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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的糖、烟、酒业,各自都有专业性的行业组织。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历次经济体制调整改组,于1952年成立“武汉市专卖事业公司”,1961年与盐业合并,改称“武汉市糖盐烟酒公司”,1970年茶叶经营划入改称“武汉市食品公司”。1980年武汉市商业局恢复成立“武汉市糖业烟酒公司”。
武汉市糖业烟酒公司下设各类专业批发公司,为全市副食品商店和多种经营经济形式的零售商店提供货源,供应市场需要,并具体负责糖、烟、酒及糕点类票证的管理发放工作。武汉市商业局负责每年的票证制定和印制发行。
一、食糖票证与食糖供应
解放以后,武汉市的食糖供应除进口糖来自上海、天津口岸外,大部分来自广东、广西等产地,而云南和江西只有少量调汉。食糖的品种有白沙糖、古巴糖和红糖三种。
1957年前,全市食糖基本是敞开供应。1957年3月,根据上级要求,压缩市场投放,控制批发指标,零售内紧外松,造成市场供应时断时续。7月份起,采取凭票按户定量供应,即每户月供0.25公斤,单职工每人每月供应0.0625公斤。此后,食糖的供应办法、定量标准多次调整,根据货源情况,时而敞开,时而按户、按人、按季、按月凭票定量供应。
在食糖货源紧张困难时,仅只安排节日和产妇、病员、婴儿、鲜奶、小孩等特殊需要,时而实行议价或高价,红糖敞开,白糖计划供应。
1979年食糖曾敞开供应,市场基本稳定,1982年开始敞开扩销。
武汉市百货公司购糖票(1956年1月)
武汉市百货公司购糖票(1956年2月)
从1957年到1983年,武汉市多次印制发行食糖供应票证。
食糖票基本上有三种类型,即年度票、季度票和月份票。在面额上,有两种形式,即“份”和“市两、市斤”。在品种上,有特供糖票、节日糖票、一般糖票、产妇糖票、肝炎病糖票等。1962年前后,国家为鼓励农民积极搞好农业生产,出售粮食和农副产品,由武汉市二商业局向农民发放奖售糖票,奖售糖票有“郊区收购奖售食糖票”和“收购猪蛋奖售票”等,由商业部门根据郊区农民出售粮食或农副产品的数量具体操作发放并填写购买使用期限,用以鼓励广大农民支援国家建设。(表2-6)
表2-61956—1983年武汉市食糖票一览表
武汉市产妇双胎补助物资票(鱼肉糖卷花棉布,1962年)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特供糖票(1964年3季度,1斤)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特供糖票(1965年,1两)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特供糖票(1965年2季度,2两半)
武汉市第一商业局特供糖票(1963年,1斤)
武汉市二商业局产妇糖票(1981年,1份)
武汉市二商业局食糖号票(1983年,1份)
武汉市革命委员会二商业局节日糖票(1975年,1份)
武汉市革命委员会二商业局糖票(1978年,1斤)
武汉市革命委员会二商业局特供糖票(1976年,1斤)
武汉市革命委员会二商业局鲜牛奶糖票(1976年,半斤)
二、香烟经营管理与计划供应票证
1952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实行卷烟专卖,武汉市的卷烟业务由专卖公司和后来的糖业烟酒公司统一经营。1958年9月,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召开第二届全国专卖会议,按烟草专卖要求清理市场,登记存烟,征收专卖收益,办理厂商申请登记。此后专卖制一直执行至今。
1984年9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发布《烟草专卖实施细则》。同年,湖北省设置省级专卖机构。1985年,武汉市糖业烟酒公司受省级机构委托,内部设立烟草专卖科,负责实施烟草专卖管理,经过审核,核发委托批发许可证和零售烟草专卖许可证。凡领证的单位和个体,都必须接受专卖管理,亮证经营,按牌价标价出售。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收购鲜鱼奖售票证(1964年,1盒)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特供烟票(1965年)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烟票(1965年3月)
