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稳住经济大盘6个方面33项政策、省142条和市144条一揽子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经济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当前经济工作,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根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方案清单化、任务项目化、目标数据化、责任时限化”原则,坚持以投促稳、以保促稳、以消促稳、以招促稳、以贷促稳、以安促稳“六促发力”,突出一批指标、一批政策、一批项目、一批突出问题、一批活动、一批督查考核“六个一批”抓落实,抢抓政策机遇,提升经济大盘,稳定发展质量,做到稳位次、调结构、打基础、保民生、抓统筹、增后劲,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速度和质量双提升,进一步夯实下半年发展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湄潭县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陈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开展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路径
(三)坚持以“消”促稳。一是用好政策促进消费。抢抓国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机遇,围绕旅游、餐饮、住宿、零售等,扎实开展贵州省“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批零住餐对GDP贡献率稳定在11%左右。二是抓住重点稳住消费。紧盯县城区,对汽车、石油、烟酒、餐饮、住房、文旅等重点行业开展运行分析,发展重点行业支撑作用。三是节庆活动拉动消费。举办汽车文化节、美食文化节、家装博览会、特色商品展等大型展博会和节庆活动,努力营造火热消费氛围,刺激居民消费。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挖掘健康消费新潜力、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抓智慧平台促进新型消费。做大湄货出山规模、做大开放型经济规模。抓通道建设促内外贸一体化。(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
(六)坚持以“安”促稳。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扎实做好粮油物资的应急储备。严把入湄关口,严防重点人员,强化外防输入健康监测。全面加强处置能力保障,储备足量隔离房间,加强定点医院能力建设,改造储备转运车辆,做好医疗、生活物资储备。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重点推进60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和3-11岁人群接种。做好重点场所管理,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卫生知识普及、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扛起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守住债务风险底线;严守风险底线,严防信贷资金投向违规领域。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债务办、县防控办、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等)
四、工作方法
按照“具体问题系统解决,系统问题重点解决”的原则,紧盯“六个一批”抓落实。
(一)突出抓好“一批指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稳住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7.5%左右和12%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左右和12%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二)突出抓好“一批政策”。梳理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揽子政策措施任务清单124条(其中落实类的96条、争取类21条、跟踪对接类7条),对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推进情况实行月汇总、季通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重点问题专题研究解决,确保一揽子政策措施序时推进,尽快落地见效,取得预期效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
(三)突出抓好“一批项目”。一是强化项目谋划。紧紧围绕国发〔2022〕2号文件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对照市重点支持的173小项项目清单,继续加强项目谋划编制,滚动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充实完善重大项目库。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市前期经费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用好县级前期经费,扎实推动迫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推进落地一批重点项目。聚焦教育、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联网、补网、强链建设重点,抓实白酒、茶叶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力争推动高台水库、小河水库、湄江大型水库、G326湄潭县城至三渡公路等一批重大水利、交通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四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按照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严格落实《遵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通过争取政府投资基金、上级补助等,重点支持有资金缺口的“半拉子工程”,推进项目尽快完工投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
(四)突出抓好“一批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围绕“四新”“四化”、生态环保、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稳定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供应链、物流链、要素保障等方面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逐一整改销号,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点内容,记入单位年终考核等次评定。(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办、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
(六)突出抓好“一批督查考核”。采取常态化督查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考结合,按季度开展评估考核。县督查考核工作组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进行督查、抽查、核查,推动有关政策措施落地,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县稳经济“1+N”牵头单位每季度对各自工作落地见效情况开展评价,报县发改局进行综合汇总,形成季度综合评估报告报县委、县政府(第四季度评估报告为年度评估报告)。(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办、县考核办、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投促局、县人社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岗位职责,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全力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分析国家和省、市、县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抢抓政策机遇,推动问题解决。要加强宣传引导,将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措施传达到基层、到企业,提振市场信心,共同稳定经济大盘、提升发展质量。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国家和省、市、县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的落地落实。
附件:1.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的任务清单
2.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3.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投”促稳工作方案
4.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保”促稳工作方案
5.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消”促稳工作方案
6.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招”促稳工作方案
7.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贷”促稳工作方案
8.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安”促稳工作方案
9.湄潭县2022年留抵退税资金使用“引流导溉151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1
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任务清单
一、财政政策(23条)
(一)落实类(15条)
1.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3.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4.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分解下达资金,争取的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加快下达和使用,“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及时下达。(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县委宣传部)
5.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领域。(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6.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7.落实培育税源稳定财政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8.用好已下达的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9.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10.贯彻落实省级扩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11.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应贷尽贷、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
12.贯彻落实全省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银保监组)
13.全县各级政府采购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4.梳理年度采购计划,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按照统一质量标准,确保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5.对国家和省审核通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项目,按程序将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推送至储备库,待省级分配额度后,从储备库中选择专项债券发行项目,待债券发行成功、省级转贷资金到位后,积极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二)争取类(5条)
16.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7.继续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使用等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新增领域支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18.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更多支持遵义湄潭。(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9.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湄潭经开区)
20.对接国发〔2022〕2号文件,争取湄潭县养老服务中心、茶产业生产加工基地2个项目加快建设,加大打捆类73项项目谋划争取,力争获得更多支持。(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文化旅游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茶产业中心)
(三)跟踪对接类(3条)
