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报综述:营收高速增长,同行业营收本季度规模最大,逾期率保持低水平
在新消费平台战略的推动下,截止2019Q2,乐信用户突破五千万,达到5020万,同比增长71.7%;授信用户数1350万,同比增长50.7%;活跃用户数410万,同比增长51.9%;单季新增活跃用户数130万,同比大幅增长153%。
助贷方面业务方面,2019Q2,平台促成借款260亿元,同比增长57%;贷款余额达406亿,同比增长64.5%。而资产质量与风控表现方面,90天+逾期率(M3+delinquencyratio)为1.49%,保持在整个行业的翘楚水平。
3.新消费平台战略:营收高速增长的原动力,分期电商的生态链整合
P2P现在是一个烂大街的概念,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到底啥是P2P?这个舶来词的英语含义,是peertopeer,也就是个人对个人,同伴向同伴;传统信贷业务一般是机构(银行)对个人或者机构对机构,而P2P狭义上就是指个人对个人。
但是监管层如何理解P2P?根据最新的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P2P网贷行业风险提示函》,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秉政劳民的监管将P2P与网贷做了等同。但P2P并非就是网贷,peertopeer也不等同于onlinelending,不然P2P就没有独立成词的意义。
网贷暴雷的重灾区,是个人资金对个人资金那一块,也就是所谓P2P这块——在资金端我向不特定的个人开放,在资产端再借给不特定的个人。典型的比如红岭创投,资金端光投资人数量就有十万之巨。还有些看似个人对个人,但其实是自融,就是开个P2P平台为自己借钱。因为是个人资金,所以如果暴雷,那最后一定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当年P2P有五宗罪—高息、组团、假标、自融、拆标—之说。
个人对个人的网贷业务有个先天的死穴,就是挤兑。一旦资金端发生人群踩踏式的疯狂挤兑,平台必然爆炸,因为你的挤兑无法传导并转嫁给借款人。
而这样的公司是不应该被归为P2P公司的。当然,事实上监管层也没整明白P2P到底是啥,反正互金=网贷=P2P,因此监管的风险对所有网贷互金公司一视同仁地高悬在头顶,而并非仅对那些风险极高的P2P公司。所以事实上市场对于整体网贷互金公司的估值一刀切,是一种正确而又错误的定价。说它正确,是因为部分P2P确实存在被监管一刀切的风险,分分钟就被圣人们给弄死了;说其错误,是因为虽然监管一刀切,但市场你不能对其良莠不辨啊,明明是不一样的商业逻辑,这就是错误的定价方法。
这是针对P2P方面,我个人的观点是,很多优秀的网贷公司遭到了错误定价,甚至整个行业都遭到了错误定价。
还有旁观者,从消费金融的道德层面来批判消费贷和现金贷——反正你不是银行,你从事信贷业务就是不道德,你放贷就是黄世仁。其实网贷本质上是次级贷,如果次级贷等于不道德这个逻辑成立,那么信用卡业务银行也洗洗睡了。许多情况下信用卡的利息要远高于一些所谓的网贷。
还有的人说网贷行业所催化的消费金融会引发整体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所以应该取缔。这属于无稽之谈。首先,消费金融所带来的债务占社会整体债务比例就很小,先不说中国,美国的消费性债务(主要是信用卡债务)的总额在2019Q2是8700亿美元,而按揭贷款余额是98100亿美元,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即使在美国这样的消费型国家,消费性债务与按揭贷款债务都不是一个数量级。更何况中国这样的储蓄型国家。你说消费金融会对整体经济产生进行什么实质置障,我表示很怀疑。
而网贷又占整体消费性债务的多少?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截止今年年8月,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合计贷款余额总量为6429亿元;而截止今年6月,全国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总额是72300亿人民币,总授信额是163200亿。同样,数字又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央行的另一个数据显示,截止今年一季度,房地产贷款余额为40.52万亿,而这才是应该关心的数字。
引用李稻葵教授的话来说:历史上但凡有因为消费金融引起的全面危机,你能说一个出来试试。消费金融不能,而网贷就更加不可能了,蚍蜉何以撼大树。
但以美股市场而言,这个利润增速第二的赛道,由于对于监管一刀切的恐惧,目前就是一个白菜价的估值,4倍到5倍的动态市盈率。当然行业监管这把剑一直高悬,行业的估值或许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明显纠正。但同样也正因为有这把剑,才会有定价上的不合理,才会给你低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