武汉市场的卷烟,各地品种达100余个。1962年至1976年产曾从阿尔巴尼亚进口晒烟型卷烟10余种,1984—1985年间从香港进口“三五”、“良友”等20多个品种的外国卷烟。武汉人的消费习惯,城区以丙级烟为主,后来逐步转向乙级烟,甲级烟主要作节日与特供用;农村主要销售丁级烟,后来转向丙、乙级烟,人们消费水平逐年提高。
卷烟在1959年以前敞开供应,自1959年4月开始,武汉市的甲级烟只供特需,停止在市场供应。乙级烟限量供应,9月则实行计划投放(3天投放一次),掌握供应,每人限购1盒。
1960年起,商业部门组织进行吸烟人口调查,核实发证工作,7月份实行凭烟卡供应卷烟,一般吸烟人口用供卷烟12盒~15盒,最低6盒,最高30盒。1965年逐渐恢复敞开供应。
1968—1978年间,根据货源,有时计划定量,有时敞开,1978年后基本敞开。
1959年以来的特殊需要按规定对象和定量标准,按期发放烟票,定点供应或凭证明由市二商业局、市糖业烟酒公司临时审批供应。
为了回笼货币,从1963年11月15日起至1965年8月,对卷烟实行高价敞开供应。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烟票(1965年4月)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烟票(1965年5月)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烟票(1965年6月)
武汉市第二商业局乙级烟票(1965年)
武汉市江岸区副食品管理处家在外地单身职工烟票(1份,1977年)
武汉市卷烟供应证
武汉市收购农副产品奖售烟票(1964年,1盒)
武汉市收购农副产品奖售烟票(1965年,2盒)
武汉市糖业烟酒公司特供烟票(1982年12月,1条)
三、酒的计划供应与酒票
1951年5月,全国开始实行酒类专卖,颁布《专卖事业暂行条例》和各级专卖事业公司组织章程。1952年5月30日,“武汉市专卖事业公司”正式成立。1953年3月,在市贸易局下设立“中国专卖事业管理局武汉市管理局”。
1958年撤消专业公司,在武汉市二商业局内设烟酒糖业科,酒类专卖管理工作停顿。农村生产队自发开槽坊,机关团体等集体单位自行酿酒相继出现,技术差、耗粮多,国营商业难以掌握货源,影响市场供应和国家财政收入。1963年,国务院重申酒类专卖政策,1964年,武汉市恢复酒类专卖管理,成立“武汉市专卖管理局”,各批发部设专卖管理处。
酒类专卖对只可供饮用的酒类(包括酒类发酵剂、营养性药酒和医疗性药酒,不包括伏汁酒)实行全面管理,酒类由专卖公司统一经营,有关产、运、销、存等均服从专卖管理。
旧时武汉酒类以本地产品为主,外地酒有河南赊镇白酒、浙江黄酒,邻近乡、县南酒和进口酒,销路除南酒全部市销外,汾酒约有40%销广东、湖南、江西、安徽等地。新中国成立后,流通渠道有所扩大,与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诸省购销两旺。实行专卖管理后,计划调拨减少了外地联系。市场开放后,工商联营联销,横向联系在专卖管理的规定下有所发展。酒类购销基本平衡,总量不断增长。1984年购进总量为644.637担,比1949年增长44倍,销售总量为634.263担,比1949年增长45倍多。
武汉市历年白酒销售平均占总销量70%左右,其中50年代占82.7%、60—70年代占70%强,1980—1984年降为60%左右,武汉市的消费爱好转向啤酒。50—60年代地产啤酒销量不大,仅占酒类总销量的1%~4%,70年代上升为18.08%,1984年达30.91%。果杂酒销量平均占总销量的10%左右。新中国成立后,按全市人平消费水平,1949年为0.6公斤,1983年为5.4公斤,增长7.85倍。其中1953年达4.16公斤,1954年下降。1961年因原料不足,年平均消费量只有1.15公斤,1966年回升,但1975年仍低于1953年水平。1984年上升为5.715公斤,比1949年增长8.37倍。
为保持供求平衡,武汉市白酒的供应办法根据酒源作过多次变动。先是敞开供应,1959年5月至1963年5月,实行计划定量供应,其间1961年、1962年果露酒也曾计划供应,抵计划白酒。白酒只解决泡药、外宾、煤矿、井下、水下、低温作业及药用等特需和节日供应。1963年5月至1979年间,采用节日计划限量,凭证、凭粮票,以瓶换酒等办法。1980—1985年一般酒类敞开供应。
由于酒的供应有时用粮票可代,加之采取用副食品购货卡或特殊审批等方式购买,所以,酒票发行数量很少。
武汉市第一商业局收购成鱼奖售票证(60年代)
四、糕点类票证
糕点糖果生产经营由商业部门组织安排生产,厂店挂钩,以销定产,节令产品全市统一组织生产,应时适令。全市的糕点糖果生产合为工业、商业两大部分。到1985年全市共有食品厂68家,基本满足了武汉市的糕点糖果市场需求。
计划经济时期,对部分紧俏的糕点、糖果实行了凭证、凭票、凭卡购买,有些还规定了特殊供应的范围和供应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