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为个月,从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在服务期内,乙方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任何一方未给予另一方书面终止合同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长。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有关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给予另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四、收费标准
双方合作期内,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
(一)支付标准:
月度服务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本合同总服务费为叁拾陆万元人民币(¥360,000.00)。
(二)支付方式:
服务期暂定为6个月。
甲方在当月25日前支付乙方当月策划月度服务费陆万元整元(¥60,000.00)(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双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完成结算。甲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时,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天内支付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前的服务费以及乙方执行代理事务已产
生的和/或合同终止后必将产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实际发生的和为甲方垫付的第三方费用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费用)。如因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不再支付合同终止后的服务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在代理服务期间所获知的工作思路与工作计划,属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外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派出充足、专业的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保证委派一名资深创意设计总监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同时乙方应提供团队主要组成人员名单及简历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委派成员,需经甲方认可方能进入服务团队,有与简历不符或工作能力不佳的或工作表现不良的,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调换,乙方应予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调换。非甲方提出,乙方不得擅自调换合同附件中确定的工作人员,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调换的,乙方须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及时调换具有同等专业水准或以上的人员加入。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服务内容的约定提前提出工作计划建议,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服务内容约定的例会制、专案小组制、全程跟进制等制度高效地开展工作,具体的制度办法双方协商后进入合同附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作任务。
8、乙方应不少于每月一次以会议形式主动向甲方报告代理工作的主要进度和成果情况。会议将总结、讨论、分析上阶段的工作。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作延误和/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当日职位最高主管签字、确定。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付款。
4、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
六、知识产权及人身权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有关成果以及设计稿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播策略、创意及构思、平面电视电台作品、包装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如果有关工作成果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或人身权,乙方必须在将该工作成果运用于商业用途前向甲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方作品的使用权利和使用期限等),并向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包括乙方同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或另行创作等,如上述解决方法需要支付费用的,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由甲方支付。如图片、摄影作品、肖像权、音像权等等。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说明或其他过错导致对第三方造成知识产权或人身权侵害的,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对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工作成果及设计稿件进行利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付费后才能加以利用,同时上述成果不能运用于为第三方的服务及其它商业性用途。但乙方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用于非商业性用途的(如参加专业评展等)不在此列。
七、保密
本合同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有关创意、构思、传播策略、营业状况、客户名单及其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此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有效。
八、工作成果的确认: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项目的需要或具体工作中双方确认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签收确认。
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应适当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有权于每月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对乙方上月的工作提出异议,如甲方没有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上月的工作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应当按期支付服务费。
九、合同终止
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另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该合同主要
义务;
3、另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另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一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履行;
5、当双方在合作上出现重大的意见分歧,即甲方品牌管理思想未能落实,乙方
提出之创意方案多次未能得到甲方认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对于因违约而引起的诉讼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两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
附件2:《乙方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及个人从业经历简介》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签署人:委托签署人: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中国重庆市
委托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实施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活动名称:
活动地点:
第2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3条义务和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d)甲方负责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动中的部分款项:场地部分
。。。。。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活动的策划方案,并提交甲方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策划方案组织实施;
3.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设计、制作及搭建
b)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
c)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的责任。
第4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具体费用及内容:
1.此次活动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4.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
支付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
2.甲方于活动结束后的15个自然日内结算此次活动的全部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3.甲方可选择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第5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
生其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2.因甲方延迟交付乙方所需材料,从而导致乙方延期提交设计方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不影响甲方的按期付款;
品和服务质量与协议约定不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03%作为违约金。
第6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
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迟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
约责任。
第7条不竞争限制
第8条保密义务
1.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
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
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但本条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1)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2)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3)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三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条知识产权
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10条法律关系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
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第11条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应向苏州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同意接收此约制并执行其中仲裁决定,除非有关费用的支付另有裁决,否则败诉的一方应支付仲裁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了争议的部分外,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第12条关于附件及其他
1.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中文写成。
(盖章)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4)公关活动提纲及宣传提纲。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售楼处、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1)楼书;
2)户型单页;
3)折页、dm;
4)客户通讯;
8)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9)展会布展平面设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三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4、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6、其他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该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入市前
2)开盘中
3)开盘后
1、项目准备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7个月。
2、项目实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12个月。
3、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1、服务报酬:
1)项目准备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2)项目实操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3)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培训、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的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2)甲方应于进入项目实操期的第一个月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项目实操期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实操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3)费用以电汇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
3、其它:乙方由于项目需要进驻本项目上海现场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有异议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详细、明确地表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调整完毕,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过的方案和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1)指导层:
项目总监:××
创作总监:×××
2)执行层:
项目组长:×××
创意策划:×××
创意文案:××
资深设计:×××
设计制作:××
客户服务:×××