21.跟进并及时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范围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22.跟进国家和省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前提下,落实省级实施办法,对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落实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
23.加大对教育部、人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南方电网、农业银行、中国贸促会等11个部委已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配套支持政策的对接争取。(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经贸局、县供电局)
二、金融政策(11条)
(一)落实类(7条)
24.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今年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26.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27.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在往来款确权等方面应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引导国有企业帮助上下游企业确认账款。(牵头单位:县国资办、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28.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改革机制效能,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29.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赴境外上市。(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30.深入落实各金融机构总部与我县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二)争取类(3条)
31.支持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和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继续争取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32.建立重点领域债券支持后备项目库,积极争取我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等金融债券融入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33.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长期限贷款和保险机构长期资金向湄潭倾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水利、公路、铁路、水运、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三)跟踪对接类(1条)
34.跟踪落实好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政策,加大再贴现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保就业政策措施(20条)
(一)落实类(19条)
35.强化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落实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经贸局、湄潭经开区)
36.对今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7.返乡农民工进驻“一区四园”标准厂房创业的,免缴租金、物管费、卫生费等费用,适当减免水电费。(牵头单位:湄潭经开区)
38.充分挖掘公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工需求,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39.按照“谁开发、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各部门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资金等,统筹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托底安置返乡农村劳动力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湄潭调查队)
40.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县税务局)
41.落实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2.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3.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4.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少。(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45.落实好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
46.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47.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4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9.市场主体组织其他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0.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他农村劳动力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51.落实好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2.符合条件且县域内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对县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3.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特种(设备)作业等证书给予证书直接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争取类(1条)
54.全力争取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支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四、稳投资政策措施(16条)
55.加快推进高台水库、小河水库、沙塘水库等中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力争下半年开工1个骨干水源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56.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城镇“四改”,加快燃气等城镇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对接近设计使用年限的管道实施滚动排查并有序改造。(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7.建立吸引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项目库,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
58.落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适当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湄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59.支持金融机构区分项目风险和企业集团风险,在确保项目资金封闭运行的前提下,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
60.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投促局)
61.通过新动能产业基金、新型工业化基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加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经贸局、湄潭经开区)
(二)争取类(8条)
62.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争取国家支持实施防洪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63.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争取纳入国家资金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64.争取国家支持推进杭瑞(湄潭段)国家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65.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完成镇(街道)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公里、建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9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1座。(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66.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积极配合市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湄潭经开区)
67.在城市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一批地下管廊项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68.全面梳理民间投资可参与的“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69.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能采掘、新能源动力电池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国家资金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70.加快推动纳入省市2022年重点推进的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高台水库、小河水库等水库尽早获批,力争小河水库年内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五、促消费政策措施(16条)
(一)落实类(13条)
71.严格落实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和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要求。(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
72.健全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73.深入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六进一上”行动,今年新建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枪)50个。(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局)
75.支持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76.建立新产品推广应用协调工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加大对重点消费领域居民资金需求的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77.充分发挥一码贵州、一码游贵州、多彩宝等已有平台作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文化旅游局)
78.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经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79.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平台经济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80.支持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公共大数据等领域技术研发。(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81.加大引进利用外资力度,健全完善重点外资项目库和外资企业需求库,建立外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和重点外资企业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
82.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83.深入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84.争取国家支持我县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三)跟踪对接类(2条)
85.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放宽进城限制。(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86.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措施(19条)
(一)落实类(16条)
87.落实省级支持白酒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88.执行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确保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经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局)
