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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36证券简称:红塔证券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预计范围内执行,未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三)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实际开展的需要,在满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2024年度及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合和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合和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合和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塔集团”)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红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和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由红塔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红塔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烟”)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云南中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红塔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由云南中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云南中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关联法人

除上述关联法人,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条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七)其他关联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根据与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情形之一;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情形之一。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定价。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二)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同类服务费率标准及行业惯例定价;

(三)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并依据实际投资标的、主动管理水平等因素协商定价;

(四)认购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五)认购/出借债务融资工具:参照同行业同期、同期限债务融资的执行利率、市场资金供需水平、融资的额度、期限、公司的信用等级等因素定价;

(六)资金存管(放)与结算:参照同行业存款的市场利率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七)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八)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九)经常性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十)基金业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36证券简称:红塔证券公告编号:2024-0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10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2.根据前期评标结果,2024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9万元(含税)。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1236证券简称:红塔证券公告编号:2024-01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23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景峰先生

董事、总裁:沈春晖先生

独立董事:张永卫先生、吉利女士、杨向红女士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翟栩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代码:601236公司简称:红塔证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83,007,264.52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0.63%。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动力增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叠加美债收益率上行和地缘局势等因素扰动,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较大波动。上证综合指数在5月8日达到3395高点后一路震荡下行,深证综合指数和创业板指数在2月份达到年内高点后也开启震荡下行之势。2023年,上证综合、深证综合、创业板指数的跌幅分别为4.5%、8.3%、19.7%。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自营投资业务板块、财富管理业务板块以及机构服务业务板块,各版块业务情况如下:

(一)自营投资业务板块

通过业务线投资以及公司级投资,充分发挥公司在主动管理能力以及产品创设能力方面的优势,构建多层次、可预期的系统化买方业务体系。自营投资业务板块包括:

1.股票自营投资业务: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证券、公募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2.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固定收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信用债、债券基金、利率债以及利率衍生品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3.创新与衍生品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衍生品、量化投资、场外期权、收益互换、商品期货、股指期货等。

4.新三板做市投资:为新三板公司提供做市商交易服务,提供连续的买卖报价,以获取差价收入以及佣金收入为目标。

5.股权直投与另类投资:由红正均方开展,以一级市场股权投资为核心业务,兼具大类资产配置业务。

(二)财富管理业务板块

通过“外部引进”及“内部协同”,形成全产品线的财富管理以及面向全市场的财富管理,提升综合财富管理能力。财富管理业务板块包括:

2.融资融券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资金融通服务,以获取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3.资产管理业务:由公司上海分公司、红塔期货和红塔红土基金及其子公司红塔资产开展,业务模式为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4.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由红塔红土基金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

5.私募股权管理业务:由红证利德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以自有和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标。

(三)机构服务业务板块

以客户为中心,挖掘客户融资、研究等需求,以定制化的产品满足核心客户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机构服务业务板块包括:

1.投资银行业务:公司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投资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等服务。

2.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务模式为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专门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作为管理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由上海分公司或投资银行部负责开发、承做和发行,专项计划设立后由上海分公司实行集中运营管理。

3.股票质押业务:为客户提供股票质押的资金融通服务,以获取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4.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对机构客户提供包括宏观策略、行业公司、基金、衍生品及其他研究报告,提供受托研究服务及投资顾问服务,获得机构客户的投研咨询收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5公司债券情况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70.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30.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98%。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营业收入12.01亿元,同比增长43.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亿元,同比增长710.5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1236证券简称:红塔证券公告编号:2024-012

关于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冲回以正数列示,计提以负数列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冲回资产减值准备3,388.42万元,增加利润总额3,388.42万元,增加净利润2,541.3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融出资金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三)其他债权投资

(四)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公司股东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冲回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证券代码:601236证券简称:红塔证券公告编号:2024-009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云南弥勒。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石山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十七、逐项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对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在审议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监事刘昕回避表决。