5、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8、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9、乙方不直接与甲方的各外协公司接口,与所有外协执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范围内的所有平面表现设计稿中,乙方可附注其商标。
11、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并在合同履行中严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在此项目半径10公里区域内不再承接其它同类型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按比例相应减少。
1、合同期内如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的,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追索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4、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甲方决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负有无偿保密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及解释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的附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双方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由中文制成,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决定。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图文传真:021-×××图文传真:010-×××
签订日期:××××年×月×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地点)签署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3、……。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保证
1、甲方的保证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书和审批文件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是真实的;
(5)甲方保证其具有签定和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利。
2、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格和权利。
第三条交付与确认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向乙方支付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其中:
1、第一期费用: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4、甲方同意以
开户名称:
乙方如拟变更其指定帐号,应在甲方的汇款日期届满前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相应款项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值发票。
第五条优先权
第六条知识产权
4、甲方的上述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第七条保密义务及其他不作为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3、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导致甲方或乙方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情
况。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控制和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本合同终止。如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甲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将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顺延。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意见;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2、本合同得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使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例如由于政策调整、政府原因、自然灾害等使当事人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上述第1款第(2)项与第2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出具正式的书面报告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终止执行。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退还对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其提供的各项资料及其副本。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所做的陈述或保证有严重不实或误导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偿因不实或误导陈述或保证所遭受的损失;
5、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30日内仍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继续追索有关损失;
6、本合同所谓的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因对方违约受到国家司法或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而支付的罚款,其他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二条通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塑造推广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品牌营销策划及宣传推广资源共享、合作双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品牌营销策划案(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vi视觉设计系统及运用(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1、乙方组织专人对市场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并对市场反馈进行管理。
5、乙方组织专人对甲方品牌营销实施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须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的协调,监督乙方工作进度与效果。
3、甲方须配合乙方在项目的预案上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4、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执行费用。
1、按照协议附件的策划及合作项目进行工作进度的安排及实施,确保合作项目安置按量的完成。
2、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定时向甲方进行工作汇报,并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见及要求及时进行工作调整,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3、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4、保守双方的商业机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5、乙方享有各方案的署名权及宣传权,在甲方按照协议支付全部费用后,方案的所有权将转为甲方长期独家所有。
1、第一阶段:
2、第二阶段:
3、第三阶段:
4、第四阶段:年年年年月月月月日完成市场调查及整理。日完成品牌营销策划案。日完成vi视觉设计系统及运用。日完成制作项目(参照营销方案)。
5、第五阶段:配合甲方进入全面市场营销。
1、本协议总金额为
2、付款方式:现金。
(1)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预付金%,即万元,大写万元。%,万元人民币。(2)在甲方确定乙方策划及设计项目样稿进行制作前,甲方支付乙方协议总额的即万元,大写万元。
(3)在乙方提供策划案及设计稿的成品文件后,甲方全额支付余款。
3、制作项目(参照策划案中的制作项目)的费用另计,乙方按照品牌管理流程进行全面监控,确保项目执行的准确性。
4、乙方配合甲方开拓的产品市场,按照甲方的销售政策比例给乙方提成。
2、乙方有对成果享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无权要求返还预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进度,未能按照计划完成项目或单方面终止协议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预付金。
1、本协议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甲方:四川省加鑫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广元市众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丙方:剑阁县剑门关驿栈处置工作组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20xx年4月30日签订的《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有关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各方愿自觉遵照执行。
一、丙方作为剑阁县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处置监督机构,监督该项目销售、还债等所有经营活动。对甲、乙双方经营该项目的所有活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3、监督甲、乙方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和本补充协议履行职责与义务。
二、代理期限:20xx年4月30日-20xx年9月30日。
三、目标任务考核:
1、20xx年8月30日前为宣传、招商推广期。
4、甲方每季度结算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扣留总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如未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的保证金不予支付给乙方。如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保证金,考核期结束10日内甲方同意丙方批准一次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2、为确保债务能足额清偿,甲、乙双方原初步确定的销售底价,商业每超出500元/㎡、结算底价在原底价基础上加上500元/㎡结算溢价分成。住宅每超出200元/㎡、结算底价就加上200元/㎡结算溢价分成。
3、项目代理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面积达90%,招商入住率达商业销售面积70%,甲、乙、丙三方终止合同所有义务。
4、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有私下压价收取回扣或变相欺诈手段获取客户佣金或以内幕交易等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并按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五、甲、丙方抵债抵偿房源交给债主后,由乙方与债主协商代理费用,甲、丙方予以协调,抵债所抵偿房产不计甲、乙方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其代理佣金由乙方与债主重新达成协议执行。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监管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一、委托范围及工作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执行举办于年月日的“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活动实施细化方案制定、活动执行、活动现场布置、道具设计及制作、安装等事宜(具体事项以项目活动策划方案为准)。
1.2工作内容
1.2.1策划活动流程、设计布展方案、舞台灯光设计方案、场地推荐、摄影摄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员的选择、互动游戏及道具的设计、抽奖活动安排等;
1.2.2活动策划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词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写;
1.2.3活动方案所涉及合作单位、媒体的邀约、沟通;
1.2.4活动现场执行及应急处理;
1.2.5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活动资料的保存与保密;
1.2.6本委托执行活动涉及的其他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2.1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2.2本次活动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产品或增加活动内容,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书面进行确认,最终费用按书面确认单为准。
2.3本合同签订后2个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即人民币:元整(小写:)】作为首期款,剩余款项在“活动”结束,乙方向甲
方提供合法等额完税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实施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4.1甲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获得活动布置项目,并对布置要求提供意见;
4.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承揽任务;
4.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
4.4甲方应如约向乙方支付承办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5.1乙方应从甲方布置要求及要达到的效果出发;
5.2提供专项服务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5.3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改;
5.4乙方应保证工作的质量及工作的进度;
5.6如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5.7乙方为完成承办活动而采购、摆设的各种物品、搭设的各种构筑物必须稳固、安全,无潜在风险和隐患。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承担维修、维护、管理责任;
六、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因素:因水灾,火灾,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
解
决;
6.2因国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有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待不利原因消除后另签补充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合同生效后,若一方单方违约终止,守约方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甲方如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对逾期额每天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额贷款利率15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八、其他
8.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达成一致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