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遂川县燕山中学3#、5#教学楼两间商店整体,经营面积总计约314平方,现状:空置;租期:2年。第一年租金为66万元,第二年租金为66万元。(详情见附表标的明细表)
两年整体起拍价:132万元,竞租保证金:26.4万元。
特别提示:
2、标明的建筑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成交价款。
3、学校现有教职工237名,现学生人数近4000人,其中住校生约占一半,未从事过类似商店经营者,请慎重参与。
4、商店用途和经营范围:水果、饼干等副食品及其它包装类食品,文具用品、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等。不得出售烟、酒、高盐高脂等校园内禁售的食品;不得经营属学校食堂经营的饭、菜,早餐的牛奶、米粉、面包、包子、馒头、面条等面食类,现做的粥类、奶茶、果汁糖水类,烤肠、油炸食品类等加工食品。超市的所有商品零售单价格应不高于市场同类超市价格,所有物品必须是县内大型超市同质量产品,并明码标价出售。
5、学生在商店消费时可用饭卡支付,竞得人与招租人应就该刷卡代收款事项于每月最后一天进行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并于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招租人支付该款项到竞得人指定账户。
7、买受人自行办好有关证照,办理完成后才可营业,并自行承担水电费、税费、办照费、体检费。
三、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为两年租金总成交价的50%,第二年的租金为两年租金总成交价的50%。
四、竞价方式:本次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租人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竞价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加价幅度:为2000元/次或其整倍数。
本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若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该应价无效。
九、竞租人的竞租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3、本场竞价不接受联合竞租。
十、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5、竞租成交者,所交纳竞租保证金不转抵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后,凭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将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租未成交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十一、特别说明
2、意外情况的处理:
交易时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委托人、招租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竞价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竞价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委托方: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3766255493郭女士
3、拍卖机构:赣州市瑞京拍卖有限责任公司13479083489刘女士15270602299郭女士、15970739236袁女士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十三、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竞价资料》
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瑞京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4日
遂川县燕山中学校内商店两年经营权第二次网络竞价须知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遂川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出租单位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竞价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七、竞租人的竞租资格条件
八、网络竞价须知
(一)竞价报名
注:竞租保证金必须从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号(要求同名)转出。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二)竞租资格的确定
1、竞租资格是竞租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租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租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
(三)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四)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竞租成交者,所交纳竞租保证金不转抵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后,凭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将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租未成交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2.关于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②报名人支付竞租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九、资格审查
十、签署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资格审查通过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竞租成交者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下列约定支付款项和办理标的移交等:
1、租金:先缴纳后使用的原则,竞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节假日续延)凭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同时按年支付(一年一交)租金,第一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自第二年始,后续租金竞得人应在该租赁年度起始日的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若中标人不按时足额交纳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欠缴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中标人延期交租达十天,招标人还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中标人所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委托方支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万元(¥10万元)。租赁期满,若竞得人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一次性退回(不计付利息)。
十二、产权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指定的账户:
户名:遂川县财政局
账号:1437910104001168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支行
备注:***转遂川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交易服务费
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由竞得人承担。
十三、竞价佣金:本次竞价成交的竞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竞价佣金,按两年租金的成交总价的1%收取,并在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佣金付至下列账户:
户名:赣州市瑞京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
账号:202210789672
