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大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内商贸流通字〔2024〕710号)要求,促进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市商务局拟于近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乌兰察布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首批报名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后续参与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二、资格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回收主体均须符合市场
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现行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为个人开具实名发票等综合服务能力,设有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
3.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的能力,承诺遵守安全生产要求、抵制价格欺诈、抵制套利套现等。
4.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5.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举措。
8.各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应该完善和满足的其他条件。(三)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1.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
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具备相应回收能力,设有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
3.具备在第三方平台完成确认上传电动自行车收旧等有关信息的能力,制定明确的回收流程。
4.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的能力,承诺遵守安全生产要求、抵制价格欺诈、抵制套利套现等。
5.具有与具备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拆解专业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回收处置协议(合同),或其他可以说明将收回的电动自行车交由合法正规主体拆解的证明。确保收回的旧电动自行车进入合法正规拆解渠道,杜绝再次流入市场。
6.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9.各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应该完善和满足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销售门店门头照片1张、经营场所内照片2张;
(三)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截至申报日)电动自行车销售额(提供税务部门“销售额纳税证明”);
(四)企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包括促销优惠举措、补贴政策执行方案等);
(六)回收主体需提供明确的回收流程说明及与废旧电池拆解专业资质主体的回收处置协议(合同)复印件;
(七)销售主体需提供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复印件;
(九)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照片;
(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
(十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二)乌兰察布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附件1、2);
(十三)乌兰察布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承诺书(附件3)。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全套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供。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方式
(二)企业确定
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发布,公示无问题的企业可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报名地址:察右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4楼411,联系人:郭宇飞联系方式18647460007
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申请表
2.乌兰察布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申请表
3.乌兰察布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
动承诺书
附件1:
乌兰察布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活动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申请表
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2023年
销售量
销售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承诺
我单位将按照乌兰察布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公章)
2024年月日
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盖章)
附件2:
活动回收企业申请表
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回收废蓄电池贮存场
附件3:
乌兰察布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参加乌兰察布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承诺书,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则要求:
二、“以旧换新”的新电动自行车产品价格为活动优惠价。
三、加强销售网点现场管理,杜绝商场内出现非法中介人员或驻店厂商人员向家电购买人兜售旧车或消费券。
四、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所有信息。
(一)回收旧电动自行车的收旧信息要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回收主体名称(注册名称)、旧车车牌号、旧车电池类型(选填锂电/铅酸)等。
(二)购买信息必填项要包括但不限于:
1.新车信息:新车车架号、新车品牌、电池类型(选填锂电/铅酸)、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CCC认证(选填是/否)。选填项:新车电池编号。
3.门店信息:销售主体或门店名称(注册名称)、销售主体或门店注册地址(格式:省-市-县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项:销售主体或门店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等。
确保购买新家电的发票金额与该笔订单交易的金额一致。
五、在消费者核销购买商品时,仅对交售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换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500元定额补贴(以下简称“定额补贴券”)。其中,对交售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额外再补贴100元。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不得用于其他类商品优惠;承诺不倒卖以旧换新凭证和旧电动自行车,不擅自拆解处理旧电动自行车,在有资质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妥善处理旧电动自行车和废旧电池。本单位承诺无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及承办方可立刻取消企业活动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六、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主动制止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违反活动规则、恶意骗取优惠的行为。
九、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通过后台技术手段监测营销活动实施,如发现商家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非面对面扫码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办方及承办方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
十、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须向消费者开具实名销售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十一、因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引发的用户投诉、处理和争议等,应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主办方及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违反上述要求,本企业自愿被列入不诚信单位,退回政策补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盖章):
“五大任务”进行时
原标题:《【通知】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察右后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