89.深入推进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及时公开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91.制定在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引导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去投标担保。(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92.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
93.贯彻减免房租的支持政策,分级分类指导国有企业和各镇(街道)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牵头单位:县国资办、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财政局)
94.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牵头单位:县国资办、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财政局)
95.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可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牵头单位:县国资办、县财政局)
96.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减免租金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97.建立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和重点企业名单。(牵头单位:县经贸局、湄潭经开区)
98.建立疫情期间工业企业闭环生产服务保障预案。(牵头单位:县经贸局、湄潭经开区)
99.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帮助协调解决物流运输不畅、供应商停产等问题。(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经贸局)
100.全面落实全国货运司乘人员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101.严格执行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异地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统筹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02.实施新晋国家A级物流企业奖补政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03.落实省级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降低运输成本。(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04.积极争取建设农产品集散中心、冷库、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等项目,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邮政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
105.争取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县内重点交通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交通局)
七、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措施(6条)
落实类(6条)
106.及时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抓好作物茬口衔接,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7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2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107.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加快组织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玉米单产由319公斤提升到328公斤、大豆单产由77公斤提升到80公斤,确保全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万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8.全面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在建的粮库、油罐和粮食物流园建设,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09.全面落实电煤保供稳价措施,建立完善“基准价+浮动价”煤炭价格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停产停建煤矿尽快复工复产。(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
110.全县月发电量稳定,确保不出现拉闸限电。(牵头单位:县经贸局、湄潭供电局)
111.加快开展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八、保基本民生政策措施(13条)
落实类(13条)
112.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牵头单位:湄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113.在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牵头单位:湄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114.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115.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牵头单位:湄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116.加强市场动态监测,用好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平台,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117.强化大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点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确保价格总体稳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
118.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119.用好财政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120.强化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21.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122.全面开展病险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城市易涝点等大排查大巡查,压实“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转移避险包保责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123.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24.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避免层层加码和“一刀切”。(牵头单位:县防控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另外,上级新研究制定的政策,一并纳入清单内容,即到即行。
附件2
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湄潭县稳经济大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游海燕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冷学民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钟发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元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苏兴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陈勇县政府办主任
李中江县政府办副主任
何仕飞县政府办副主任
熊远鹏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永良县政府办副主任
潘炼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力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田群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兰兴灿县人社局局长
张倩县经贸局局长
廖昭才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卓越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严文东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局长
王进世县住建局局长
潘克勇县交通局局长
蔡从利县水务局局长
丁亮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钰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张顶力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郑永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敏华县林业局局长
陈修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基强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汪庆洪县国资办负责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陈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统筹开展稳住经济大盘工作。
二、工作专班
(一)以“投”促稳工作专班。
班长:冷学民
副班长:陈力
成员:县发改局、县经贸局、湄潭经开区、县委督查办、县投促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县教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金融发展中心、县国资办等单位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陈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以“投”促稳日常事务工作。
(二)以“保”促稳工作专班。
班长:王远
副班长:兰兴灿
成员: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投促局、县税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兰兴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以“保”促稳日常事务工作。
(三)以“消”促稳工作专班。
副班长:张倩
成员:县经贸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化旅游局、县税务局、县交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促局、县教体局、县白酒专班、县开放型经济专班等单位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张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以“消”促稳日常事务工作。
(四)以“招”促稳工作专班。
班长:钟发辉
副班长:杨宏
成员: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投促局,杨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以“招”促稳日常事务工作。
(五)以“贷”促稳工作专班。
副班长:李中江、田群
成员:县债务办、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发改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属国有企业、县内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债务办,李中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以“贷”促稳日常事务工作。
(六)以“安”促稳工作专班。
常务副班长:张歆、王远
副班长:李承行、熊远鹏、刘云泽、谭作灵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李承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以“安”促稳日常事务工作。
附件3
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投”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稳经济大盘工作部署,全力以投资促经济稳定,重点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以产业投资为重点,全力加快产业投资进度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投资项目建设。围绕生态绿色食品、先进装备等积极争取新型工业化基金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使用。重点推进湄潭县乡村振兴一期(茶产业补短板)-茶产业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湄潭县乡村振兴一期项目(茶产业补短板)-茶叶交易中心项目。发挥遵义市酱香型白酒生产原产地优势,积极布局建设湄潭县酱香白酒生产酿造项目。确保工业投资全年完成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湄潭经开区、县经贸局)
