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编商贸旅游业

呼兰商贸市场呈现繁荣、活跃、日新月异的发展局面。以国营、集体、个体、私营、合资、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条渠道并存、共同发展的商业格局初步建立。1991年全县有商业经营网点3608户,从业19581人。社会商品(消费品)零售总额39965万元。199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980万元,比1991年增长57.6%。2003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002万元,比1991年增长3.3倍。其中:商业153806万元,增长19.1%;饮食业18098万元,增长19.7%;其他98万元,增长12.6%。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国营和集体商业分别由1991年的29.7%、37.5%,下降到2003年的5%、3.1%,个体私营商业由22.3%,跃增到91.9%。

呼兰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历史遗存,中原文化、辽金文化、西方文化在这里兼容交汇。现有重点保护文物古迹18处,其中省级6处、市级4处、县级8处,是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以来,呼兰依托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人文、自然资源,把旅游业当作开发第三产业战略重点,先后完善、建设一批旅游景区、景点,至2003年,已开放和正在规划开发景区7个、景点20个。

第一章商贸服务业

第一节集贸市场

呼兰中心市场位于县城商业繁华区南大街繁荣路。原为繁荣路(旧称新扒道)农贸市场。1991年10月,辟建成贯通南大街与南二道街封闭式大市场,场内售货大厅有摊位560个,从业人员1500人。主要经营粮油、副食品、蔬菜水果、调味品、肉类、禽蛋、水产品等8大类、1000余种商品,年交易额超亿元。2001年双来公司投资2000万元拆除重建,为钢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封闭式大市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摊位1500个,为原面积3倍。主要经营工业品、地方特色产品、农副产品、轻工产品、水产品等16大类、1000多个品种,年成交额1.2亿元、缴税40万元。1993—199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2002、2003年被评为省“二星级”文明诚信市场。照15-1-1呼兰中心市场

对青山大集位于对青山镇建设街与复兴街交汇处。1998年对青镇政府投资50万元建成,占地3万平方米,是县内乡镇建设最早的农贸大市场。市场内建有商服屋、仓库,设摊床200个,从业人员500人。主要经营粮油、农副土特产品、蔬菜水果、日用工业品、五金家电、装饰材料等几大类商品达百余种,年交易额5000万元,缴税20万元。2002年被省工商局评为“一星级”农贸市场,荣获“龙江第一集”称号。

呼兰地下商城位于县城繁华商业中心步行街广场南侧。1995年7月建成,由县百货大楼、第四百货商店毗邻地下一层仓库改建。工程总投资750万元,经两期施工,打通南大街和南二道街地下通道,全长125米,面积3236平方米,是县城最大一条地下商业街。内设精品屋136个、摊位188个。商城以其北方大都会新潮设计装修,安装空调、自动监控消防等现代设备,引进10多个厂家和客户入驻经营,从业人员420人。主要经营服装、鞋帽、百货、家电等八大类、1.5万多种商品,销售收入逐年上升。年销售额970万元,年缴税120万元。2003年销售收入1020万元,创历史新高。

方洲商城位于县城南二道街,是20世纪80年代县内建立最早的轻工大市场。四层楼,近于正方形设计,俗称“圈楼”。2003年方洲集团投资100万元,对门面及室内进行高标准装修,改称方洲商城。营业面积1700平方米。从业人员470人。主要以经营家电为主,兼营百货、服装等5000余种商品。年交易额4000万元、缴税50万元。

康金综合市场位于康金镇繁华商业中心民主街。1990年投资33万元兴建,市场面积3000平方米,场内设商服屋59间、摊位120个,从业人员200人。主要经营粮油、副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棉织品、五金家电、建材、家具等商品,年均交易额3000万元,年缴税30万元。1997年被评为全省十大乡镇市场之一。照15-1-2康金综合市场

二八镇农贸市场1995年二八镇供销社出资20万元,在镇中心兴建农资市场,设摊床200个,从业人员355人。主要经营农副土特产、百货、服装、农杂、家电等商品,年交易额3000万元,年缴税5万元。

第二节商业

【管理机构】商业管理机构为县商业局,1991年编制31人,内设秘书、人事、保卫、计统、财会、业务、审计、集体企业8股。2002年3月,改称县商业总公司,人事股改称人事教育股,计统股与财会股合并为计财股,秘书股改为办公室,增设体改办。下属基层企业有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公司等厂、店(站)44个核算单位。至2003年底,公司机关在职26人。总经理何建国,副总经理王晓东、高忠伟、刘丽。

【经营网点】1991年全县有国有商业经营网点57家,其中独立核算44家、非独立核算13家。1994年相继停业拍卖20个农村食品收购站,呼兰旅社以225万元卖给兰联公司。因旧城改造拆除解体集体企业群香、群乐、群英饭店。1999年第二百货商店后面临街小二楼卖给个人开办东方美食城饭店。2000年出售饮服公司所属四海旅店、健康旅社、东方美食城,第一副食商店二楼营业室转卖给泉香楼大酒店。2002年整体出售食品公司车队。2003年拍卖呼兰浴池。到2003年底,有经营网点44家。其中:零售企业商店有一百、二百(呼兰商厦)、三百(百货大楼)、四百、百货批发站、站前百货、一副食(商贸大厦)、二副食、四副食(南集综合商场)、高峰、五金交电化工大楼、呼兰糖酒站、呼兰五金站、康金百货站、康金五金站、康金糖酒站等16家;饮食服务业有饭店、旅店、照相等8家;商办工业有食品酿造厂、豆腐加工厂、呼兰食品厂(双龙食品厂)、食品公司肉联厂4家;农副产品采购(加工)业有县食品公司、城镇食品站2家;商属集体企业有兴华百货商店、兴业百货商店、新风五金商店、市场综合商店4家。

【工业品销售】概况1991年日用工业品价格全部放开,县百货、五金主营批发业务被多家竞争取代。各国营批零商店纷纷采取深购远销、联购联销、引进名厂名牌进店、有奖销售等办法开拓工业品市场,扩大销售。百货站、五金站、五金大楼、百货大楼先后开展有奖销售6次,销售服装、百货、鞋帽、家电300余种商品,销售额2300万元。1992年商业系统销售电视机3046台(其中彩电647台)、录音机40台、电风扇85台、洗衣机758台、自行车10595台、电冰箱62台。站前百货、康金五金站在黑河市开办零售店、旅店,年销售收入42.5万元。一百商店、糖酒站把零售网点延伸到利民开发区和对青镇等农村农贸市场,年销售收入140万元。1994年后市场平缓趋软,工业品批零商店受市场冲击。加之资金匮乏,纷纷采取降价、让利销售、甩货处理积压库存商品维持经营。各零售商店实行柜组承包、租赁经营,工业品销售一度下滑。到1999年,国营商业工业品销售年均4200万元。2003年国营商业工业品销售3270万元,比1991年增长50%。

纺织品销售1991年全县销售棉布127.06万米、化纤布7.11万米、毛料6.56万米、毛线9541公斤、棉毛衫裤11.5万件、各种服装83.06万件。其后棉布、化纤布、混纺布销售逐年减少,各种针纺织衣料服装品牌、数量增加,逐年热销。1999年销售棉布11.66万米、化纤布6.67万米、各种服装83.32万件、袜子49991双。2003年全县销售棉布1.29万米、化纤布1008米、各种服装50.79万件、毛线30234公斤、袜子44.95万双。

日用百货商品销售1991年全县销售火柴2898件(每件50包)、洗衣粉11.71万公斤、肥皂96.18万块、缝纫机2301架、手表7115块、各种鞋47.3万双。1999年全县销售洗衣粉16.66万公斤、肥皂8054块、各种鞋49.99万双。2003年全县销售洗衣粉3.16万公斤、肥皂8062块、各种鞋41.82万双、帽子21164顶。