17.3在审议与其他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关联监事李石山、刘昕、魏兰娟、刘功武、江涛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实施债务融资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形;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暨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洗钱风险管理工作专项稽核审计报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1236证券简称:红塔证券公告编号:2024-010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89,124,255.59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83,007,264.52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0.63%。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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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塔集团45周年纪念版软玉溪口感测评2018年年末,中烟云南(商业)与云南两红集团合作,分别推出了品牌创立纪念版。纪念版选择的品牌都是两红主力的品牌。红云红河选择了“云烟”;红塔集团选择了“玉溪”。由于现在的品牌构架,这次在主品牌下有多款品牌卷烟产品。今天的这款软玉45周年纪念版便是其中之一了。我们一起来看看。 https://m.cnxiangyan.com/pingce/12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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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系列产品。玉溪(金)选用二年半以该产品传承了红塔产品经典的烟草本香风格,以优质原料与生俱来的自然醇和,雕琢出细腻,丰满悠长的口感。其包装整体选用真金色泽,体现高贵而稳重,雅致而亲和之感。咖啡红过滤嘴、咖啡色烟纸与外包装设计相得益彰,口感舒适的“广谱抑菌水松纸”能有效避免香烟传递过程中的细菌传播。同时选用红塔集团最新研制的新型降焦“https://www.yanyue.cn/topic/105395964
5.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历史信息简介: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09-15,法定代表人为孙涌,注册资本为600000 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40021766326X9,当前处于存续状态。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所属行业为卷烟制造,经营范围包括:烟草加工、生产、销售,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烟草原辅料的购销,并为其提http://qixin.com/history/476fff17-c87a-4088-843d-d14caf634f52
6.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9月15日在玉溪注册成立。在法人柳万东(业务经理)经营下,属于烟草制品业,主营行业为烟草制品业,员工人数5045(人),注册资本68000(万元)。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为云南 玉溪 关索坝,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技术或服务有兴趣,随时欢迎您的来电或上门咨询。 http://www.likuso.com/city414/330998.html
7.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招聘信息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彝海东路296号,注册资本为,成立于2005-01-10,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烟草加工、生产、销售;烟草原辅料的购销、道路货物运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 查看全部 地址或联系信息 企业邮箱 暂无 https://m.liepin.com/company/gs49712333/
8.云南中烟改革猜想:注销云南红塔集团业内称或为铺垫主业整合为有效盘活非烟产业的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云南合和最终还是选择将云南红塔集团注销。 作为国内烟草行业第一大省,目前云南烟草行业呈现“一公司、两集团”格局,一公司是指云南中烟,两集团是红塔烟草集团和红云红河集团,而遭注销的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正是红塔烟草集团旗下的子公司。 https://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4,20151212575037346.html
9.玉溪香烟价格表图大全(玉溪香烟全部系列价格表2022)“玉溪”牌卷烟由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创牌于1983年,得名于“云烟之乡”——玉溪市。“玉溪”是甲级烤烟型过滤嘴卷烟,是中国烤烟型香烟中的最高级别产品之一,属中国最典型的清香型卷烟。玉溪香烟的名字源于红塔集团所在地——云南省玉溪市,玉溪卷烟定位于高档产品,追求品质。玉溪卷烟不仅代表着红塔集团的https://www.gzzwz.cn/baike/22181.html
10.云南中烟红塔集团“千亿有我”大讲坛正式启动云南中烟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前正式启动“千亿有我”大讲坛。 云南中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红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勇代表集团党委对本次活动的举行表示热烈祝贺。王勇希望全集团上下在云南中烟“一盘棋”思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品牌发展为核心不动摇,聚焦聚力“十四五”规划,为集团“5+1”产品力提升工程https://www.eastobacco.com/ty/content/2021-10/17/content_1073136.html
11.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了解企业详情:付费查询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的企业法人、经营状态、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登记日期、经营期限、企业地址、经营范围、股东信息、成员信息、公司年报、投资公司、企业高管、分支机构、商标信息、诉讼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对外投资等等。 https://gongshang.mingluji.com/yunnan/name/%E7%BA%A2%E5%A1%94%E7%83%9F%E8%8D%89%EF%BC%88%E9%9B%86%E5%9B%A2%EF%BC%89%E6%9C%89%E9%99%90%E8%B4%A3%E4%BB%BB%E5%85%AC%E5%8F%B8%E6%A5%9A%E9%9B%84%E5%8D%B7%E7%83%9F%E5%8E%82
12.科学网—2010年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招聘启事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12月被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1年开始招收博士后,先后与中国科技大学、清华大学、湖南大学等共同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现有在站博士后2名。工作站以规范管理、严格要求、勇于创新、追求卓越为管理原则,致力于探索和研究环保、自然、健康、醇和的高品质烟草产品。工作站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0504-276095.html
13.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卷烟、雪茄烟生产,卷烟、雪茄烟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购进,烟草专用机械购进,烟叶、复烤烟叶购进。(经营期限至2014年4月13)卷烟生产、销售(经营期限至2008年12月31)。2009-05-15 投资人变更1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2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2玉溪红塔烟草(集团)https://www.11467.com/qiye/55817428.htm
14.玉溪烟品牌介绍→玉溪香烟怎么样玉溪烟草1995年9月,在玉溪卷烟厂基础上成立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2月,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玉溪卷烟厂恢复建制,承担着红塔集团高端高档及主要品牌的卷烟生产任务,年产量200多万箱,为红塔集团规模较大的生产厂。 玉溪卷烟厂致力于不断改善产品品质,https://www.maigoo.com/brand/49602.html
15.老挝寮中红塔好运烟草有限公司回顾2019这一年,红塔集团工会主席朱雄伟一行领导莅临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这一年,公司新安装一台双中支烟支包装机,技术改造多台卷烟、包装设备,严把产品质量关; 这一年,红塔集团派出技术支持组对公司进行技术支持; 这一年,公司开展年度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https://www.meipian.cn/2lxob517
16.深度解析!红塔山传奇细支2024探索独特烟草文化与创新工艺的融合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实际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供需关系、促销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购买情况向当地烟草专卖店或电商平台咨询具体价格。 红塔山传奇细支停产了吗 红塔山传奇细支卷烟于2023年正式宣布停产。此举是红塔集团为优化产品结构,集中生产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而做出的战略调整。 https://www.pukesoft.com/u/106250.html
17.玉溪烟玉溪烟(玉溪)是由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种香烟品牌,其名字源于红塔集团所在地云南省玉溪市,定位高档产品,追求品质。 2021年1月21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20胡润品牌榜》,玉溪以750亿元人民币品牌价值排名第28。 中文名 玉溪烟 类型 香烟 别名 https://baike.sogou.com/v3524575.htm
18.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简介: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曾用名:上海烟草 (集团) 公司) ,成立于1984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烟草制品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74002.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74002.7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对外投资了7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0520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654条,专利信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210620987
19.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介绍广西大学(轻化专场)红塔仁恒是产业低碳的践行者,是中国唯一完全应用“固体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能源替代矿物能源的大型造纸企业,“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造纸企业水平。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公司总部位于珠海市前山工业区。红塔仁恒是由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红塔烟草集团、新加坡仁恒集团共同投资的大型国际化现代https://gxulif.gxu.edu.cn/info/1258/28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