(二)推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投资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加快推动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的项目实行“能并尽并、能发尽发”。确保能源投资全年完成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投资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投入规模,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力争建成3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大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夯实招商基础。大力发展多元化茶产业,同步发展壮大种植、养殖产业。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谋划实施工程项目。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5.5万亩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林权抵押处置等改革力度,利用林业产业发展资金,采取先建后补、贴息补助、资本金补助、融资风险保证金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项目。确保农业投资全年完成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推进旅游产业化投资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强化文旅基金申报力度,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坚持“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围绕医养康养、避暑度假、旅游商品制造等谋划项目。加快盘活旅游存量资产,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旅游产业化投资全年完成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局)
二、围绕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加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着力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实施一批连接重点产业园区、农业坝区、港口码头、旅游景区和资源点的重要干线公路建设,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开工建设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公里左右,完成普通公路安全防护工程50公里、危桥改造11座。充分利用乌江航道全面复航机遇,推进湄潭沿江渡码头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确保交通投资全年完成3亿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六)加快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紧盯产业项目落地,提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承载能力。统筹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银行专项贷等加大开发区水电路气讯接入、标准厂房等配套基础设施投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七)加快构建“大水网”水利建设。推进灌区续建改造和湄潭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加快湄江水库加高扩建工程、高台水库、小河水库前期工作。年内新开工2个骨干水源工程、3个河道治理工程。全年争取水利中央、省级资金5亿元以上。用好《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水利项目REITs试点,提高水利项目融资能力。确保水利投资全年完成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八)切实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全年建成5G基站120个。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产业链。围绕东数西算、5G等重要项目的中下游产业,谋划和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全力扩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保投资
(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投资项目建设。推动实施一批以“四改”为重点的城市更新项目。确保全年建成棚户区改造489户,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829户,背街小巷改造5条,完成污水管网改造10公里,雨水管网5公里,供水管网7公里,燃气管道5公里,确保城镇化投资全年完成5亿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
(十)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全面落实《贵州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遵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试行)》,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完善市场合理供应结构,支持企业流动性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努力创造条件促进复烤厂片区、农贸街棚改、江南一品等项目尽快实施。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年完成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湄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
(十一)全力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实施重点河湖生态环保与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畜禽粪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资源循环产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生态保护产品价值实现等项目建设。确保生态环保投资全年完成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
四、围绕民生补短板,全面加强民生领域投资
(十二)扎实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教育更新行动,补足城区学区,做强片区中学,提升小规模学校,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8所。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资。确保教育投资全年完成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十三)扎实推进卫生健康补短板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卫生健康水平,加快县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永兴县域医疗次中心和中医院二期改扩建项目建设。力争卫生投资全年完成2.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四)扎实推进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短板项目建设。提供更好养老照护服务,改造提升10所标准化养老院。加快建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确保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全年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
五、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
(十五)积极做好争资争项。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近期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机遇,制定补充完善争资争项清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基金等争取力度,力争全年转移支付达到28亿元以上。加大争取项目支持力度,抢抓国家优化重大项目审批的机遇,力争开工建设一批水库、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有关单位)
(十六)切实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2022年专项债资金使用。加大对以往年度未使用资金的清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力争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资金年内全部使用完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有关单位)
(十八)提高产业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强化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驻点招商、金融基金招商,开展经开区产业招商和投资贸易竞赛以及“双增双活”蹲点服务行动,做实开发区产业招商工作,筹办好民企、央企等重大招商活动。落实招商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对已签约亿元以上项目实施“五个一”推进机制,其他项目实行“服务专员”一对一服务。力争完成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工业占比不低于52%。(责任单位:县投促局、县经贸局,县有关单位)
(十九)强化用地用林保障。科学合理划定我县“三区三线”,将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统筹协调处置各类矛盾冲突,统一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为各类重大项目合规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县级统筹机制、加快建立县级统筹库,主要用于解决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缺口。建立健全县级统筹制度,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充分保障辖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占补平衡”。压实各镇(街)新增耕地建设责任。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严格执行林地占用收费规定,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林地定额供给。(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有关单位)
(二十)强化用能用工保障。加大基金、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用能效率。对于重要的补链项目和原料用能项目,在控制数基础上上浮20%控制开展节能审查。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积极引导施工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满足项目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
六、强化各项工作调度,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达产
(二十一)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做大投资增量,切实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依法合规加快用地用林、规划许可、环评能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全力推进征地拆迁、施工通道、水电接入等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序时开工122个新建的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73.95亿元、年度投资34.2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有关单位)
(二十二)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深挖投资存量,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所在地要积极帮助落实建筑砂石、钢材等建材供应,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保障,确保项目施工建设顺利推进。加快推进199个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284.12亿元、年度投资64.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有关单位)
