2002年农村宅基地清理确权发证面积计算。
2002年以后批建的,以初始批建宅基地面积为准,后因故分户的,仍按初始批建宅基地面积计算。
2、作价补偿;主正房每标准间建筑面积在21平方米以内房产不再作价补偿(其补偿价格已含在按比例置换中),21平方米意外的房产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予以补偿;厢房、倒座、附属物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予以补偿。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县级丰南市,设立唐山市丰南区,以原县级丰南市的行政区域为丰南区的行政区域。
区人民政府驻胥各庄镇。
二、撤销丰润县和唐山市新区,设立唐山市丰润区,以原丰润县和新区的行政区域为丰润区的行政区域。
区人民政府驻幸福道。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二00二年二月一日。
唐山市路南区花园里联合里区域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路南区花园里联合里周边棚户区进行改造建设。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该区域实际,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花园南北街以东、花园街以南、学警路以西、南刘屯村以北区域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及其附属房屋、附属物。
该区域经初步调查共涉及非住宅6户。
二、签约期限以公告的签约时限为准。
三、补偿对象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所有权人。
四、征收补偿(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征收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
-1-(一)货币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用途、结构、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齐全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下达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作价,予以补偿。
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自行安置。
(二)产权调换方式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差价。
除以上规定外,房屋普通装饰装修(水泥地面,屋面抹白,木制、铝合金、塑钢单层门窗)不另作评估,包含在房屋评估作价中;超过普通装修标准的部分及附属房屋、附属物,另行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2-(二)搬迁补偿费1.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5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发放两次。
现在唐山的改造分两种:一是震后危旧平房改造;二是城中村改造。
2、安置用房时,按应置换面积最接近的户型面积予以安置3、被拆迁人同意选择按比例置换方式,但愿意在本区域回迁安置地点之外的其他区位进行安置的,以被拆迁人应置换面积为标准,按每平方米4500元(不计算层次差价)补偿给被拆迁人,由其自行安置。
4、同一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范围内居住多户被拆迁人,按比例置换后,选择75平方米以下户型安置楼房仍不能满足分户条件的,不足部分可增加面积,就近户型安置,但所增加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大龄子女(18周岁以上)可增加面积,但所增加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增加面积按每平方米2600元购买,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所居住的多户被拆迁人是同一直系家庭成员;(2)有本村糊口且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在本村居住满1年以上(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军人除外);(4)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公示确认。
附件一:房屋及附属物作价补偿价格参照标准一、楼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国有出让地框架结构:5000-5500元/m3砖混结构:4800-5300元/m3二、平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国有出让地框架结构:5800-6300元/m3砖混结构:5600-6100元/m3砖木结构:5500-6000元/m3三、正房重置成新价格(每间21平方米以外部分)1、砖混结构37墙体:650-850元/m32、砖混结构24墙体:500-700元/m33、砖木结构37墙体:600-800元/m34、砖木结构24墙体:400-600元/m3四、厢房、倒座重置成新价格1、砖混结构37墙体:650-850元/m32、砖混结构24墙体:450-650元/m33、砖木结构37墙体:550-750元/m34、砖木结构24墙体:350-550元/m3五、附属物1、棚子:15-35元/m32、院墙:180-260元/m33、水泥地面(甬路):30-50元/m34、厕所:50-300元/个5、化粪池(渗水井):100-160元/m36、沼气池:100-300元/m37、大门(每扇):100-150元/扇8、自安暖气:200元/间9、防盗罩根据材质和规格:35-110元/m310院内民用水井:2000元/个11、地下室(菜窖):180-400元/m312、院内树木参照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唐政法办通【2009】1号予以补偿。
标准如下:①依据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中登记的正房,按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置换1.2平方米楼房(建筑面积,下同);厢房、倒房每平方米置换0.4平方米楼房;正房登记外增(扩)建的部分按实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置换0.4平方米楼房。
院内合法的未建筑空地,按每平方米置换0.3平方米楼房(院内空地不含院外散水)②对于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厢房、倒房,也可按1:1的比例置换楼房,但院内空地和无证建筑不另外补偿。
以上两种计算方式不能相互套用,且一处宅基地只限一套正房。
第二种是依据宅基地面积进行置换(建筑物、附属物不另补偿)。
标准是按土地证中登记的合法宅基地面积1:0.7置换楼房。
以上两种置换方法和标准,居民可自选一种,得出每处宅院的应置换楼房面积。
