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本行董事长李寿树、行长胡琦文、财务机构负责人黄俊平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章本行简介
中文名称: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浏阳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HunanLiuyangRuralCommercialBankCO.,LTD.
(简称:LiuyangRuralCommercialBank)。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法定代表人:李寿树
注册地址:湖南省浏阳市浏阳大道1号
邮政编码:410300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其他情况:
1.本行成立批准文号:湘银监复[2010]134号
2.营业执照注册号:914301005549155361
3.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29商务写字楼1109房
第三章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二、报告期拨备情况
三、截止报告期末补充财务数据
注:有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存款总额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个人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银行卡存款、财政性存款、应解汇款、保证金存款。
四、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1.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2.变动原因:盈余公积增加系依据2023度利润分配方案而计提了法定与任意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增加系依据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而计提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减少系对上年度汇兑损益结转的利润进行利润分配。
第四章股本金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金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股本总额为179200万股,其中法人股权90675.2万股,持股比例50.6%,自然人股权共计88524.8万股,持股比例49.4%。法人股中,国有企业股17920万股,持股比例10%。自然人股中,非职工自然人股权共计52795.816万股,持股比例29.46%,职工自然人股权共计35728.984万股,持股比例19.94%。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金变动情况如下表: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境内法人股
906752000.00
0
二、自然人股
885248000.00
23120960.00
三、股份总数
1792000000.00
二、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总户数为870户,其中:境内法人股东25户,自然人股东845户,其中职工股东674户,其他社会自然人股东171户。
2.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代码
住所
1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43018171211505XM
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
17920
10
2
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914301817722575277
浏阳市金刚镇
9640.96
5.38
3
浏阳市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430181MA4LDGQH22
浏阳市关口街道四季花城小区长兴大厦
7705.6
4.3
4
浏阳华坤投资有限公司
91430181696241661W
浏阳市镇头镇江东村
7168
5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91430181712116677W
浏阳市官渡镇田郊村
5376
6
浏阳市和顺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91430181066376027W
浏阳沿溪镇建设居委会
3404.8
1.9
7
浏阳市元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91430181584902672H
浏阳市金刚镇沙螺村
8
湖南腾飞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914301817968939748
浏阳市生物医药园
3225.6
1.8
9
湖南鹏翔星通汽车有限公司
9143018174836257OU
浏阳市永安镇永东路
湖南庆泰花炮集团有限公司
91430181712115463W
浏阳市金刚镇上黄村
2150.4
1.2
四、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
报告期末,合并持有本行5%以上股权的股东共3户,基本情况如下:
1.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179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为我行第一大股东。该公司于1999年4月1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法人代表:陈子谦。
公司性质:国有独资企业。
股东情况: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北正西商业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浏阳河花木有限公司。
2.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单独持有本行9640.9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38%,为第二大股东;集团合计持有本行15235.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5%。该公司于2004年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芝,向我行委派了董事(李昌开)。
经营范围:烟花类爆竹类生产销售。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李昌初持股50%,李昌开持股10.66%,李子仁持股6%,西藏融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34%。
对外投资: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通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单独持有本行股份5376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3%,为第五大股东;集团合计持有本行1075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该公司于2001年9月19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宇伦,向我行委派了董事(黄光辉)。
股东情况:黄光明持股40%,黄依萌持股14%,黄天伦持股14%,袁菊持股10%,屈湘水持股10%,黄宇伦持股10%,黄光辉持股2%。
