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8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8月7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一次性发行。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于监管银行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资金包括本次债券募集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11、配售规则:本次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1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该计息周期实际天数/该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5年11月26日,起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1月26日。
1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11月20日。
发行首日:2015年11月2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7日。
网下认购期: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7日。
2、本次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分销商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八)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015年6月9日,宜华集团将持有的公司4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质押股份占宜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46%,占公司总股本的8.9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次债券进行评级。根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5]183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正面。
中诚信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9级,除AAA级和CCC级以下(不含CCC级)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信用质量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主体信用等级AA级表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债券信用等级符号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债券信用等级AA级表示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正面
(1)木业家居业务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直接拥有500余万亩的林地,是国内家具制造企业中拥有林木资源最为丰富的公司之一,同时其制造技术亦处于同业领先水平;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与一批海外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布局,在木制家具行业内具备较强的品牌及竞争优势。
(3)稳健的财务结构。公司近年来财务结构总体保持稳健,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比率分别为52.48%和45.58%,同时考虑到公司很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获现能力,公司具备很强的偿债能力。
2、风险
(2)债务期限结构不甚合理。截至2014年末,公司总债务为64.61亿元,其中短期债务60.80亿元,期末长短期债务比为15.93,公司债务期限结构有待改善。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56.77亿元,已使用额度为44.81亿元,未使用额度为11.96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宜华木业已经累计发行四期短期融资券,三期公司债券;目前还处于存续期为宜华木业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合计为3亿元;宜华木业2015年公司债券,金额合计为18亿元。除上述债券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形式的债券融资。
债务融资工具历次发行兑付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比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28亿元,占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32.79%,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1995年4月5日,前身为澄海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系经澄海市(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澄海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立项请示的批复》(澄府办复[1995]8号)和《关于同意组建澄海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澄府办复[1995]32号)批准,由澄海县莲下镇槐东家具厂、澄海市宜华装饰木制品有限公司、澄海市益东胶合板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中式糖果厂、饶平县汇润工艺木制品厂有限公司、澄海市凯澄海滨浴场有限公司、澄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南发经营部、澄海县莲下升平纸类工艺厂、汕头经济特区龙湖区澄润工贸发展公司共9家企业组建,并于1995年4月5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800.00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1996年2月6日,澄海市莲下升平纸类工艺厂(原澄海县莲下升平纸类工艺厂)与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订立《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将所持发行人的380.0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汕头市澄润商业公司(原汕头经济特区龙湖区澄润工贸发展公司)与汕头市龙湖区华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订立《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将所持发行人的134.0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汕头市龙湖区华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68.5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1997年5月3日,饶平县汇润工艺木制品厂有限公司与汕头市龙湖区建宜有限公司订立《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将所持发行人的114.0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汕头市龙湖区建宜有限公司;澄海市益东胶合板有限公司与澄海市华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订立《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将所持发行人的400.0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澄海市华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2000年1月28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汕头经济特区中式糖果厂、澄海市凯澄海滨浴场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发行人的416.00万元股权、340.00万元股权转让予澄海市泛海木业有限公司的决议。
2000年1月29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将盈余公积1,2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5,000.00万元的决议。此次增资经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澄审内验(2000)第04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注:澄海市华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澄海市华信木业有限公司”。
