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的消费权益和健康安全,防止饮用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12月12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在购买和生产经营时务必注意五个事项。
注意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注意二:合理存放散装白酒
散装白酒应尽量存放在阴凉、避光、通风的地方,并且做好标识,避免与其他液体产品发生混淆。不要使用塑料类容器长期贮存散装白酒,尽量选择瓷器、玻璃类且密封性较好的容器进行贮存,防止塑料类容器塑化剂迁移影响白酒品质。
注意三:谨慎生产、购买散装泡制酒
泡制酒生产单位所用酒类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不得宣称疗效和保健功能。消费者在购买散装泡制酒时,要求销售方明确泡制酒内添加的物料,特别是中药材的种类和用量,不购买饮用浸泡食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注意四:生产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白酒加工小作坊不得采购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等生产白酒,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格遵守进货查验、过程控制、标识标签管理等制度。使用甲醇、丙醇等作为燃料的农村集体聚餐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专人管理、定点存放要求,对醇基燃料进行明显标识,严禁将醇基燃料与食品及原辅料、散装白酒混存混放,防止误饮误用。
若发现有醉酒症状,并同时伴随畏光、视力下降等身体不适的症状,要高度警觉,并及时就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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