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在整个法学专业占据较为关键的位置,但是经济法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在学习中对学生的理解能力要求较高,因此需要对教学方法进行创新,采用案例教学模式可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增加理论知识的说服力,帮助学生主动的参与到案例分析中,提升解决问题以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帮助学生建立和锻炼法律真实案例的能力,提升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帮助学生对现实生活的认知能力提升培养。
一、案例教学模式概述
(一)案例教学模式含义
案例教学模式是在案例分析和教学实践基础上进行整个形成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法学的教学使用这种方法实用性更强,将法学案例与法学理论知识进行结合可以进一步提升学生处理经济事件的能力,将学生的法学实践素质进行提升。如图一所示为案例教学模式图,可以发现案例教学模式对将教师与学生进行结合,更好的实现教学评价。
(二)案例教学模式的优势
(三)案例教学法的发展
实践性教学一直是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我国法学教学也是如此,长期在教学中重视理论忽视实践,造成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存在不足,因此在法学教学中进行了一定的改革,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巩固知识,从而制定更加科学的学习方法,提升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升学生的创造能力,形成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更好的进行实践活动。我国在法学传统教学中,受到西方教学方式的影响,逐渐的将西方一些先进的教学方法进行学习,这样逐渐的引入案例教学法,经济法作为法学的核心课程,内容非常复杂,并且融合性和边缘性较强,而且我国经济法本身的起步较晚,在进行研究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成熟的情况,在教学方法上需要进行改进,因此在进行授课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对理论体系进行完善,不断的将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因此案例教学模式这种在西方法学教学中较为受欢迎的方式,在我国经济法中的得到推广,得到学生的广泛认可,并且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二、案例教学模式在经济法中的积极作用
各个行业之间的专业特点是较为明显的,取得的效果也是不同的,但是在经济法中采用案例教学模式优势还是较为明显的,具体表现为:
(一)有利于理论和实务教学的结合
(二)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
对于我国法学体系而言,民法、刑法等法律研究出现较早,而经济法则属于新兴法律体系,我国对于其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在一些细节方面也存在一些分歧,各种理论知识研究方面在内容上任然存在一些分歧,理论共识需要进一步进行凝练,因此造成经济法的教学中存在一些局限性,使得经济法在不同的课程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严重的制约经济法的发展,使得学生在学习中无所适从,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学习积极性造成了影响。而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引入,可以将真实发生的案例使用到教学中,结合真实发生的案例可以对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和影响力进行提升,将一些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通过案例的形式进行阐述,对法学知识进行简化,并将具体鲜活的案例结合到法律学习中,这样可以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提升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能力。例如在讲授经济活动基本原则和法律规范时,可以将3.15晚会中真实发生的案例使用到课堂中,让学生通过法律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升学生自身分析事物的能力,从而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通过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将经济法理论知识与实践进行同步,加深学生学习印象。
(三)提升教师综合教学水平
三、案例教学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作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两者之间的融合度要求较高,要求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积极参与,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也较高,并且这种教学模式在课堂中取得的成果较为理想,使得其得到普及和推广。但是在实际教学中这种教学模式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对整体教学活动中的开展不力,具体包括:
(一)教学案例选取存在问题
(二)案例教学模式使用不恰当
(三)案例教学模式设计不当
案例教学模式在进行设计中往往脱离了实践性教学目标,没有具体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理念,引入案例教学往往迫于学校压力,但是学校进行教学设计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教师和学生素质,而是一味的照搬西方模式,这样就出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案例与理论知识的结合掌握不充分的情况,对于课堂教学掌握不充分,造成课堂整体安排缺乏实际,对学生的真实情况掌握不充分,使得理论知识的掌握无法实现体系化和完整性,造成整体教学质量存在问题。同时,教师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案例的作用,而是单纯的对案例以及答案进行讲解,这种模式对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造成理论和实践无法统一。
四、案例教学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的改进措施
案例教学应用到经济法教学中,对于教学方式的提升具有一定的作用,是法学教学的革新,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任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对教学模式进行完善,具体措施包括:
(一)优化案例资源
(二)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三)重视“大案例”的使用
大案例是指司法实践案例之外的典型案例,毕竟经济法各个体系之间的具有密切的联系,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可以采用大案例的形式对经济法进行学习,例如使用国际金融界非常著名的罗斯金融危机事件,通过对该事件的分析可以掌握大量的经济法方面的知识,从而对经济法进行更加科学的学习。大案例的使用还可以提升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将经济法理论中的各项知识进行汇总,解决知识学习较为零碎化的情况,对知识体系进行构建,使得整体知识体系进行汇总,从而结合实际需要建立适宜自身发展的知识体系结构。
(四)丰富教学模式
五、结束语
案例教学模式的展开对经济法的学习具有较为关键的意义,可以在教学中对学生各项能力进行更加全面的发挥,保证经济法教学质量的提升。但是在实际使用中,案例教育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教学模式进行优化,完善案例教学,提升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张革,刘慧勇.“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与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14,12:111-112.
