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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169公司简称:洪通燃气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2,880,000股,以282,880,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576,000.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本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新疆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本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及各地方城市燃气行业协会。

(二)行业产业政策

2012年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委令2012年第15号)明确要求以“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为基本原则,在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下,将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其中,除分户式采暖用户属于允许类用户外,其他城市燃气用户均属于优先类用户。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天然气勘探与开采”、“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液化天然气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2022年3月22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指出,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统筹推进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区域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完善LNG储运体系。到2025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21万公里左右。规划着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

(三)行业主要监管政策

(四)行业发展规划

2017年4月6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鼓励天然气、生物质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允许汽车出厂时标称油气两用,开展试点和推广应用,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

2017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为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进一步制定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该文件提出,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提高天然气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中的比重,加快加气(注)站建设,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等,鼓励发展CNG加气站、LNG加气站、CNG/LNG两用站、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等。充分利用现有公交站场内或周边符合规划的用地建设加气站,支持具备场地等条件的加油站增加加气功能。

2018年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该文件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有效防治公路运输大气污染。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

2021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批准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全国范围实施,此次为标准的第三个阶段,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新的标准排放要求要比过去严格30%以上,在物流领域,柴油重型卡车排放标准的提高或将有利于LNG、CNG重型卡车的发展。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

2021年11月9日,《“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提出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加快内河船舶绿色升级,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域为重点,推动使用液化天然气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

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力争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新增天然气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要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鼓励增加天然气发电规模,完善LNG储运和天然气管网体系,积极推动储能电池应用示范。

2022年8月19日,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2)》,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持续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平稳运行,围绕天然气发展,明确国内生产自给的战略底线,加快油气等资源先进开采技术推广应用,着力释放国产气特别是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潜力。加强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季节调峰、应急保供和应对突发事件短供断供等方面的调节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开放条件下的保供责任划分与制度建设,发挥好各类市场主体在保供稳价中的积极作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提升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推动在天然气上游勘探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节能高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装备攻关和智能化应用。立足“双碳”发展目标,不断强化产业链发展的韧性和弹性,在稳定供应基础上,推动天然气高效利用,促进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在促进减污降碳协同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天然气行业概况

天然气主要存在于气田、油田、煤层和页岩层,与煤和石油两种传统化石能源相比,天然气具备清洁环保、安全系数高、热值高等优点。

天然气按照在地下的产状可分为油田气、气田气、凝析气、水溶气、煤层气以及固态气体水合物等。天然气按照气源可分为常规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常规天然气指由常规油气藏开发出的天然气,即勘探发现的能够用传统油气生成理论解释的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指难以用传统石油地质理论解释,在地下的赋存状态和聚集方式与常规天然气藏具有明显差异的天然气,比如致密气、煤层气、页岩气、可燃冰等。天然气按照形态又可分为常规气、LNG和CNG,其中常规气呈气态,主要通过管道运输;LNG呈液态,体积较小,为常规天然气体积的1/625左右,便于长距离的运输;CNG呈压缩状态,可通过常规气加压后置于装置中,通常作为车辆燃料使用。

随着我国能源利用技术创新与政策改革不断推进,能源行业正向着多元化、清洁化、数字化和市场化的方向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也不断攀升。目前,天然气已是我国城市燃气的主要气源,未来进一步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是大势所趋。

1、液化天然气(LNG)行业概况

LNG是天然气的一种形式,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是一种清洁、高效、方便、安全的能源。LNG最初以天然气调峰的形式出现,却因为运输方便快捷、能够满足天然气调峰及清洁能源的环保性而得到大力发展。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了涉及从天然气液化、储存、运输、接收、气化和终端利用各环节相配套的LNG产业。由于国家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我国对LNG的需求不断增加。新疆作为我国能源大省,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其战略核心地位日益凸显,区域内天然气产业也将迎来战略发展机遇期。