对外投资: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创意焰火大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颐和隆贸易有限公司、浏阳金信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明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浏阳市隆顺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隆昌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颐嘉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和顺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二)其他主要股东
1.浏阳华坤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716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为第四大股东。该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志明,向我行委派了董事(黄志明)。
股东情况:黄志明持股比例98%、黄瑞华持股比例1%、黄瑞容持股比例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坤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2.浏阳市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7705.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为第三大股东。该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9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汤华泉,向我行委派了监事(汤华泉)。
股东情况:浏阳浩华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5%,浏阳博轩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5%。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湖南腾飞冶金物资公司
持有本行3225.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为第八大股东。该公司于2007年2月7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飞,向我行委派了董事(曾素芳)。
股东情况:邓飞持股100%。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湘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冷水江湘淮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湘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安化湘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湖南鹏翔星通汽车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3225.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为第九大股东。该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鹏填,向我行委派了监事(胡鹏填)。
股东情况;胡建明持股35%,张静霞持股15%,胡鹏志持股10%,胡鹏欢持股10%,胡鹏艳持股10%,胡鹏平持股10%,胡鹏填持股10%。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鹏翔致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湖南鹏翔众辰科技有限公司。
5.长沙恒佳铝业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2150.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该公司于2003年3月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3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继明,向我行委派了监事(蒋继明)。
股东情况:蒋继明持股55%、蒋丰产持股45%。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遵义恒佳铝业有限公司、长沙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汨罗振升恒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6.湖南柏加建筑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179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该公司于2001年7月10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苏兴友,向我行委派了监事(周开明)。
股东情况:周坤持股33.3%、周开明持股10%、苏兴友持股9.94%、刘学文持股3.97%、马宗陆持股7.23%、张美进持股3.97%、罗德文持股4.00%、刘朝持股5.97%、周琳持股3.00%、胡爱云持股2.12%、倪军武持股2.12%、姜应得持股2.08%、林竹初持股1.99%、杨标持股1.46%、罗世明持股1.06%、刘春林持股1.06%、林松明持股1.06%、苏中午持股0.93%、龚德帮持股0.79%、李迎飞持股0.55%、李敏持股0.54%、周峰持股0.53%、周仕明持股0.53%、向灿辉持股0.40%、周德良持股0.26%、张美双持股0.26%、邱宏量持股0.26%、夏繁荣持股0.26%、贺界凡持股0.19%、林飞秋持股0.17%。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浏阳市柏加劳务有限公司、浏阳市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华生科技有限公司、浏阳神木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湖南佳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柏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报告期内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六、主要股东出质银行股权情况
(一)股权质押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质押股权股东40户,其中法人股东12户,自然人股东28户;质押股权37364.752万股,质押率20.85%。
(二)股权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和主要股东股权被冻结情况。
(三)质押股权表决权限制情况
第五章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任职单位
职务
董事、监
事类别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是否在公司领取津贴
李寿树
男
浏阳农商银行
董事长
股权董事
是
否
胡琦文
副董事长、行长
职工董事
彭建刚
湖南大学
教授
独立董事
李平
副教授
李昌开
黄志明
曾素芳
女
财务部长
黄光辉
总经理
曾显和
支行行长
赵辉
余中付
村行管理部主任
寻文欣
监事长
职工监事
黄云霞
湖南外国语大学
财务处副处长
外部监事
汤华泉
股权监事
胡鹏填
蒋继明
长沙恒佳铝业有限公司
周开明
陈建成
毛圣
副行长
姚斌
二、高管变动情况
2023年11月,因李寿树同志工作调整,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辞去我行董事长职务。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李寿树同志辞去董事长职务的议案,由副董事长胡琦文同志履行职务,并牵头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监事长为寻文欣,副行长为毛圣、姚斌。