(二十四)注重投资效益、工程质量。严格落实《遵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按照投资有效、无效问责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8月完成闲置低效资产大清查,11月分领域、分地区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通过争取政府投资基金、争取上级补助等,重点支持有资金缺口的“半拉子工程”,推进项目尽快完工投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有关单位)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包保推进机制。深化《湄潭县2022年包保重点项目和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方案》,推进重大项目包保机制,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手续办理、用地用能指标、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问题,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加快建设、早日投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有关单位)
(二十六)建立健全联动和协调推进机制。根据省、市、县分级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审批管理部门多方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清单管理、派单跟踪、落实销项”原则,建立快速了解、快速反馈和快速解决问题的处置机制,县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级、省级。集中要素资源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督促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有关单位)
(二十七)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按照《湄潭县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按照“一次提醒、两次通报、三次约谈”方式进行督导,每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督查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有关单位)
附件4
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保”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实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达到7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00人。促进就业提质扩容,激发县内就业活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00人;全县净增市场主体3600户,企业总量达7000户。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应保尽保”;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升卫生健康保障水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重点工作举措
(一)促进就业提质扩容,充分激发就业活力
1.联动开展稳岗协作。从政府、部门、服务机构三个层面开展稳岗协作,在跨省就业较为集中区域建立健全劳务协作服务机构,形成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用工余缺调剂常态化机制,为在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岗位、维权等跟踪服务。对市场需求大的行业企业扩大“点对点”“订单式”劳务输出规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各镇<街道>)
2.强化岗位收集和招聘服务。大力开展岗位收集发布、组织输送工作;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湄潭县人力资源市场、湄潭国有人力资源公司、民营人力资源公司,两支两委一队、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对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开展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3.落实落细促进转移就业政策。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对“三类人员”首次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方式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的,分别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组织“三类人员”就业,协助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最高补贴5800元到广东省珠海市及珠海斗门区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街道>)
4.创新推动组织化输出。扎实推进外出务工有组织输出工作,将湄潭纳入打造有组织输出示范县。培育湄潭地域标志的“湄潭茶人”“茶城阿姨”“茶乡姑娘”等一批劳务品牌,继续围绕茶产业办好技能培训,加强中职院校、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推广习水县外出务工促增收经验,健全县内外劳务就业服务体系。打造“斗门—湄潭劳务直通车”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镇<街道>)
5.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打好社保“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允许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加力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助力企业纾困稳岗扩岗。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对吸纳“三类人员”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对2022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6.加大稳岗扩岗力度。继续抓好《化解县内企业用工难八条措施》,进一步整合省市县就业政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精心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发展改革、工业能源、交通运输、经贸、农业农村、工商联等部门积极开展“稳岗留工”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转移就业岗位。加大首位茶产业、困难行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帮扶,常态化提供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商联、各镇<街道>)
7.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严格按照不低于15%占比发放劳务报酬,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严格按照不低于20%占比发放劳务报酬,项目实施中施工单位优先使用脱贫群众,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项目区群众;发挥特色产业项目,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鼓励镇(街道)及村集体成立“劳务合作社”,承接当地小型工程项目、季节性农业生产、企业辅助性用工等业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8.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积极引进公费师范生、研究生,加强对签约人员的跟踪和服务。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8月底达到80%以上。多渠道开发县内岗位,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政策延续至2022年;严格落实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继续执行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支持中职校多形式举办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9.稳定重点群体就业。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规定吸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强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建设认定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基地),提高吸纳困难人员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安置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就业,稳定困难群众收入。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1311”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10.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围绕茶业、家庭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创建“湄潭茶人”等一批培训品牌,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务工群体,促进更高质量就业。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给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自学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特种(设备)作业等证书给予证书直接补贴。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取部分累计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11.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建设和打造国家级西部茶城创业孵化基地和一批省、市级返乡入乡创业园,对新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入乡创业园给予不少于20万元一次性补助。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创业能力。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自主创业补贴、最高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场所租赁补贴。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随借随还”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各镇<街道>)
(二)稳住市场主体,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实施骨干企业旗舰引领行动。围绕茶产业支柱产业,依托“一区四园”工业发展平台,精深发展茶叶加工业,做大做强一批茶叶企业。围绕做强做优现代高效农业,优化要素配置、强化资源整合,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围绕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依托资源禀赋,围绕茶叶、白酒等优势产业,建立“临规”企业培育库,分类制定培育计划,助推上规入库。激励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好国家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制定奖补政策,对连续在库3年及以上、营收和利润稳定增长的企业以适当方式加大扶持,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给予奖补。争取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新增上规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分别按照每户20万元、10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通过合并、出售、置换等方式重组上规升级。(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街道>)
4.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鼓励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零售店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参与品牌连锁店经营。争取省级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经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稳定经营1年并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通过允许沿用名称字号、支持商标权转移、分类适用查账征缴税收等方式,积极引导规模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较多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积极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政策适用范围。鼓励区域内农家乐和民宿积极参与全省评定活动,提升示范效应,连续三年开展示范农家乐和民宿评定并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税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各镇<街道>)