五金交电商品销售1991年全县销售电视机7797台(其中彩电1315台)、收录机3971台、洗衣机2361台、冰箱224台、照相机2架、电风扇507台、自行车8969辆、录像机36台、灯泡45.02万只、录音机1775架。1995年后,五金家电产品品牌增加,供大于求,销售一度下滑。1997年后家电产品大批更新换代,生产厂家对老产品大幅度降价竞销,呼兰曾一度出现抢购现象。1999年全县销售彩电862台、收录机1111台、影碟机854台。2003年全县五金交电商品(生活电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35万元。

【副食品经营】酒类经营1991年来,白酒消费开始由高度向低度、由蒸馏酒向酿造酒发展,低度白酒热销。玉泉白酒、宾州白酒、花园白酒、呼兰白酒普通高度瓶装白酒不再统领呼兰酒类市场。全县销售各种酒1418.8吨(不含乡镇小酒厂生产、销售地产白酒)。其中国营商业和供销社销售886.9吨。大高粱、红粮、三九龙滨、宁城老窖、玉泉方瓶、金六福等中档低度瓶装白酒逐步占领市场。随着个体私营酒类批发、零售网点增加,饮食业快速发展,白酒多渠道经营,中等价格白酒品种、销售增加,低档瓶装白酒销量减少。1999年销售酒类7401.5吨,其中城镇销售白酒333.3吨、啤酒1152.6吨。2003年全县销售酒类9138.5吨,其中白酒4621.6吨、啤酒4515.4吨、城镇销售果酒1.5吨。

肉禽类经营1992年县食品公司农村收购站停止购销业务,肉食供应由私营、个体经营。食品公司肉食加工厂及城镇、康金、对青等食品站定为生猪屠宰点,每天平均为20家个体经营户代宰加工(每头收加工费8—10元),清晨由个体工商户销往城区各零售店或哈尔滨市,县日销量70头。当年食品公司城内两处屠宰点代宰生猪5200头。照15-1-3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生猪定点屠宰、统一纳税、集中检疫、分散经营作法受到商业部肯定。同年10月30日,副县长严宝昌参加国家商业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食品改革会议,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受到商业部胡平部长接见。会上提出“生猪定点屠宰全国学习呼兰”号召。1995年后,城乡饮食业迅猛发展,行业用肉成倍增长。肉食市场虽几经整顿,却收效甚微,私屠滥宰现象严重,时有病、死、痘、注水肉混入市场。1998年县政府按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要求,批准县食品公司、肉联厂、城镇食品站等8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并由县商贸局牵头,工商、商业、畜牧部门参加组成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办公室,加大生猪屠宰、销售、检查管理力度。黑龙江正大集团、义利食品股份公司等有规模、有信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先后入驻呼兰,肉类食品卫生状况得到保证,居民吃上“放心肉”,销售量稳中有升。到2003年,全县销售猪肉618587吨、肉制品98.4吨。城镇销售牛肉168.7吨、羊肉75.9吨、白条鸡434.1吨、活鸭鹅14.4吨。

水产类经营1991年全县销售水产品7.74吨,其中国营商业、供销社销售0.17吨。随着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养鱼业迅速发展,地产鱼、海鱼上市品种、数量增加,水产品销售逐年增长。1999年全县销售1653.5吨,人均消费2.48公斤。其中城镇销售597.1吨。2003年销售2237.3吨,人均3.26公斤。其中城镇销售1046.3吨。

鲜蛋经营1991年城镇销售鲜蛋314.5吨,农村鲜蛋自产自销,人均消费高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随着蛋鸡饲养量增加,全县鲜蛋销售量逐年增加。1999年城镇销售鲜蛋777.6吨。2003年城镇销售1756.4吨。

水果蔬菜经营1991年全县城镇销售各种蔬菜12355.9吨,城乡销售各种水果4916.1吨。1999年城镇销售各种蔬菜11484.1吨,城乡销售各种水果13913吨。2003年城镇销售各种蔬菜15426.6吨,城乡销售各种水果13913.2吨。

其他副食品经营1991年全县销售食糖501.3吨、奶及制品12.9吨、茶叶1081公斤、罐头158376瓶。1999年销售食糖630.8吨、奶及制品56.67吨、茶叶18895公斤。2003年销售食糖768.6吨、奶及制品383.2吨、茶叶28759公斤、各种饮料1260.6吨。

第三节服务业

【照相业】1991年全县有照相网点62家,从业520人,年收入3680万元。其中农村40家,从业人员340人,年收入1800万元。国营红星照相馆实行出租经营。1995年后,一批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的个体照相馆退出市场,网点逐年减少。2003年全县有照相网点50家,从业300人,其中农村30家。年销售收入3230万元。开业最早的私营风光照相馆,经20年发展,已有4家分店、30名员工、2套大型彩色冲印设备。此外,还有东方维纳斯、宝丽、天缘等较大摄影城。

【洗浴业】1991年全县有经营网点108家,从业760人,年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中农村40家,从业351人,年销售收入1800万元。1994年国营呼兰浴池对外出租。1995年后,洗浴业网点逐年减少。2003年拍卖国营呼兰浴池。至此,全县有私人浴池88家,从业600人,年销售收入2800万元。其中农村30家,从业403人,年销售收入1200万元。开业最早有呼兰华清池、丰源浴池、大众浴池等,普遍设有淋浴、桑拿浴等时尚洗浴品种。有的还增设扬州搓澡、药浴、理发、美容等服务项目。

【理发业】1991年全县有个体私营理发网点732家,从业1707人,年收入1083.3万元。其中农村605家,从业1107人,年营业收入399.3万元。1995年后网点略有增加。2000年后,规模小、技术差个体网点逐年减少。开办理发、染发兼美容中小型美容院、美容美发学校渐有发展。2003年全县有网点683家,从业1014人,年营业收入972.3万元。

【修理业】1991年后,传统刻字、修理钟表、修鞋、配钥匙、修理家电、修车、服装加工、花圈寿衣店、餐具租赁等全部由个体经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干(水)洗行、金银首饰加工等均有发展。2003年全县有各类服务网点2240家,从业6100人,年销售收入4.25亿元。其中农村1400余家,从业3700余人,年销售收入1.2亿元。

1991—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

表15-1-1单位:万元

年度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按经济类型分

按行业分

补充资料

国有及国有控股

集体

私营

个体

其他

批发贸易业

餐饮业

制造业

其中:

农对非

城乡集市贸易成交

居民购住房

1991

39965

11862

14997

8895

4211

30114

1634

2469

5748

8800

1992

43704

12070

15283

10974

5377

31721

1779

2895

7309

24148

1993

44118

15554

7682

14019

6863

34271

2390

594

1994

52609

12312

8259

22174

9864

33790

3054

3845

11920

980

30000

1995

62980

14770

9474

31731

7005

40702

3736

4261

14281

12355

38000

1996

72641

15169

5335

39196

12941

46958

5994

6748

56000

2360

1997

87034

10508

7183

54513

14830

60148

7407

4649

69678

2900

1998

96268

10955

7138

61437

16738

65861

8430

5240

16737

81417

3505

1999

105300

9443

7437

69257

19163

70341

9805

5991

137953

4030

2000

115200

8497

82703

5417

18583

81007

11185

4425

128963

4620

2001

128769

8836

5594

93966

20373

90548

13132

4716

151848

5170

2002

144350

8472

5243

108176

22459

102417

15115

4359

144640

5780

2003

172002

8610

5322

157972

98

153806

18098

163639

8480

第二章烟酒食盐

第一节烟草专卖

【管理机构】县烟草专卖管理局也称烟草公司,为政企合一单位。1991年在职83人,内设办公室、计财股、专卖股、烟叶站、呼兰卷烟经营站、康金卷烟经营站、物资站。1996年9月撤销烟草公司,成立哈尔滨烟草分公司呼兰烟草经营部,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委托经营,保留县烟草专卖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专卖办、烟叶办。2001年6月撤销呼兰烟草经营部,成立哈尔滨烟草分公司呼兰卷烟销售配送中心,实行经理负责制。保留烟草专卖管理局机关法人,实行局长负责制。2003年改称哈尔滨市烟草分公司呼兰卷烟营销部,仍保留烟草专卖管理局。内设综合业务部、办公室、专卖办,下设稽查、访销、配送3个中心和5个稽查中队,职工104人。历任局长(经理)史文生、王希文、张淑娟、王占怀,副局长(副经理)王希文、李文、张淑娟、周文耀、李志堂、韩文书、孙成显、吴国军、赵明华、阎彬。