2000年3月16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0]第056号)同意,并变更工商登记,发行人的名称变更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8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广东泛海木业有限公司(原澄海市泛海木业有限公司)、澄海市莲下槐东家具有限公司(原澄海市莲下镇槐东家具厂)、澄海市宜华装饰木制品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建宜有限公司、澄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南发经营部、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分别将其所持发行人股权全部转让予澄海市新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新增股东刘绍喜向发行人增资22,000.00万元的决议。本次增资经澄海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澄丰会内验(2000)第56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2年12月8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汕头市龙湖区华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发行人530.00万元股权转让予澄海市华信木业有限公司的决议。
注:澄海市新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澄海市新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31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汕头市澄海区华信贸易有限公司(原澄海市华信木业有限公司)将所持发行人1,056.0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刘绍生、汕头市澄海区新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澄海市新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发行人3,944.0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刘壮青;同时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28,395.00万元,其中刘绍喜以债权出资22,316.00万元、刘绍生以债权出资4,483.50万元、刘壮青以债权出资1,595.50万元,发行人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5,395.00万元。2010年11月26日,发行人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以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经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汕丰会内验[2010]第1108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3年10月26日,发行人股东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4,60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此次增资经汕头市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汕大地验(2013)168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现持有汕头市澄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0月23日核发的注册号为4405830000090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治理结构,且近三年以来运行状况良好,未有重大调整。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1、本公司是经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成立运作。根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行使自己的职权,为公司合理规范运营提供保障。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成员3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债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3)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用。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2、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发行人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情况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楚,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他任何限制。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架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和管理。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各项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的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5)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管理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内设机构与本公司的相应部门没有上下级关系。
4、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发行人高度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方面建章建制,把内部控制全面、完善覆盖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各个领域;另一方面强化执行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作用。具体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工作是由公司的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和公司员工共同参与,应用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公司内部业务的各个环节和部门的,用于识别可能对公司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的,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风险控制过程。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规范风险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4)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制订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用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与可靠。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都是独立企业法人,均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依其对所属子公司的出资额,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管理权利。
(5)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别制订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6)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来规范公司的人员管理行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从而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同时也为员工在职业规划上提供了充足的上升空间。
5、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次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宜华集团2015年6月30日持有宜华木业股份比例为23.84%,持有宜华健康的股份比例为35.08%,是两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虽然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宜华木业和宜华健康其他股东都较分散,宜华集团处于绝对大股东地位;报告期内参加股东会股东的持股比例宜华木业通常30%左右,宜华健康通常为50%-60%,宜华集团所持表决权占两家上市公司参加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宜华木业的董事长为刘绍喜,总经理为刘壮青,两人均为宜华集团的股东。宜华健康的董事长为刘绍生,总经理陈弈民为刘绍喜胞妹刘绍香的丈夫,董事王少侬为刘绍喜的夫人,两家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董事和高管均与发行人有高度关联,日常经营管理受发行人影响极大。鉴于上述原因判断宜华集团对宜华木业和宜华健康具有控制权,因而将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48,964.06万元,总负债为493,238.70万元,净资产为655,725.35万元,2014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42,662.87万元,实现净利润52,729.50万元。
