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平台发布了一批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虚假宣传、虚假购买及刷单、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其中,滨海某医院为争取更多业务量,让乡镇医生为其介绍、推送患者,给付介绍、推送患者的医生价值100-400元不等的油费补贴或赠送烟酒礼品,并通过市场费名目在账外报销。该医院涉嫌商业贿赂,被罚款13万元。
淮安某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被罚110万元
该公司对所销售的商品房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1月,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涉事置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10万元。处罚决定下达后,执法人员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未再发现该置业公司有上述违法行为。
南通某贸易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
2023年4月,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对南通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立案调查。经查,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期间,该贸易公司要求员工在其开设的3家网店内,通过下单购买产品、虚假发货并给产品上传照片及好评的方式,共计刷单640笔。同时,该贸易公司通过“特殊放单群”发布商品链接,刷手领取刷单任务,完成后打款给刷单公司,共计刷单121笔。
该贸易公司通过员工虚假购买、虚假评价以及通过刷单团队虚构销售数量作虚假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11月,南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贸易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执法人员在后续复查中,发现该贸易公司已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
江阴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宣传
在此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2023年8月,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对江阴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立案调查。经查,该机械设备公司申领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江阴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其在原“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江阴管件厂”营业执照名称被法院强制裁定更名后,仍使用该厂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开具该厂质量证明书并盖该厂质量检验章。
该机械设备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9月,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械设备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下达后,执法人员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未再发现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孙某、无锡某食品生产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
滨海某医院有限公司商业贿赂被罚13万元
在此次发布的另一起案例中,2022年9月,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对滨海某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立案调查。经查,该医院公司为争取更多业务量,让乡镇医生为其介绍、推送患者,给付介绍、推送患者的医生价值100-400元不等的油费补贴或赠送烟酒礼品,并通过市场费名目在账外报销。该公司于2021年6月起,以油费、烟酒费等名目支付给乡镇医生共计10540元,获取推送病人25人次。被介绍的病人在院治疗费用合计为353520元,该公司获利60407元。
滨海某医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6月,滨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60407元,并处罚款13万元。处罚决定下达后,经执法人员后续多次检查,未再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常州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商业贿赂被罚10万元
2023年3月,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常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立案调查。经查,该贸易公司为谋取钢材的供货业务,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间,以转账方式给予采购单位常州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某好处费91574元,共签订合同60多份,合同交易金额达1000余万元。因无法确认该贸易公司通过向张某行贿获取的具体合同数量和金额,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常熟某服装商行“碰瓷”优衣库被罚5万元
常熟某服装商行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2023年5月,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服装商行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结案后,执法人员对该商行的2家网店再次检查,未再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镇江某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某信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
在此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2022年7月,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对镇江某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某信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立案调查。经查,两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通过销售“w上货助手”和“w分销助手”,为软件用户提供了复制店铺的软件和后续的技术支持,并利用网络爬虫程序等技术手段,未经允许爬取其他平台及店铺经营者的商品数据,对爬取到的商品数据进行结构化处理后复制、搬运至软件用户的店铺,造成对其他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实质性替代,妨碍和破坏了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扰乱了互联网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平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诋毁竞争对手被罚5万元
2023年5月,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对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诋毁立案调查。经查,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至5月期间,在无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其网店销售的某商品详情页宣传其竞争对手扬州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同一类型机器“贴牌代工产品质量堪忧”,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
江苏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被罚15万元
2023年3月,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对江苏某建材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有奖销售立案调查。经查,该建材公司自2023年2月以来在其经营场所内开展有奖销售(砸金蛋)活动,共设置7类奖品,但未标明奖项设置、中奖概率等需要公布的信息,且未公示500元以上奖品的兑奖情况。另查明,该有奖销售现场展示了贴有“奖”字图样的大额奖品,但该建材公司并未将上述奖品设置于有奖销售的金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