【卷烟经营】199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颁布后,给呼兰烟草行业带来商机,卷烟经营品种、销售量逐年增加。当年购进卷烟6803箱,金额948.9万元;销售8062箱,销售收入1307.8万元。1993年建立全国卷烟统一批发大市场,放开三级批发市场,初步形成全县烟草专卖网络,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购进卷烟27680箱,金额5309.5万元,分别比1991年增加3倍、5倍;销售卷烟27896箱,销售收入6238万元,分别比1991年增加2.5倍、3.8倍。1997年县烟草公司突出抓农村卷烟销售网络建设,投入资金107万元,扩建、新建批发网点6处,其中农村批发网点4处,全县有国营、集体、个体卷烟零售业户2929个。公司还购置3台送货车,送货率60%以上。年购进卷烟12220箱,金额3727万元;销售卷烟12218箱,销售收入4226万元。此后,经6年治理整顿,全县卷烟专卖市场日臻完善,卷烟销售量逐年上升。2003年撤销原有7个卷烟批发部,重组呼兰、康金2个配送站,对全县2276个零售业户实行访销送货服务,购销再创新高。购进卷烟17082箱,金额5535.4万元,比1991年增加10279箱,增长1.51倍;销售卷烟16262箱,销售收入6986万元,比1991年增加8200箱,增长1倍多。

1991—2003年卷烟购销经营表

表15-2-1

购进(箱、万元)

销售(箱、万元)

缴税

(万元)

利润

数量

金额

6803

948.9

8062

1307.8

12020

3390

11950

3673

45

9806

1675.7

9978

1959.3

13165

3548

13001

3602

77

25

27680

5309.5

27896

6238

57

12034

3374

12314

3722

86

30

12620

31048

9542

2851.3

33

11992

3886

11982

4390

97

8

10637

2953

10862

3627

56

-397.2

13690

4436.2

12872

4884

215

405

11447

3209

11290

3662

61

-249.4

17082

5535.4

16262

6986

380

850

12220

3727

12218

4226

46

1991—2001年部分年度烤烟生产、收购情况表

表15-2-2

种植面积

(公顷)

总产量

(吨)

收购

数量(吨)

金额(万元)

1215

1669

1060.3

235

139

182

201

7.5

567

933

197.4

69.6

122

253

234

12.9

252

434

284

10.6

131

142

330

14.9

429

540

338

8.8

95

496

490

35

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起。收缴各种违法违规卷烟32256条,其中假烟1306条、地产烟2万条。取缔违法经营66户、黑批发点12个。专卖罚没案值64万元,其中道路堵截检查违法贩运21起,刑拘3人,行政拘留4人,截获非法贩运卷烟总值33万元。2003年市场检查7200人次,取缔违规业户700多户。查处违法案件800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8起,查获违法卷烟100396条,其中假烟10967条,总案值29万元。

第二节酒类专卖

【管理机构】县酒类专卖管理局1991年在职30人,下设4股1所。1992年12月,县政府将县酒类专卖局纳入全民事业单位管理,定编40人。2002年县机构改革,隶属县商贸局,设办公室、稽查股、生产股,下设康金酒类专卖管理所。至2003年底,有职工57人。历任局长彭贵祥、李吉才、吕庆珠、王明凯。

【专卖利润收缴】1991年来,继续执行省政府规定,对辖区内酒厂除按规定缴纳销售税外,散装白酒还要按当地批发价交纳10%专卖利润(乡镇企业以批发价格销售白酒缴纳8%专卖利润),瓶装白酒交纳2%专卖利润,啤酒交纳3%专卖利润,果露酒、黄酒暂缓缴纳专卖利润。1993—2003年,共收缴专卖利润217.58万元,其中酒类生产专卖利润204.9万元、酒类批发专卖利润12.68万元。

【市场管理】1994年县酒类专卖局配合县工商局查处假酒生产窝点3处,罚款6500元。1996年县酒类专卖局在县公安局、技术监督局配合下,开展城乡酒类市场大检查,3次没收各种假伪酒2520瓶及制假酒设备、包装物等案值1.5万元。1998年查出流入双井乡、腰堡乡各村屯食杂店假酒福寿特酒32瓶、杏花特酒12瓶、杏花双礼酒20瓶,全部销毁。1996—2003年,县酒类专卖局对辖区酒类市场检查1600多人次,查处各照15-2-2经营酒类商品放心厂店颁奖仪式

种违规经营、假伪酒案30多起,价值1.65万元,其中千元以上案件4起,没收假冒伪劣酒3096瓶、假商标1000多套、封瓶胶贴1000多个,全部销毁。

第三节食盐专卖

【食盐供应】1991年食盐继续实行计划供应,批发由粮食部门专营。县粮食局下设盐业站负责全县食盐供应、计划管理、盐政执法等项工作。批发业务由城镇盐业库、农村盐业库、粮食亨利商场经营。零售业务由城镇粮店、农村供销社经营。城镇居民凭购粮证、农村居民凭县供销社发购盐本购买。居民每月定量供应(限制买大份),做酱季节每人增供2.5公斤。对工农业生产、行业用盐、畜牧业(包括家庭饲养业)用盐、各伙食单位用盐,实行计划供应。全年供应食盐4401吨。1992年食盐供求缓解,3月7日县粮食局转发省盐务管理局《关于暂停实行凭票证定量供应食盐办法》,停止凭票证供应,但不允许放开经营。仍实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统一分配、调拨、计划供应。居民可任意购买,企事业、畜牧用盐按计划审批供应。1992—2003年,全县食盐销售32234吨,年均3223吨,最高2003年4421吨,最低1994年515吨。

1991—2003年部分年度食盐购销存表

表15-2-3单位:吨

项目

购进

合计

1830

3282

1280

3638

3642

3967

4026

4178

4256

4271

其中

精盐

600

1545

143

210

875

1289

1900

1828

2150

2120

2328

洗盐

495

120

772

249

1494

538

1527

368

986

1872

1943

销售

4401

3728

515

1282

878

4539

4111

4232

4156

4372

4421

619

820

228

2399

2088

2286

2814

2040

1620

545

58

1382

2023

2115

1018

1061

1500

库存

6222

5486

5118

2760

1863

1287

924

1089

989

1479

258

825

529

625

647

524

566

394

827

624

541

1310

1201

1436

592

763

358

237

595

652

【食盐加碘】1991年7月1日起,全国食盐加碘由使用碘化钾改为碘酸钾,加碘比例为三万分之一,即每吨盐加碘33.3克。全县加碘采用立式石磨加碘机加工原盐、洗盐。1993年5月1日起,食盐加碘此例一律按二万分之一新标准执行,每吨加碘50克。1995年3月,根据省盐务局通知精神,再次提高加碘浓度,每吨加碘70克。各级批发食用盐单位,按《产品质量法》定期向粮油检验检测站与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报验。各零售单位必须向批发部门索取食用碘盐《质量合格证》,否则罚款50—100元。销售食用盐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加碘质量标准。

