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茂名市城区迎新烟酒茶行(经营者:方丽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茂南市监罚字〔2019〕79号
茂名市城区迎新烟酒茶行(经营者:方丽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