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113-GHXM-G2024-0020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
预算金额:24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需求项目分为以下分包:
分包号
标段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
JSZC-320113-GHXM-G2024-0020-1
粮油干货调味品类
2
JSZC-320113-GHXM-G2024-0020-2
冷冻类(含豆制品)
JSZC-320113-GHXM-G2024-0020-3
蛋禽类
JSZC-320113-GHXM-G2024-0020-4
猪肉类
JSZC-320113-GHXM-G2024-0020-5
牛羊肉类
JSZC-320113-GHXM-G2024-0020-6
鲜活水产类
1
JSZC-320113-GHXM-G2024-0020-7
蔬菜类
JSZC-320113-GHXM-G2024-0020-8
水果类
JSZC-320113-GHXM-G2024-0020-9
卤菜类
JSZC-320113-GHXM-G2024-0020-10
奶制品类
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供应商应根据分包项目分别获取采购文件并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参与竞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产品质量及相应服务与采购承诺出现较大偏离的,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参加分包三、四、五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万谷京东云智慧产业园2楼208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100.00元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万谷京东云智慧产业园2楼20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无。
3、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现场出具“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投标行为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精神,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
4、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