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以买香烟送领导为由购买中华香烟,用牙签、电熨斗等工具将中华香烟换成假烟后退回,频频有烟酒行中招。经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薛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2019年至2023年期间,苍南人薛某三次皆因犯诈骗罪被判刑,2023年2月8日刑满释放。随后,老乡张甲、张乙(化名,另案处理)找他商议今后出路,提起薛某用假烟诈骗的前科,可以联系销售假烟的网络卖家,三人决定故伎重施。
于是,张甲张乙出资,由薛某联系网络卖家,买了一批假中华香烟。三人开着车,在浙江省内物色烟酒行,伺机作案。
他们总是用话术迷惑受害人,“老板,有没有烟?我需要10条香烟送人,如果送不出去,等下过来退给你。”并且说,“万一真的没送出去,过来退香烟时,会给一点手续费。”
买了烟后,薛某等人在附近小旅馆包一个钟点房,用牙签将真香烟的烟壳挑开,拿出真烟,再将假烟塞进去,之后用胶带、电熨斗对拆开的烟壳进行烫印复原。几小时后,他们回到烟酒行,给店家一两百元手续费,说自己事情没有办成,要退香烟。店家看到香烟完好,一般会答应退烟。对于从烟酒行骗来的真香烟,薛某等人予以出售并分赃。
起诉书指控,2023年6月份,薛某和张甲、张乙,在浙江省衢州市、丽水市、温州市永嘉县等地随机寻找商铺,以送礼为由向被害人购买硬中华香烟,后将包装内的香烟换成假烟并以送礼不成为由退回被害人。
经查,被告人薛某等人使用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肖某等7人共计硬中华香烟73条。经省烟草专卖局价格认定,被偷换的73条中华香烟价值32850元。
经受害人报警,2023年7月4日,薛某在苍南被民警抓获归案,现场搜出5箱散包装中华烟、2个电熨斗、一包牙签、一个胶带、10300元现金和一箱香烟外包装壳。
原标题:老板,有没有烟?我要香烟10条送人。如果送不出去,等下退给你,给你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