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山东枣庄的王女士给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整理房间时,在其枕头下发现一个“鼻吸能量棒”。放学后,孩子拿起“鼻吸能量棒”演示怎么玩的——歪着头,凑鼻子下使劲吸两下。那姿势把王女士惊出一身冷汗——“我在电视里看到一些吸毒人员就是这么吸食毒品的!”
不仅是“鼻吸能量棒”,今年以来,王女士在孩子手上“搜出”不少让她难以接受甚至惊恐的商品,比如萝卜刀,孩子拿着它玩时作扎刺状;还有酒精冰淇淋,酒精味十足,孩子吃得津津有味。“为什么那么多容易引发不良嗜好的商品,总是‘盯’着孩子们,让孩子们轻易得到?”她不禁发出疑问。
这也引发了不少家长的担忧。采访中,多位家长向《法治日报》记者反映,存在不良导向的商品充斥未成年人周边,如“香烟糖”、酒精冰淇淋,以及暴力、色情玩具、文具等,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受访专家表示,涉未成年人商品应该充分考虑儿童玩耍和使用行为的特殊性,在设计上不应带有不良暗示,生产过程须实行特殊许可及强制性认证,同时对销售过程严格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商品诱导不良行为
很多家长忧心忡忡
“搞不清楚这里面是什么成分,感觉吸了对孩子身体有害,而且很明显存在不良诱导。”王女士拿起一支“鼻吸能量棒”说,她仔细检查了下,“能量棒”上没有标示任何成分,深吸了下,带着薄荷味,味道有点奇怪,“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闻了后感觉不太舒服、心慌”。
王女士的儿子小刘对被没收“鼻吸能量棒”感到不满。他告诉记者,同学们都在用这个“能量棒”,班里几乎人手一个,谁没有就落伍了,“其实味道挺好闻的,吸一下提神醒脑,而且有很多种味道,同学们经常换着吸”。
山东济南某三甲医院主任医师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鼻吸能量棒”的主要成分是薄荷、精油等物质,具有清凉刺激的作用,长期使用既有毒又有害,而且容易“上瘾”。随便往鼻孔里塞这类东西,一方面不卫生,可能导致病原体感染,另一方面反复刺激鼻腔也可能对未成年人的鼻黏膜造成损伤,甚至会出现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危害身体健康。
“就‘鼻吸能量棒’的使用方式而言,可能会降低未成年人对毒品的防范心理和警惕意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步峰担忧道。
“孩子身边不断出现这种容易导致不良行为的食品、玩具,让人防不胜防,家长真是操碎了心。”王女士感叹道。
王女士的心境,不少受访家长都感同身受。来自江苏连云港的孙女士说,家里老人路过文具店给孩子买了一个芭比娃娃的卷笔刀,回家打开后她发现,这款卷笔刀插入铅笔处是芭比娃娃的胸口,“像是在胸口开了洞,整个画面看起来十分违和,令人很不舒服”,她立即退掉了该款卷笔刀。
多位受访家长反映,孩子身边经常能发现这些可能引发不良导向的商品,诸如:色情手办,所谓的“美少女”系列手办,竟然是全裸的;“香烟糖”“酒瓶巧克力”,外包装乃至形状颜色都和香烟、酒瓶极为相似;玩具“牙签弩”,射击威力较大,甚至可以穿透罐装可乐等。
“有一次,看到上小学五年级的孩子在卧室‘抽烟’,我气急败坏地上前阻止,发现那是‘香烟糖’。孩子说是同学给他吃的。虽然是糖,但外形和香烟一模一样,孩子也做着抽烟的动作,明显存在不良诱导。”一位家长说。
“还有萝卜刀,售卖的宣传视频中竟然演绎了用萝卜刀捅人的场景,这一行为无疑制造了施暴的心理暗示、渲染暴力。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这可能会在未成年人心里埋下暴力的种子。”杨尚东说。
“孩子还没有辨别能力,他们只是觉得好玩。成年人应该保护好他们,净化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环境。”北京西城的学生家长张波(化名)说。
受访家长提出,应该好好查一查这些易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导向的商品为何能够生产出来、又是如何来到孩子们身边的。“这些商品成人化色彩严重,而孩子们天性想学做大人,可能会潜移默化导致不良行为的出现,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家长说。
线上线下轻易获得
缺乏标准执法受困
这些商品是如何来到孩子们身边的?
记者近日走访北京东西城、朝阳和山东济南、枣庄等地10多所小学周边发现,一些离学校不远的小卖部、文具店中就有此类商品出售,有的商家甚至会主动推荐这些商品。
比如萝卜刀,记者走访的小卖部几乎都有销售。多个商家在商店入口的显眼处摆放了各种萝卜刀,宣传文案诸如“拔出我的萝卜刀一刀制敌”等,吸引了不少学生驻足、购买。
在北京西城某小学外,一名小学生掏出几块钱买了一把萝卜刀,嘻嘻哈哈地和身边同样拿着萝卜刀的同学互刺起来。“我自己有零花钱,平时经常买些小玩具和零食,基本市面上流行什么,学校附近都能买到。”该小学生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一些中小学附近的小卖部、文具店里还能买到标有恶俗烂梗的恶搞文具,如笔记本、便签本、贴纸等,以及带有性暗示的玩具、手办,如“妈见打”美少女系列手办,身上穿着少量的衣服,备注“可脱”“可爆甲”。
“现在的孩子特别潮流,玩梗玩得比大人都溜,这类新奇好玩的商品销量特别好,小孩们很喜欢。”一小卖部老板如是说。
记者以学校附近小卖部店主身份咨询了多家售卖“鼻吸能量棒”的网店,客服均称“鼻吸能量棒”很受学生欢迎,市场潜力大,如果要的量大可以再便宜些。其中一名客服还提醒说,前些日子大量学生用“鼻吸能量棒”引发了一些风波,建议不要卖给学生,但在记者提出考虑批发一千支时,其马上提出可以再便宜些卖给记者。
完善立法强化执法
源头治理保护儿童
为净化涉未成年人商品市场环境,2022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专项治理工作通知》,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现象。
然而,涉未成年人商品种类繁多,违规的界限又在哪里?
杨尚东说,虽无法完全列举,玩具种类也将不断丰富很难穷尽,但适宜未成年人的商品应该满足以下标准:材质、做工符合国家标准,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玩耍和使用行为的特殊性,避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设计无不良暗示,符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生理特征以及心智发育水平;有助于未成年人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上述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
在姚金菊看来,法律解释层面上,对于“用于”一词,必要时应作一定的扩大解释,而不仅仅解释为“专门用于”或“仅仅用于”。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或者身心健康的,均不得生产、销售,这样可以为有关部门在生产的源头环节规制上述商品提供法律依据。
商家生产涉未成年人商品,除要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外,张步峰提醒,生产适用14周岁以下学生的学生用品时,需要遵守《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标注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关键信息。此外,应严禁烟草形象涉足未成年人商品,我国签署加入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对于一些商品,如手办,可能无法明确区分主要受众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该如何规范?
“应加强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儿童用品召回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主动履行召回主体责任。”张步峰说。
“需要完善立法,从源头上规制不良商家层出不穷的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可以考虑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关于未成年人商品的有关规定,将其他法律法规中的零散规定进行整合,同时配套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杨尚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