【市场管理】食盐专卖市场管理,先由县粮食局盐业站,后由县盐业公司负责监督管理。每年由盐业公司组织专业人员自行检查,并配合县物价、工商部门对经营证照、经营渠道、质价等进行联合检查。按《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国家、省、市盐业政策取缔无证、违规经营,严禁销售土盐、硝盐、平锅盐、工业废盐和不加碘盐;打击不法盐贩子套购倒买倒卖,确保食盐市场稳定有序。1991—2003年,共查处违规经营151起,罚没食盐344吨,罚款17.5万元。

第三章粮食

第一节粮食收购

粮食175145吨,其中国家定购78990吨。1998年县遭受特大洪灾,国家对粮食收购价格、粮油质量标准做较大调整,玉米(标准品)定购价下调为0.98元/公斤,保护价下降调为0.92元/公斤;水稻定购价降调为1.40元/公斤,保护价1.30元/公斤;大豆保护价为2.12元/公斤。对交粮农民实行玉米降水费用补贴和定购粮超义务里程运费补贴政策。全县收购粮食273603吨,其中国家定购75286吨,实现大灾之年任务不减,按品种、按数量完成定购任务。2000年起,大豆退出定购,玉米、水稻定购任务不变,定购价与保护价同价。2002年将保护价粮食收购范围,限定符合国家标准等内玉米和一、二、三等水稻,实行定购价、保护价统一,把玉米限水23%以内收购,使定购粮收购量减少,出现阶段性“憋粮”现象。县粮食局从大连金信集团及辽宁黑山、海城等地企业引进资金6000余万元,采取代收、代烘、代运,收购非保护价玉米33万吨。全县收购粮食100757吨,其中保护价57240吨、议价43517吨。2003年全省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全年县国有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粮食93475吨。

【保护价收购】1996年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国家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措施。县根据市下达指标,以每公斤1.02元收购粮食16万吨。1998年省政府规定,对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在完成定购任务并留足自用和自储粮食后,出售小麦、水稻、玉米,国有收储企业按保护价常年、常时挂牌敞开收购,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放。同时下调保护价,玉米0.92元/公斤、水稻1.30元/公斤,大豆随行就市。全县保护价收购188520吨,为8年最高。其中玉米185692吨、水稻2828吨。2002年将保护价玉米水分限定23%以内,提高水稻收购质量标准,并只收购等内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本着“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原则,价格随市场行情而定。全县保护价收购玉米57240吨(含定购)。2003年收购保护价玉米48812吨。

1991—2003年粮食企业收购粮食情况表

表15-3-1单位:吨

按规定收购

按品种收购

国家定购

保护价

议价

专项储备

小麦

稻谷

大豆

玉米

杂粮

210624

100520

98823

11281

4459

5374

39758

153633

7400

231986

79126

142460

10400

1638

3994

48648

177706

192135

78990

113145

826

7897

45887

137006

519

242917

80045

151319

11553

2252

7235

52765

179408

1257

265070

79011

186059

2305

4403

40229

216164

1969

315843

76853

160000

4609

2992

37486

270751

5

175145

26499

51728

17928

2484

15950

32096

124615

273603

75286

188520

9797

793

5850

13081

253879

273931

69950

177122

26859

71

6602

25632

241626

108113

53683

42036

12394

19866

11221

77026

213677

129654

69023

15000

106

3755

68783

141033

100757

57240

43517

137

104

43276

93475

48812

44663

194

197

44272

第二节粮食储运

【仓储设施建设】1990年县内设白奎粮库、石人粮库、康金粮库、沈家粮库、对青粮库、二八粮库、大用粮库、呼兰第一粮库、呼兰第二粮库9个国有粮库,总仓储量12万吨。1991年国家和地方投资1289万元,集中进行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国家标准库10栋、简易库4栋,建筑面积19336平方米,总仓容5125吨。投资240万元建烘干塔一座,日烘干能力500吨。除石人粮库外,均当年竣工投入使用。1996年县粮食局将原县制米厂、饲料公司改建为县第五、第六粮库。除满足全县居民、部分军供、饲料加工需要外,可增加储备库容3.5万吨。1997年投资1740万元,为7家粮库新建房式仓库7栋、仓容4万吨,打水泥晒台1万平方米,改建热风塔3座。2001年在沈家、对青粮库建2个储备库,仓容6.72万吨,其中沈家粮库建圆筒仓26个、对青粮库建圆筒仓16个,每个仓容1600吨。2002年在7个国有粮库建日烘干能力300吨烘干塔2座、地坪4.1万平方米、罩棚6000平方米。到2003年,全县粮食总仓容339413吨,为1991年2.8倍;烘干塔12座,烘干能力由1991年日烘干850吨增加到1400吨,增加1.6照15-3-2石人国家粮食储备库

倍;晒货场77340平方米。固定资产净值4825万元。

中央专储库1992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经中商部批准立项中央专储库建设,1993年国内贸易部批准核定投资5439.54万元,其中国内配套资金2209.93万元。1998年3月开工建设。2000年5月,康金中转库及二八、大用收纳库3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仓容5.4万吨,其中康金4.2万吨、二八0.6万吨、大用0.6万吨。另建圆筒仓18个,仓容5.3万吨;烘前仓2个,仓容600吨;烘后仓2个,仓容600吨。2002年7月通过国家验收。

【粮食调运】1991年全县调往省外大豆100吨,省内调出51041吨,其中玉米43637吨、大豆4069吨、稻谷3221吨。1992年粮食市场减购放销,敞开经营。省粮食局除平价出口、军粮供应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平价粮油调拨计划。当年调出27024吨,其中玉米24437吨、大豆2539吨、稻谷48吨。1997年粮食调拨3754吨。1998年后,停止粮食内部调拨。

第三节粮食销售与加工

【粮油销售】1991年县粮食部门销售省内外粮食43464吨,其中平价28069吨、议价15395吨;豆油4450吨,其中平价411吨、议价4039吨。1992—1998年,累计销售平、议价粮食1013702吨,年均144815吨。1999年后,粮油销售价格统一实行市场价,粮食部门本着购得进、销得出原则,实行顺价销售,年均销售粮食137871吨。2003年销售粮食138781吨,为1991年3.2倍。其中稻谷3108吨、玉米135673吨。

【粮油加工】1991年县粮食系统有米厂、粉厂、康金油米厂、制油厂4家,固定资产1282万元,职工692人,负担全县平价粮油加工任务。由于平价粮油逐年减少,加之产品质量档次低、销售不畅,年均加工5853吨。县制油厂生产形式好转,年加工大豆1.6万吨,实现利税135万元,比上年增长92.9%。1992年对部分设备进行改造,日处理大豆由90吨增加到120吨,豆粕特别畅销,年加工大豆1.8万吨,实现利税15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到1996年,全县粮油工业亏损2325万元。1998年底,米厂、粉厂关停,职工下岗。2000年县制油厂生产工艺由正压浸出改为负压浸出,日处理大豆由120吨增加到400吨,2001年达到450吨。因受市场机制制约及国家不予贷款、原料不足等因素,不能维持全年生产,效益逐年下滑。2003年加工大豆2500吨,实现利税30万元。

第四章供销物资

第一节供销

照15-4-1供销总社王茹珍副主任到呼兰视察

供销总社关于对基层供销社实现县联社、县直企业、基层社、经营网点四项改造任务,对县生资公司、复合肥厂、康金生资站、县日杂公司、腾龙公司5家具有经营优势企业推行股份制;改造重组19家,核查甩掉历史亏损包袱7032万元,解除劳动关系2070人;通过产权制度改造,采取自行消亡、自行解体21家,占所属县级企业49%。2003年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商品基地5个,其中种植基地4个、养殖基地1个;兴办专业合作社21个,组建农村综合服务站163个、庄稼医院21个,有支农服务队员145名;开办各类农技培训班55期,培训农技人员6500人,测土施肥450亩。通过合同制、订单农业等形式,带动6000农户,为1.8万农民人均年增收280元。