三、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四、对董、监事、高管人员的津贴薪酬安排
报告期内,根据对董、监事的综合评价以及高管的经营管理目标任务年终考评,给予非执行董事4人、非执行监事4人合计8人履职税后津贴23.488万元;独立董事2人履职税后年津贴9.52万元,外部监事1人税后年津贴4.76万元;高级管理层成员5人合计税后薪酬298.47万元。
五、员工的人数、专业构成、教育程度
截止2023年末,本行共有在编员工(含留用工)721人(其中内退7人,长病休2人),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1人。在职员工中:管理人员154人,占21.32%;银行业务人员568人,占78.53%。其中:技术人员234人,占32.4%;内部会计财务人员(含技术人员)352人,占48.75%;研究生以上学历40人,占5.54%,大学本科学历448人,占62.05%,大专学历188人,占26.04%,中专及以下学历46人,占6.37%。
六、年度薪酬及激励情况
1、薪酬制度
本行已制定了《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员工基本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2023年支行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或每季制定经营目标考核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
2、薪酬结构
员工工资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绩效薪酬一般不低于薪酬总额的65%。
3、员工薪酬政策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和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
(2)薪酬总量与薪酬结构
本行年度薪酬收益人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编员工和留用工等。
(3)非现金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非现金薪酬情况。
(4)薪酬延期支付情况
(5)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收益风险相匹配的原则,职工工资总额与人均经营利润、等级、绩效考核挂钩,确保薪酬激励与风险调整后的业绩相匹配,促进本行稳健发展。
第六章本行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财务、信贷、人事、科技、安全保卫、稽核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细化了本行的管理。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本行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不断地修订与完善,严格按照《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合法的权利。本行建立健全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关于股东与本行:本行的股权相对分散,无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股东,本行前五名最大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行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本行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董事、独立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下设综合委员会,薪酬提名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由董事会聘任专人负责。其中董事会综合委员会履行董事会办公室、信息科技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及村镇银行管理、洗钱风险管理职能。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权监事4名,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1名。监事会下设提名与监督委员会。本行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本行财务及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6.关于部门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报告期末,本行内设人力资源部等19个部门、1个总行营业部,淮川支行等42个支行、百宜分理处等36个分理处,共79个营业网点,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浏阳农村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图
第七章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并报请湖南银保监局同意,本行于2024年3月19日在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应到股东870人,总股份179200万股,会前实际登记参加会议股东861人,所持股份178924.03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99.85%,符合法定要求。因股权质押超过监管要求的股东38户,所持股份34976.256,实际参加表决的股东为823户,所持股份143947.776万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以及薪酬安排报告
4.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5.2023年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6.2023年利润分配和股金分红的方案
7.2024年财务收支预算报告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一利息收入增加,二是投资收益增加。
(2)主营业务利润增加的原因是:一是稳步推进信贷投放,二是稳健做好资金业务,三是有效降低存款成本、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
(3)净利润增加的原因是:主营业务利润增加。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的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报告期末总资产与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末数
增减率
总资产
64492645042.38
56460834682.40
14.23%
所有者权益
6274928881.16
5894756763.11
6.45%
变动的主要原因:
(1)总资产增长的原因是贷款和债券规模扩大;
(2)所有者权益增长的原因是年末利润分配转入。
二、报告期本行经营情况
1.年度经营情况
本行主要经营情况如下:截至2023年12月末,资产总额644.93亿元,较年初增加80.32亿元,增长14.23%,其中各项贷款348.90亿元,较年初增加32.29亿元,增长10.20%;负债总额582.18亿元,较年初增加76.52亿元,增长15.13%,其中各项存款534.31亿元,较年初增加65.12亿元,增长13.88%;所有者权益62.75亿元,比年初增加3.80亿元,增幅6.45%;不良贷款占比1.39%;实现总收入30.0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28亿元;资本充足率15.9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5.49%,杠杆率8.8%,拨备覆盖率321.40%,拨贷比4.48%。
2.主要表外资产项目余额情况
2023年末余额
2022年末余额
三、业务数据摘要