5.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十年百企千人”培育行动,发掘培育爆发式新经济企业和源头式先发优势企业,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推动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向科技型企业聚集。推动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向科技型企业聚集;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企业研发项目库,引导企业逐年提高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兴研发机构合作开展技术转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争取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
6.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积极推动一批特色优势企业“走出去”,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打造知名出口品牌;发展壮大外贸新业态规模。深入实施“内转外”计划,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深入推进中国(遵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开放通道建设,用好用活省级陆海新通道建设资金。支持企业拓展RCEP市场,对出口到RCEP市场的物流费用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投促局、湄潭经开区)
7.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深化同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等区域产业合作,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和服务业等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标杆企业和标志性项目。突出园区产业首位度,以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为重点,引进一批补链强链延链企业和项目。(责任单位:县投促局、各镇<街道>)
(三)多举措发力,保民生兜底线。
1.构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体系。提升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分析,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敏感性和早期预警能力,严格信息报告和突发疫情处置。建全县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体系和智慧卫生急救站建设,构建覆盖全县城乡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红十字会)
3.加强价格临时补贴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适时向领取失业保险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按照文件补贴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4.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提升儿童福利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积极推进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5.制定并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结合湄潭实际,制定并公开发布《湄潭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积极争取和实施世行项目,积极开展镇(街道)敬老院撤并整合工作,将具有一定规模、区位优势较好的镇<街道>敬老院打造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督促检查,杜绝工作滞后。将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督导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按要求开展月自查、季调度、半年督导。加强日常监管和责任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附件5
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消”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和市级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提振社会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通过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全县消费实现平稳增长。2022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亿元、进出口总额1亿美元、网络零售额2.35亿元,稳定全县游客接待量及旅游收入在全市占比,批零住餐对GDP贡献率稳定在11%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政策落地拉动消费
1.积极争资争项。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及近期国家、省、市出台一系列稳经济政策机遇,强化跟踪对接,先期启动前期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县率先落地,更多项目、资金落地湄潭。(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文化旅游局等,各镇<街道>)
2.全力落实促消费政策。抓好“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商超、餐饮、零售等企业进入“云闪付”和“一码贵州”平台。(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文化旅游局等,各镇<街道>)
3.做好惠企政策宣传。通过深入企业宣传、组织业务培训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对惠企政策的参与度和知晓率。积极发现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案例,做好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文化旅游局等,各镇<街道>)
(二)狠抓活动组织激发消费
4.鼓励汽车消费。充分利用减征购置税契机,开展购车送加油券、以旧换新、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提升汽车消费。支持汽车零售企业走进商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长期轮流小型车展。促进二手车流通,满足不同层次汽车消费需求。创新汽车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鼓励品牌汽车经销商提供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税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
5.稳定成品油消费。支持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充值优惠、打折让利、加油送礼品等活动,稳定成品油消费。深入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专项奖励举报机制。(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
6.拓展白酒市场。支持白酒企业创新开展促销活动,不断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扩大白酒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县白酒专班、县经贸局、各镇<街道>)
7.促进餐饮消费。开展湄潭特色菜短视频拍摄和评选活动,宣传推广湄潭特色菜品,促进餐饮消费。严格落实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层层加码,不得将5桌以上聚餐活动“报备”随意升格为“报批”,甚至对聚餐活动“一律不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8.促进住房消费。认真落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0条措施,优化市场供给,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适时举办全县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促进家装、家具、家电等住房消费。支持家电家装企业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及满减等促销活动,刺激家电家装消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各镇<街道>)
9.促进文化旅游消费。以向社会发放旅游消费券、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形式引流促消费,举办文旅消费季活动,支持举办消费节、消夏避暑节、研学体验活动或开设主题夜市、文创集市等活动。开发区域旅游年票或跨界联票,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采取产品打包、价格打捆方式推出“优惠套餐”和“大礼包”。结合实际推出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线上线下系列特色消费产品,促进周末游、近郊游、微度假、乡村游。(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局、县教体局、各镇<街道>)
(三)狠抓项目推进扩大消费
10.培育核心消费商圈。坚持集中资源、突出特色、升级业态、差异化发展原则,重点培育茗城外滩、香江半岛、太阳城等核心商圈,打造集购物、餐饮、商务、金融、休闲和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化商业聚集区,具备公共WIFI、5G网络、精准导购、移动支付、智能停车、智能安全监控等智慧服务功能,提高商业集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打造遵义东部片区消费中心县城。(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教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
11.挖掘农村消费潜力。进一步盘活交通、邮政、供销合作社等系统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促进渠道和服务下沉。鼓励和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和现代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活动。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经济、户外运动等服务环境和品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交通局、县邮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各镇<街道>)
12.活跃夜间商业消费。重点围绕红色文化、酱酒文化、活力时尚、城智更新、跨界融合等主题,在茗城外滩、香江半岛、吊桥夜市等打造夜间商业消费示范区。鼓励文化、旅游、餐饮、购物等夜间商业经营主体合理延时经营,利用节假日等消费旺季开展美食节、音乐会、灯光秀、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夜间促消费活动,丰富夜间消费供给。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集中打造1个夜间商业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文化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
13.搭乘黔货出山快车。依托上海大市场,寻找与上海大型流通企业合作,持续推动“湄品入沪”。抢抓广东省对口帮扶机遇,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湄品借船出海。充分利用毗邻成渝双城经济圈优势,将更多湄品打入成渝市场。争取与重庆双福、深圳海吉星、广州江南等国内重点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对接,争取在湄潭设立直供直采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进一步扩大湄潭农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县农商旅集团、各镇<街道>)
14.做大开放型经济规模。紧紧抓住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及斗门对口帮扶机遇,加大外向型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茶叶出口首位产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积极申报国家级外贸出口转型升级基地(茶叶),推动外贸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开放型经济专班、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促局、县税务局、各镇<街道>)
(四)狠抓智慧赋能创新消费
15.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大力发展“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业态。大力发展社交电商网红经济,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云购物”等新形式,繁荣居家“宅消费”。推广“不见面”交易、“零接触”服务,培育壮大本地电商平台。鼓励重点线上龙头企业开展线下业务,推动传统商贸零售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16.挖掘健康消费新潜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加强对不同人群的分级分类精准管理,全面推行预约挂号、在线取号、移动支付、分时段诊疗、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等服务。制定体育消费补贴政策,发放体育消费券,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带动健身消费。(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各镇<街道>)