【直属企业】1992年县工业品公司在利民开发区成立新城分公司。1993年8—12月,县联社与市物资回收公司在利民开发区合资建立哈尔滨利民旧汽车交易市场、腾龙集团公司、哈尔滨宏光粮食加工有限公司(合资企业)。1998年4月,复混肥厂从生资公司分出,成立复合肥厂。同年6月,成立哈尔滨利民建材交易公司。2000年12—2003年5月,果品公司、工业品公司、供销商场解体重组。至2003年底,县联社有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万达商场、贸易公司、腾龙实业集团公司、物资回收公司、日杂公司、康金农业生产资料站、康金土产站、康金果品站、宏光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等11家县级企业,职工1018人。

【基层供销社】1992年1月,杨林、二八供销社合并,3月又分开。2001年5月,县部分乡镇撤并,腰堡、利民供销社划并呼兰镇供销社,西井供销社划并康金镇供销社,李家供销社划并对青镇供销社,台屯供销社划并乐业镇供销社。2003年2月,长岭、大用供销社重组为县农资公司第一、第二连锁店。年末全县有呼兰镇、二八、康金、杨林、白奎、沈家、方台、石人、许堡、莲花、双井、孟家、对青山供销社及对青山和石人饮服站、县生资公司第一和第二连锁店、二八和许堡加油站共19家供销社店和所属163个农村服务站(原供销部),职工1581人。

1991—2003年县供销社综合经营情况表

表15-4-1

品种

单位

苹果

230

165

115

96

68

26

20

22

24

28

190

150

140

125

107

101

棉布

百米

7210

5553

3252

3203

2091

3231

2870

1915

1189

棉毛衫裤

百条

500

505

485

437

421

415

492

服装

百件

615

601

552

514

370

299

毛线

百公斤

75

92

99

85

76

65

胶鞋

百双

2271

1555

1415

1408

1360

1270

1210

洗衣粉

百吨

67

59

47

39

36

38

29

31

电饭锅

3244

3445

3597

5114

4750

4650

4100

4020

3714

洗衣机

1318

1133

1267

1413

1420

1836

1884

544

111

电视机

3807

2208

2426

2014

1641

2127

2129

947

158

电冰箱

42

53

8628

845

1598

1090

516

录音机

746

518

713

593

719

691

823

991

64

收音机

1249

951

723

1887

1542

1190

缝纫机

1515

1204

1274

835

742

710

650

手表

1424

1148

2132

1804

1710

1630

1510

自行车

4815

3888

2500

2466

1881

1328

1301

440

367

食糖

133

81

78

80

51

糕点

364

163

159

110

1570

1012

852

725

899

581

403

439

471

616

334

355

374

459

422

347

食盐

2422

1314

1309

1194

1105

940

801

489

510

470

大米

278

556

535

520

531

498

445

410

360

340

350

300

面粉

1411

1261

1250

1120

1094

1020

920

890

豆油

79

60

90

200

287

214

——

【烟花鞭炮销售】烟花鞭炮是节日特殊喜庆品,一直由县日杂公司专营批发购销业务,零售由县公安局、工商局及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一律取缔非法经营。节日指定街、摊(区)销售。1991年后,县日杂公司贯彻国务院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在烟花鞭炮采购、供应中始终坚持网点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从严控制原则,严格执行专车运输、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柜销售、确保安全规定。货源采购多从湖南浏阳、江西临川、萍乡等30多个经国家批准合法厂家进货。烟花鞭炮市场出现经营品种增加、花样繁多,节日礼花、庆典高档鞭炮、烟花造型新颖美观,销量与年增加。1991年销售额760万元。2003年销售额1385万元,比1991年增长82.2%。

【粮豆经营】粮食收购、经营政策放开后,粮豆经营成为供销部门最先开拓的多种经营领域。每逢粮食收购旺季,全县均社社布点、村村开秤(流动收购),收购量逐年增加。品种有玉米、大豆、高粱和各种小杂粮。县土产公司、果品公司、贸易货栈等每年销往省外粮豆都在万吨以上。1991年全县供销系统收购粮豆22606吨,同比增长1.2倍。同年县土产公司建烘干塔一座,为农民加工潮粮5000吨。1992年收购粮豆28909吨。1993年收购粮豆35948吨,为历史最高年份。1994年收购粮豆22248吨。县社还与外商合资成立宏光粮食加工有限公司,当年为农民加工粮食7000吨。1995年调整粮食收购政策,本年收购大豆、玉米、杂粮11854吨。1996年粮食收购归口经营,供销社停止粮豆收购,只收购各种杂粮5832吨。至1999年,每年只收购小杂粮几千吨,土产公司烘干塔被迫歇业。2000年县宏光公司为农民加工粮食500吨。由于资金紧缺,全县供销社停收杂粮。2003年县宏光公司为农民烘干玉米2000吨。

【土畜产品收购】1991年县土产公司和基层社主要农副产品收购7种,收购谷草25吨、大小笤帚3.5万把、绵羊毛114担、牛皮600张、狗皮1500张、绵羊皮1500张,土产公司出现全行业经营亏损。1991年后,土畜农副产品实行多渠道经营,原由县土产公司主营土畜农副产品收购品种、数量锐减,经营每况愈下。主要品种大麻、青麻、谷草、稻草、羊草、绵羊皮、马鬃尾、牛皮、狗皮、白瓜子、笤帚、草袋子、秫秸席、蜂蜜、中草药等,大都由个体商贩、专业经销商、农村经纪人设点或流动收购,县土产公司所占市场份额越来越少。此后数年中,供销社资金紧缺,农副产品收购萎缩。1998年土畜产品收购额414.5万元,仅占1990年十分之一。1999年停止土副产品经营。

【饮食服务业】农村第三产业崛起后,农村供销社饮食服务企业由原来集体经营转变为承包、租赁、个体经营。1991年供销系统有白奎、康金、沈家、对青、石人5个农村饮食服务站,下设服务网点32个。1992年白奎饮服站经营亏损被白奎供销社兼并。1997年县联社撤并饮服科,农村饮服管理工作纳入业务科管理。1998年有饮服站4个、饮服网点18个。2000年4个饮服站因严重亏损先后歇业。2003年有对青山、康金2个饮服站,由个人承租经营。

【废旧物资回收】1991年废旧物资回收业务由县物资回收公司专项经营。全年收购额670.5万元,主要品种有杂铜476吨、废钢铁1600吨、废橡胶0.75吨、麻棉3.3吨、废纸171吨、杂骨0.65吨。1993年收购总额1619万元,创历史最高。其中杂铜687吨、废钢铁5021吨、废铝2吨、废纸55吨。1994年后,社会废品收购网点猛增,个体收购队伍遍及城乡,各供销社废品收购量逐年剧减,相继停止收购。1997年全系统只收购废铜铁14吨,收购额4.1万元,仅为1991年0.61%。1998年收购额仅6000元。此后,县物资回收公司及基层社停止收购业务。

第二节物资

【经营企业】县物资经营管理机构原为县物资局,2002年改称物资总公司,所属基层企业有金属材料公司、轻工建筑材料公司、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燃料公司、木材加工厂、型煤厂、汽车自选市场、重要生产资料公司8个公司,下辖康金木材经营处、康金煤炭经营处和呼兰一、三、四煤炭营业部。全系统固定资产1347.8万元,职工1306人,在岗44人,其余全部于1998年下岗。总经理赵凤林,副总经理马波。

1991—2003年县物资部门主要物资销售情况表

表15-4-2

钢材

(吨)

木材

(立方米)

汽车

(辆)

水泥

平板玻璃

(重量箱)

煤炭

废钢铁

废有色金

属(吨)