2、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19日,注册资本44,780.49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35.08%。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北侧。公司经营范围: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医疗行业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项目投资、开发;节能环保产业项目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品项目投资、开发;医疗器械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销售、租赁;房屋工程设计、楼宇维修和拆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冷气工程及管道安装;对外投资;项目投资;资本经营管理和咨询。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7,027.30万元,总负债为223,144.55万元,净资产163,882.74万元,2014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5,767.29万元,实现净利润2,982.26万元。
3、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28日,注册资本3,884.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100.00%。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52号,经营范围:旅馆业(酒店);公共场所(浴室、桑拿、SPA休闲中心、茶座、游泳馆、健身室、美容、美发、商场);娱乐场所(卡拉OK);棋牌室(围棋、象棋、桥牌);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的零售;洗熨服务,停车服务,自有房产租赁。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8,752.04万元,总负债为73,291.49万元,净资产为-4,539.45万元,2014年该公司因为装修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实现净利润266.72万元。
4、汕头市宜华-道格拉斯木屋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220万美元,宜华集团持股60%。注册地址:汕头市凤凰山路35号厂区茶叶简仓乙全座,经营范围:生产木屋预制件、装饰木制品。
该公司目前不处于经营状态,2014年未产生任何收入和支出。
5、汕头宜华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100.00%。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东路丹霞庄西区茶叶大厦,经营范围:生产:茶叶(乌龙茶、袋泡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7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茶--不包含茶饮料)(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30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69.93万元,总负债为2,586.58万元,净资产为-1,916.65万元,2014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87万元,实现净利润-31.81万元。
三、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关联方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交易
1、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关联方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2、关联交易事项
(1)购买商品
宜华木业2014年度接受汕头市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7,057,935.71元,该劳务费按照市场价格结算。
(2)关联担保
①宜华木业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刘绍喜先生、王少侬女士、刘绍生先生、刘壮青先生为宜华木业公司980,000,000.00元短期借款以及44,340,394.25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刘绍喜先生为宜华木业公司1,234,547,090.00元短期借款以及63,331,912.23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宜华健康关联方担保情况
(3)关联委托投资及合作投资收益
单位:元
(4)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5)关联方其他非流动资产
(6)关联方应付账款
(6)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股东为刘绍喜、刘绍生和刘壮青三名自然人,其中刘绍喜持有股份80.00%,刘绍生持有股份10.00%,刘壮青持有股份10.00%。刘绍喜与刘绍生为兄弟关系,刘绍喜与刘壮青为父子关系。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绍喜,男,52岁,本科学历。先后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香港中国商会创会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是全国十二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第九、十一届党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九届政协委员。先后获得“中华慈善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和“广东创业之星”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图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公司现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刘绍喜,男,52岁,本科学历。先后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香港中国商会创会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是全国十二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第九、十一届党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九届政协委员。先后获得“中华慈善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和“广东创业之星”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3、刘壮青,男,29岁,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9年,供职于宜华木业美国分公司,任产品研发部经理、IT部经理,从事新产品研发及销售管理系统研发工作。201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起兼任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5、刘绍香,女,42岁,本科学历。1995年起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6、王少侬,女,52岁。1982年至1992年在澄海槐东家具厂工作,1992年至2005年任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起至今任公司副经理,2007年起兼任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张根福,男,47岁,会计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广东中惠公司财务科长兼总经理助理、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总公司保税公司财务经理、春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东南实业/云南力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起兼任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陈建存,男,38岁,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5年在广东岭海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5年至2007年在广东明博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7年至2008年在广东依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2008年至今担任公司法务部副总监。因为公司副经理杨建荣于2015年初离职,目前公司两名副经理职务有一名暂时空缺,由陈建存暂时行使副经理职权。
六、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概况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宜华集团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1、家具业务
发行人控股的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具和木地板等木材深加工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导产品包括木质家具和木地板两大系列,旗下拥有多个自主品牌。
宜华木业家具业收入汇总情况
宜华集团在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42,755.06万元、507,439.44万元、453,319.74万元和246,756.36万元,其中家具销售收入分别为309,176.22万元、373,635.76万元、407,626.79万元和187,184.32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0.20%、73.63%、89.92%和76.29%,家具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较大。公司主要业务以出口为主,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盟等市场。2015年8月的人民币汇率改革使人民币汇率走势更趋于市场化,波动性也随之加大,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受汇率波动的影响也将随之扩大。2014年宜华木业出口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49,675.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7.14%。