17.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扩大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5G+4K”等新技术应用,加快应用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4K视频终端、医疗电子等智能化产品,带动5G智能终端、人工智能服务新消费。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4K视频终端用户覆盖面。(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镇<街道>)
三、工作保障
(二)强化精准帮扶。深入开展入企走访活动,深入一线倾听企业诉求,开展精准帮扶,着力解决市场信心不足、供应链销售链梗阻、资金周转困难、物流运输成本高、外贸外资知识匮乏等难题。
附件6
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招”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助推遵义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招”促稳,抓项目、找增量、促存量,力争9月底前引进优强企业18家以上、新增产业到位资金35亿元、工业到位资金占比不低于52%;全年确保引进优强企业20家、新增产业到位资金45亿元以上,其中工业到位资金占比52%以上,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以“招”促稳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抢抓政策机遇,积极招引项目
1.紧盯重点区域、目标抓招商。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深化央地协同合作、东西部协作和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等良好机遇,着力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中抢占先机、招大引强。
(1)扎实开展大项目招商。紧盯大型央企、国企、民营500强企业投资动向,在新基建、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强对接,积极推动三一重能、华润电力、中交二航局在湄潭投资风电项目、风机智能制造产业园和抽水蓄能发电、沿江仓储码头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2)积极面向成渝招商。发挥好紧邻成渝的地域优势,以湄潭经开区为招商主阵地,积极承接成渝地区产业转移、参与成渝地区产业链分工,打造全面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先行示范区。(牵头单位:湄潭经开区;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3)抢抓东西部协作良好机遇。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的产业合作,持续加强驻粤招商工作,切实围绕湄潭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力度,在茶产品精深加工、白酒酿造上招引一批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来湄投资。(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2.立足资源禀赋抓招商。坚持全县一盘棋,结合资源优势强化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发展定位,统筹规划招商工作,形成产业协同、错位发展良好格局。
(1)梳理产业链条。立足自身资源禀赋,认真梳理产业链,精准掌握各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关键环节,紧盯各产业目标企业投资需求、要素需求招商引资。(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2)谋划招商项目。根据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特别是围绕茶叶精深加工、白酒酿造、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梳理编制重大招商项目。
(3)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推进三一重能(遵义)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中交二航局抽水蓄能发电沿江仓储码头项目、华润电力鱼泉风力发电项目、农商旅茶叶补短板招商一系列项目。(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湄潭经开区投商处,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经贸局、县农商旅投集团,项目涉及镇<街道>)
3.突出招大引强抓招商。制定《县领导牵头推进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方案》,按照“一个项目、一位县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组建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二)创新招商方式,畅通招商路径
4.围绕产业链抓招商。强化产业链招商思维,寻找产业链缺口、短板等薄弱环节,明确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趋势和招商方向,找准产业链招商的突破口,制定“一企一策”“一链一策”招商专案,紧盯目标开展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5.激励以商招商。激励在湄企业和湄潭籍客商自主开展以商招商或配合政府招商,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市场竞争和对外合作的积极性,利用在湄企业和湄潭籍客商背后的市场网络和人脉资源,拓宽招商渠道,扩大招商范围;利用2022年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在我省召开的机遇,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主动对接,扎实开展优强民企招商,力争完成签约资金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三)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7.破解要素制约难题。建立完善《湄潭县签约招商项目落地推动调度制度》,把项目建设作为中心环节,着力帮助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在落地建设、生产经营、发展壮大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推动项目问题限时办结,重大招商项目尽快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8.提升招商工作效率。各镇(街道)各部门“一把手”要扛起产业招商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走向招商引资一线,做到重大招商活动亲自参加、重要客商亲自接洽、重大项目亲自推动、重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推动项目快速签约、建设、投产。针对需县级层面参与推动的重大项目招引,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项目尽快签约落地。(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9.提升服务企业质量。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年活动,以十二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完成政务服务“2+2”改革目标任务,在政务服务、金融服务、降本减负、产业扶持上精准发力,坚决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以优良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工作持续向好。(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产业、管审批、管资源就要管招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投促局)尽快完善县领导挂帮重点招商项目工作机制,构建“主要领导带头、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投促组织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产业招商工作大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投促局牵头,各镇(街道)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加快建立县党政主要领导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机制,推动招大引强工作。
(三)强化调度考核。县投促局要将各职能部门、镇(街道)开展以“招”促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以《贵州省产业大招商综合成效测评办法》中各项指标为重点,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方式调度,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附件7
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贷”促稳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按照“稳存量、扩增量、降成本、促开放”的一揽子货币金融政策总体思路,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地方为主、多方协作的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实现金融政策与产业、财税、社保等政策的联动配合,严格落实稳信贷调控,严格落实各项稳存量贷款政策,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共同推动信贷投放稳步增长,进一步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及时精准惠及受困群体和重点领域严守风险底线。
(二)主要目标。加强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协调配合,用好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监管容忍、财税优惠等多种政策组合,金融助力、适当加力、信贷发力,持续提升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2022年6月起信贷增量在保证同比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5%,即2022年新增信贷量13.96亿元,其中1-5月已增5.82亿元,6-12月预计新增8.14亿元。建立健全融资配套政策机制,着力改善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金融环境,促进我县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确保2022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继续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在增量扩面的前提下总体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切实帮助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三)支持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特困行业,和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对就业吸纳带动能力较强的领域中受疫情影响程度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群体;对我县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金融供给,为融资增量。严格落实好降准政策,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提供充足流动性。持续做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和接续工作,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投放,引导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提高信用贷款比重。(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促进直接融资,为融资补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抓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引导大型企业提升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支持中小银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为小微企业腾挪更多信贷资源,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信贷投放能力。积极通过公募Reits模式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加大“险资入湄”力度,支持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内各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