2612

8752

34

6002

9149

153895

309

420

4161

6757

176

7601

6967

138248

323

3431

9101

229

4273

252832

2227

160

856

1913

114

2805

427

29833

1172

1117

1615

1859

970

77498

1305

18

38443

227

129

124

1059

22953

283

7810

6189

15

4

7

6

10

第五章石油药品外贸

第一节石油

【经营企业】石油经营企业为呼兰石油公司,1991年内设14个股(办),职工43人。1994年公司改股设科。1998年石油企业重组后,隶属中油集团公司,称黑龙江省石油化工销售总公司呼兰支公司。2001年呼兰支公司正式进入中油核心企业系列,改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呼兰经销处。2003年末,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财会科,职工9人。所属企业有润滑油商店、车队及呼兰、康金油库和新民、利民、乐业、长岭、许堡、金光、何家、对青山、方台、二八、西井、台屯、富来、民主14个加油站,固定资产800万元,职工76人。历任经理王时华、崔广宇、郭自君、宋建华。

1991—2003年经销处经营石油情况表

表15-5-1

销售总量(吨)

销售额

税金

年份

销售额(万元)

汽油

柴油

24052

11545

12507

2397

141

100

9195

4506

4689

2092

-56

55

25507

11734

13773

3221

17067

7851

9216

3882

-281

24587

11556

13031

5000

37

168

14894

6851

8043

4186

0

54

31245

14373

16872

6006

149

14729

8146

6583

3427

-279

43

18168

8039

10129

3795

282

17775

8737

9038

5067

16

8197

3771

4426

1806

-161

40

20643

9422

6443

74

8361

4097

4264

1942

-89

第二节药品

【经营企业】县医药管理局为政企合一性质,科级单位,除经营药品外还有行政管理职能。2002年3月,县医药管理局整体转制为经济实体,改称县医药总公司,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县药监局。内设办公室、企管股、财会股、人事股、保卫股、野生资源管理站,下辖医药公司、药材公司、中药材公司、人民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康金医药公司、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站前药店。县医药公司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人民药店为省医药管理局授予“放心药店”。至2003年底,全县有医药批发企业5家,经营网点61个,比1991年增加3倍,其中国营网点59个、集体网点2个,全系统职工723人。总经理周纯复,副总经理钟立君。

【药品购销】1991年后,放开药品购销渠道,直接从厂家采购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加。营养滋补品、保健品、性保健品开始进入市场。1998年8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呼兰县农村医疗机构实行统一供应药品的通知》,县医药、卫生部门联合对农村医药市场进行整顿,在全县20个乡镇建立统一供药网络,各院(所)凭《带药证》购货,规范农村医药市场。10月,医药公司人民药店、康金医药公司同仁堂药店分别与哈尔滨同泰药店连锁经营。2003年全县经营中成药、西药、营养滋补、保健品、性保健品5大类3000多个品种,其中饮片1200种、针剂600种、酊水400种。还经营中草药300多种,总销售2860万元。

1991—2003年医药系统药品销售表

表15-5-2单位:万元

总购进

总销售

实现利润

上缴税金

742.5

1159.3

-29.8

25.2

1158.5

1470.2

17.5

27.6

963.7

1150.4

-43.5

23.0

1234.0

1325.6

6.4

32.5

1656.5

1301.0

-2.1

35.5

1315.0

1507.9

7.3

22.4

962.8

1448.3

0.5

42.2

1421.0

1710.4

0.7

33.0

1428.6

1725.2

0.6

1312.0

1588.6

-0.5

27.1

1527.9

2081.1

1.3

61.1

1411.5

1771.8

-202

27.2

1230.2

1990.8

33.9

44.7

【规范药品市场】1992年5月,县医药管理局开始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历时7个月,对查出过期失效、生虫鼠咬、发霉变质药品给予销毁,取缔无证照农村诊所12家。1993—1994年县医药、卫生两局联手,开展医药市场整顿工作,查获无证照(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证照不全者12家。1997年县医药管理局查处15家非法经营者,全年收缴罚没款4万元。1998年县医药管理局落实《关于全省开展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商品市场整顿和“打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组成2个检查组对城乡进行检查。1999年县医药管理局根据《黑龙江省整顿医药市场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整顿医药市场,取缔一证多照、异地经营等13家,查获假劣药品6种,价值6000余元。2000年由县医药局、卫生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取缔非法经营18家,收缴罚没款5万元。2003年2月成立县药监局,县医药市场管理划入县药监局。

1992—2003年药品市场整顿情况表

表15-5-3

联合单位

车辆次数

检查单位数

罚没款(元)

医药、卫生、工商、物价

72

242

2300

306

3200

医药、卫生

318

3800

326

4500

164

335

6100

216

386

48159

248

62000

医药、卫生、公安

267

425

111205

卫生、工商、公安、技术监督

245

416

70880

265

525

99870

231

325

53660

第三节外贸

【经营企业】县外贸局为政企合一性质,科级单位。1991年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土畜产股,职工29人。下辖外贸粮油收购站,职工34人。1994年1月,县外贸局投资480万元成立京兰降解塑料有限公司。同年4月,外贸局贷款1500万元,筹建呼兰外贸粮油出口基地,占地9.6万平方米,设有铁路专用线、粮食烘干塔。因经济效益不好,1996年3月作价1500万元以转贷方式转让给哈尔滨工业大学。2002年4月,县机构改革,撤销县外贸局,改称县外贸总公司。2003年公司内设办公室、业务科、财会科,编制10人。下设外贸粮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贸易公司、外贸储运公司、外贸储运站、外贸粮油出口基地公司粮油经销处、外贸工业土畜产品贸易公司、萧乡塑料制品厂,共有职工134人,总资产1408万元。总经理金文斌,副总经理姜勇。

【外贸经营】1991年县外贸局所属公司组织内销山东、大连口岸玉米36369吨、大豆和小杂粮4000吨,销售收入3434万元,实现利润22万元。1992年内销玉米3800吨、杂粮7000吨、钢材4000吨,销售收入6366万元,实现利润106万元。1993年销往山东、大连口岸玉米38783吨、大豆和杂粮5800吨、螺纹钢1000吨,销售收入3451万元,企业亏损35万元。1994年外贸出口基地建成,拓宽粮油贸易渠道,收购、销售猛增,销售玉米、豆粕、杂粮9484吨、钢材484吨,销售收入3284.6万元,企业亏损92万元。1995年县外贸出口基地公司组织收购粮豆。全年销售玉米、豆粕、杂粮11216吨,销售收入2673万元,企业亏损2万元。1996年后,县外贸企业亏损,无力贷款,仅土畜产贸易公司每年经营几百吨粮豆业务。京兰降解塑料有限公司每年维持对外来料加工生产,年销售收入10余万元。1998年外贸系统7个公司全部放长假。2000年由国有部分粮食企业、外资生产企业组织粮食、豆粕、鸡肉出口,交货总值13618元。2003年出口总值1635.9万元。

第六章拍卖典当

第一节拍卖

【拍卖企业】1994年4月23日,国营呼兰县拍卖典当行成立,行址在呼兰镇北二道街73号。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内设办公室、拍卖营销策划部、典当部、廉价商品批零商店,职工12人。1998年11月,改称哈尔滨市呼兰拍卖行。在全国清理整顿拍卖企业验收中,成为全省唯一保留县级拍卖企业。2002年7月,被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为全国拍卖A级企业,被省拍卖行业协会评为全省先进拍卖企业,被市政府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至2003年底,内设综合业务部、财务管理部、拍卖策划部,职工17人,其中国家注册拍卖师2人。历任总经理梁金财、胡学志、宋德君。