一、案例教学模式的优点
二、案例教学模式的要求
1.案例的挑选
2.探究讨论氛围的调节与控制
3.案例教学模式不是否认传统的教学模式,二者有机结合,才是有效课堂教学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经济法案例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
1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局限于经济法律知识的简单讲解。在很多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注重于简单介绍经济法律知识,而没有适当地诠释立法的精神和原则,没有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提高其在实际问题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再或者就是用传统的方式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和套用法律规定来处理遇到的问题,从而在市场经济下无法运用经济法律解决复杂的经济纠纷问题。另一方面:单向地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这种教学模式的现象还是受到了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传统教学注重向学生传授系统的、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学理论知识,忽视了学生内在潜能的开发及活跃性思维素质的培养,使得很多学生只会死记硬背,而缺乏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2.1提高学生表达能力
在案例教学法中,学生在如何具体分析问题的同时能够有效地侃侃而谈,语言表达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学生自己将会以自己的论述观点以一种具有说服力的方式来陈述自己的分析。这样每个人提出的不同观点就会在讨论的过程中增加学生的印象,自身提出的观点和其他人相比,决定性的因素所赋予的权重大小不同,可以在辩论开始之前仔细研究一下自己所持观点,这使得学生在理解问题的过程中更加清楚,能够识别出案例中事实和背后隐藏的规律,并且对管理决策的复杂性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2.2调动学生积极性
教师把精心准备的案例通过抽象的理论转变成具体且生动的事例带给学生,并组织开展讨论。不同案例的内容不同,但是所表达的知识方向却相同,这样的教学方式也大大激发了学生们主动思考、积极探讨的热情。
2.3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中的应用
3.1初始目的
案例教学法为美国哈佛大学最先采纳。教师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引用典型案例,同时组织同学们积极思考、分析、讨论,从而提高学生运用课堂所学的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3.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3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这个专业在实践和应用都具有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能力,要求理论结合实践。案例教学中案例收集就始于现实生活中,或许真实案例的基础进行部分情节的虚构和改造,学生作为案例教学的主角,就需要通过分析、探讨来提高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4经济法案例教学中注意的问题
4.1案例选择的重要性
4.2师生互动
教师和学生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地位是平等的,教师可以论述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不同的观点意见在讨论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论证,使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印象更加深刻,加强了对经济法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解。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年轻教师的实践经验,也实现了教学的目的。
4.3案例结合理论知识
注重基础理论的讲解配合案例分析中的推理过程。案例教学并不是单一的抛开理论的极端教学,而是将理论知识结合案例的实际内涵为切入点。因此,在经济法的案例教学中,要特别注重推理过程,学生掌握了正确的推理能力,才能掌握经济法的思维方式,才能解决实际经济问题。
5结语
案例教学法能够发挥学生的创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其在不同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中得到充分发展;学生可以更清楚、更深刻地掌握和理解经济法中的理论概念;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增进了学习动力;通过对案例的积极讨论,提高了学生的表达能力,培养了交流合作意识,从各个方面都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裘小薇.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创新运用[J].广州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
[关键词]案例教学经济法互动性
案例教学是将案例讨论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学生感性认识,提高学习兴趣,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学科,不仅要求学生掌握较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学生能够灵活运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但是。由于经管类学生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也感觉十分枯燥。尤其对于职业中学的学生来说,因其实践少底子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有限的教学过程中将抽象的法律理论和多变的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是每个经济法老师所面临的问题。运用案例教学法,改革课堂教学。经济法老师任重而道远。
一、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作用
