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先生介绍,昨日他带着10多岁的儿子从江夏乘坐901路公汽到武昌火车站接人,下车后因为儿子喊口渴,他便在站台旁的一副食店为儿子买饮料。当段先生前往副食店内自行取饮料时,发现儿子一直盯着门口一柜台的角落看。
段先生走近一看,儿子盯着看的是一个写着“迷奸粉”三个字的盒子。等他扫了一眼,发现整个柜台里摆放的都是一些计生用品。“孩子小不懂事,我当时脸都红了。”段先生说,这样的场景让他十分尴尬,他当场责怪店老板,不应该将这样的东西摆在副食店出售,然后赶忙付完钱,牵着儿子走开了。
记者暗访
只要给钱就能买到
经过一番寻找,记者找到了位于武昌火车站对面的一名为“迎宾副食”的店铺,一中年男子在店内照看着店铺。该副食店营业面积约30平米,店内面街的柜台内摆放着香烟、饮料、饼干等商品,相邻的一旁面对店内的柜台却摆满了各类“催情药”之类的管制类药品。
记者直接询问该男子有无迷奸药出售,男子打开柜台揭开铺在柜台第一层上的报纸,拿出一个长方形的黑色盒子,在盒子内又取出一小袋塑料袋包装物,包装上赫然显示着“迷奸粉”3个白色大字,包装袋内物品用手摸呈粉末状,袋上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号。
男子称,顾名思义这种药是专给女性用的,每次只能用一小包,每小包需要10块钱。同时他还提醒,使用时要掺在饮料或酒里面使用,不能掺在矿泉水中。记者询问为何不能掺在水中,男子支支吾吾也说不出所以然。
见记者怀疑该药是否有效,男子连忙将黑色盒子内的另一包药倒出来称,“一盒里面有4小包,现在都卖得差不多了,怎么会没效果呢。”记者临走时,他还好意提醒道,“要在半小时前使用才会生效。
工商部门
今日将上门调查
三唑仑(俗称迷魂药、迷奸药),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国家《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供应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使用,不得在医药部门市部零售。医疗单位购买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持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精神药品购用卡》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精神药品购用卡》由卫生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