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生在暑假里是否有学习上的收获,主要取决于他们在假期里的阅读情况。为了让学生对读书更感兴趣,以便能坚持下去,教师不妨鼓励学生一边读书,一边记读书笔记。至于读书笔记的内容,美国的教育专家告诫说,千万不要只是让学生复述故事的大意。您可以要求您的学生照着下面的方案去做(适合高年级)。
1.想象你就是书中的某个人物,根据“你”的经历和感受写一本日记。
2.给书中的某个人物写一封信,给他提提你的建议;,
3.想象你就是这本书的作者,描述一下书中的人物在本书诞生之前的几年或之后的几年发生了什么。
5.创作一首诗歌、歌曲或一个故事来表现书中的人物、冲突或主题等;,
6.根据书中的某一人物或情节画一张画或图表,并作出相应的详细解释。
7.想象着对书中某一人物进行采访,你可以问他有关书中的内容,也可以对他问任何问题。用你自己的语气提问,然后用该人物的语气进行回答。
8.回顾整本书的内容,给出你对这本书的评价。无论你认为这本书是有趣还是没趣,从书中找出例子来*,你会向你的朋友推荐这本书吗为什么
9.写出书中的主要问题或冲突,有哪些人物被卷进去了,结果怎样
10.将下面这个句于填写完整;“我喜欢(或不喜欢)作者(或某一人物)......的方式,因为......(注意:字数在250-300字)
11.描述一下你读这本书时的感受(愉快、悲伤、解脱、愤怒或充满希望等),并解释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12.为这本书设计一套试题,题目包括5-10道判断题,10道多项选择题,5道简答题,一篇作文。并制作一页完整的*。
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可真算是废寝忘食。说实话,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文中的女主人公项心仪在这个暑假里尝到了毕业后独特的滋味。她的外号叫“瓜子脸女霸王”,和自己的三个好朋友组成了“人见人逃女生四人组,可是各自分散到了别的中学了。又有一一个还去了外地。她在暑假中还认识了两个新朋友,一个是楼上的朱子同,在大草原旅游时认识“黄瓜小月饼”黄小月。最后写了四人组加上黄小月后变成五人组,一起出去玩后又去学校回味以前的校园生活,这个暑假有点像巧克力,有点甜又有点苦似的。
我也是一个毕业生,在毕业之际,心中可以说是百感交集,既有苦,又有甜,既有冲动,又有想念。等待我们的,是风光无限好的初中生活,而刚刚过去的,是跟相处六年的同学们的快乐、充实的愉快生活。就像书中的项心仪,这个暑假是像巧克力一样,及苦*又甜美。在和好朋友分离的时候是痛苦的,但这是必要的,在新的生活中你会认识更多的好朋友,也会成为知己。但是无论我们在什么时候,友谊是我们的支柱,没有朋友的日子,是多么的痛苦!当朋友们为我们排忧解难的时候,又是多么的甜蜜,项心仪与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只要大家与新老朋友在一起,永远不变,勇敢前进,毕业后的暑假,甚至以后,也不会感到寂寞了。
虽然与朋友分离是一件很难受的事,但是即使我们与他们分离了也是会相见的啊。而且在新的生活里,我们也会认识到更多的朋友,他们也是会成为我们的好朋友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与其舍不得,不如乐观面对事实。这样对我们也会更好一些。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终于理解到这本书为什么叫《巧克力味的暑假》,因为这个暑假有点像巧克力,有甜又有苦,好朋友分离的时候是痛苦的,但这是一定的,在新的生活中会认识更多的好朋友,更多的同学,这也是一定的。我也认识到朋友是最重要的,不管在那里,你和朋友的关系是不变的,你和朋友的回忆是永久的,所以朋友在生活中最重要的。其实离别确实是一件很伤感的事,但人生总免不了要离别,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而且这还是人生的第一次离别,难免会有些伤心与难过。虽然过去的日子无法挽回,但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还会收获更多的友谊和快乐!让我们向着更高的理想前进吧!这个有苦有甜的暑假,我一定会好好品味的!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主人翁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兼演讲者海伦。凯勒。
她是在19个月的时候由于急*脑充血而丧失了视力和听力,且变成了哑吧。可是在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的帮助下,她顺利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的德克利夫学院。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聋人。虽然她不幸失去了视力和听力,可是她对生活的了解远远超过了正常人。她一直是在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
海伦。凯勒的一生充满了勇敢与坚强,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使她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我要向她学习勇敢挑战困难的精神。特别是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要不怕学习困难,勇于面对。把这种精神永远延续下去。
我觉得海伦。凯虽然是盲聋人,可是她的精神和坚持的心让她成为美国著名的女作家兼演讲者。而拥有健康身体的我还要向她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同时我也应该更加勤奋刻苦努力的学习,要做到坚持不懈。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对人格*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的尊敬和爱戴。
2.《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3、《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存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是不是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哈桑为了保住风筝大赛中赢得的那只蓝风筝,在小巷中被奸。但阿米尔最终因为胆怯而没有出面救哈桑。但哈桑并不责怪他,还任劳任怨地干活。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让我一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本文读来好像一部简单的家庭故事,但他的*内涵是反应美国与阿富汗的斗争。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方法之间的摩擦而出现紧张。也让我们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之间的分岔。
小说一出得到的好评度非常高,我觉得其中有一条评价说得最贴切:
生命的节奏是这个故事的框架。这部小说以1970年的阿富汗以后的美国为背景,文采飞扬,雅俗共赏。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生命圆满循环的动力展露无遗。这是一部极具疗愈价值的宏伟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