1.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经济法案例本身就是一种司法实践,是法律在经济生活中的运用。采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法律知识,并且对培养学生观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也很有帮助。同时,通过案例教学法,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以及应变能力也能得到锻炼。案例中的情景再现、讲述和评析,使学生置身于社会的客观情景中,基于各个不同利益取向和意图寻求足够的现实来支持其主张,从而达到理论探讨与逻辑化知识体系相吻合。这样既强化了理论知识,又加强了学生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2.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师生的互动性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采用“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与存储,不可能自觉的、主动的、积极地参与课堂教学,根本没有学习的积极性;而如果采用“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学生和教师都要参与讨论,教师融入到学生群体中去,特别是学生可以就与案例有关的实际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有利于调动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并且选用适宜的,典型的经济法案例进行课堂教学,所教授的内容就不会是空洞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是真实的法律知识,学生学起来也就不再感觉乏味了,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从被动变为主动,从而对老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在课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并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课下教师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方式广泛采集案例材料,对案例材料进行筛选、加工、整理,使之成为适合教学需要的具有实用性、可读性的教学案例,通过对案例的收集、加工、整理,也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确保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没有统一固定的模式,要求任课教师在组织经济法案例教学时,必须切实把握好每个教学环节。
1.根据教学需要选择案例
首先,要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案例,即案例所涉及的知识,学生已经学过或将要学到。这样,通过案例分析达到温故知新的目的。其次,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选用难易相当、繁简相宜的案例,且以小型为宜,一个问题一个案例,切不可好大喜功,贪全求深。再次,教师所介绍的案例要来自实践,且为学生所熟悉,具体形象,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分析案例,有助于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在头脑中留下鲜明而深刻的印象。由于案例为学生提供了生动具体的情境,吸引学生主动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因而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o
2.根据案例的内容确定教学形式
决好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内容与形式相结合,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于内容,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通常采用的形式有三种。
(1)上案例讨论课
即学生讨论,教师归纳。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一章或一个单元讲完之后,通过对一系列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头脑中的有关知识更系统、更清晰,也使抽象、枯燥乏味的概念、原理变得具体、生动起来。
(2)教师唱主角,以分析讲解为主
此形式比较适合于在一次课或新的一章学习的开始。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分析,先复习已学过的知识,然后提出新的问题,把学生的思路引导到要讲的新内容上。这种方式能对学生的学习起导向作用。
(3)举行专题讨论会
三、案例教学中的讨论与分析
案例教学中的讨论与分析旨在说明案例、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法理依据。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角色的转变,此时,教师应充当设计师、导航者、聆听者、击鼓手与示范者的角色,时刻注意引导的方法和技巧,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以避免约束学生的思维空间。教师应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讨论,成为案例讨论课的主角。引导学生紧紧围绕案例讨论的主题,分别从各自角度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见解,相互辩论,形成热烈探讨问题的气氛。
四、案例讨论后的总结
[关键词]多媒体国际经济法案例教学
一、多媒体环境下案例教学概述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9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HarvardBusinessSchool)所倡导,当时是采取一种很独特的案例刑式的教学,这些案例都是来自于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透过此种方式,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实施之后,颇具绩效。这种案例教学法到了1980年代,才受到师资培育的重视,尤其是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CarnegieTaskForce)提出《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ANationPrepared:Teachersforthe2lstCentury)的报告书中,特别推荐案例教学法在师资培育课程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而国内教育界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则是1990年代以后之事。
二、国际经济法课程的特点
国际经济法是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课程。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时代背景下,该课程的地位尤为突出。分析和研究该学科的特点,进而探讨适应其特点的教学方法,对提高该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体来说,国际经济法具有以下特点:
2.内容庞杂性。由于国际经济关系错综复杂,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十分庞杂,其体系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等;其范围涵盖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等。
3.经济活动跨国性。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个人、法人、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由于从事跨国境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经济关系。因此,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一词具有“跨越国境”的含义。
