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就有“蒋家天下陈家党,宋家姐妹孔家财!”的顺口溜。
四大家族,一般是指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指20世纪上半叶控制中国政治,经济命脉的四个家族,即蒋中正家族、宋子文家族、孔祥熙家族和陈果夫、陈立夫家族。有道是:蒋家的天下陈家的党,宋家的姐妹孔家的财。蒋介石是“四大家族”毋庸置疑的领军人物,有了蒋中正的才能和野心才有了曾经煊赫无比的“四大家族”——“蒋宋孔陈”。
一、四大家族所办实业
蒋家(蒋介石蒋经国):中央银行、资源委员会、新赣南国民经济建设公司等;
宋家(宋子文):中国银行、中国棉业贸易公司、重庆中国贸易公司、西宁实业公司等;
孔家(孔祥熙):交通银行、祥记公司、庆记纱号、强华公司等;
陈家(陈果夫陈立夫):中国农民银行、中国粮食公司、农业供销公司、中国盐业公司、棉花运销公司等。
敛财手段一:发行公债,秘而不宣
1938年至1944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发行内债18种,有的按法币和关金计算,有的按英镑、美元计算。总计法币15,1.92万亿元,关金1亿单位,英镑2千万,美元2.1亿。此外还有谷麦粮食债券。除1937年的救国公债在民间“劝募”外,其余都不公开发行,而以总预约券的方式向银行抵押,再由银行垫款给国民政府。银行则利用它作为发行纸币的准备,发行不兑现的钞票。官僚资本不但发公债财,又发了法币财。
敛财手段二:增加捐税,无物不税打白条
由于战争工业、商业发达的沿江沿海地区相继沦陷,关税、盐税、统税三税收入大为减少。国民政府便通过扩大征税范围和增加税率的办法,来弥补减少的税收。国民政府将统税扩大为货物税,形成几乎无物不税的状况。1943年十月开征食盐附加税,开始每斤征3元,到1945年1月增至60元。由于通货膨胀,从1941年下半年起,实行田赋征实,按田赋的正税和附加税的税额,每元折征稻谷2市斗,1942年增至4市斗。从1942年起普遍实行粮食随赋征购,征购价格远低于市价,而且多数不付现款,只付粮食库券或法币储蓄券。1943年普遍实行粮食征借,既不付利息,还本也只是空话。从1941年到1945年6月,国民政府通过“三征”,共实收稻谷和小麦24000亿石。这是对广大农民最直接最厉害的掠夺。
敛财手段三:通货膨胀,滥发货币
1935年11月实行币值改革,宣布白银国有,规定四大银行发行钞票为法币。抗战开始后四个月,国民政府决定用增发纸币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法币发行额,据官方公布的数字,1937年底为16亿元,1945年底为10,319亿元。八年中增加了738倍。滥发钞票的结果,使四大家族的财富迅速集中,而广大人民则越来越贫困。
敛财手段四:外汇管制和买卖黄金,官价低买黑价高卖转手牟暴利
国民政府从1938年3月起实行外汇管制。从此官价外汇被垄断,黑市交易随之而起。伴随法币的贬值,官价与黑市之间的差额越来越大。抗战期间,外汇美元与法币的兑换率一直是1:20,而黑市1943年12月为1:85.4,1944年12月为1:542.2。四大家族利用特权,以官价买进大量外汇和黄金,以黑市价格抛出,转手之间,牟取暴利。
敛财手段五:实行专卖制,柴米糖烟酒茶低买高卖谋巨利
1941年4月,国民政府成立专卖事业管理局。从次年初开始,先后对食盐、糖、卷烟、火柴、茶叶、酒等六类物品实行专卖。这一制度,使国民政府收入大增。增收数额,1942年为47,800万元,1943年为174,700万元,1944年为18亿元左右。这一制度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国民党官员和有关机构乘机营私舞弊,套取专卖品转投黑市,从中牟取暴利。
敛财手段六:统购统销
1937年9月,在国民政府之下成立贸易委员会,该会下设复兴公司、富华公司、中国茶叶公司三大公司,对国统区的丝、茶、桐油、猪鬃等主要出口物资,实行统购统销。钨、锑、锡、汞等主要出口矿产品,则由资源委员会统购统销。1942年2月,成立物资局,对棉纱实行统购。在统购统销政策下,国民政府实行低价强购,利用买卖之间的差价获取重利。以桐油为例,1942年收购价比内销市场价每担差100元,1943年差1100元。
敛财手段七:放高利贷
敛财手段八:农村圈地
四大家族还直接占有大量农村土地,如陈家的华西垦殖公司、蒋经国的新赣南国民经济建设公司,都是这类机构。