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125,619.78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2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1,386,767,545.00元,剩余94,505,569,862.3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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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是茅台酒及系列酒的生产与销售。主导产品“贵州茅台酒”是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也是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机食品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于一身的白酒品牌。
(二)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采购原料—生产产品—销售产品。原料采购根据公司生产和销售计划进行;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为:制曲—制酒—贮存—勾兑—包装;销售模式为:公司产品通过国内社会渠道区域经销、直销渠道、国外社会渠道区域经销进行销售。
(三)行业情况
2019年,白酒行业加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随着去产能和调结构的逐步深化,行业总体呈现产出规模稳中有降、产出效益逐步提升的新特征,具有品牌、品质、渠道等优势的酒企,处于竞争上游,引领行业不断实现高质量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5公司债券情况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是主要指标持续向好。2019年度,完成茅台酒及系列酒基酒产量7.50万吨,同比增长6.88%。实现营业总收入888.54亿元,同比增长15.10%。实现营业利润590.41亿元,同比增长14.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2.06亿元,同比增长17.05%。
二是“双轮驱动”成效显著。茅台酒单品销售额、盈利能力持续稳居国内酒业、全球酒业第一。系列酒实现营业收入95.42亿元,同比增长18.14%。茅台王子酒完成销售收入37.80亿元,继续保持公司产品第二大单品地位,赖茅酒、汉酱酒为10亿元级单品。
三是企业大局保持稳定。茅台酒产量实现恢复性向好,产品质量持续保持稳定;茅台酒总体保持良好的市场稳定性,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干部员工识大体、顾大局,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保持了和谐稳定,实现了“生产稳、市场稳、人心稳”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倡导“竞合”发展,主动寻求媒体支持和指导,为公司发展赢得了更好环境。
2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3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4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5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7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贵州茅台酒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国酒茅台定制营销(贵州)有限公司、北京友谊使者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巴黎贸易有限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共八家。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证券代码:600519编号:临2020-01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24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0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茅台会议中心,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5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2人(独立董事李伯潭先生和许定波先生因疫情防控,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卫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会议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125,619.78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2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1,386,767,545.00元,剩余94,505,569,862.3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十)《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请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为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41万元。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十二)《关于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方继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68亿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三位董事(高卫东、李静仁、王焱)回避了表决。
(十四)《关于向道真县大磏镇文家坝村等6个村捐赠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帮扶资金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向贵州省道真县捐赠4,0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其中,3,000万元作为贵州省道真县6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扶持资金,1,000万元用于防范特殊情况发生的兜底保障资金。
(十五)《关于投资实施茅台酒包装能力提升示范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投资5,600万元实施茅台酒包装能力提升示范线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六)《关于投资实施能源计量及智能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投资4,078万元实施能源计量及智能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七)《关于投资实施茅台酒制酒车间冷却水循环利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投资4.3亿元实施茅台酒制酒车间冷却水循环利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八)《关于投资实施201厂大地片区3000t/d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投资4,794万元实施201厂大地片区3000t/d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九)《关于茅台国际大酒店项目追加土地费用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追加61,532万元土地费用,用以完善茅台国际大酒店项目土地手续,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十)《关于完善南坳停车场综合项目土地手续及调整部分使用功能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出资33,845万元用于完善南坳停车场综合项目土地手续、装修改造、资产补偿等事项,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证券代码:600519编号:临2020-017
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24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派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0日,会议在茅台会议中心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亚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五)《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证券代码:600519编号:临2020-01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2.人员信息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截止2019年底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转出161人、增加24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8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2018年底净资产为1.41亿元。2018年度承接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39家,收费总额1.2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95.69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人员信息
1.人员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舒,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1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拟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证券代码:600519编号:临2020-01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三)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四)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具体变更内容和变更前后情况
(一)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三)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化: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针对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新租赁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在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增加金融企业专用行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8号规定,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会〔2019〕9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结合新合并报表的要求对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五、备查文件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证券代码:600519编号:临2020-02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借助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等关联方(以下简称茅台集团)的优势,保障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年来依法依规与茅台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与茅台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不含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单项关联交易金额,下同)。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二)关联方主要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卫东
主营业务: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营);酒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物流运输;进出口贸易业务;互联网产业;房地产开发及租赁、停车场管理;教育、卫生;生态农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类别
2020年度,公司将与茅台集团围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销售贵州茅台酒、系列酒。
2.购买有机肥。
3.购买运输、搬运等服务。
4.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障保险、女职工安康综合保障保险。
6.租赁场地、设备、劳务服务包装系列酒部分产品。
7.购买“红色之旅”服务。
8.租赁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9.购买综合服务。
10.购买酒店管理及劳务服务。
11.接受供水服务、提供蒸汽服务。
12.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交易期限及金额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茅台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即68亿元),公司将按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三)交易的管理
(四)定价原则和依据
1.向关联方销售贵州茅台酒、系列酒
销售价格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经销商销售产品的价格相同或定价原则相同。
2.其他关联交易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第三方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需发生的正常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统筹管理有助于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三名关联董事(高卫东、李静仁、王焱)回避了表决,由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综上,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二)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