特别提醒: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成交价款或拖延支付价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所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不按期交清价款,应按日承担成交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本公司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该标的再进行竞价。再次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补足。
十四、拍卖标的移交:拍卖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保管和移交。买受人按期付清首期应付款项(含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后,按约定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
十五、提醒竞租人注意事项:
1、委托方(即:出租方: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拍卖人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以委托人移交给竞得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租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成交价款。
2、竞租人必须到实地察看租赁物,对竞价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作出自己的判断,竞价成交后,不论竞价标的实际价值和租赁物面积多少,均不增减成交价款。竞租人进入系统应价,视同其已经对租赁物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作了详细的了解。
3、租赁期间,买受人(即:承租人)不得将商店转让、转租、分租给其他公司和个人承包或合伙承包,也不得变相转包。否则,出租单位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买受人(即:承租人)所交的款额(含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出租单位所有
5、校内商店所经营的所有商品的售卖价格必须要做到“明码标价”,所售种类、数量、单价必须建立台账,并接受学校管理、监督检查。
6、租赁期间,买受人还应切实做好其它各类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买受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买受人应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委托人将组织人员按附件《商店违约处罚检查表》中所列事项对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买受人不服从委托人管理,委托人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租赁期间,如买受人需对租赁物重新装修,则由买受人自行自费装修,装修时还须遵守下列约定:
①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建筑结构。
②装修方案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③租赁合同终止时(含因买受人违约解除合同情形),买受人添置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门、窗、水电管线、消防设施设备、灯具、壁柜、吊顶等)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不给予买受人任何作价补偿且买受人不得人为毁损。
9、买受人在经营中所需的其它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等)由买受人自行自费购置和完善。
10、买受人应按公布的《租赁合同》样本(见附件)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公布的附件样本签署《商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承诺书》。
十六、场地装修改造说明:
1、竞得人只有在现有的基础设施上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损坏基本结构,改造方案须经委托方同意。
2、所有改造装修及水电安装和消防工程安装及维修维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委托方概不承担。
十七、参加本次竞价的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十八、委托方及拍卖机构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竞价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附表: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地址
结构
用途
现状
所在层
面积(㎡)
两年整体总起拍价(万元)
1
遂川县燕山中学
3#教学楼
钢混
教育用房
空置
第1层
157
132
5#教学楼
合计
314
校内商店租赁经营权合同
(样本)
项目名称:遂川县燕山中学校内商店租赁经营权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出租方):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遂川县燕山中学校内商店租赁经营权合同
一、租赁物及其用途、经营范围
1.租赁物:遂川县燕山中学校内两个商店,经营面积总计约314平方米。具体经营商店情况乙方在投标前已确认无异议。
2.租赁用途及经营范围:水果、饼干等副食品及其它包装类食品,文具用品、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等。不得出售烟、酒、高盐高脂等校园内禁售的食品;不得经营属学校食堂经营的饭、菜,早餐的牛奶、米粉、面包、包子、馒头、面条等面食类,现做的粥类、奶茶、果汁糖水类,烤肠、油炸食品类等加工食品。
二、租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税费及代收营业款事项
1、租期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1日止。
2、租金:乙方应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租金按年预付。具体如下:
①第一个租赁年度(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的租金为人民币整(¥元),乙方按拍卖资料约定的期限付清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②第二个租赁年度(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的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乙方应在2025年月日付清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回(不计付利息);因乙方任何情形的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甲方有权追收差额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所交的租金、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若乙方不按时足额交纳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欠缴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延期交租达十天,甲方还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
6、学生在商店消费时可用饭卡支付,甲乙双方应就该刷卡代收款事项于每月15号、最后一天进行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并于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到乙方指定账户。
三、租赁物的交付、维护、装修与使用
1、甲方按租赁物交付给乙方时的状态出租。乙方予以认可租赁物现状。甲方有义务配合、协助、并确保乙方的合法正常经营。
2、租赁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财产承担保管、维护保养、修缮等义务,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财产,若有毁损,应按当时市场价赔偿。乙方应在电表容量内使用电器,电表仪器损坏按原价赔偿。
4、乙方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的款额(含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自费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并应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商店设施和设备出现乙方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责任。