2、LNG主要应用优势

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温室气体约是煤炭的1/2,石油的2/3,污染远低于石油和煤炭。LNG先将天然气净化处理,除去其中的重烃、水、二氧化碳、硫化物等杂质,再经超低温(-162℃)液化形成,纯度更高,其体积仅为标准状态天然气的约1/625,重量仅为同体积水的45%左右,大大方便储存和运输。

LNG成分较纯,含硫量仅为ppm级,燃烧完全,无粉尘或固体颗粒,燃烧产物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蒸气。LNG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少,运输方式灵活,包括管道、槽车、槽船等。其运输可实现海洋和偏远地区天然气贸易,运输成本仅为管道运输的1/6或1/7,可有效降低由于气源不足铺设管道而造成的短缺风险。LNG以其燃烧洁净、污染少、储运方便等特性成为优质能源之一。

3、LNG主要应用领域

从利用效率、稳定性、经济性和技术成熟度来说,作为清洁能源之一,LNG是一个可以在汽车燃料、供暖、发电等方面替代石油和煤的能源选项。目前,我国无论是工业还是民用,都对天然气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依赖性,而LNG作为天然气的液态形式,在某些情况下,比天然气具有更多的优点。LNG的应用实际就是天然气的应用,但由于其特性,LNG又比天然气有着更广泛的用途。

(1)汽车燃料

LNG是优质的车用燃料,与汽、柴油相比,具有辛烷值高、抗爆性好、燃烧充分、清洁环保、便于运输、经济性和适用性强的优点,作为可持续发展清洁能源,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与其他形式的汽车燃料相比,发展前景更为广阔。

目前,作为汽车燃料的天然气大多以LNG、CNG的形式储存。与CNG相比,LNG体积小,能量储存密度大,燃烧性能好,热值高,一次充灌行驶里程长。此外,储存在-162℃低温下的LNG,具有大量的冷能,可将其回收用于汽车空调或汽车冷藏车,无需单独配备制冷压缩机,既降低了造价,又消除了噪声,具有节能和环保的双重意义,更适用于城市中心繁华地区或其他有噪声限制的地区。同时,由于LNG能量密度大,LNG汽车续航里程也相对较长,特别适合替代柴油重卡车及长途柴油客车作为燃料使用。

(2)城市燃气

LNG作为城市燃气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清洁燃料,主要用于城市基本负荷及储气调峰。近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气化率逐年提升,LNG气化站可作为管输天然气的替代方案被用作中小城镇居民的燃气解决方式,从经济性以及实际操作考虑,LNG比管输天然气具有更好的利用价值,同时还可用于商业、事业单位以及用户采暖等用途。

LNG作为管输天然气的调峰气源,可对城市燃气系统进行调峰,保证城市安全平稳供气。将LNG调峰装置广泛用于天然气输配系统中,对民用和工业用气的波动性,特别是对冬季用气的急剧增加起到了调峰作用。

(3)工业应用

LNG可作为工业气体燃料,主要用于陶瓷制造、玻璃、造纸等行业,可有效节约能源、提高产品产量、减轻劳动强度等。LNG在常压下转变为常温气态可提供大量的冷能,将这些冷能回收,用于多种低温用途,如液化二氧化碳、干冰制造、生产速冷食品、海水淡化、电缆冷却、塑料、橡胶的低温粉碎等。LNG在发电方面的热能利用率比煤和燃油高,且清洁环保、运行灵活、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4、我国LNG市场供需关系变化情况

2011年至2013年,我国LNG市场爆发性发展,LNG工厂产能及产量大幅度提升。同时LNG接收站布局逐步完善,对LNG市场支撑力度足够,自2014年起,LNG市场供应量充足,国产工厂进入以销定产模式。

2021年全国两会正式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国内天然气消费快速反弹并超过新冠疫情前水平,全年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2022年疫情反复,经济活动放缓,抑制LNG需求增长,全年天然气消费量出现近年来首次减少。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国内2022年产量2201.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03%,近10年来天然气产量始终保持增长,年均增长率9.12%。据国家统计局及发改委数据,国内2022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663亿立方米,近10年来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12.75%。除去2022年国内经济活动受疫情影响较大外,其余年份内天然气产销缺口持续扩大,国内天然气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5、我国车用天然气行业概况

