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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23-009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13,328,4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啤酒生产销售以及啤酒文化产业。中国啤酒高端化发展趋势明显,公司顺应高端啤酒发展趋势,不断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持续将强大的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促进公司产品高端化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统筹生产经营工作,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展降本增效等工作应对成本上涨影响。2022年,公司实现啤酒销量133.85万吨,同比增长4.8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813.72万元,同比增长8.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9,826.41万元和53,231.4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2.11%和增长6.6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三、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变更情况:2022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由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运作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企业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包装物采购、房地产租赁、电力采购、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等关联交易。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志斌、黄文胜、吴家威、罗志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除上述待审批的关联交易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备注: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白云荣森包装实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详见2022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2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懿,注册资本为12,388万元,经营范围为:“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住所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25-27号,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该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313,343,964.51元,净资产为190,361,688.26元;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486,519,257.48元,净利润为-4,181,831.48元。

(2)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计永红,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纸类包装制品、金属包装制品(不含贵金属);货物装卸搬运;自有物业出租;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井岗路102号、104号、106号,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该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10,252,578.28元,净资产为9,411,784.18元;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579,876.17元,净利润为1,333,038.07元。

(3)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维,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房屋租赁、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该公司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5,344,496.2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24,625,006.43元;2022年度前3季度的营业收入为61,348,021.4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84,520.12元。(注: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4)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康华,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901房自编A,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5)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向阳,注册资本8,500.0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住所为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四楼401室,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其2022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9,698,747,376.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088,693,855.20元;2022年度前3季度的营业收入为35,495,986,411.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8,419,443.66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中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均为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稳定,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能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采购、租赁等业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事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3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项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23-008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及

存款类产品的公告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逐步实施,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分批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会暂时闲置;此外,公司经营中还会产生一定的短期闲置资金。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根据短期闲置资金状况,适当投资理财及存款类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特别提示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理财及存款类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3、投资方式:①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低、短期的理财产品,此类金融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产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银行间市场金融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它金融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高的金融产品。②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智能存款、智多宝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业务,此类产品可避免本金损失的风险,安全系数高。

本次投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的理财,其发行主体必须为商业银行,且能提供保本承诺。募集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4,311,939,991.92元,扣除发行费用16,152,996.8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295,786,995.05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7年2月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2017〕第0046号)。

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将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各项目调整后主要信息汇总如下: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63,779,399.03元,累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66,025.82万元,2022年末募集资金余额3,192,265,645.04元。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为: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逐步实施,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分批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会暂时闲置。

6、公司2022年投资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四、内控制度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闲置资金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五、投资于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高的金融产品,风险可控。

3、可能产生风险:

(1)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4、防范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b、公司审计部定期对理财业务的投资管理状况和台账进行审计、复核;

c、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d、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a、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金融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b、办理理财产品认购手续时,财务部需指派不少于2名经办人员亲临金融机构办理;

c、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适当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逐步实施,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分批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会暂时闲置;此外,公司经营中还会产生一定的短期闲置资金。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根据短期闲置资金状况,适当投资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品。此议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事前认可本事项,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将会定期披露理财进展情况,敬请留意。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23-010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志斌先生,总经理黄文胜先生,总会计师曾海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宽宽女士,独立董事何兴强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问题征集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23-011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8,264,071.3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1,813,334.43元;

(2)以2023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2,213,32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2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265,599,417.60元;

(3)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董事会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事前认可该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23-013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的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东莞珠啤”)增资2.78亿元,用于实施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26,502,47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11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1,939,991.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6,152,996.8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95,786,995.05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2月20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0046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的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项目调整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三、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稳步推进,结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一一东莞珠啤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额为人民币2.78亿元,本次增资将分期进行,本次增资用于实施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增资完成后东莞珠啤的注册资本由4.68亿元变更为7.46亿元。

本次对东莞珠啤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46,800万元(本次增资前)

(三)法定代表人:周恒武

(四)成立日期:2004年10月08日

(五)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东深路常平段47号

(七)股权结构:东莞珠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东莞珠啤100%的股权)

(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莞珠啤资产总额75,286.59万元,净资产61,984.6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54,092.62万元,净利润639.7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珠啤资产总额79,005.72万元,净资产64,239.0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52,671.53万元,净利润2,254.35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珠啤增资2.78亿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审核,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23-005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陈平、宋铁波、韩振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813.72万元,同比增长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9,826.41万元和53,231.4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2.11%和增长6.62%;公司本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39.46亿元、96.18亿元,比本报告期初分别增长3.17%、3.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稳步推进,结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一一东莞珠啤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额为人民币2.78亿元,本次增资将分期进行。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1,813,334.43元;

2、以2023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2,213,32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2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265,599,417.60元;

3、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现拟继续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66亿元(或等值外币)。该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信托融资、境外融资、债券发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等债务性融资,所融资金的用途限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或用于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非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用于转贷或上述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单笔实际发生的债务性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累计发生债务性融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需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逐步实施,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分批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会暂时闲置;此外,公司经营中还会产生一定的短期闲置资金。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根据短期闲置资金状况,适当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公司在任一时点投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8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不超3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45亿元。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运作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续签或继续执行已签的包装物采购、房地产租赁、能源采购、服务等协议。具体详见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韩振平、何兴强、曹庸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王志斌、黄文胜、吴家威、罗志军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安全工作计划》。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发布于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23-012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4日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公司办公楼502会议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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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宜华降: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2 宜华健康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5121300000648_15.shtml
13.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问题研究——基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视角本文聚焦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问题,从公司内部治理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主要包括诱因、影响因素以及相应对策。研究发现,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激励机制不合理等因素是导致财务报告舞弊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为了防范和解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问题,需要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对监管政策的执行和监督,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3/1213/6044111112010021.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