1.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及各级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情况
2.报告期末不良贷款情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3.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逾期末偿付债务情况。
4.重大表外项目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表外负债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157280465.25
151027919.07
5.本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与相应对策
在审贷制度方面,基层支行和总部均成立了贷款审批机构,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集体审批制,基层支行建立健全风险经理机制,充分发挥风险经理的把关堵口作用;
在授信管理方面,本行集中力量控制贷款风险集中度和关联企业的贷款风险,出台了相应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授信业务;
在资产保全方面,通过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和充分计提损失准备金等措施,化解、弥补损失。
6.本行内部控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本行以切实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为核心,结合市场和政策变化,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方面入手,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四、报告期内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增减
主要原因
资产规模同比增长
交易性金融资产
550024186.00
504286962.00
投资力度加大
债权投资
23802711174.66
17542906651.25
债券投资力度加大
固定资产
239831662.88
247793266.78
处置闲置固定资产
总负债
58217716161.22
50566077919.29
负债规模同比增长
利润分配
主营业务利润
826739524.87
820926498.17
收入同比增加
投资收益
86677331.62
81854983.81
加大货币市场投放
净利润
651616878.77
651315417.89
2.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的项目及原因
2022年12月
31日
2023年12月
变动的主要原因
五、本行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重大资产损失的情况
七、2024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2024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湖南农信系统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以打造“小、融、稳”特色标杆银行为目标,围绕“坚守定位、聚焦竞争力、提升经营质效”三条主线,着力推动九项重点工作,为推进浏阳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激发浏阳县域经济活力、落实“三高四新”使命任务而不懈奋斗!
2024年主要工作措施:
扎实推动2024年工作,就是要牢牢围绕“三条主线、九项重点”,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坚守定位”这条主线,在传承信念中走好脚下路
1.聚焦做小做散,把客群面拓宽。坚持做土、做小、做优的经营理念,以小额农贷、小额商贷、小微企业贷等传统“三大授信”为依托,加大有效信贷投放,以劳动竞赛考核为导向,加大对首贷户、户均贷款、普惠小微涉农贷款增量占比的考核力度。深化整村授信,坚持网格化走访营销,充分运用惠农快贷白名单,拓展基础客群。精准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信用建档评级。推广“三资”管理平台运用,力争各乡镇平台使用率达100%。继续深化与省农担业务合作,推广“农担尽调”、“湘农云担”和“湘农E担”三种业务办理模式,做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信工作,对有村级项目资金需求的“应贷尽贷”,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10%。
2.聚焦精准营销,把产业链做深。梳理辖内烟花鞭炮、蔬菜种植、烤烟种植、花卉苗木等产业链上下游客户,紧盯“企业、产业、产业链、产业生态”四个着力点,推动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产品链、政策链“五链融合”。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扎实开展进园区、进商圈、进企业活动,用好“科创贷”“绿色贷”“人才贷”等专属产品,聚焦运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的绿色金融发展,创新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设备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贷款专属产品,大力支持烟花鞭炮、食品加工、智能制造、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全产业链民营经济发展,实现全年1000万以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0%,确保全年累放民营经济贷款超400亿元,助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二)围绕“聚焦竞争力”这条主线,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1.打造“敢想敢拼”的员工队伍,提升高质量发展支撑力。深化金融村官机制,放大人缘地缘优势,做到“每周有履职、每月有任务、每年有考核”。建好普惠金融中心指挥平台,开展“十佳”金融村官评选,办好金融村官年度总结大会,持续更新金融村官画册,打造“金融村官的那些事”系列短视频,开展创意短视频及文案脚本大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在全行树典型、立标杆、学榜样。搭建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提升思想理念优势,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打造内训课堂平台,分层分类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丰富内训课堂教学形式,每月举办1次内训课堂或专业技能培训,用好随堂测系统,有效检验课程成效。加快培养内训师队伍,营造人人争当内训师的氛围。通过聘请外部专家、邀请专业人才、外拓学习等方式开展外部培训和集中培训,提升员工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培育家文化优势,健全党建带“工青妇”的工作机制,完成团委换届并切实加强作用发挥,制定全行年度大型活动计划,开展业务技术比武、“三八”妇女节户外拓展、气排球赛、员工春节联欢晚会等活动。
2.构建“多快好省”的创新机制,提升高质量发展竞争力。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实现“投入更多”,加大惠农快贷、房抵贷等线上产品的推广力度,用好家庭众创贷,创新生猪活体贷,推行“烤烟贷”,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着力聚焦精准营销,实现“转型更快”,推出手机银行缴话费优惠活动,举办手机银行活跃户抽奖等线下活动,力争月交易量4笔以上的手机银行较上年增加10%。继续开展扫街式营销,优化“口袋零钱”实名认证环节,进一步拓展“口袋零钱”行业运用。积极开展外汇便利化政策传导落实系列活动,探索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及其他融资方式,实现全年国际结汇量达2亿美元。着力推动流程优化,实现“服务更好”,主动精简审批流程,积极落实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无还本续贷政策。优化柜面账户挂失流程,全面上线无纸化系统,减少业务办理节点。着力推行减费让利,实现“费用更省”,对竞争性、战略性和成长性客户,加大贷款利率“一事一议”力度,优化小额信贷差异化利率定价策略。创新开展“十大福利大派送”活动,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不断增加客户粘性。