【拍卖业务】1994年8月2日,县拍卖典当行拍卖县食品公司双井乡食品收购站,以8万元起价,经过2个竞买人多轮激烈竞争,最后双井供销社以15万元应价中买,成功地开展第一笔业务。当年拍卖成交额超百万元。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2000年10月,县政府下发《呼兰县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暂行办法》,拍卖标的由建行初期单一罚没缉私物品,发展到公物处理、破产企业产权转让、房地产、汽车、充抵税款、以物抵贷物品和其他物品等十几个领域,年拍卖成交额超千万元,呈现两位数增长。2003年6月20日,举行建行以来竞价涨幅最高拍卖会。拍卖标的是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原办公楼、车库、食堂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黑龙江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瑞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参加竞标。起拍价从245万元一路攀升,经过37个回合,最后黑龙江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356万元应价中买,比原起拍价增值111万元。2003年实现拍卖成交额5480万元,创历史新高。1994—2003年,累计拍卖成交额10818万元,其中房地产类10106.43万元、汽车类526万元、其他189万元。

第二节典当

【典当企业】1994年呼兰拍卖行成立时,把开展典当业也纳入其中,年抵押物品18万元。但因受到行业管理限制,一直未建立独立典当企业。2000年6月,典当监管职能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给国家经贸委。2002年1月10日,经省经贸委审核批准、国家经贸委备案,市经贸委为哈尔滨市汇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发典当经营许可证。同年2月1日,公司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县公安局为公司签发特种行业许可证。3月22日挂牌营业,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呼兰第一家典当业。地址在呼兰镇北二道街73号。汇民典当公司设营业部、财务部、库管部。从业人员6名,其中大专学历3人、经济师1人、会计师1人。

【典当业务】2002年典当额295万元,其中质押2万元、抵押293万元。2003年典当额375万元,其中质押5万元、抵押370万元。所当物品有房屋、土地、汽车、黄(白)金饰品、裘皮大衣、手机、工具等,最大一笔当物80万元,最小笔一200元。

第七章旅游业

第一节规划开发

【专业机构】1996年县建设局成立旅游开发事业办公室,2000年12月更名为县旅游事业管理局,并加挂县旅游公司牌子,编制5人,为副科级单位。2002年成立县旅游营业所。2003年10月,成立黑龙江省绿海田园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线路】2002年8月7日,县旅游局开辟“呼兰工农业一日游”线路,以哈尔滨第三电力有限公司60万千瓦机组生产线、黑龙江正大白条鸡生产线工业游和到农民家体验农家情、干农家活、吃农家饭的“农家乐游”。当年夏日迎来首批游客近百人。

第二节旅游景区

【团山风景区】位于孟家乡呼兰河与泥河交汇的漫滩区上。团山子海拔189.5米,为呼兰境内最高点。面积342公顷,其中山体面积128公顷、水泊面积48公顷,漫滩最宽处6—7公里。风景区具有山水相融的良好生态环境,生物资源丰富,为可亲近型资源类型,并具有视域辽阔的景观特点。景观因不同时空(季节、昼夜)变化而物候更迭,成为休闲度假旅游的好去处。本区开发,是在观光产品开发基础上,结合古迹遗址等人文景观的修复塑造;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向复合型产品努力,形成以休闲、娱乐、会议休养、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区。

【黄土山风景区】位于呼兰东南部松花江北岸杨林乡境内。黄土山海拔145—182米,南部为松花江北岸低河滩,有大片沼泽、河洲等宝贵湿地资源。山中有天然林近60公顷,为哈尔滨旅游体系松花江滨水旅游带序列终端。景区依据自然资源特征,除开展登高远望等观光活动外,规划以山光水色、湿地生态、森林植被为主要景观特色,以自然观光、休闲疗养、森林游览、郊野度假、科考探险为主的市域重点旅游区。

【利民现代开发园区】位于利民开发区(朱家至袁家一带),南与前进新区毗邻,距哈尔滨14公里,北距呼兰镇10公里,是以技术先进型企业及出口加工业为主的现代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市大区域旅游整体格局中,处于旅游资源区域合作开发前沿。呼兰旅游业借开发区现代人文旅游优势,挖掘旅游资源。

【泥河水库风景区】位于大用镇境内、泥河水库中游,处于待开发阶段。泥河水库为东三省最大平原水库,主坝长4310米,坝宽7米,大坝最高6.2米。可挖掘旅游潜力,扩展空间内涵,对库区周边地带进行统一规划,编制景区详细规划,设定景观控制范围。

【现代产业观光区】以哈三电厂现代工业观光、双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主,展示现代产业景观,提供观光、观摩、休闲服务区域。

【康金传统农业观光区】位于康金镇,为一点(康金镇)一线(干道)一面(观光区)的结构,是传统农业观光旅游景区之一。

【腰堡绿色田园大道】位于呼兰镇腰堡村,是自然形成具有东北特色乡镇大道,也是城区通往松花江旅游带、黄土山风景区通道。依据自身优势,规划建设特色长街,发展特色经济,提供绿色服务的乡野“旅游大超市”。

第三节旅游景点

【萧红故居】位于老城区文化路29号,是中国20世纪30年代著名左翼爱国女作家萧红出生地,国家AA级旅游景点。(详见第十九编第一章第三节“萧红故居纪念馆”目)

【萧红纪念碑、萧红墓】坐落在西岗公园内,1992年11月,由哈尔滨日报社和呼兰县政府联合建成。(详见第十九编第一章第三节“萧红墓与纪念碑”目)

【百年仙人掌】位于西岗公园花窖内。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由呼兰城内一个姓阮的人家栽培,1927年献给公园花窖,至今100多年。现仙人掌株高8米,主干径12厘米,花冠全围4米多,开花期在5-7月,5月中旬最旺盛。1958年第一次作蕾,共开花20朵。1991年开花近千朵。现花期长年不败,落花后结果,其果实大似西红柿,小似核桃,有仙果之称。1992年县政府投资48万元,为此奇观建造圆形照15-7-1仙人掌温室楼

温室楼。每年有十余万国内外游人到此参观。被誉为“世上奇观”、“亚洲之最”。

【四望亭】坐落在西岗公园内。建于1927年(民国16年),清代建筑风格。占地面积80平方米,高10米。建筑特点为八角形、攒尖顶、两重檐、翘角式。内外由16根圆柱支撑,在梁枋斗拱上绘有清代北方风格彩画。东侧重檐上挂“四望亭”三字横匾,由时任县知事路克遵书,明柱上挂“桃花细逐杨花落,山色初明水色新”联,为集唐代诗人杜甫、王贞白诗句联,由县离休老干部王云书写。西侧明柱上挂“四望亭处历经沧桑留下才女迹,呼兰河水源远流长传颂萧红名”联,由深圳画院院长、已故著名书画家杨沙题写。四望亭结构严谨,用料考究,造型古朴,是黑龙江省古典园林建筑典型。游人站在亭中眺望,呼兰城尽入眼底,让人心旷神怡。

照15-7-2四望亭

【天主堂】坐落在老城区东大街路北。建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建筑面积836平方米,高32.6米。主体建筑系一座双塔型法国式教堂。整体建筑为青砖、青瓦土木结构。在两座塔楼中央顶端镶红铜制成的十字架一枚。在第二层楼两塔中间处悬挂黄铜铸大钟一口,钟体通高1.05米,周长0.95米。为欧式建筑艺术风格,外观与法国巴黎圣母院教堂有相似之处,故有“东方巴黎圣母院”之美誉。

【清真寺】坐落在西岗公园南100米处。原址始建于清光绪三年(1906年),现址1954年重建,主要建筑面积182平方米。主体建筑为拜殿、瑶殿,拜殿为161平方米,建筑特点为清末式,一幢三间,进深三间。瑶殿位于拜殿南2米处,面积17平方米,高10米,为方形翘檐、攒尖顶古塔式,塔檐下雕筑“清真古风”四个大字。寺院内北侧是一排五间采暖殿。寺院砖墙院套,大门南开,两侧镶彩色壁画。整个建筑布局,古朴典雅,简洁大方。