生产方面,公司主要生产实木家具、实木地板及复合地板等,产品类型覆盖实木地板、办公家具、儿童家具、酒店家具、厨房家具等多系列品种,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公司生产设备主要从德国、意大利、台湾等地进口,使用国外先进流水线生产,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自动化生产程度较高。在业务模式方面,公司一般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家具产品生产周期为45天左右。
目前公司旗下拥有八大生产厂区:宜华木业本部、汕头宜华木业城、汕头濠江基地、广州南沙基地、梅州汇胜基地、江西遂川基地、四川阆中基地和山东郯城基地。其中,公司位于江西遂川的生产基地于2013年底完工,2014年初试运行,截至2014年末产能释放率为30%。
此外,公司四川阆中和山东郯城制造基地处于在建状态,四川阆中基地预计于2015年9月左右投产,投产后年产实木家具20万套;山东郯城基地的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分别将于2014年底和2015年中进行,其中一期项目投产后年产实木家具25万套和地板1万立方米,预计将于2015年底投产。四川阆中和山东郯城一期规划总投资18亿元,截至2014年末累计已投入7.90亿元,预计2015年全年投资额为7.60亿元。
报告期内宜华木业家具业产能、产量情况
单位:万套、万立方米
2、房地产业务
发行人地产业务主要集中于汕头、梅州等三四线城市,在近年房地产行业整体景气趋势下行,房企资金难题、开发需求等问题逐渐突出的情况下,宜华健康开始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在2014年7月收购众安康100%的股权后,宜华地产改名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宜华健康将逐步将房地产业务剥离给集团公司,集中精力将医疗健康业务做大做强。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截至2014年末,宜华健康主要在建、拟建项目主要包括外砂工贸区、金色华府二期、海湾尚景项目一期、湘潭北组团等项目,其中外砂工贸区项目是宜华健康未来几年内重点开发项目。该项目占地751,992平方米,项目计划建成以别墅、小高层等高端物业为主要产品类型的高档住宅小区,项目计划分五期开发,总建筑面积约13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0亿元。目前正在建设项目一期,一期计划投资约13亿元。此外,公司土地储备方面,截至2015年6月30日,共拥有土地储备约99万平方米;随着未来的发展规划,宜华健康将逐步放缓房地产业务开发节奏,以外砂工贸区项目自主开发为主,其余土地及项目将逐步转让出售。
3、医疗健康业务
众安康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医疗后勤综合服务行业的“一体化非诊疗”专业服务提供商,为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包括医疗设施维护和保养服务、环境管理服务、安全管理服务、医疗辅助服务等在内的医疗后勤综合服务。目前,众安康下辖24家分公司、4家子公司,业务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特约服务、医疗辅助、电力工程系统、医疗工程系统和医疗后勤管理保障等。经过多年的开拓,众安康先后承担了全国110多家大中型医院后勤综合管理服务和洁净工程建设,合作区域跨越广东、安徽、湖南、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合作机构包括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广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并成功打造了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的典范,在该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通过并购众安康获得了丰富的医院资源以及较完善的医疗后勤服务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拓展医疗健康板块的上下游产业链,从而较快形成新的业务支撑。
爱奥乐是国内远程血糖血压监测领域领先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商,专注于血压、血糖及试纸等传统及远程医疗器械的生产。达孜赛勒康为医院提供管理和咨询服务,并与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合作成立了肿瘤诊疗中心,致力于成为专业的肿瘤诊疗设备和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014年众安康实现收入7.12亿元,取得净利润0.62亿元;2015年1-6月,众安康在并表之后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4.96%。随着宜华健康向医疗健康行业的转型,众安康将成为宜华健康在医疗健康板块的核心资产。
(三)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
1、家具行业现状及发行人竞争优势
(1)我国家具行业发展现状
家具制造,是指用木材、金属、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家具制造业国统局代码为C21。行业下有五个子行业,分别是木质家具制造(C2110)、竹、藤家具制造(C2120)、金属家具制造(C2130)、塑料家具制造(C2140)和其他家具制造(C2190)。
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家具产业已经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的大背景下,我国家具产业集群已经脱离自我封闭,开始转向全球分工的动态系统发展。加强家具产业集群对外的联系和对外知识技术的获取,积极争取早日加入到全球价值链的上游,实现持续升级,已成为我国家具产业集群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
目前,我国家具产业集群主要分为五个区域:珠江三角洲家具产业区,也是我国最大的家具产业区;以外销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家具产业区;依托环渤海经济圈进行发展的环渤海家具产业区;集中向东北亚和欧洲市场出口的东北家具产业区;主要面向中西部三级市场的西部家具产业区。从总体规模上来看,尽管我国家具产业集群规模已经形成,但仍然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位置,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我国家具企业还是以小规模企业为主,真正的领头羊企业相对较少,企业间的技术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整体技术薄弱使得我国家具企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里处于被动地位;另一方面,我国家具企业创新能力较低,企业间相互模仿,缺乏创新,家居产品同质化现象异常普遍,同时缺乏对国外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令自身开发技术陷入恶性循环,导致家具产业集群的发展价值链定位较低,保值能力较差;再者,由于缺乏与国际先进家具产业集群之间沟通与协作,我国家具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较低,无法在全球价值链上保持有效价值。因此,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我国家具产业集群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是我国家具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
我国2010-2014年家具生产总值如下图所示,截至2014年已达到6,364.63亿元,发展形势良好。
单位:百万元
我国2010-2014年家具产量如下图所示,家具行业经历了2011-2013年的产量低谷,2014年同比增长19%,达到77,785万件。
单位:万件
发行人名称
: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ihuaEnterprise(Group)Co.,Ltd.
注册资本
壹拾亿元
实缴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19316232-0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刘绍喜
设立日期
1995年4月5日
信息事务负责人
张根福
0754-83262604
传真
0754-83262606
邮编
515834
所属行业
制造业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家具和地板的生产与销售,房地产业务的开发与经营。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52号汕头国际大酒店
联系人:
传真:
王开国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项目主办人:
吴斌、徐昊、连佳晟
项目组成员:
史苏伟、王子玮
010-88027267
010-88027190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7层
杨树财
谢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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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321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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