3.强化“数据挖掘”的科技赋能,提升高质量发展生产力。组建数据分析团队,选聘部室、支行的骨干力量,组建跨职能、跨部门、跨条线的数“智”工作小组,采用“总部处理数据、支行用好数据、部室流程监督”的方式,适时下发潜在客户数据名单及营销指导意见,形成精准的客户画像。搭建数据分析模型,重点研究整村授信“惠农快贷”优先营销名单逻辑、收单商户客户画像与贷款管理、存量贷款客户提额增信等课题,通过对客户的交易习惯、潜在需求等进行分析,找到信贷、转型、中间业务的增长点,挖掘存量数据的价值。坚持活动引领示范,开展小额农贷提额增信、拓户扩面试点,在数据分析及应用中找到合适的营销推广方案,为指导全行贷款营销提供支持。组织开展数据分析金点子大赛,通过对各类数据进行多样化分析,总结优势、经验及存在的短板痛点问题,提升数据应用水平。
(三)围绕“提升经营质效”这条主线,在强本固基中实现稳发展
八、2023年利润分配
根据本行聘请的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2828.18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7666.49万元,净利润65161.69万元,2022年未分配利润为1475.14万元,减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损益调整264.23万元,2023年可分配利润66372.6万元。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省联社年度决算文件(湘信联办[2023]213号)及本行《章程》规定,拟定2023年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15.95万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3031.91万元。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9779.61万元。
四、提取应付股利26880万元。2023年度按2023年12月末股本金179200万股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4元(含税,自然人股利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向股东分配利润25088万元,结余1792万元。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未分配利润为165.13万元。
九、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十一、三农、小微金融服务开展情况
第九章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并参加表决监事7名;会议通过了《2022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2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报告》、《2022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以及薪酬安排报告》;
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并参加表决监事7名;会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审计的报告》、《2022年度全面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3年4月28日,采取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3年8月18日,采取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23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3年二季度关联交易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价报告》;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依法经营、制度规范、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核心业务稳健增长,内控管理工作有较大的提高;本行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审慎、认真、尽职,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2.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经认真审查本行2023年度财务会计状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本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业绩真实,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保留或拒绝表示意见。
3.本行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收购资产事项。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本行利益的情况。
5.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本行制订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6.审计报告情况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对本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行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本行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本行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第十章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对外投资
三、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兼并事项。
四、关联交易事项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l.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2.重大担保:报告期内,本行除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行2023年度法定和补充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七、本行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重大事件
八、本行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业务属于本行的正常业务之一,《章程》就审批权限做了明确规定,本行内部管理也针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特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从而有效控制了担保业务的风险。报告期内,本行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报告
1.审计报告(见附件)
2.财务说明书(见附件)
第十二章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