我国的天然气汽车产业在国家大力支持下规模有大幅提升,整个天然气汽车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四川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为702万辆,其中CNG汽车保有量为620万辆,LNG汽车保有量为82万辆(其中LNG重卡63万辆),LNG加气站数量为约5300余座。

6、国家行业产业政策推动清洁能源天然气在交通能源领域的应用持续增长

减碳、减排是交通能源领域重要的课题,天然气作为最为清洁的化石能源,以及天然气作为替代煤炭、燃油重要清洁能源的资源承载能力,未来一定时期内,天然气在交通能源领域的占比将持续提高。

(1)双碳政策,助推LNG/CNG行业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和环保压力较为明显,在我国发展低污染的天然气汽车,不仅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和人们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更是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追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油气价差长期维持,将推动天然气汽车大发展

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与汽油价格存在一定差价,天然气汽车的发展具有经济基础和推动力。天然气汽车的天然气消耗量比汽油汽车燃料消耗量低25%,以日行400公里的出租车为例,初步测算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的出租车会比使用汽油为燃料的出租车节约燃料费用46%左右,经济效益可观。为节约运行维护成本,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将会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并推动我国整个清洁汽车产业的大发展。

(3)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将促进天然气汽车产业大发展

天然气汽车产业成长和发展得到了我国政府大力支持与鼓励。2006年,我国再次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科技计划,继续强力推进天然气汽车发展的进程。2007年8月31日,发改委颁布《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规定天然气汽车属于“优先类”用气项目,清洁汽车行动将天然气列为首选的汽车替代燃料。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要“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2022年5月17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深入推进物流领域节能减排,在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加快建立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供应和加注体系。”

我国政府长久以来对天然气汽车发展的支持与鼓励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天然气汽车产业的大发展。

(4)天然气供应安全保障度提高,天然气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将得到强化

我国天然气汽车要得到大发展离不开气源和网络化规模化的加气网点保障。截至2021年底,我国天然气查明资源储量为6.34万亿立方米,天然气产量为2075.84亿立方米;油气地质勘查投资799.06亿元,增长12.5%;全年新增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1.27亿立方米,同比增加约3300亿立方米;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2)》,截至2021年,中国天然气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达6.34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全年新增0.07万亿立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年天然气产量2075.8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8%,增加450.89亿立方米。创历史记录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及持续增长的勘探开发投入为我国发展天然气汽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指出为增强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强化战略安全保障,进一步增强油气供应能力,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坚持常非并举、海陆并重,强化重点盆地和海域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和勘探,夯实资源接续基础;加快推进储量动用,抓好已开发油田“控递减”和“提高采收率”,推动老油气田稳产,加大新区产能建设力度,保障持续稳产增产。积极扩大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加快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开发力度。石油产量稳中有升,力争2022年回升到2亿吨水平并较长时期稳产。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

同时,我国已经建立和规划了覆盖全国的天然气输送管网系统。我国已完成“西气东输”工程、“陕京线”工程、“川气东送”工程、“广东LNG”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使得我国中西部、东部及广东地区有了充足的天然气供应条件。

伴随着国内天然气产量的逐年攀升和大规模引进境外天然气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加气站的大规模建设,我国天然气汽车市场正迎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天然气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将得到强化。

(5)技术创新力量加强,天然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体系将更加健全和完善

我国天然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已基本建成。天然气汽车的研发涉及能源、材料、物理、化学、机械、电气、自动控制、环保等多个技术领域,在过去20年的发展中,我国投入大量资金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大型汽车生产企业联合参与天然气汽车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开发和试验手段,培养了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清洁能源汽车开发人才队伍,基本建成了包括技术标准、检测评价、产业化基地、示范考核、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数据库在内的创新支撑平台,为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清洁交通能源供应领域的天然气专业运营商。公司主营业务为LNG、CNG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其中公司经营的LNG产品主要应用于物流重卡燃料,CNG主要应用于家用轿车、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等燃料。