5.发展变化快。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快,各种国际经济利益集团势力此消彼长,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各种经济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较之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要快得多。
6.既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又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距较远。国际经济法中众多的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大量的商贸活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大量的国际经济条约是应各国经济交往的需求而缔结的,庞大的涉外经济法体系是各国在管理涉外经济活动的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然而这些实践活动,学生在日常的生活或者工作中不容易碰到,远离学生现实生活环境,很难形成感性认识。
三、传统案例教学模式的不足之处
1.传统案例教学模式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根据教学主体在参与教学活动中所发挥的主观能动性的程度,将教学模式划分为三种学生主动型、教师主动型、师生互动型。其中,学生主动型模式一直是教育实践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是现阶段高校中普遍采取的一种形式,案例教学法从美国传入我国后,特别在法学教育领域案例教学模式也体现为教师主动型教学模式,通常是教师通过语言的表述把案例的内容传输给学生,学生根据老师已经讲授的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这种教学模式忽略了教学活动中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忽略了教学对象个体性的差异,学生的背景知识局限于老师所讲授的内容当中,容易产生僵硬呆板的学习气氛,影响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发展。因此,对于国际经济法这样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来说,传统案例教学模式不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知识的动机,学生主动型教学效果难以实现。
2.传统的案例教学模式不能强化学生对案情的感性认识
3.传统的案例教学模式容易使学生陷入思维定式
传统的案例教学通常是采用“基本理论知识传授――案例印证――结论”这样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试图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如前所述,由于受传输媒介的影响,其不仅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同时会让学生陷人一种无法自拔的思维定式当中。学生很自然地判断老师所举的案例肯定是为深人分析前面所讲授的基本理论知识为目的。因此,很容易就根据已知的前提基本理论知识得出正确的结论。
四、网络环境下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应用时应采取的措施
案例教学法是教学互动的主要模式。它是在教学活动中,以一个具体的典型案例为出发点和主要线索,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生动形象地解释法律的内容,从而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而多媒体技术为我们开辟了一条在课堂上创设司法情境的捷径。在多媒体网络环境下,要通过文字、图形、图象、音频、动画、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展示案例,这样不仅可以改变传统案例纯粹阅读文本信息的枯燥乏味,可以真实、生动地再现案例的起因、、结尾,而且视音频素材更能够增加案例的情境性和吸引力,使案例活了起来,更能够体现案例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
设计网络教学案例的最终目的就是为教学服务,对学习者的身心发展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因此,其选材要针对教学目标的需要。无论是在案例的搜集、编写或选择的要求方面,还是在培训过程中对所选定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方面,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都必须有“明确的”案例主题和研究主题。案例教学不单纯是去寻找正确答案的教学,而是重视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这个思考过程正是实现教学目标,尤其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目标的重要手段。
在学生对该门课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后,应主要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方法。在使用这种教学方法时,一定要确保学生的中心地位,即整个活动要由学生来组织和参与,并且要确保大多数学生能够参与。教师仅起到引导作用,即确定主题,提出基本的教学要求,并在最后进行总体评价。以下就以学生为中心的几种主要的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探讨:
3.专题辩论。专题辩论具有很强的对抗性,不仅要求学生对所涉教学内容非常熟悉,能够融会贯通,还要求学生思维严谨、反应敏捷、表达清晰,因此更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此外,由于辩论分为正反两方,每方4人,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在辩论过程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有利于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得到全面的展示和锻炼,是一种很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组织辩论的基本要求在许多方面的与演讲相似,但要特别注意辩题的选择不仅要紧扣教学内容,还要密切联系国际经济活动的实践,并且还要具有可辩性(即不能明显有利或不利于某一方)。
课题项目:本文系邵阳学院201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课题成果之二。项目名称:多媒体环境下国际经济法教学互动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11JG02.
[参考文献]
[1]庄东晓:《中外网络教学资源的应用综迷》[J]科教论丛,P257
[2]刘香玉:《多媒体网络技术在法律教学中的应用》[J]浙年专修学院学报,2008(2):50