【三光庵】坐落在老城区西南隅,离呼兰河畔200米处。始建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迁建于1988年,1992年9月正式开光。建有大雄宝殿,坐北朝南,进深三间三门,面积138平方米。为县内最大佛教场所、佛教活动中心。至2003年,每年都有数万人和信徒参观朝拜。

【文庙】坐落在老城区东南隅(省结核病防治院内)。始建于1927年,占地面积5760平方米。建筑群由崇圣祠、大成殿、东庑、西庑、大成门、棂星门、东西华门、状元桥、影壁组成。其建筑特点为歇山、卷棚、斗拱、翘檐,大成殿五门七间。建筑庄严肃穆,层次井然。现已毁坏严重,亟待修复。

【龙王庙】坐落在老城区南二道街南端、萧红小学院内,为呼兰最早的古代建筑之一。始建于1752年(清乾隆十七年),改建于1790年(清乾隆五十五年),扩建于1894年(清道光二十九年)。建筑面积170平方米,建筑特点为青砖青瓦、硬山、飞檐、翘背。现仅存一座正殿,用作教育局仓库,待开发。

【石公祠】坐落在老城区东南隅、文庙前200米处(省结核病院内)。建于1927年,坐北朝南。建筑面积105平方米,殿堂三间,进深三间,为西式砖混结构。祠堂正面女儿墙处雕筑“石公祠”三个字。祠前15米处有一座砖混结构中式牌楼,单檐,四柱三门式,正面上端雕筑“带砺山河”四个字。在祠周围用青砖砌成院套,总面积为880平方米。是为驻呼兰陆军中将绥海镇守使石得山逝后建造的纪念堂。在牌楼前有两块碑,一块是“大总统令碑”,一块是“陆军中将绥海镇守使石公玉泉碑”。祠堂毁坏严重,待修复。

照15-7-3石公祠

【钓鱼台】坐落在老城区东南方、石公祠前,靠近呼兰河干涸河沿上。建于1923年(民国12年)。为砖混结构,高出地面5米。北侧阶梯15级,台上东、南、西三面有护栏,面对呼兰河之滨。台南面雕刻“钓台”两个大字。台上陈放石桌一个、石凳4个。桌南北两侧分别刻“知足常乐、能忍自安”等文字。钓台由驻呼兰陆军中将绥海镇守使石得山所筑。在钓台东侧有一座砖石建筑牌坊,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高15米,坐北朝南。牌坊南面上雕筑“丰功伟业”四个字。是为东荒剿匪司令石得山所立的功德碑。

照15-7-4钓鱼台与丰功伟业牌坊

【英灵塔】坐落在西岗公园内,建于1934年(伪康德元年)。砖、石、水泥结构。塔身呈四方锥形体,高15米余。塔正面(东部)刻“英灵塔”三个字,由伪满洲国务总

照15-7-5英灵塔

理大臣郑孝胥书写。是日伪当局为“纪念”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战死的官兵而修建。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后,群众将“英灵塔”三字铲掉,“文化大革命”中塔尖被扒掉,仅剩底座。英灵塔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呼兰的历史罪证。

【昭忠祠】坐落在西岗公园内,建于1927年(民国16年)。由绥海镇守使石青山、绥兰道尹宋文郁等募捐建成。正殿三间,东西长18米,南北宽15米,高7米余。正面四根石砌立柱,为四柱三门、进深三间结构。祠内原挂有“为国为民”、“铁血英雄”等匾额。祠外东、北、西三面有13个水泥圆柱,柱与柱之间用铁锁链连接,形成护栏。是为纪念民国时期剿匪战死的官兵建造的。祠内陈列殉难者姓名、住址与官衔的木制灵牌。现已改作他用,待恢复开发。

【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孟家乡团山双运城西城墙址下二级台地上。遗址呈长方形,沿河走向分布,面积为8万平方米。地表比较平坦,大部已开垦为农田。遗址文化内涵

较为丰富,曾发现石斧和红衣陶、蓖纹、指甲纹陶片及少量骨器、玉片等出土。

【团山金代双运城】位于孟家乡团山村西北0.5公里处。古城面积东西长305米、南北宽230米。西墙因受呼兰河水侵蚀无存,残存东、南、北三面城墙,共有马面12个,东墙有瓮门1个,残存角门2座,城垣残高2米。在城垣中部南北之中加筑一道夯土城墙,形成双城,上面附有马面3个。城址内有布纹瓦、青砖、铁锅残片。《呼兰府志》中记述:“双运城在府西温德赫恩山上(团山子),此殆当时屯丁储粮地也。”是金代古城遗址。

【方台穆昆城】位于方台乡三家子村南100米处。城址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东西两面有残留城门遗址,还有残墙断面8厘米厚原垒土层,以及多处马面遗址残堆。城址内出土大量布纹瓦、灰陶片、红陶、抽陶片,为金代古城址。

【大堡古城址】位于呼兰镇大堡村南0.5公里处、松花江左岸二阶台地上。南距松花江3.5公里,站在古城可眺望黄土山。占地面积19.2万平方米,现有马面9座、瓮门一处,四面各有角楼一处。城垣夯土板筑,外有护城河。城内西南处隆起,上面遍及布纹瓦、定白瓷、仿定瓷残片。城外西南有一大土丘,称为“点将台”,方圆1000平方米。城内还出土铜钱、铁枪头、铁农具等,均为金代遗物。

【石人古城址】位于石人镇古城村北50米土岗上。古城方位略偏西,占地面积6.25万平方米,呈正方形。城残高1.5米,南墙正中有一瓮门,每边墙均有马面2个,古城内有大量布纹瓦和青砖残片。1936年和1942年曾被苏联和日本考古队先后挖掘。此城为金代古城。

【辽金时代墓葬】位于孟家乡团山村山坡东侧,1990年12月发现。墓底离地面深7米,六密形,边长137厘米。是东北三省发现辽代墓葬中最深最大古墓葬。此墓葬是墓葬群中的一个。同时还发现守墓灶房遗址。其墓葬内发现有壁画和精美青砖装饰,对辽代历史和文化很有研究价值。

【太阳度假村】位于松花江北岸、呼兰镇大堡村,与哈三电厂转运楼相邻,距老城区16公里,有白色路面相通。南与哈尔滨市道外区隔江相望,东、西、北三面皆田园风

光。为集餐饮、住宿、娱乐、健身于一体综合性别墅休闲度假村,为现代式砖混建筑。景区分山湖游览区、度假别墅区和江滩浴场区3个部分。湖内可游船,沿驳岸设曲桥、湖心亭、游船码头、钓鱼台。室内有泳池、钓台、桑拿、台球室、乒乓球室、网球场及舞厅、麻将厅等设施。

照15-7-6太阳度假村

【绿海田园】绿海田园位于利民开发区,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059平方米。建于2002年6月11日,总投资3000万元,注册资本1500万元。同年12月20日运营,经营绿色食品加工、园林花卉繁育和销售及住宿、洗浴、餐饮服务、室内外垂钓、休闲健身等娱乐活动。最高日营业额10万元,年销售收入842万元。其中东北三省最大的室内垂钓中心(钓鱼馆),面积10597平方米,室内有鱼池16个,水面1万平方米,可同

照15-7-7绿海田园生态酒店一隅

时容纳800人垂钓,是省内冬季垂钓的最好场所。园内三星级涉外宾馆建筑面积6648平方米,设有各种客房52套及各种类型会议室,可同时容纳500人举办会议及用餐。有大型生态酒店面积4135平方米,32间餐饮包房及可摆放30张餐台大厅,可容纳1000人就餐。有各种欧式别墅21栋,建筑面积2364平方米。另有四层办公楼建筑面积43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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