2、经营模式

(1)天然气采购模式

公司天然气主要从中石油下属单位等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量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

(2)天然气生产及输配模式

公司业务中LNG需要通过LNG工厂进行生产加工处理并通过LNG槽车运输至各站;CNG需通过压缩机压缩后充装到CNG气瓶车;居民、工商业用气从上游采购天然气,经公司自建管网,通过减压、调压后可直接输送至终端用户。

(3)天然气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LNG和压缩的CNG主要通过所经营管理的加气站进行销售,少量LNG、CNG通过点供的方式销售给偏远地区的居民、工商用户及外部其他公司的LNG、CNG加气站或贸易商。LNG的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巴州地区CNG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当地政府确定,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在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4)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各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建设、通气并交付用户使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5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515.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16%;利润总额20,271.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70.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68%。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40,960.64万元,较期初增长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3,209.52万元,较期初增长3.7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5169证券简称:洪通燃气公告编号:2023-01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五家渠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路丰能源”)、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交投洪通”)、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河交投洪通”)、新疆尉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尉犁洪通”)、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硕洪通”)、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能源”)、新疆塔里木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里木洪通”)、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洪通”)、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洪通”)、铁门关市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门关洪通”)、轮台县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轮台交投洪通”)、沙湾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湾交投洪通”)、五家渠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交投洪通”)、巴州若羌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羌洪通”)、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且末洪通”)。上述公司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直接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巴州洪通、哈密交投洪通和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50,660.00万元,未实际为

五家渠路丰能源、精河交投洪通、尉犁洪通、和硕洪通、哈密能源、塔里木洪通、交投洪通、铁门关洪通、轮台交投洪通、沙湾交投洪通、五家渠交投洪通、若羌洪通、且末洪通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

6、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7、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4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一)五家渠路丰能源

1、企业名称:五家渠路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8日

4、住所:新疆五家渠红旗农场光明路社区友谊南路59号楼一楼108号办公室

5、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五家渠路丰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控股子公司路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五家渠路丰能源的股权结构:路丰能源持股100%;其中路丰能源的股权结构:交投洪通持股80%,王增录持股20%;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五家渠路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哈密交投洪通

1、企业名称: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0年04月30日

4、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北路21号

5、法定代表人:杨春生

被担保人哈密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控股子公司。

哈密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为:交投洪通持股80%,哈密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其中公司持有交投洪通51%的股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哈密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精河交投洪通

1、企业名称: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7日

4、住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伊犁路7号1栋1单元401室

5、法定代表人:刘长江

被担保人精河交投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全资子公司。

精河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交投洪通持股100%;其中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精河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尉犁洪通

1、企业名称:新疆尉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6年05月12日

4、住所:新疆巴州尉犁县幸福社区团结路安居幸福花园AG2-105号

5、法定代表人:肖建新

被担保人尉犁洪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尉犁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8、尉犁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和硕洪通

1、企业名称: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08年05月28日

4、住所:新疆巴州和硕县石材大道西侧(花园东路123号)

5、法定代表人:张剑

被担保人和硕洪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和硕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8、和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哈密能源

1、企业名称: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5日

4、住所: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马伟

被担保人哈密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哈密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8、哈密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塔里木洪通

1、企业名称:新疆塔里木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3年03月31日

4、住所:新疆铁门关市三十三团镇建设西街德馨东苑承德社区办公室1-106室

5、法定代表人:赛龙刚

被担保人塔里木洪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尉犁洪通的全资子公司。

塔里木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尉犁洪通持股100%,其中尉犁洪通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塔里木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交投洪通