奖励:对积极配合拆迁的居民给予重奖,即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给予应置换面积0.43倍的奖励,同时每处宅基地按正房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现金700元,逾期者不享受奖励。
2、实行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补偿。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每处宅基地按正房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想现金700元,逾期者不享受奖励。
唐山市路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复兴路东侧区域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小山拆迁指挥部按照我市城市建设改造规划,对复兴路东侧区域进行改造建设。
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省、市城市房屋拆迁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方案:一、拆迁范围复兴路以东,南新道以南,花园南北街以西,南刘屯北街以北区域内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路南医院、女织寨乡南刘屯村村民户)。
非住宅总计83户,其中文北办事处境内51户,商业用房41户,企业生产、办公用房10户;小山办事处境内32户,商业用房26户,企业生产、办公用房6户。
二、拆迁补偿安置原则(一)拆迁补偿对象1、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2、租赁具有合法批建手续非住宅房地产的承租人。
(二)拆迁补偿范围1、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范围内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2、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自己投资超出普通装修部分;3、企业和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四)安置地点:在本拆迁区域内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位置回迁安置。
三、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按比例置换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其中之一。
工业企业实行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方式1、商业用地的房地产: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建筑面积、建成年代等因素,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
2、工业用地的房地产:①土地和房屋分别评估作价。
②土地参照土地区位等级和基准地价评估作价予以补偿。
③房屋确权为生产、办公用房的,有证房产或有建房批准文件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予以补偿;在土地使用证登记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未经批准建造的正式生产用房,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按评估结果的50%予以补偿;未经批准建造的非生产用房不予补偿。
房屋确权为商业用房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时,应充分考虑区位、商业氛围和繁华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价格。
(二)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均由同一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计算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三)按比例置换方式根据房屋类别分别确定置换标准。
1、商业用房按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乘以相应补偿系数确定应置换面积。
(1)补偿系数的确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坐落区位、土地性质、层次和店面宽度等因素确定,补偿系数为1至1.3倍。
(2)安置方式:根据安置用房的不同区位、层次和店面宽度评估确定不同区位的实际价格,对实际价格进行加权平均作为平均价格,计算安置用房实际价格与平均价格的差额,结算差价。
因房屋设计和不可分割因素,安置用房面积超出应置换面积部分,按安置用房实际价格的70%结算;安置用房面积小于应置换面积部分,按安置用房实际价格退款;不计算层次调价。
2、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①办公用房,按被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等面积置换安置用房。
②因房屋不可分割的因素,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不足或超出应置换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5000元结算,多退少补。
除以上规定外,房屋普通装饰装修不另作评估,超过普通装修标准的部分及附属房屋、附属物,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小山拆迁指挥部2、搬迁补助费:①商业、办公用房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5元计算,货币补偿的发放1次,实行产权调换和按比例置换的发放2次。
②工业办公及附属用房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5元计算,发放1次;大型机器设备给予拆卸、吊装、运输、安装、调试、因拆迁造成的零部件损坏和人工补助费(按评估价给予补偿);成品、半成品、货物、小型工具类的设备按吨/公里、人工给予补助费(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费:①商业用房回迁安置的,按被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5元计算,发至安置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止。
②办公用房回迁安置的,按被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计算,发至安置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止。
货币补偿的,发放3个月。
③回迁安置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因被拆迁人原因不办理接收或入住手续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