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2年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预计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一品公司”)采购芒果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5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预计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美农场”)采购芒果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5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3)预计2022年度公司向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以下简称“骏盛商行”)、长沙创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盛食品”)、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4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4)预计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以下简称“彭记轩”)采购熟芝麻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1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具体情况:
(1)向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75.71万元(不含税);
(2)向恒远食品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28.45万元(不含税);
(3)向越南一品公司采购芒果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771.65万元(不含税);
(4)向果美农场采购芒果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419.82万元(不含税);
(5)向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51.56万元(不含税);
(6)向彭记轩采购熟芝麻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8.85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回避的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谢智卫;
注册资本:贰佰叁拾贰億玖仟万越南盾;
住所:越南永龙省平明镇美和乡美兴2里平明工业区B单元;
经营范围:农产加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745.01万元,净资产4,272.2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862.03万元,净利润90.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16日起持有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
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谢智卫;
注册资本:壹佰万美元;
住所:柬埔寨磅士卑省森隆东县白藤镇特巴索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3,111.80万元,净资产2,122.6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4,806.16万元,净利润645.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2日起持有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
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成立于2021年8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军;
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集里街道新屋岭社区白沙中路199-1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骏盛商行总资产55万元,净资产4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10万元,净利润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为骏盛商行在浏阳区域市场的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公司与骏盛商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长沙创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长沙创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成立,法定代表人:郑席龙;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住所:浏阳市荷花街道天马路水岸山城小区一期5栋一单元1609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盛食品总资产385万元,净资产312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800万元,净利润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为创盛食品在浏阳区域市场的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公司与创盛食品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梁义云;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9002房01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博特总资产2,683万元,净资产-63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8,647万元,净利润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为长沙博特在浏阳区域市场的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条规定,本公司与长沙博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
1、基本情况:
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于2011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刘瑜;
住所:湖南省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金桥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浏阳彭记轩总资产294.13万元,净资产251.9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24.04万元,净利润101.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高管副总经理(公司原监事)缪贤文先生为彭记轩该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公司与彭记轩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将上述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7证券简称:盐津铺子公告编号:2022-02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授信额度的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上述拟申请循环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7证券简称:盐津铺子公告编号:2021-024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学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林广先生、独立董事刘灿辉先生、副总经理张小三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正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证券代码:002847证券简称:盐津铺子公告编号:2022-02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5万。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