(三)切实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将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完善FTP(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并将LPR内嵌入FTP,增强市场化定价能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基本稳定负债端资金成本,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让利。(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责任单位: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持续提升普惠小微贷款支持能力。引导全县金融机构持续推进“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运用金融科技赋能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全县金融机构围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特点和地方产业特色,打造线上线下、全流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并积极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提升融资便利度和覆盖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积极推进“获得信贷”指标优化提升,着力提高服务便利度,增加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持续深化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持续深化政金企常态化融资对接平台建设,优化白名单企业推送对接机制,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重点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创新、制造业、能源保供、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务外贸、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持续收集重点支持企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推送给金融机构并引导做好融资服务,持续提升融资对接率和融资到位率。6月上旬起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夏季政金企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着力扩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积极推广各类农村资产、各类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着力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引导全县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一步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九)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广使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力度,提升湄潭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促进地方市场监管、税务、征信、社保、水电气等数据互通。优化获得信贷便利度,有效推动企业获得信贷水平提升。加强地方征信平台、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引导核心企业加大清欠账款力度,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严守风险底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衡好信贷适度增长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严守风险底线,严防信贷资金投向违规领域。(牵头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湄潭银保监组;责任单位:县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县内各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强烈的抢抓机遇意识、加快发展意识、赶超先进意识,牢牢把握国家政策的重要机遇,围绕主责主业,全力推进金融领域各项政策的承接工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效的措施,下更大力气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8
湄潭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安”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压实以“安”促稳的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意识形态、社会稳定、债务风险防范等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不安定、不稳定事件发生,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抓好安全生产风险整治。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入排查治理道路运输、矿山、建筑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力确保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切实抓好疫情风险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把入湄关口,强化外防输入,加强健康监测。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重点推进60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和3--11岁人群接种。做好重点场所管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卫生知识普及、心理疏导等工作,扎实做好粮油物资的应急储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县防控办;责任单位: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做好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严密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各类风险。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增强责任意识、保密意识,提升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四)强化社会安全风险整治。深入推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社会稳定风险排查预警,强化对社会面整体防控,加大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打击,进一步加大信访维稳,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
(五)坚决防范债务和金融风险。坚持统筹资源、县镇联动,压实主体责任,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成本,缓释债务风险,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牵头单位:县债务办,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二)强化统筹部署,严格综合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意识形态、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债务等工作是有机整体,科学把握各领域风险的内在联系,坚持稳中求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心合力、综合整治,共同解决好目标经济社会所面临复杂问题,切实推动以“安”促稳工作落地落小落实,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引发社会不稳定,全面实推动现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指导帮扶,推进安全发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纾困问题,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帮扶指导力度,寓服务于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思想、技术、组织等方面落实以“安”促稳要求,严防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引发新的债务风险、生产经营风险,严防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从源头确保以“安”促稳目标任务的高效推进。
附件9
湄潭县2022年留抵退税资金使用
“引流导溉151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使留抵退税等大额退税资金真正在助企、稳企、强企上发挥作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遵义市2022年留抵退税资金使用“引流导溉151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湄潭县2022年留抵退税资金使用“引流导溉151行动”方案》(以下简称《“151”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开展五项行动(溯源立本、部门帮促、智慧碰撞、穿针引线、效应分析),实现一个目标(培育和稳住一批市场主体),从而更好地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使一批困难市场主体从“回青泛绿”走向“枝繁叶茂”,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内容及职责分工
(二)部门配合,多方促推。明确部门责任,搭建部门交流平台,协调处理部门间交流合作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督查通报(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政府办)。按照企业名单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退税资金,推动其与新上规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技术融入生产链和供应链(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工商联)。结合全国经济形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为行业发展方向提供正向信息引导(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部门职责为依托,为企业定点推送个性化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工商联、县人社局)
(三)智慧碰撞,寻找良方。一是定期组织召开行业、企业发展问计献策座谈会,开展常态化政企交流,加强外部共商、内部协同,统一目标,问需问计。(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二是召开行业、企业用工座谈会,针对企业用工和人才引进需求,特别是针对建档立卡和贫困人口,为其寻找更合适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集思广益向企业提出专业化可行性用人意见建议。(责任单位:湄潭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三是按季召开“引流导溉151行动”工作座谈会议,研讨各部门在引导企业发展中需用协作的问题,序时完善和提升引导水平。(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工商联、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四是开展“百名律师、税务师、经济顾问下企业、商对策”活动,通过交流探讨,现场为企业问诊开方。(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经贸局)
(四)穿针引线,“链”上发力。梳理我县大额留抵退税企业在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户了解困难企业实际需求,结合实际推送各责任单位,并同步推送退税企业数据(责任单位:县税务局)。由各责任单位分别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对上下游“产业链”的诉求,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优势,分别为企业全链条资金投向提供引导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工商联)。
(五)效应分析,校准航向。及时追踪监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从“债务清偿、促进投资、扩大规模、提高收入、解决就业”等5个方面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找准企业在恢复生产中存在的挑战以及解决路径,为下一步强化退税资金投向引导改进方向。(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三、行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坚持党建引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151”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重要现实意义,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建立健全”一五一”行动联系交流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在信息传递上加强衔接,在政策宣传上加强合作,在行动落实上通力合作,凝聚纵合横通的协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构建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严守纪律,保守企业秘密。要严格把握企业信息的用途和知悉范围,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为企业保密,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要严守廉政纪律红线,严禁借机以权谋私;具体工作要到位不越位,坚决避免出现违反行业禁止性规定、妨害市场公平竞争、增加企业负担等情况。
(四)总结亮点,积极宣传推广。要坚持守正创新、精心发掘亮点,在打造各具特色的行动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创新举措的复制推广;要总结好阶段性、创新性工作成果,做好经验提炼和案例归集,并有序开展宣传,持续提升行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