8、合同终止时(含因乙方责任导致解除合同情形),依附于房屋的一切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监控设备、门、窗、水电管线、网线、消防设施设备、灯具、壁柜、洁具卫浴设施设备、吊顶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要求甲方任何作价补偿且乙方不得人为毁损。
9、租赁期满,乙方购置的动产(如分体式空调、风扇、货架等可移动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如乙方在租赁期满日内未处置,视乙方放弃其权利,甲方有权视同垃圾随意处置。
四、证照办理及经营管理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乙方在经营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事故责任、经营费用等(包含但不限于各种证照办证费、人员工资、体检费、水电费以及各种税费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也不作为受益人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合格证》、讲究卫生、文明经商、礼貌待人、公平经营。
5、乙方应依法经营、严禁出售“三无”产品,在经营中必须确保其所售商品的质和量、不售伪劣商品、不短斤少两、价格合理公平、不乱提物价。
8、乙方应做好商店室内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并配合甲方教育学生不得乱扔包装袋。
9、严禁乙方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得让学生在商店及四周滞留玩耍。
10、乙方不允许有校内教职工(含临时工)协助其经营的行为。
1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和乙方的经营行为。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将组织人员按附件《商店违约处罚检查表》所列事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若出现表中所列情形,甲方有权按表中约定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应及时落实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电费,电价按市场价并每度加三分钱的电损结算。若中途出现电表损坏无法确定乙方的用电量时,则按乙方之前的日平均用电量结算。乙方接管租赁物时的电表度数分别为:。
五、其它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商店转让、转租、分租给其他公司和个人承包或合伙承包,也不得变相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的款额(含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或因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交的款额(含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在经营中就其经营项目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对抗本合同,也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其应履行的义务。
4、甲方所需商品,可以优先向乙方购买,也可从其它地方购买。
6、租赁期间,若因上级政府部门需乙方暂停经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除前款有约定外,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每项违约处于2000元/次以上的罚款,每项违约累计达到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偿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9、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终止(含因乙方责任导致解除合同情形)三天内,乙方须无条件搬离并交还租赁物(含附属设施设备和以甲方或甲方租赁物名义办理的经营证照),乙方交还租赁物应当保持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不得人为毁损。否则,如乙方延期搬离,在延期搬离期间,甲方按本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度租金标准的五倍收取乙方延期搬离的资产占用费;如损毁物品,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同时,甲方除不退还乙方所交款额(含履约保证金、租金)外,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加收取相当于最后一个租赁年度年租金的违约金。如因此导致诉讼,诉讼所涉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费、邮寄费等)全由乙方承担。
11、在临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有权通过公开拍租等合法程序提前确定租赁物的下一轮承租人;如非公开拍租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自身有不良信用记录时,乙方放弃其优先承租权)。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签订本合同有关的拍卖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附件一商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二商店违约处罚检查表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乙方已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守,违反按相应的约定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童):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
商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承诺书(样本)
遂川县燕山中学全体师生:
为保证我所经营的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我向全校师生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各项要求,欢迎各有关监督部门和广大师生监督:
1、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经常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3、加强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做好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手有破损及其它妨碍卫生的人员和无健康体检合格证的从业人员禁止上岗。
4、防止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盛放食品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做到清洗消毒,做好保洁工作,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在店铺和储藏间不使用有毒杀虫药和不放置鼠药。
5、店铺及仓库做好防蝇、防鼠、防尘、防潮工作。
6、不向学生售烟、酒,不在上课时滞留学生,不在熄灯后向学生营业。
7、如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学校并保护好现场。
承诺人(签章)
2024年月日
商店检查内容及违约情况处罚表
内容
违约情况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
处罚金额
备注
工商执照
无
200元/次
卫生许可证
包装食品
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商标、合格证的假冒伪劣食品
1000元/次
水果
腐烂变质
100元/次
环境卫生
未进行一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未将垃圾倒入垃圾池
服务态度
态度恶劣,师生反映强烈;使用假币
销售行为
有强买强卖,欺诈行为,向学生出售烟酒。
从业人员
没有健康证
有聘请校内教职工(含临时工)经营行为
整改意见
对校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置若罔闻或不及时改正
注:1、违约的认定分为师生书面举报、师生现场抓获,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检查发现等。
2、认定有违约行为的,乙方不得推诿,必须承担本次处罚,罚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甲方(含校方)还将组织师生对商店经营管理进行评价,并公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