[3]贾义教、林彩红: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案例设计与应用研究-----以《学习科学与技术》课程为个案[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8(3):74-75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经济法课程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在高职院校的经济类专业中广泛开设,可以说该门课程是提高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的重要课程。由于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抽象性法律条文繁多,并且学生缺乏社会实践经验,从而导致教与学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将真实、生动的案例引入课程教学,能很好解决这一难题,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类型设计
(一)工作情景型案例
工作情景型案例的运用主要是针对一些在工作中需要实际操作的事务。比如在“合同法”章节中,在讲到合同的订立时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合同的内容,教师如果单纯从法条规定的角度跟学生阐释,诸如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八个方面,该规定涵盖了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并不是强制性规定。由于该条款内容达八个方面之多,并且抽象而枯燥,学生记忆起来困难较大。但如果在教学中引入一个工作场景,将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角色冲突型案例
角色冲突型的案例主要运用于一些现实中常见,但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与我们的生活经验不一致或者不完全一致的案例。比如在讲授“”一章节中,就是人在权限范围内,以被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人承担的法律行为。学生对本身的理解应当不难,但是当学到的类型中的表见的时候,难点就出现了。表见的难点在于,人看似有权,但实质又没有权,但与之交易的第三人并不知情,这种行为应当怎么处理?教师这时可以设计角色冲突型案例,让学生通过扮演中的不同角色,来进行分析、辩论。在将班级分组后,不同组别承担不同角色的扮演,一组承担人角色,一组承担被人角色,一组承担第三人角色,一组承担法院的角色,让学生站在不同的角度进行辩论。学生通过激烈的辩论,最后发现,法律之所以规定表见为有效,是为了更好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案例的引入不仅让学生学到了法律规定的内容,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目的。这种身临其境的辩论,学生对最后得出结论的理解,远远超过教师单方的说教。
(三)原因启发型案例
(四)结果反推型案例
结果反推型案例,是指在案例设计上教师采用结果先出现的倒述的方法,让学生先接触一个法律后果,然后再去寻找法律上的原因。比如,顾客在逛商场的时候,寄存的物品丢失了,该损失发生后,应当由谁承担。那么学生就必须分析这个事情,商场做了什么?顾客做了什么?双方是什么法律关系?从而分析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分析的过程中,学生可能会用头脑风暴、发散性思维提出很多可能性,每一种可能性都对应着不同的法律后果,而对不同可能性的分析和判断,就能极大调动学生投入学习的积极性。通过积极的思考与分析,学生可以知道涉案双方在该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分配情况,将来学生进入社会也能更好地适应各种角色,合理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二、案例运用的节点安排
(一)章节前的案例运用
在开始学习一个章节前,学生往往对所学知识还没有认识,这时案例运用的主要作用在于激发学生对即将学习知识的好奇心,让学生对即将学习的内容产生兴趣。因此,章节学习前的案例设计不能太难,太难的话会让学生找不到学习的方向,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是设计得过于简单也会产生相反作用,过于简单的案例,难以激起学生对知识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反而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践证明,那些生活中常见、但又需要一定的辨识知识才能解决的问题,适合放在章节学习前使用。
以“担保法”章节为例,在学习之前可以设置这样的案例: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出售给乙方货物一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付款能力心存担忧,于是要求乙方支付一定的金钱,以保障合同的履行。请学生思考,乙方会计在付钱时应当将这笔款项写成“定金”还是“订金”?这样的案例,首先是简单、常见,学生很容易有代入感,其次又需要适当的专业知识进行辨识,能激发学生对即将学习的法律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
(二)章节中的案例运用
以经济法中“公司法”内容为例,我国公司法中一个难点问题就是公司设立的投资问题,法律对于不同的投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教师如果直接进行法条讲解,会很枯燥,学生难以记忆。教师在讲授这个问题时,可以设计一个公司设立的案例,那效果就不同了,如:拟成立甲公司,A股东愿意投资现金,B股东愿意投资房产,C股东愿意投资专利基础,D股东因为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投资,但其有开货车的技能,愿意以开车的劳务进行投资。让学生分组讨论,这些投资方式是否可以运用?为什么?应当怎么运用?学生通过思考、比较,可以逐渐让答案浮出水面,更重要的是,通过正向和反向的反复思考,学生会对“为什么”引出的答案有很深刻的理解。学生通过分析理解,在后面的其他企业法章节,如“合伙企业法”章节遇到类似问题,可以自行分析,得出答案。
(三)章節后的案例运用
章节学习完成后,案例的作用主要在于对所学知识的串联与运用。因此在这一环节中,应当设计难度较高的综合性案例。综合性案例必须要将章节中的不同知识点、甚至不同章节涉及的知识点进行融合,让学生分析,以达到知识的融会贯通。
综合性案例分析难度大,适合让学生分组进行,发挥小组集体智慧,进行充分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完成对知识的整合与运用。同时,综合性案例适合以模拟法庭、模拟辩论等方式进行,真实的司法实践活动能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不同角色的扮演更加能让学生感同身受。通过综合的真实演练,学生就能掌握法律思维分析问题的方法,掌握法律知识技能,并运用于将来的工作中。
三、案例教学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案例教学法,会大幅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是案例,教师除了必须在案例的设计与运用上下足功夫以外,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二)案例教学与信息化教学相结合
信息化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融入信息化的各种媒介,以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将案例教学与微课的制作与运用相结合,将经济法教学知识中的重点、难点做成微课案例,供学生学习使用。同时,教师也可以收集一些典型案例,建立网络资源库,供学生自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