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三期综合楼A2#楼项目是本校新建项目,现决定对室内精装修地砖材料采购采取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的承包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昌工学院三期综合楼A2#楼
2、工程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阁皂山大道
3、分包范围:精装修分包工程
4、工程量:地面砖800*800mm约26160m2(其中楼梯间面积约1300m2)、600*600mm约900m2;
5、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材料规范、设计及业主要求,优等品地砖(产地高安);
6、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符合本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项目部文明制度要求;
二、招标项目要求
1、招标原则:本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三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参加本次工程的投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2、招标范围:按精装修设计图纸及合同要求;
3、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楼梯间踏步地砖批量加工(含侧面三角板、踏面3条防滑槽加工,不含踢脚线)、材料供货、包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现场位置、包按工期供货、包达到材料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供相应承包范围的验收资料及结算资料等;
三、承包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生产厂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资质,经营范围等;
2、业绩:近二年主要供货项目业绩;
3、投标方报价使用的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若中标签订合同不得进行变更;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费、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3、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合同签订后3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持项目部财务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至招标方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4、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户名:南昌工学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银行账号:36001050100050004871;
4、报名联系人:朱老师13617919912;
5、技术答疑联系人:徐经理18172876158;
七、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同第一笔货款同步无息退还。
3、如果中标的承包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发包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金额,作为中标的承包商对发包方的经济补偿,并有权予以进一步索赔。
八、计量及付款:
1、计量方式:按每次下单材料面积进行计算,加工费及损耗综合考虑在单价内;
2、结算及付款方式:
2.1、进度款:按月度进行支付,每月支付当月验收合格收货工程量费用的80%;
2.2、完工结算款:乙方合同范围内材料全部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完毕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质保金为剩余5%;
2.3、质量保修金:质保金自全部供货完成之日期开始计算,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2.4、以上付款乙方须提供甲方财务认可的全额有效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方确认的本合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若变更收款信息,须及时提供委托函):
收款账户名为:;
开户银行为:;
银行账号为:;
九、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标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3、资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4、报价表(按甲方确定样品提供样品报价,开标现场提供)
2、技术标
2-2、其他承包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2-3、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含岗位或资格证书(须配合项目负责人等)
3、业绩;
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及技术标正本各壹份、副本各壹份(密封在一个袋子里)
投标承诺书
我代表(投标单位)申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事项,为表达投标诚意及进一步合作的愿望,自愿承诺履行以下事宜:
1、我方已认真审阅招标方招标文件,对于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所包含的所有条款内容我方均予以全部响应并认可;
2、我方承若投标过程中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围标活动,若开标过程中有任何围标嫌疑,我方承诺积极配合调查,若我方确有围标行为,招标方有权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并赔偿一切招标方产生的损失;
3、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书中标,若我单位违约,同意被招标方清理出场。如果我方中标,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向招标方提交约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若我方未按规定执行,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关于材料质量的承诺:我单位保证材料达到优良标准,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不发生因材料的任何质量问题,若因我方质量缺陷及事故,我方承诺立即按发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发包方相应的一切损失。
8、现场开标后,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投标报价及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投标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4、报价表
1、按甲方答疑后最终确定的清单工程量进行报价,投标单位不得更改子目及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本工程投标方报价中不含现场配合费,不含施工正常使用的水电费用;(所有入围单位进行价格排名,同等质量情况下,以商务标合理低价拟定中标候选单位;)
2、综合固定含税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综合固定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包含以下内容:人工费(完成合同内容所必需的用工费用,且含必要的开会、学习用工费用及交叉作业工效降低)、设备材料费(除甲供材料外)、机械设备及工具使用费(除甲供机械设备外)、临时设施费、运输费、保管费、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保险、成品保护、养护、施工进度安排(包括业主或甲方计划调整)或客观因素(含重大会议和自然气候影响等不可抗力)及与其他分包单位配合作业造成的人工、机械设备降效与停置费、管理费、利润、质保维修责任等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