1、企业名称: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9日

4、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七季城商住小区1栋7层办公1

被担保人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巴州洪通

1、企业名称: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6日

4、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盛路西侧、南苑路北侧

5、法定代表人:卢成宝

被担保人巴州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巴州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85.5%,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尉犁洪通持股4.5%,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8、巴州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铁门关洪通

1、企业名称:铁门关市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5日

4、住所:新疆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纬五路1号河北创业服务大厦465号

5、法定代表人:陈波

被担保人铁门关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巴州洪通的全资子公司。

铁门关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巴州洪通持股100%,其中巴州洪通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5.5%,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尉犁洪通持股4.5%,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8、铁门关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轮台交投洪通

1、企业名称:轮台县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3日

4、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红桥开发区314国道A3-G6-4号商铺

5、法定代表人:杨政睿

被担保人轮台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全资子公司。

轮台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交投洪通持股100%;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轮台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沙湾交投洪通

1、企业名称:沙湾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7日

4、住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73-1号(盖瑞乳业西北侧500米处一层101室)

5、法定代表人:张旭

被担保人沙湾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全资子公司。

沙湾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交投洪通持股100%;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沙湾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五家渠交投洪通

1、企业名称:五家渠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9日

4、住所:新疆五家渠市学苑北路1478-1号

被担保人五家渠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全资子公司。

五家渠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交投洪通持股100%;其中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五家渠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若羌洪通

1、企业名称:巴州若羌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11年04月29日

4、住所:新疆巴州若羌县若羌镇信用矿业综合楼6层07室

5、法定代表人:林菲菲

被担保人若羌洪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若羌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8、若羌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且末洪通

1、企业名称: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11年05月11日

4、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境内,G315国道1830公里处

被担保人且末洪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且末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8、且末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被担保对象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9,46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6,57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74%、73.0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69证券简称:洪通燃气公告编号:2023-01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6,684,868.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2,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57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2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现金流、经营业绩、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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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事项办理告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公告公示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的规定,现将我县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届满的零售户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请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http://www.pnxzf.gov.cn/tzgg/t193578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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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科信息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股市直击股票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的相关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创新,《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产业政策为http://4g.stockstar.com/detail/IG2023033000034579
5.黔西南州“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全州工业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园区规模化特色化发展成效显著,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工业与大数据融合水平明显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特色鲜明、首位产业突出的现代化工业体系,综合实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到2035年,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企业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绿http://xinxi.mei.net.cn/gh/zl.asp?vid=965
6.2000在同一时期,男性烟草使用量增加了约4000万,从2000年的10.50亿增加到2018年的10.93亿(占全球当前13.37亿烟草使用者的82%)。 但积极的是,新报告显示,男性烟草使用者的数量已停止增长,预计到2020年男性使用者的数量将比2018年减少100万(即10.91亿),而到2025年则减少500万(1.087)十亿)。 https://xueqiu.com/7886851669/13769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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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整版20202025年中国小麦种植行业新产品进入市场农垦局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垦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监 督实施;拟订热带、亚热带地区作物发展规划,指导其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职责。 2020-2025 年中国小麦种植行业新产品进入市场策略研究报告 让每个人都能成为战略专家、管理专家、行业专家、投资专家、成功企业家…… 12 (2)国务院食品https://doc.mbalib.com/view/c41fcb0884ed29d5b7b61c15e48b9809.html
9.万顺新材(300057)公司公告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96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https://q.stock.sohu.com/cn,gg,300057,6041560083.shtml
10.美国加州颁布调味烟草新法规2025年起加强监管美国加州州长签署了3218号议会法案,以加强调味烟草产品的禁令。新法案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以打击调味烟草产品的销售,违反禁令的卖家将面临民事处罚,未经授权的产品可能被没收。 【两个至上快讯】据加州议会官方网站10月1日报道,为加强美国加州对调味烟草的禁令,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签署了第3218号议会法案https://www.2firsts.cn/news/mei-guo-jia-zhou-ban-bu-diao-wei-yan-cao-xin-fa-gui-2025nian-qi-jia-qiang-jian-g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